法医的死亡笔记-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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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亲的死状,刘嫣极不愿意多谈。但从她所说的二十多刀、下身被割等字眼,足以让我这个法医感受到了场面的惨烈。
刘嫣的母亲被抓后,经司法鉴定是精神分裂,不负刑事责任,于是又被放了出来。
母亲在家里不吃不喝,呆呆地躺了三天三夜。
刘嫣在叔叔家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一天晚上,母亲找到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刘嫣说她母亲原来是准备带着她投河自尽的,她清楚地记得母亲抱着她走到了河中,那晚天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湍急,河风呜呜地吹着两岸,跟催魂似的。
母亲边淌着河水边说,嫣儿别怪妈妈,妈妈不想让你一个人受苦,咱娘儿俩一起走,妈妈会永远照顾你的!
水越来越深,刘嫣说她突然就说了一句:“妈妈我不想死!”
母亲在水里呆了一呆,突然就放声大哭起来。
“那足有十分钟吧。”刘嫣回忆着,像对我,也像对她自己说,“父亲出轨时没看见她哭,用刀杀了那个负心人二十多刀时,也没见她哭。那天在河水里,终于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那时候,母亲一定在激烈地作着思想斗争。
“妈妈我不想死!”她又说了一句。——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那一瞬间已洞察了生死。
母亲终于止住了泪,回转身朝向了岸边。然而这时湍急的水流却拦住了她们求生的去路,母亲在河水中一个踉跄,两人便被卷入了河中。
刘嫣死命抓住了母亲的衣服,在水里仰俯沉浮,也记不清倒底喝了多少河水。刘嫣说她那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河水阻隔了鼻子、口腔——所有能与空气感触的器官,缺氧的感觉让她灵魂出窍飘飘欲飞,时间漫长得像经历了几个世纪。
等到终于停顿下来,刘嫣看到母亲将自己卡在一处岩缝里,双手紧紧地拽住了她。空气带着亲切的甜味扑面而来,充盈着刘嫣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她知道自己不会死了!而或许那股气味,是从母亲身上传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刘嫣看到血从母亲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滴到了眼睛里。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母亲都没有放手,直到有人救起她们。那一刻,母亲怎么也不像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
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刻骨铭心,以致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刘嫣还有窒息的错觉。
“所以我算是经历了生死的人!”刘嫣说道。
她说那些话的时候,已经全然不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了!
所以那次生日,虽然她开始祝我生日快乐,但我并没有快乐起来。自那以后,我再不敢提起生日的事,她也像忘了似的,俩人再没过过生日。到后来,我还真把自己的生日给忘了!
没想到今天晚上做梦居然记了起来。→文¤人··书·¤·屋←
事实上,每次与刘嫣一起,都让我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刘嫣不久感觉到了这一点,她对我说对不起,是她的事让我感到压抑!我掩饰说没有的事,只要她在身边就会让我很开心。
“可是,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少看到过你笑过!”刘嫣这样说。
“那是因为,我没见你开心过,所以我也无法开心起来!”我说。
她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感动。
“你已经知道我的职业了,对此有什么看法?”我想扯开话题。
“关于哪方面?”她有些不明白。
我也觉得自己的问题问得有些含糊。——这是和她在一起时常常出现的情况,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我是说你介意自己的男朋友是一名法医吗?”
“为什么要介意?”刘嫣反问道,“职业能说明这个人什么问题?我是跟人谈恋爱,又不是跟职业恋爱!”
“你不觉得法医是一种很脏污的职业?”
“为什么这样说?我又没有洁癖!”刘嫣有些诧异,她想了想说道,“我认为没有一种事物是肮脏的,所以更没有什么肮脏职业的说法!我倒觉得,人的思想才有洁净和肮脏的区别!”
她的话让我稍觉安慰。在此之前,我曾与几个女孩相处过,当她们知道我的职业之后,无一例外地和我分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和我在一起会让她们感觉一种看不见的怵惧。
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感情洁癖其实比生理洁癖更可怕!
但自那以后,我时常会想到法医法则三:不能与受害人亲属谈恋爱!
我想我受到诅咒了!
第八章 关于对死亡的看法
有人问过我,法医是怎么看待死亡的。我无从回答,仔细想想,我还真忽视了这个显而易见而又无时不刻应该面对的问题。
怎么看待死亡的呢?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法医见过的死亡比见过的美女还要多。溺水死亡的、勒颈死亡的、失血死亡的、颅脑损伤死亡的,高温烧死的、低温冻死的、壮年瘁死的,甚至是性窒息死亡的……无法一一归类描述。唯一相同的,在于那只是别人的死亡,似乎于自己无关切身!经验丰富的法医早已见怪不怪,无论老的、少的或美的、丑的,此时只不过是一具静静躺在那里的血肉物体,没了思想,没了防备,任人仰俯翻转,再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腐败着并终将化为泥土。长期面对,已经揣度不出它的本来含义了,解剖刀下,寻求的不过是血肉模糊的一种真相,冰冷冷的事实。如果非得用比喻描述,死亡不过是老天擦了一下鼻涕,或者说剪了一回指甲的过程,虽然不是很正常,但毕竟不过是一次新陈代谢。因此很多时候,在尸体的检验现场,经常可以看到旁边站着一些看客,抽烟、聊天,或者是没完没了地打着电话。正因为这样,法医在很多人眼里显得冷漠、无情,不可交密。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法医,业务精湛,思路开阔,深得领导的赏识,准备提拔他为刑警队的队长,但是在一次特殊的法医解剖中却把这件事弄黄了。那次解剖的是很不同寻常的对象——一个突然死亡的重要领导,因为身份特殊,需要弄清死因。在做完解剖后,那个法医就再没听过关于升职的事。很久之后才知道,解剖时,因为已在心里得出了结论,法医在现场谈笑风生,下手准确麻利,让在场的其他领导很不舒服:“这个人太冷漠了,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哪一天我死了,他是不是也这样开着玩笑,‘庖丁解牛’一样三下五除二就把我剖得七零八落?没有同情心的人怎么能当领导!”他们说的似乎在理,但其实想来,实无让人悲痛的理由!无论曾经多么高贵的躯体,走到生命的尽头,到最后终究不过是一堆腐肉而已,你无法牵强那是不一般的血肉,更大可不必以此与法医的处事态度联系起来!
无法否认的是,看法决定着态度。一般说来,当对一件事物麻木后,别说别人,连自己都会怀疑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法医也是这样,于是不得不小心翼翼,提醒自己,质疑自己,反复扪问是否正确?唯恐出现差错,草菅人命。这似乎就是师父说过的:用别人的死亡,为自己修行。但我似乎并没有这样的顾虑,师父说这是自信的表现,他还说自信是一个人的优点,但也可能是缺点。
我无暇顾念对死亡的看法,不时消逝的生命让人无法顾及任何的想法,倒是我经常思索推理判断上的方法,决心总结成理论成果,发表为论文以指导日后的工作。在对见过的所有死亡进行分类总结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当一个人对别人的行为习以为常时,他的潜意识里是认可这种行为的。反而推之,当你通过思考很快得出别人行为过程的结论时,这个过程就是你意识里所固有的!因此,根据个人的习惯思维方式,理论上是可以推断别人想法的,由此,完全可能利用多种场景的数据演算,重建案件现场。反之亦可以得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结论正确认识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为了检验这种理论基础,也就是利用自己的思维来判断别人动机的正确与否,我跟心理医生讨论过这个问题。那个叫张德生的医生想了好一阵,然后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说按照我所说,能得出杀人结论的法医就有杀人的动机?或者,心理医生能够判断精神病人的心理状态是因为他有精神病?显然不合逻辑!而我认定了这个理,认为这一判断法则适用于任何人。但后来通过实践验证,我有变态倾向!——因为我用自己得出的理论,有一次很快地分析了一起变态杀人案,分析得准确无误。
虽然是这样,我并不惊慌。变态也是一种存在的状态,关键在于,你没有把这种状态堂而皇之地当作常态并付之以行动,它只是处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独自发霉、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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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接到潘云的一个电话,他要我和李智林马上赶到一处河边。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赶到现场时,发现尸体是卧在河滩上的,浑身赤裸,除了脚上穿着一双鞋子,没有其他任何随身物品。
司马雨正拿相机拍着照片,董建国则站在一旁,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
看着他俩拉开距离的样子,旁边的人就有些忍俊不禁,这其中是有典故的。
法医尸检时,除了拍照的技术人员,其他人一般不喜欢站在旁边。尸体新鲜时,那种异常的血腥味道刺得人鼻腔发痛;腐败时,强烈的臭味更能充斥着人的每一根神经。我认为,人的身体是可以相互感应的,彼此有着兔死狐悲的强烈排斥,也只有这样,那种味道才会显得如此怪异!没有人愿意靠近是很正常的事!而董建国与司马雨相互之间的敬而远之,是因为一次出现场检验一具河飘时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下大雨,北江河里发现一具河飘儿,已经高度腐败。雨水冲刷着尸体,对去掉尸臭起到了一些用处,但还是不能完全去掉那种难闻的气味。我们几个法医技术人员搭了一个简易的帐蓬,将河飘儿保护在了帐蓬里,准备详细检查尸体情况。当时的现场很泥泞,我们准备不足,皮鞋及裤腿上沾满了黄泥,特别容易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