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其他小说电子书 > 人生幸福论 >

第21章

人生幸福论-第21章

小说: 人生幸福论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大幸福主义与个人幸福A既然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目的,人人都有权利享受幸福,所以个人的幸福就成为善的基础。密尔认为,人的行为的快乐和幸福就是善,而痛苦和不幸是恶。快乐和幸福越大,则行为越善;痛苦和不幸越多,则行为越恶。个人幸福是密尔所

    ①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24—245页。

…… 124

    801第四章 西方功利主义幸福观

    强调的,但是,他又不否认社会的幸福。由于个人的幸福是善的基础,所以,社会的幸福也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善或道德的基础,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密尔所说的最大幸福主义所探讨的是社会幸福或整体幸福的问题,这样就涉及到了社会幸福或整体幸福与个人幸福的关系。

    依照密尔的意见,世界的利益是由个人的利益合成的,社会的幸福自然也是由个人的幸福合成的。所以,他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幸福的获得,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重要的在于,由于更多的个人利益得到了满足、更多的个人幸福得以实现,那么,这也就促进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和幸福。

    但是,在个人利益和幸福与社会利益和幸福的“合成”中,并不总是一致的、统一的,有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处理呢?

    密尔认为,虽然要求人们不获得幸福是困难的,但不是不可能的。他说,那些英雄烈士们为了某些比个人幸福更重要的东西,主动牺牲了自己的幸福,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别人的幸福或社会的幸福,这样的行为是高尚的。他们舍弃个人的幸福而对增进社会的幸福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他们理应获得人们极端的敬仰。但密尔同时又指出,这种绝对牺牲自己幸福的事例,并不是经常出现的,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矛盾是偶然的,只有在世界的安排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才会产生。

    从总体上说,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协调一致的。

    尽管如此,功利主义赞赏自我牺牲的道德品质,“承认人类有能力为他人的好处而牺牲他们自己最大好处。……功利主义

…… 125

    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901

    所夸奖的自我牺牲是献身于他人的幸福,或幸福的某些手段,或者说,献身于人类全体的或人类集体利益所规定的个人的幸福。“

    ①

    密尔认为,在处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上,除了自我牺牲这个极端的方面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加强法律的调整和教育的作用。功利主义把幸福作为行为之正当与否的标准,并不是指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关的人们的幸福。功利主义要求个人在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之间能够做到严格的公平,就如同耶稣的“黄金律”

    :“待人要像期望别人待你一样”

    、“爱你的邻人如爱自己”。

    这是功利主义的道德理想。要达到这个理想,密尔指出了两条途径:“第一,法律与社会组织应该处置个人的幸福或(可以说从实际方面讲)利益,使它尽可能的与全体利益相协调;第二,教育和舆论于人的品格有极大的影响力,应该运用这力量,使每一个人在心灵上建立起自己幸福和全体幸福之间的不可解的联系,尤其是他自己的幸福和关心普遍幸福而应有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各种行为实践之间的不可解的联系”。

    ②密尔认为,如果这样做了,就能够促使人们不去设想与公众幸福相违背的行为和自己的幸福,还能使促进社会幸福的动机成为每个人习惯的动机。

    重视道德在追求人类幸福中的作用,这是密尔与边沁的另一个重大区别。密尔把遵循道德规范看作达到人类幸福的最佳途径和最好办法,对此,密尔充满信心,不仅认为应当,

    ①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252、253页。

…… 126

    01第四章 西方功利主义幸福观

    而且认为可能。功利主义幸福观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二是人们应该做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事情。这二者之间的联系何以可能?密尔除提出了法律的和教育的方法外,尤其强调道德的裁决力。他说:“关于任何假定出来的道德标准,人们总要问,(也应该问)这标准的制裁或裁决力(Sanction)是什么?

    遵循它的动机是什么?

    或者说得更专门一点,其义务性的根源是什么?其束缚人的力量何由而来?“

    ①这实际上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增进社会幸福呢?

    密尔指出,道德的裁决力有两种,一种是外界的,如来自宗教的赏罚,使得人们必须相信增进社会幸福是上帝的旨意,也是上帝赞赏的行为,而不这样做,则可能遭受肉体上的惩罚和道义上的谴责。另一种是内心的,来自于我们内心的一种情感,这就是良心。密尔更看重良心的裁决力。

    良心的裁决力,其基础是人类的情感,如果没有情感,良心就不会起作用。密尔把良心看作社会的情感,由于存在着这样一种社会情感,所以,“要同众人结合的欲望,早已经是人类天性中有力的原则,而且,可庆幸的,是可不经教诲,只因文化进展的影响,就会成为更强大的情绪之一。当社会状态对于人是那样自然,那样必要,那样习惯,于是,除非处在某些特别的环境,或者有意努力去进行抽象作用,否则他决不设想他自己不是全体的一分子;当人们脱离了野蛮的孤立状态渐远的时候,这联想便越来越牢固”。

    ②正因为人与社

    ①②③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253—254、259、260页。

…… 127

    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11

    会有着如此紧密的社会情感,所以,“人与人组成社会,除了主奴的关系外,要想不以全体利益为立场,而采取其他立场,显然是不可能的。平等人所组成的社会,只有共同承认所有的人的利益都要平等考虑,才能存在。”

    ③人类文明的进步,使得人们必须与任何人能够平等地长久地共同生活下去,否则,个人也是不能生存的。幸福是个人追求的目标,但同时也是社会追求的目标,忽略他人的幸福,而只顾自己的幸福,是不能长久的。在人们合作的时候,能够感觉到他人的利益和幸福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利益和幸福。社会联系的加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使人们在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幸福时,能够把自己的情感、利益和幸福与他人和社会一致起来。

    所以,“假如一个人心中的社会情感完全发达,他就会不让自己把别人都设想为和他争夺致幸福的工具的敌人、只愿意他们都失败,以求自己可以成功。”

    ①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社会的存在,把自己的情感与目标与他人的情感与目标协调一致。

    良心作为一种社会情感,是最大幸福的道德裁决力。违反了良心,我们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痛苦。密尔认为,人的内心有一团情感,如要做违背是非标准的事,就必须先冲破这一团情感的重围,这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最终做了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那么这一团情感可能不久就会以悔恨的方式出现于你的心中,使你终日不得安宁。这一团情感就是组成良心的要素。

    那么,这样一种处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良心裁决力

    ①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262、259页。

…… 128

    21第四章 西方功利主义幸福观

    是怎么产生的呢?

    密尔认为,“这种有力的天然情操的天然基础是有的,并且一旦公众幸福被认为是道德标准,这天然情操就成为功利主义道德观念的力量。”

    ②密尔虽然把良心情感看作人性中本来就有的,但是,他更看重良心的后天发展和培养。他认为,教育、社会舆论、社会进步等都可以使人们的良心得到良好的生长土壤,并使之不断强化和巩固。实际上,良心在由人组成的社会关系中,一方面起着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关系的作用;另一方面,良心在发挥道德裁决力的同时,自身也日益成长。

    密尔在处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问题上,比边沁又前进了一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密尔的论述中存在不少的缺陷。密尔关于从个人幸福过渡到社会幸福的“合成说”

    ,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社会幸福不是每一个人幸福的简单总和,社会幸福的本质与个人幸福也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用数学上的简单相加来说明社会幸福。在良心的作用问题上,密尔过分夸大了良心对人们行为的裁决力,因为良心主要诉诸于人们的道德自觉,当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尚处于较低层次时,良心的作用是微弱的、无力的。对于良心的概念,密尔把它等同于社会情感,但社会情感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密尔没有说,这就使得良心或社会情感成为一个抽象的概念。

    从边沁到密尔,我们了解了古典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大致主张,尽管他们都试图建立一种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道德理想,并且也为之作出了诸多理论上的努力,但是,我们认为,功利主义幸福观从本质上说仍然是个人主义的快乐

…… 129

    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31

    论幸福观。因为就边沁和密尔所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理论设想和行动方案而言,其落脚点仍然是个人幸福,社会幸福仅仅是个人幸福的延伸和扩展。

…… 130

    41第五章 西方基督教幸福观

    第一编 第五章西方基督教幸福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