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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政治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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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 治 学

    卷()一B章一 我们见到每一个城邦(城市)各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有人类的每一种作为,在他们自己看来,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既然一切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为目的,那么我们也可说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它所求的善业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城邦”

    ,即政治社团(城市社团)。

    有人说城邦政治家和君王或家长或奴隶主相同,这种说法是谬误的。主张这种说法的人认为这类人物所不同的不在

    ① 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二人以上群众所组成的‘团体’”

    (参看《尼伦》卷五章八)

    ③。组成这种团体的分子可以是不相等的人们,如主奴(本书卷一章六)

    ,也可以是相等的人们(卷七章八)。

    平等人之间的团体可以物资相通,由卖买而构成经济团体(《尼伦》)

    ,或由夫妇构成家庭,也可以凭共同目的,作共同活动而构成政治团体,如城邦(本书卷一章二等,《尼伦》卷八章十一等)。家庭无需契约,组成政治团体则应有契约(宪法)

    (《尼伦》161b13)。城邦是行业和职能相异的分子的组合,在这种组合中,一定有统治和被统治两类人(本书卷一等)。

    ② 见柏拉图:《政治家篇》(Plato,Politicus)

    ,258E—259D;参看色诺芬:《苏格拉底回忆录》(Xenophon,Memorabilia)

    i4。

    12。

    ③ 本书注释中所引参考书籍:(一)见本书者,不写出书名,只举章节或页行数。(二)见亚里士多德其它著作者,只举书名(简写和原名见附录“书目”

    Ⅵ)。亚氏书页行数都依《贝克尔校印本》(Beker

    Text)。

    (三)其它各家的书举作者和书名,原作者以一书传于后世者,常常只举作者名,书名从略。

…… 20

    政 治 学3

    品种方面的相异,只在其所治理的人民在数量上有多寡之别而已。这样,奴隶主所关顾的只限于少许人数,关顾到人数稍多的则为家长;至于城邦政治家或君王,那就得关顾到更多的人数。依这种说法,一个大家庭和一个小城邦之间就没有实际上的差异;政治家和君王的分别也仅仅在这么一点:君王以个人掌握国家的全权,而政治家则凭城邦政制的规章加以治理,依照这种规章,全邦人民轮番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城邦政治家就仅仅在当值的年月执掌政权]。

    这些说法实际上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凭借向来应用的[分析]方法①阐明这个问题。恰好像在其它学术方面一样,应该分析一个组合物②为非组合的单纯元素——这就得把它分析到无可再分析的最小分子——,我们在政治学的研究中,也要分析出每一城邦所由组成的各个要素而一一加以考察。

    由于这种分析,我们就能比较清楚地阐明上述各社会团体及其人物之间的差异,并由此辨明,对于上述题旨,是否可以得出一些有条理的论断。

    章二  这样,我们如果对任何事物,对政治或其它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最初,互相依存的两个生物必须结合,雌雄(男女)不能单独延续其种类,这就得先成为配偶,——人类和一般动

    ①参看章八。主奴体系、家务体系、宪政体系三者有别,参看卷三章六。

    ②“组合物”的意义参看卷三章一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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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政 治 学

    物以及植物相同①,都要使自己遗留形性相肖的后嗣,所以配偶出于生理的自然,并不由于意志(思虑)的结合。接着还得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结合,使两者互相维系而得到共同保全。凡是赋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远见的,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凡是具有体力而能担任由他人凭远见所安排的劳务的,也就自然地成为被统治者,而处于奴隶从属的地位:在这里,主奴两者也具有共同的利害。

    [我们应该注意,]女人和奴隶天然有别。自然的创造女儿绝不像铁匠的铸造德尔斐小刀②,使它能够具有多方面的用途;自然对每一事物各赋予一个目的;只有专用而不混杂使用的事物才能有造诣最精当的形性。

    可是,在野蛮民族中,[反乎自然,]女人处于和奴隶相同的地位——实际上那里并没有真正够得上主治的人物,男女结合只是一个女奴配上了另一个男奴而已。所以诗人们说:

    “野蛮人应该由希腊人为之治理。”

    ③在诗人们看来,野

    ①亚氏对植物雌雄的分别虽有这种意见,但在他的著作中未见到实证;参看《论动物的生殖》卷一章二、卷二章一。

    ②“德尔斐小刀”

    ,雅典那俄:《硕学燕语》(Athenaeus,Deipnosophistae)

    ,13C,说德尔斐人擅铸小刀以治理牺牲,并用于烹饪。这类小刀可兼作宰牲、剥皮、出骨之用。

    依欧里庇得的悲剧《埃勒羯拉》(Euripides,Electra)

    743—769行,通常须用三种刃具:宰杀用“尖刀”

    ,剥皮用“刮刀”

    ,出骨用“大刮刀”

    (参看戈脱林:《德尔斐小刀》10页)。希西溪:《辞书》(Hesy-chius,Lexicon)解释这种用具为有刀和匙的复合工具。

    ③诗句见欧里庇得的悲剧《伊菲琪尼在奥里斯》(Iphig。

    in

    Aul。)

    1266行。

    古希腊讲授学术或论列事理,常常以诗为证,参看《形上》卷二。依上文,这里只需指证野蛮民族中有以妻女为奴隶而任劳作的习俗,亚氏却引出了希腊人应统治外邦野蛮民族的诗句,这是亚氏由于自己的种族和政治思想不期而作的流露。

…… 22

    政 治 学5

    蛮民族天然都是奴隶。

    由于男女同主奴这两种关系的结合,首先就组成“家庭”。希西沃图的名句的确是真切的,他说:先营家室,以安其妻,爰畜牡牛,以曳其犁。

    ①

    这里次于妻室所说到的牛,在穷苦家庭中就相当于奴隶。

    家庭就成为人类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因此嘉隆达斯对组成一个家庭的人们,称之为“食橱伴侣”

    ,克里特的厄庇米尼特则又称之为“刍槽伴侣”

    ②,其次一种形式的团体——为了适应更广大的生活需要而由若干家庭联合组成的初级形式——便是“村坊”。

    村坊最自然的形式是由一个家庭繁殖而衍生的聚落;因此,有些人就称聚居的村人为“同乳子女”

    ,或称这样的聚落为“子孙村”。希腊古代各城市原来都由君王加以统率,而各野蛮民族至今还保持着王权,其渊源就在这里。家庭常常由亲属中的老人主持,各家所繁衍的村坊同样地也由年辈最高的长老统率,君王③正是家长和村长的发展。这种原始的家属关系,荷马关于古代散布世界的[圆眼巨人族的]聚落曾经说:

    ①见希西沃图:《作业和时令》(Hesiodus,Op。

    et

    Di。)405行。

    ②依π1P4等抄本和威廉拉丁旧译本应为“炉火伴侣”。

    ③希腊字(王)

    ,依缪勒:《语言学讲稿》(M。

    Muler,Lectures

    on

    theJ

    Science

    of

    Language)卷二282,说源出梵文“ganaka”

    ,意思即为“家长”。

…… 23

    6政 治 学

    “人各统率着他的儿女和妻子。”

    ①

    古先的人既一般地受治于君王而且现在有些民族仍是这样,有些人就推想群神也得由一个君王(大神)来管理。人们原来用人的模样塑造着神的形象,那么凭人类生活来设想群神的社会组织也就极为自然了。

    等到由若干村坊组合而为“城市(城邦)”

    ,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②;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

    早期各级社会团体都是自然地生长起来的,一切城邦既然都是这一生长过程的完成,也该是自然的产物。这又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

    无论是一个人或一匹马或一个家庭,当它生长完成以后,我们就见到了它的自然本性;每一自然事物生长的目的就在显明其本性[我们在城邦这个终点也见到

    ①诗句见荷马:《奥德赛》(Homer,Odesy)

    ix12—114;柏拉图的对话《法律篇》(Laws)也引及此句(卷三680)。远古“独眼”或“圆眼巨人”族散处世界各地,或栖岩谷,或居山岗,不立法制,人各管领其妻子,老死不相往来。

    另一些史诗又以独眼巨人族为古希腊石匠和铁匠的祖先。

    随后的诗人和史家或说这些力能搬运巨石、构筑居室的先民实在西西里(Sicily)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ucydides,The

    Peloponesian

    War]vi,2)

    ,或说这是希腊阿尔咯斯地区迈西尼(Mycenae)等古城的建筑者(斯特累波:《地志》[Strabo,Geo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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