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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人生幸福论-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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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甘心情愿作一名普通复员残废军人,安心地工作与生活。

    40年后人们才发现,他就是通讯《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著名战斗英雄、“烈士”李玉安。对于40年的清苦生活,他毫无怨言。他说:“我从没把自己看成英雄、功臣,我觉得一个中国人、一个共产党员为祖国流血牺牲是应该的。”还说:“想想牺牲的战友,我知足。”他觉得只有这样做,自己的心中才是充实而平静的,是符合自己的身份的,因而也才是幸福的。

    伸手向党和国家邀功请赏,就对不起牺牲的战友,是一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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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应当的行为。可以说,李玉安是把尽职尽责,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当做最高的幸福的。在他看来,如果凭着自己过去的功劳,去求得物质利益上的好处,那样做于心不安,心灵深处会有痛苦。

    对两种生活看法不同也会影响幸福观A对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的看法不同,也会影响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前面讨论的享乐主义,除了贪图安逸、惧怕艰苦的一面外,还有只看重物质生活的价值、不重视精神生活价值的一面。

    在享乐主义者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获得感官的快乐;而感官快乐则是由物质刺激带来的。

    除物质刺激感官能给人以快乐而外,他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幸福。在他们看来,精神生活是虚无缥缈的,毫无意义可言。

    我们说,物质生活对于人来说,当然十分重要,因为人也是生物个体,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的产物,他需要生存与蕃衍,这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供其享用。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要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够进行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活动。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生是重要的,否认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也是办不到的。

    从另一方面讲,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优越,也是人之常情。人有世界上最健全、最敏感的感觉系统,追求感官的享受,也是人的自然本性。人不仅要求吃饱、穿暖,有地方避风挡雨,而且在这些基础上,总希望物质生活能再好一些,寻求一定程度的享受。从道理上讲,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享受应当是人的价值的一部分。合理适度的享受,不应当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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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792

    邪恶。

    但是,那些注重肉体和物质上的享乐,把它视为人生的主要价值的人,往往用物质生活、肉体享乐来否认精神生活的必要性,否认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应有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注重精神追求、注重理想道德、注重节操荣誉、注重文化修养、讲究爱情的纯洁专一、珍惜友谊等精神生活的人,都有“神经病”或者都是一些“傻子”

    ,追求的都是一些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他们认为,精神生活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不能解决人生中的任何现实问题。

    这些人的观点能够成立吗?

    否。

    环顾古今中外,应该说世界上没有完全脱离精神生活的人。

    我们试以追求物质享乐为例加以分析。古代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非常注重追求华丽的服饰与车马,精美的食品与建筑。

    追求这些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感官的愉悦,而且是为着炫耀自己的身份。而炫耀自己的身份,也就是在品味人生价值,这就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寓于物质生活之中的一种精神生活。现代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人追求洋烟、洋酒、洋装以及各种洋货。乍一看这是追求物质享受,再仔细分析,其中有一种崇洋的思想。把“洋”当成一种时髦来追求。以洋货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这样看来,人们很少有纯粹的物质享受,在物质享受的同时,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精神生活的内容。问题在于这种精神生活内容的高低与文野。

    人们高尚的精神追求,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崇高的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美好真挚情感的追求,对聪明才智的追求,对伟大事业的追求。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崇尚气节的优秀传统,就是这样一种注重精神追求的典型。那些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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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高尚的人,为了维护民族的、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能够做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他们所追求的是民族的大义与自己人格的完美。这种精神,正是几千年来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力量。

    有这些追求的志士仁人,他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顾自己可能遭到的杀身之祸,或是被监禁、被流放、被抄家,变得一贫如洗的个人命运。在他们的心目中,个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为自己所认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才是自己所关心的。

    正如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诗中所写的那样:“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对于林则徐来说,痛苦与幸福已经是合二而一了。他因主张禁烟御敌而被流放,这当然是痛苦的;但是,被流放是因为自己坚持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自己一心为着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而不是因为自己做了危害民族利益的错事,他内心是无愧的,是充实的,因而他又是幸福的。还有那个决心为变法维新流血牺牲的谭嗣同,他本来可以逃离北京,保住一条命。但是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

    有之,请自嗣同始。“他在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此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慨,表现了谭嗣同的伟大精神,在他看来,能为变法而死,能为昌盛国家而死,死得其所,是他的幸福所在。

    他连呼“快哉!

    快哉!“表现了崇高的幸福观。那些只知追求物质财富、只知追求物质享乐的人,绝对不会有林则徐、谭嗣同这样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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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992

    第三章 三 决定主体欲求的精神因素(下)

    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A主体的性格气质与幸福A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A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指出,“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

    (有的译文为“幸福是灵魂的现①实活动”。)

    在灵魂的活动中,他又特别强调理智,认为灵魂由理性与非理性(即情绪、情感等)两部分构成。

    “如若人以理智主宰,那么,理智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叔本华也认为“人的最高的、永恒和丰富的快乐,实是他的心灵。虽然我们在青年时不了解这一点,事实上却是如此。”

    他还认为文化对幸福的影响,远远超过财富对幸福的影响。如果人只是追求财富,心灵上一片空白,“结果是对任何其他事物的影响便麻木不仁。

    他们对理智的高度幸福既无能为力,就只有沉迷在声色犬马中,任意挥霍,求得片刻的感官享受。“

    ②在历史上,还有许多思想家谈到过这一问题。其基本的意思,是说幸福与人的内心世界的状况,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幸福或痛苦来说,主体的精神因素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外在因素的重要性。

    在某些问题上,确实如叔本华所说的那样,痛苦或幸福并非

    ①叔本华:《人生的智慧》。第4页。

    ②叔本华:《人生的智慧》,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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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取决于客观事件,而取决于感受主体的看法。

    试举一例来看。

    按照一般人的思维方式,亲人亡故是最令人痛苦的事,可是庄子在自己的妻子去世后,却鼓盆而歌,傲然自乐。到他家吊唁的惠施问他:你的夫人为你生儿育女,替你侍奉老人,治理家务,对你们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在她死了,你不悲痛,这已经是有背于做人的道理了,你怎么还敲着盆子高兴地唱歌呢?

    这不太过分了吗?

    庄子回答说:你讲的不对。

    我的夫人刚死的时候,我怎么能不悲伤呢?但是后来我想,人是由气聚而成的,“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现在她死了,也是“变而至死”。这好像春、夏、秋、冬的运行一样,是自然规律。她死了,就像在天地这个大屋子里睡着了一样。如果我跟在她后面号啕大哭,这不是说明我不明白人的生死这一番道理吗?既然是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然后又变而至死,这又有什么值得悲伤的呢?所以我停止了哭,转而鼓盆而歌。

    从人情上讲,庄子为妻子的死鼓盆而歌,是否应当受到指责,庄子这一套理性至上的理论是否太残酷无情了,我们暂不去管它,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我们要研究的是什么原因使庄子由悲痛转为快乐的。是什么因素使庄子由悲转为乐的呢?答案只能是他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他觉得人的生死不过是自然的演化,人由自然而来,又回到自然,这是值得高兴的。这样看,庄子在他妻子死后的悲痛与快乐,是由庄子自己的看法决定的。

    乍一看来,这是一件荒唐的事,是一种荒谬的理论。但是仔细推敲起来,这种情况和说法在一些事情上还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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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103

    的。因为人的情感、情绪,与人的认识还有所不同,它不是对外界事物本身的简单、机械的反映。人的情感、情绪、各种心理体验,总是有人的理性参与,有人在以往长期生活中形成的观念、习惯、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渗透在其中。外界的事物只不过是一种引发情感体验的最原始的因素,只是一个信息源。可以说,人的内心世界的各种因素,共同构成一个信息处理机,对外界传入的信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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