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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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寒山斜竹
【由文,】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佛教·《金刚经》
我叫邓哲,33岁,是个法医,在这个城市上班4年了,此前在另一个城市工作了7年。我的记忆力很差,如果你看到这本笔记,说明我把它弄丢了。它对我很重要,麻烦您把它还给我,笔记本的首页有我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谢谢了。
前记
说实话,我以前是从不记笔记的。因为我认为,人没办法回到过去,所以无需回顾以前的日子,写笔记也成了毫无意义的事。
不怕老实说,我还认为笔记是一种在黑暗中将自己脱光了的行为!如果不慎遗失,则像祼露时突然有人开灯,让人遮掩习惯了的某些隐私暴露无遗!
直到发生了一些事情,或者说当自己被某些事情所改变,我才有了写笔记的习惯。
一直以来,有一个声音在焦灼地喊着:“你必须得给我一个交待!”这个声音有时是男声,有时是女声,像是高原的,也像是刘嫣的,更像是陈娟的,或许还是那些我所见过的有名的、无名的,新鲜的、腐败的,那些看上去似乎早已无法蠕动的嘴巴里发出来的!但到最后,我才发现竟然是自己喊出来的,究其所以,是另一个我在某个隐秘的角落里焦燥不已:“你必须得给自己一个交待!”
于是我就动了笔,写给另一个我。唯有如此,内心才稍显片刻宁静。
既然是交待,当然是一些带着回忆性质的东西,因此有些事情,其实是我后来记上去的。写的时候,我从头至尾有着掩饰不住的悲悯和苦痛,那几乎如同置自己于一个黑洞里,被巨大的、看不见却又真实存在的引力慢慢吸空。我不知道该不该称呼那些所经历的为大事件,因为那些事虽然让人惊骇,然而相对于时间的流逝,那不过只是琐碎的存在,终会被人遗忘,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现在,我特别害怕遗忘过去,害怕遗忘了自己!
不要问我是哪年哪月哪天的事,我已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似乎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又似乎刚刚发生在昨天,因此索性按着章回式的思路一直写下去。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这几个字不时在脑海里跳将出来,撞击着敏感的神经,我竟然意外地记得刘嫣吟着李煜的这句诗时的表情:冷艳、凄迷、哀伤……,于是动笔的过程中,我也始终处在浓浓的冷艳、凄迷、哀伤的氛围中。——或许,我又是写给她的!
对于笔记里的一些事,你可以当作天方夜谭。但我要说,以下所记都是事实。我们不愿相信,是因为有时候的真相,看起来往往是那样血淋淋的!
第一章 自己的迷局
那段时间,在我的生活中,能使我忘记时间的,除了上班就是上网。脑子空闲下来时,就会想刘嫣。从开始记起她到现在,已经是4个年头了,虽然这个女孩已经在我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彻底得好像从未真实地存在过,但我还是忘不了她。闲着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想她现在怎么样了。想她的时候特别痛苦,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脑袋炸裂开来似的痛。
所以我很少让自己的思维停止下来!
睡不着的时候,我会拿一瓶白酒走到屋子的天台上,对着街上的霓虹灯喝酒,任五颜六色的眩目灯光耀花我的双眼。看着街上人来人往,那些看似热闹的人群,在我眼里仿佛只不过是一群不知所终的蝼蚁而已。
楼上是一个人的寂寞,楼下是很多人的孤单!而我会在心里喊:“你们比我寂寞!”
喝酒的时候,我会拿出一个手机来看,那个手机里是来这个城市之前的号码,我一直没有让它停过机,那是我与刘嫣唯一的联系。虽然自从刘嫣离开后它再也没有响过,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也响起来的,那时刘嫣会在电话里哭着说她有多想我,她会过来和我团聚的!
是的,一定会是这样!
刘嫣是我的未婚妻。在来到这个城市之前,我们在禅市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地恋爱,整日憧憬着以后的种种美好。那时的河塘月色,那时的双栖双宿,每每想起,都留恋得让人心悸。曾经的快乐时光历历在目,她的一笑一颦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是多么地爱她呀!然而在某一个时间段里,我们的生活毫无征兆地中断了,她突然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再没有出现过!
对于这个女孩,我有着很深的依恋情结,强烈地渴望见到她,得到她!然而实际上,我却不能记得中断的那个时间段里,和她发生的一些事了。——四年前的一天,我遭遇了一次意外,然后就失去了部分记忆。有时恍惚会记起当时的一些情节,但又怀疑是自己虚构出来的,特别不真实!因此有些思绪中的场景,就像播放着磨损严重的碟片时的画面,模模糊糊闪烁不定,甚至会突然跳过其中的几帧,让人无法确定里面的故事。
记得当我从医院清醒过来时,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回忆以前的事情。甚至有一段时间别人在我面前提起刘嫣时,我都记不起她是谁了。当别人告诉我,出事的时候我是和那个女孩在一起时,我才知道这个名字和我有着特殊的关系!
我已经记不得当时是谁告诉我的了,但却能清楚地记得那个人在看到我的反应时,脸上显现出来的那种诧异神情。——这种情况在我出事之后经常发生:明明很清楚地记得某个人的表情,却记不得那个人是谁了!又或者很清晰地回忆起某一件事的情景片断,却串连不起整件事情的开始和结尾!
自从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后,周围的人达成默契似地很少在我面前再提起那个叫刘嫣的女孩。让人很奇怪的是,越是如此,越是让我对那个女孩产生很强烈的想念!于是我特别想记起以前的事,特别想记起那个女孩的样子!那种感觉,连自己也很难解释。
和刘嫣的一些事,是在过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才渐渐回忆起来的。那些久违了的记忆,如同由远而近的波涛,层层叠叠迎面涌来,都是我们恩爱的场景!
让我沮丧的是,我依然记不起刘嫣的样子!这种听起来极其荒谬的情况,却的的确确在我身上发生了!而且对于以前的那些事,仍有不敢确定的地方,不清楚事实是否如此。
每当出现这样的问题,父亲就会站出来释疑解惑,摆出很多安慰我的理由。
“你们是很恩爱的一对。”他对我说,“这点很确定!”
“可她现在哪儿呢?”
父亲说他也不知道。
“我为什么会在医院,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出了点小意外,不会有什么问题。”父亲说。
“可是我为什么记不起一些事情了?为什么有一段记忆的空白?”
“不要着急,慢慢调理一下,就会记起来的。”
可是我怎么能不着急呢?那个我爱的女孩失去了音讯,我是多么渴望见到她!
对于出意外的事,父亲很少谈及,这却恰恰是我最急于知道的。直到有一天他拗不过我的苦苦追问,才简单地说到,我和刘嫣在一次外出游行时出了点意外,在一家旅社里中了一氧化碳的毒。刘嫣和我都失了忆,记不起以前的事了,但刘嫣中毒程度轻一些,已经治愈出院了。家人带她离开了这个城市,现在不知去了哪里。
父亲的讲述让我更担心了,刘嫣根本就没有家人!在她小的时候,父亲因为纵欲,背叛了她母亲。母亲悲愤过度,精神分裂后持刀杀了那个负心的男人,后来一直在精神病医院里面接受治疗。刘嫣是跟着自己的婶婶长大的,这也成为她心头挥之不去的痛!
因此,在医院的那段时间,我觉着自己只剩下了一具躯壳,就像之前工作中遇到的那一具具僵硬的血肉一样,再没有了灵魂。
现在,我可以把自己喝得很醉,之后站到天台的边沿上,任风抚乱我的头发。那个位置,有一种让人魂离魄游的感觉,似乎自己在空气中飘了起来。——那感觉能让人上瘾!
有一次,狂风暴雨,我想刘嫣了,跑到天台喝酒。结果高原发现了我,把我拉回了屋里。他事后说差点没被我吓死,他看到我站到天台的边沿上,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像快要掉下楼去的样子。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每次喝醉酒后,我会忘掉当时的场景,甚至要花很长时间来确认发生过什么,因此我笑他:“什么啊,你以为我会自寻短见啊?!”
高原是我的同学和好哥们,他比我先到这个城市,原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上班,后来自己出来单干,弄了一个法律工作室。他的经济条件也不好,要接到了案子才有钱,按他的话说:“也是等活干的打工仔,一顿饱一顿饥的!”
住的这套房子,是高原租的,在很老的一个小区里。因为图便宜,所以租了顶楼。我到这里后,他要我搬进来做伴。我知道他是照顾兄弟,也主动替他分担了一半的房租。他没有推辞。一是我坚持在钱的问题上不能欠兄弟的,二是他的确需要人分担!——好兄弟无需多说什么。
自从在天台上发现我之后,高原隔三差五地邀我出去喝酒,我知道他工作室没什么事,也乐得有人聊天撒酒疯。喝醉的时候,高原就说老邓,你在这里就我一个兄弟,我要对你负责,不能让你毁了自己。——我在同学当中算年纪比较大的,所以他们习惯叫我“老邓”。
听了他的话,我眯着眼睛笑了,你以为我是什么啊就毁了自己,我是男人呢!说完把胸脯拍得“啪啪”响。高原说你还是忘不了刘嫣。我强辩道:“谁说的!我最不缺的就是女人!”高原呵呵地笑了,并未争辩。这使得我有被看穿的感觉!
其实对我来说,无所事事是最痛苦的事情。脑袋空闲下来时,即使酒精、上网或者偶尔带个女人回家过夜(我是说即使),也都忘不了对刘嫣的想念。——虽然我几乎记不起她的样子了。
唯一能让我不想她的,只有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工作反而成了我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