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大能-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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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思子将裹着老头儿的草席拖入深坑之中,又用了半个时辰将土掩上,拢成一个半人高的小坟包。
做完这一切,天便快要黑了,无思子只得赶紧离开这乱葬岗。
夜里的乱葬岗,是那些野狗的天下,若不快点走,那些野狗便会连活人也一起吃了。
无思子从乱葬岗里走出来时,便又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那时,她已经在墓前哭得睡了过去。
她枕在那座坟包的封土上,蜷缩着身体,好像要化作这座坟的一部分,与她的那位亲人一起死去。
无思子知道,他若不理她,就这么走了,那这个小女孩夜里一定会被那群野狗给生吞活剥了。
乱世凶年里,要想活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无思子摇摇头,看了小女孩一眼,便要走。
但走了几步,他却又是摇了摇头,终究是不忍,折了回来,来到小女孩的身旁。
他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一把将她搂住,背在了背上,带她离开这要吃人的乱葬岗。
小女孩也许是哭得太累了的缘故,睡得很死,一直到无思子带着她走到半路的时候,她才堪堪醒过来。
“你……你要带我去哪?”她问。
声音因为之前的哭泣,显得有些嘶哑。
“回城里。”无思子淡淡地道。
“你……你是坏人吗?”她又问。
无思子没回答她,只是道:“你家在哪?还有没有亲人,我送你回去。”
“奶奶死了,就……就剩我一个了,我家在朱雀桥乌衣巷那儿。”她答道。
“嗯,那离得很近,正好顺路,我就在旁边的土地庙里,我比你惨,你有家,我没家。”
“你……你是谁?”小女孩又问道。
“我?”
金鳞天梯上的无思子脑海中翻覆着那段被尘封的记忆。
他在此刻终于想起了自己以前的名字来。
那个饿得面黄肌瘦,身子单薄的小男孩,背着背上的小女孩道:“我啊!我叫李狗娃!”
……
林修然手中的那条因果之线,终于分拨清楚,无数的记忆碎片开始组合,汇成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
……
第四十二章 源头()
苏清婉是水儿姑娘,无思子,便是水儿姑娘记忆里的那个李狗娃。
半年前,她回了一趟扬州城乌衣巷,欲一探故人,想借此解开自己的心结,摆脱心魔控制。但她回到乌衣巷时,却只见到了土地庙里的那座荒坟,她只以为,那个黑瘦少年已经死了。
半年后,在金鳞天梯上,种种因果纠缠下,苏清婉终于知道,原来,那个黑瘦少年没死。那个困居扬州城乌衣巷,一无是处的黑瘦少年,如今已经苦尽甘来,成了那名满天下的青云宗首徒——无思子。
两条原本毫无交集的因果之线,被林修然找到了同一处源头。
他们在各自分道扬镳之前,互相纠缠了很长一段时间。
……
“李狗娃?”
水儿姑娘听了这个黑瘦少年的回答,鼻子皱了皱。
她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但这乱世凶年里,似乎所有人都笃信轻贱名字能养活人的奇怪习俗,都喜欢给自己的孩子起个贱名字!
穷苦人,是没有资格有个好名字的。
她也一样,水儿的名字,是自己奶奶在河边洗衣服时帮她起的。
水儿姑娘既知道了他的名字,便也打算将她的名字告诉他,她道:“我叫水儿,奶奶给起的。”
大抵是刚才已经哭干了眼泪,把心中所有的委屈都哭了出来,她的心情好了些。至少,愿意搭理李狗娃了。
李狗娃将她背在背上,就这么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不知不觉间,他们便已然回到了城里。
水儿姑娘没有骗他,她确实住在乌衣巷里。
乌衣巷里的那些人,都认识这个小女孩。
虽然他们的眼中都写着冷漠,但至少是将她视作这乌衣巷里的一份子的。她不像李狗娃,李狗娃是逃难来的,就算住在附近的土地庙里,他也不属于这里,只是个外来者。
小女孩有家,而李狗娃这个贱命的种,却是连家都不配拥有。
他送别了她,但不知为何,舍不得离开。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便过去了几个月。
旱灾,终于过去了。
灾民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李狗娃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可怜种,居然也像路边的野草一样,顽强地活了下来。
不仅如此,他还捎带着养活了水儿姑娘。
水儿姑娘靠着乌衣巷里那些人的救济,也靠着李狗娃那几个黑乎乎的馒头,艰难地撑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像一株狗尾巴草一样活了下来。
乱世里,能活下来,便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恩赐。
而李狗娃之所以将这个活下来的机会恩赐给水儿姑娘,是有私心的。
他喜欢水儿姑娘。
从他见到她第一眼起,便有些喜欢。不然,他也不会费那么老大劲将她从那个乱葬岗里背回来。
这是一个少年的情窦初开。
在乱世凶年里,这份情窦初开很贵重,它值许多个能让人填饱肚子、活下来的黑馒头;这份情窦初开也很廉价,因为这几个黑馒头在一些人眼里,根本值不了几个钱。
乱世凶年里,那些岔开腿接客的暗娼曾无数次诱惑着李狗娃。
她们倚在逼仄的巷弄内,衣着暴露,衣不蔽体。
李狗娃见过许多大人和他们交易做事。他知道,要享用她们的身体,只需一个黑馒头,他只需将他手中的那个黑馒头给了她们其中一个,那个还算风韵犹存的女子便会随他折腾,任他舒爽,让他明白做男人的真正滋味是什么。
少年的躁动,在他走过那些深街暗巷时,无时无刻不折磨他的理智。
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他紧紧守着那个得来不易的黑馒头,抱着它,将它送到了朱雀桥乌衣巷,将它送到了年幼稚嫩,什么都给不了他的水儿姑娘手中,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下,看着她笑出来。
那大概是李狗娃自出生以来,最为幸福快乐的一段时光了。
只是,老天爷从来喜欢作弄人。
幸福快乐的时光,对于李狗娃这样的贱种来说,不过是一场似有还无的虚幻。
这场人间美梦,很快便结束了。
这一年,朱雀桥乌衣巷里,来了几个人贩子。
他们膀阔腰圆,蒙着脸,闯进了巷子里,掳走了巷子里的两个小女孩。
其中一个,便是李狗娃的水儿姑娘。
李狗娃发了疯似的找,但终究一无所获。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半年后,给商铺的掌柜跑腿送东西的李狗娃,终于在一个驯养扬州瘦马的牙婆那儿,发现了水儿姑娘。
那时,她正缩在一群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儿身旁,牙婆正训斥着一个年龄比她们大几岁的女孩儿。那牙婆把一只白猫儿塞进那女孩的裤头里,然后用细竹竿一下一下地抽打着它。
李狗娃知道,那是牙婆用来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女孩的手段,牙婆越打,白猫儿就越动弹、挠得越凶,那些女孩就越受不了,最后哼哼唧唧的只能从了她的调教,不再去“假正经”地当良家女子,而是去做个人尽可夫,只要给了钱,便能乖乖就范的风**子。
李狗娃知道这些,他不想看到水儿姑娘的身体也被那只白猫儿折磨。
于是,他扔下从牙婆那儿得来的十几文赏钱,冲了上去,去救他的水儿姑娘。
那是他人生中最为丧失理智的一次发狂,至于结果,自然是被不远处的几个看门小伙轻易拦住,然后一顿拳脚。
水儿姑娘在他挨打的时候护着他的身体,被那些小伙也踢了两脚,嘴角渗出鲜血来。牙婆心疼这棵摇钱树,也不想弄出人命,于是叫人拖开水儿姑娘,再把李狗娃扔出去就算完事。
水儿姑娘哭得像个泪人,李狗娃叫得像条疯狗。
但无济于事。
李狗娃就这么被扔了出来,他趴在地上喘了有好一会儿功夫才能起身,但他站起来之后,没再去砸那牙婆的门。
水儿姑娘塞了条手绢给他。
牙婆要想将手下的姑娘卖个好价钱,便要学会投其所好,教她们那些达官贵人们喜欢的东西。
于是,牙婆教了水儿姑娘读书、识字,甚至是如何走路。
水儿姑娘给李狗娃的那条手绢上,带了一首小诗。
李狗娃横竖看不懂,最后求上了乌衣巷里的老秀才,那绢上写着独属于那个少女气韵的蝇头小楷:
“君当做磐石,
妾当做蒲苇。
蒲苇韧如丝,
磐石无转移。”
老秀才一番解释,李狗娃知道了,水儿姑娘等着他!要他替她赎身!
这诗激起了李狗娃的斗志,他给地主做帮工,帮商铺跑腿,为私娼拉客,没事做就趴在老秀才的私塾边偷听。
他拼命攒着钱。他以为一切可以改变。
但这样过了两年,满心欢喜的李狗娃等来了水儿姑娘的一张黄纸。
“磐石方且厚,
可以卒千年。
蒲苇一时韧,
便作旦夕间。”
这字比起两年前,只好不坏,愈发端正秀丽,却让李狗娃的内心一下子坠入谷底,心灰意冷。
这一张黄纸就像水儿姑娘给李狗娃的一纸休书,李狗娃攥着黄纸,躲在老树下,嚎啕大哭,再几日,朱雀桥乌衣巷便多了个乞丐。
……
那两条纠缠在一起的因果线,在无思子接到苏清婉的那张黄纸时,便开始分道扬镳,折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渐行渐远。
天梯之上的苏清婉,终于回想起那些遗失的关于李狗娃的记忆。
原来,她在牙婆那儿每日惊惶时,是遇到过李狗娃的。
原来,他不仅给过她黑馒头吃,还发了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