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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穿越之极品色女-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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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才怪。
  所以只好粘着他进房间扒衣服喽。当然,这要有恰当的时机。
  见我又开始发愣,楚流怀淡然地道,“从刚刚兄台所作的诗中可意出兄台姓张,又得兄台告知姓名。兄台是叫张轩么?”
  我本来想说不是,可全翔龙国的人都知道‘已故’的皇后名叫张颖萱,我要是把我的名字说出来,以我的才华在麟洲城搞不好很快就会出名,届时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就让他误以为我叫张轩好了。
  我轻颔首,“正是。”
  楚流怀眼中闪过一丝欣赏,“适才张兄随口所作的诗大义凛然,又不失风流尔雅,可见张兄是位风流才子。只可惜在下还有要事在身,若是张兄愿意,可来麟洲城内最大的朝暮客栈找在下,届时在下一定与张兄开怀畅饮。”
  “这样啊,好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我要查清你是不是挽尘,不去才怪。
  “即使如此,在下先告辞了。”楚流怀对我抱手一揖,骑着骏马潇洒地远去。
  看着楚流怀坐在骏马上渐行渐远的绝色背影,我第一次注意到,男人骑在马上是那么帅,尤其是帅得过火的男人更是酷得没天理,害我都花痴地跟着小跑了好几步。
  人家骑马,我走路,我当然没人家速度快了,我又不打算使轻功追上去,那样掉面子,多不好。
  直到看不到风挽尘,哦不,他不承认他是风挽尘,我应该称他为楚流怀才是,直到他的身影看不见了,我才缓缓回过神,却发现四周不仅我一个人在发花痴。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N名古代女人,有老的,有少的,都对楚流怀纷纷侧目,凡是楚流怀经过之处,皆引起女人驻足观看。
  靠死,管你是楚流怀还是风挽尘呢,反正你这么帅,注定是萱萱我的囊中物,这么帅的帅哥,我是不会便宜别的女人的。
  朝暮客栈是吧,既然在朝暮客栈能找到你,那我也住那家客栈去,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古泡仔的真理。
  朝暮客栈是麟洲城第一大客栈,我随便问谁都知道这家客栈怎么走。
  按着路人给我的方向,我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找到了这家外观豪华,客源甚广的客栈。
  大街上人来车往,{当然,这车指的是马车},人流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店主们有些忙碌地做生意,有些则热情地吆喝着。
  麟洲城哈哈哦热闹撒!
  我既然来到了麟洲,对这里的人文地理,自然事先做过一番调查。
  这儿的风景名胜,我没啥子兴趣,人嘛,我只喜欢对帅哥,而我,来这儿主要是被一个帅哥的名气慕名而来,那位帅哥名叫任轻风。
  听闻任轻风年仅二十四岁,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五年前,皇帝君御邪登基的时候就钦赐任轻风祥龙国第一才子的封号。
  任轻风深得皇帝君御邪的器重。可是任轻风却无心于仕途,皇帝不愿意放过如此好的人才,特赐封任轻风为逍遥侯,准任轻风不上早朝,不为常纲所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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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洲城属于逍遥侯任轻风的管辖地,换言之,在麟洲城任轻风的官最大。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听说任轻风是个绝世大帅哥啊。
  萱萱我玩了皇帝,玩过王爷,就是没‘操’过侯爷,姓任的名气这么大,我总该来尝尝‘鲜’吧?不然岂不是枉费了我自认是枚超级大色女。
  我站在朝暮客栈前,仰头看着店门上方那深黄|色巨大木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匾,是纯木制的匾,连匾的颜色都是纯天然的木头色泽,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字就是毛笔字写上去的黑字,匾额材质上好,做工细腻,上面的字体清淡如风,又不失温文尔雅,给人一种浓浓的书卷气息。
  朝暮客栈内客流络绎不绝,店小二见我若有所思地站在店门口,一脸客气地走到我面前,“客倌,您住店还是用膳?”
  我微微一笑,答非所问,“我敢肯定,在匾额上写这‘朝暮客栈’四个字的人,一定是满腹学识,相貌俊逸的年轻人。”
  这下店小二可好奇了,“这位公子,您光看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相貌么?”
  “不错,”我轻摇折扇,淡淡解释,“谨慎的人想写一组豪放的字怎么样都放不开。豪放的人想写一组四平八稳的字,就怎么都收不住。不信瞧瞧帐房里的先生,他写的字再潦草都是一个个正儿八经的,因为职业练就了他谨小慎微的性格,也因为有这样的性格他才会去算账目。简简单单一句话,什么样的人,就会写出什么样的字。”
  “哇!……哇……”赞叹声不断,我有根有据的说识,让四周不知何时渐渐聚满了人。
  其中一名掌柜打扮的中年男子叹服地道,“这位公子真是好学识,听公子一席话,胜读万卷书。在下乃朝暮客栈的管事,实不相瞒,这间客栈乃是逍遥侯任轻风所开设,此匾额上的字亦是侯爷亲自所提所写,其字含义不止晨朝与夕暮这么简单,客栈至今已开设五年,仍无人解出让侯爷满意的答案,不知可否向公子请教一二。”
  “这还不简单。”我先放下豪话,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不说出点名堂,不给人笑死才怪。要知道萱萱我超爱面子滴说。
  我在脑中迅速找到一首跟朝与暮有关的诗,先借前辈们的诗来蒙混过关吧,我潇洒一笑,朗声吟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尤其在朝朝暮暮!
  “真是好诗!这位公子才华过人,佩服!佩服!”众人中响起不断的叫好声,雷鸣般的掌声紧随而来。
  又是那道灼热的视线,我微微仰起头,毫不意外地在朝暮客栈的二楼看到了楚流怀那张楚楚可人的绝色的脸庞。
  他静静地斜倚在窗前,姿势优雅中带着些许的慵懒,他的眸光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神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仿佛我又见到了那个疼我,怜我的风挽尘,可是,他接下来却给我一个酣淡的笑容。
  说实在的,他的笑容很帅气,可是我的心头却一凉,这只是一个友好的,单纯地向我打招呼的微笑,不是曾经 爱我的风挽尘见我时,那种开心的笑。
  换言之,楚流怀的笑虽美,却让我感到陌生。
  我收回视线,刚要在众人佩服的眼光中踏入朝暮客栈,却硬生生地止住了步伐,因为我听到了一道好听至极的男声。
  “好个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是一道清润,温和如玉,给人一种尔雅飘渺的温柔男声。
  这清淡柔和的男声不似人喉咙里发出来的,反而像是随着清风徐徐荡来,令人心脾沉醉。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一个身穿一袭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向我走来。
  风,不用扬起,男子不快不慢的步伐竟给人一种飘然的感觉,飘然中,又不失沉稳,他的身材很清瘦,却又不让人觉得单薄,反而让人觉得飘飘欲仙的淡然。
  他的五官,白皙清俊,一双黑如子夜的漂亮眸子闪着云淡风轻的光芒。
  这个男人,完美得不像人,他身上那股淡雅的气质让人光是看着他,就觉得心旷神怡,全身舒畅。
  看到他的第一感觉,我以为,我见到了画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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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潮,无法抑制地荡起了一圈一圈懒懒的涟漪,见到这样一个如诗如画的男子,我没有流口水,他那如仙般淡雅的气质,竟然让我觉得不敢亵渎他。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男人应该是逍遥侯任轻风。任轻风能得到皇帝君御邪的赞赏,相信绝非池中物。
  我完全有自信自己没有猜错。很自然地,我随口吟出了一首泡仔诗:
  麟洲逍遥侯,字云任轻风。
  鲜肤白如雪,帅颜若桃红。
  俊眉含山远,瞳眸韵星辰。
  身清衣袂飘,似见画中仙!
  这首诗是萱萱我原创的,这回灵感一上来,我就没剽窃人家前辈的诗了,呵呵,看来,我张颖萱还是满有才华滴说。
  当然,见到这么个淡若仙人的帅哥,灵感自然就冒出来了。
  四周围满了人,很安静,不知道是我的诗震惊了众人,还是这个美得如诗如画般的男子的出现,让众人自惭形秽到了不敢多发一言。我想,应该是后者吧。
  这个美得如梦如幻的男人停在离我三步远,唇角缓缓勾起,他唇角那道似有若无的笑容仿若清爽的凉风悄悄向我逼近,让我觉得全身一阵怡然。
  他定定望着我,黑玉般的眼眸深邃而又淡然,“张兄怎知在下是任轻风?”
  我微微一笑,“我想,整个麟洲城,担当的起‘逍遥侯任轻风’这六个字的,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
  他深黑的眸子离闪着温柔的光芒,“张兄谬赞了,逍遥只不过是个封号,轻风不过是个名。”
  一字一句,不论是任轻风那清雅温存的嗓音,还是他淡雅绝俗的身姿,给我的感觉都如沐春风般的舒畅,他就像个遥不可及的谪仙,让我连半点对他亵玩的意味都不敢有。
  不是我不想‘操’他,而是他身上那股淡然若仙般的气质让我连有了这样的念头都深深觉得惭愧。
  刚到麟洲城,不但碰到了疑似我的旧爱风挽尘的帅哥楚流怀,任轻风那若仙般绝雅出尘的气质更让我震撼。
  麟洲,我没有来错。
  明明,众人依旧在围观,世间,竟仿佛只剩下我跟任轻风两人,他有足够的魅力让我心无旁骛,眼里只有他一人。
  简短地整理思绪,我轻柔地开口,“不知任兄怎么知道我姓张?”
  任轻风淡淡一笑,“天下才子谁风流?张某。一朝醉卧美人怀。”
  “原来我进城作这首诗的时候,任兄在附近,我当时怎么没有看到你?”我莞尔,水灵灵的大眼朝他眨了眨。
  他似乎料不到我会有这么调皮的动作,微微一愣,一脸酣淡,“当时,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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