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欢歌渐轻远-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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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也是来自单亲家庭,从小没有父亲,所以更能体会她,想给她爸爸的关爱,因为她已经没有了妈妈。
梁甫或许是怕她想远,又或者不想拿出这种事情,听上去像在她面前博得亲情上的同情:“不提了。”
“你不是想了解你的妈妈么,这条不长的胡同里,都有她走过的痕迹。”
那陆纪年说的就是真的,朱念当初离开后,确实是和梁甫在一起,不然,梁甫怎么会如此清楚,朱念在这里,两人就那样在一起生活了?
“当年你带着她离开了孚城?”
梁甫又摇头,她猜错。
“我比她离开早,在孚城工作的时候,公司里暗地斗争的厉害,都想将我还有一些骨干人物,从公司抽走,或者击退。我算幸运,进了广毅,广毅的前身你在一些报道也可以知道,我相当于从一个小城市里的大公司,进入了一个大城市里的大公司,怎么不叫幸运,他们给我的职位也不定,是广毅的总监。”
胡同里的道路并不宽敞,加上有许多慕名而来的游客,还显得拥挤。
她和梁甫穿梭在人群当中,并肩走着,梁甫还在讲:“可我万万没想到,她是生完孩子没多久,只身离开孚城来北京,当然,我并不知道,孩子是我的,知道也是后话。那个时候我得以上头的器重,小有名气,她很快找到我。她来找我,我如同捡了宝,可是又不敢亲近她,她有多孤傲,就会多以那晚的事情为耻辱。”
梁甫所说的和陆纪年说的,有一些一样,另外一些又不一样,一样的就是梁甫和朱念的确是一前一后离开孚城,但是陆纪年认为朱念是想和梁甫双宿双飞,事实却并不是如此,不过是陆纪年的猜想。
陆欢歌没有听完梁甫的话,却有一种感觉,绝对不可肯能如此简单。
ps:还有一章,会在十一点!
89。晚了一步()
“那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陆欢歌也没有把握梁甫肯不肯给她讲,那晚他形容为耻辱。
多数人的耻辱吧,不至于朱念,也不至于陆纪年,梁甫也是一样,耻辱的同时又愧疚着。
“那是公司的年终聚会,一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大家都很开心,大家都醉了。”他说下面的这些话,明显有了艰难,“我没有醉得那样厉害,陆纪年出差,去的就是朱念,她醉得不省人事,我没有料到顾林会有把她献给我谋得一席之位的做法。”
他敢于正面当年的错误:“我承认,当时鬼迷心窍,我真是爱惨了她,我有足够的意识将她推开,可最后,却不受控制地……”
他说不下去了,只剩无尽的忏悔:“如果再来一次,我也许还会那样做,除非人有预知将来的能力,知道这样做会造成以后的悲剧,再来一次,我就会躲避得远远,不碰她。陆纪年待她并不好,她爱孩子,可陆纪年不打算和她生孩子,公司私底下都明白。而且,陆纪年只把她当做工作里最好的助手,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不像夫妻该有的感情。但朱念没有怨过,人淡如菊,是我毁了她,我是混蛋。该”
他敢作敢当,只要她愿意,他会承担所有的责任。
负责么,可是,她还是别人的妻子,怎么负责呢蹂。
她醒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然后开口得第一句话就是:“梁甫,我真是看错你了。”
这比恨他还狠,看错,说明以前他在她心目中还是一个不错的人,发生这种事,他就是一个禽。兽。
陆欢歌说不出话来,换了她是梁甫,会怎么做呢,也许也会鬼迷心窍地不管不顾去做,不过,更多的是爱护自己在心底偷偷爱着的女人吧。
她听了,有些怨梁甫,怨他爱一个女人,也亲手毁了一个女人,真的难以想象,朱念当时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罪魁祸首是谁,还是要追溯到顾林,怎么会有这样贪慕虚荣,不择手段的人,为了钱权,他又毁了多少人。
顾林大概是修了八辈子福气,才会有顾季韧和顾青远两个儿子,再如何,也不会坏到那种程度。
“她在北京找到我之后,没有地方安顿,存款也被陆纪年冻结,我知道她难以开口,主动替她找了南锣鼓巷附近的房子。不过现在已经拆迁摧毁,我下班会抽时间来看她,偶尔陪她逛一下附近,更多的是暗地里看着她,她时常会来这条胡同逛,进的最多的就是前面的小孩定做衣服的店。”
梁甫指着前面,那里确实有一家量身定做儿童衣服的店。
他带她走进那家店,只是在里面看了看,陆欢歌知道他想说什么,朱念爱她,身处异地,想着的还是孩子穿什么样式的衣服好看。
这条街不长,走着走着,就快到了尽头。
“她对孩子的事情,只字不提,有一天,她在和陆纪年通话,请求陆纪年把孩子给她。这时我才知道她已经有了孩子,我以为是陆纪年的孩子。毕竟离那晚的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
说到这里,他脸上的愧疚早已经由对朱念,变成她。
“北京是一个降水不及孚城多的干燥城市,她水土不服,更严重的是她心心念念要陆纪年把孩子还给她,却没有任何消息,甚至陆纪年断了联系,朱念再也联系不了陆纪年。本来她想着回孚城去找陆纪年,那个时候,她已经病了,最初,她吐得厉害,我紧张,她却说只是水土不服,没想到这个水土不服会害了她的命。”
梁甫又有一些话没有说得那样开,是怕她伤心吧,陆欢歌清楚水土不服只是外来的东西,心灵上的摧残远比外来的压迫来得强,这点她深有同感。
思念是一种病,思念重了,就会病入膏肓。
一位母亲对嗷嗷待哺的女儿的思念,还要怎么说爱,爱到无可挑剔。
“她离开了,彻底离开这个世界,我后悔了,无比痛恨自己,远离了有她的城市,远走美国,就有了今后的一切。”
陆欢歌看着他脸上揪着的神情,有些愧疚,会跟随一辈子。只是梁甫不会时常拿出来,他学着埋在心底,再面对,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就淡薄,还更浓厚。
“她会来找你,就不记恨你了。”
女人相对于会更懂女人,不是老话说,女人的心思你别猜,那也多半是男人发出此类的感慨吧。
陆欢歌觉得,既然朱念在走投无路的时刻,想到的人是梁甫,那么她在心里不说爱不爱,也把梁甫当做一个可靠的人。
朱念清楚孩子是她和梁甫的,所以向陆纪年讨要孩子,不得时,她会想要一个可以和陆纪年抗衡的男人,去把孩子要回来,找梁甫是最合适的办法。
但是,为什么朱念始终没有提孩子的事情,陆欢歌认为,不是不想提,而是不知道如何提,很多事情处在不同的时期,适不适合说,是个大难题。
朱念不说,有她自己的想法,与道理。
这点,
她也像极了朱念,说与不说,有为难之处。
梁甫听到她这么说,从愧疚与后悔中清醒过来,慢慢地抬头看已经甩在身后很远的制衣店:“但愿吧。”
“她除了南锣鼓巷就不去别的地方了?”一个人在一个偌大的城市,只在小范围行动,多孤单。
“这倒不是。”陆欢歌在梁甫的脸上,看见他年少的影子,他说着,嘴角弯着一抹笑。
“还去过后海一带,从烟袋斜街的兔儿爷、京扇子到大清邮政局。沿着后海的北沿,宋庆龄的故居,曾经的醇亲王府,纳兰容若的故居。过银淀桥向南,恭亲王府和郭沫若故居……我和她都去过,她病的时候,黄昏。”
梁甫说这些地方的时候,眼睛放光,难为他记得这么清楚,每一个去过的地方,都是趁着最美的时辰,也是人生命终结的时候。
只能说,他遇见朱念晚了一步,朱念遇见他,同样晚了一步,一个单身,另一个却是人妻。
要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朱念和梁甫会过得很幸福,又或者没有那些时间去遇见对的人,朱念会和陆纪年会一辈子无滋无味地过下去,而这个世界,也没有她陆欢歌的存在。
陆欢歌在接到谭诺晓的电话时,颇意外,因为听见乔博森在那头的惨叫,而且乔博森极少地对一个女人叫唤:“姓谭的,你给我记住,我这条腿可是替你伤的……去去去,你那些借口和王渊说去吧,喂喂喂,你走,小鬼留下……”
就听了这么一个大概,小鬼,一定是乔博森叫谭池。
乔博森明知道王渊这个名字,是谭诺晓的禁忌,怎么还提呢。
“啊……”的一声惨叫,又是从乔博森嘴里发出来的。
那头的战争火力是有多猛,又换成谭诺晓:“乔博森,你不是有种么,只是轻轻碰一下你的腿叫成这把死样子,给谁听。”
“苍天啊,你明明踩着我这条二等残。废的腿。”
两者谁的话可信,陆欢歌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用良心说一句:都是会夸张的人,听听就好。
“诺晓,你该不会打个电话来就是让我听你们自相残杀的吧。”要是如此,她就挂电话了,浪费电话费,还浪费电。
“陆阿姨。”换成谭池接电话。
“什么个情况?”探探口风先。
谭池像个没事的人,他不正处在水深火热的‘战争’之中么,还能这么淡定。
“妈妈接了我回来,又遇见上次的那个坏叔叔了,纠缠了很久,来医院晚了,然后乔叔叔随口问问,妈妈就一五一十说了情况。乔叔叔说妈妈蠢不可及,遇到那样的前任还不知道绕道走,妈妈说绕道走也阴魂不散。总之就由口角变成动手了。”谭池在那头感慨,“乔叔叔干嘛那么用力呢,我知道他是想安慰安慰妈妈,偏偏把我妈妈推到地上,摔得不轻。”
乔博森自找死路,不该犯的都犯了,除了提王渊,还骂谭诺晓蠢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