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魔法时代-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名字叫吉嘉。蓝焰。如果将来还有真名觉醒的话,还要一次往后叠加。我的真名血脉力量觉醒后还是很微弱,也根本抵抗不了燃尽果的火焰之力,是老库鲁用他兽人族本命精血救了我,那血拥有兽人狼族强大恢复再生能力,老库鲁当时发现我觉醒了血脉力量才抱着试一试的目的救我,他那样毫不在意轻松的对我说,我只不过是运气好,是被兽神王眷顾的孩子,不然不会活下来,还吸收了他鲜血中再生恢复的自愈能力。只不过每天那种被火烧的滋味,真的生不如死。
那段时间,如果我有能力将自己杀死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弄死自己,因为我想就算地狱无外乎就如此吧。足足的在雷霆犀的背上躺了4个多月,每天老库鲁都会找来各种草药汁液灌到我的身体里。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血脉之力又多了一个名称“自愈”,这几乎让老库鲁惊掉了下巴,要知道这几乎是兽人狼族战士们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血脉中觉醒“自愈”能力的狼人才算是真正的兽人狼族的战士。
身体毁坏后再生,反复几百次几千次,我弱小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得可以承受那些火焰的灼烧,这说明我天生拥有了火抗,逐渐的那种灼热的痛在缓慢减轻,我发现我腹部总是有一团火,这些火会顺着我的血液流向全身,源源不断地摧毁我身体,那些旺盛的火焰之力又会从我的四肢百骸散发掉。
来到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近两年的时间,勒依帕斯每天都会抽时间教我一些帝国语,但是进展并不算快。老库鲁甚至有时会和勒依帕斯说我其实应该是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族孩子,因为我的兽人语要更加的流利。按照这世界里人类年龄计算,我才仅仅7岁了。我逐渐的开始融入进这个商队里。勒依帕斯算是我们这个商队的大首领,实际上他也是这个联合商会大管家,他的信条是绝不养闲人,每个存在于商队里的人必须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也是如此,绝对不会因为我是个孩子就会有任何的优待。
湖边上汇聚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雷霆犀,驭者们将一只只温顺的雷霆犀及有顺序赶到湖边的草地上,喝令犀牛们一只只趴下,将沉重的货卸下,整齐堆放在一侧。雷霆犀们则会先被安排饮水,然后由最优秀的牧者赶到草场吃草。我觉得这些长着肉乎乎长尾犀牛更像是我原来那个世界里的恐龙中的剑龙。这时候骑在雷霆犀身上的副手弗雷德向我大喊:“吉嘉,不要玩了,小心勒依帕斯老爷的鞭子,赶快把这些皮鞍子刷干净,趁着天好晾干。”
我在湖里连忙挥了挥手,将头探出水面说:“知道了,弗雷德。”这原本是他的活儿,有时候他会让我干。库兹坐在浮冰上狠狠瞪了弗雷德一眼,用兽族语小声地对我说:“弗雷德这家伙一定是又要去找他的小舞娘鬼混,吉嘉,你不要帮他。”
“没事,也不是太费劲儿活,兽人俚语里不是说:吃亏是福吗?”我边游边回了一句兽人语,这刷皮鞍子嚼子的活其实也不算白干,晚上的时候我应该会得到弗雷德那份肉汤的,这冰湖还是有些太冷,我在这湖水里浸这么一小会儿,身上就有些发冷了。还不如上岸去刷洗鞍子。
看一眼几乎一脚就能将我踩成肉饼的大家伙,我暗自鼓口气,奋力地游向岸边,我的工作开始了。
2。我来了。真好()
这个世界生活资源很富足,只要肯干活的人都很吃饱饭,只不过食物方面不是那么讲究,尤其是这样的商队里,通常我们吃的食物有两种,一种是由黑色麦子磨成粉烤出来黑面包,掺一点点的盐,吃起来非常的粗糙,但是细细咀嚼会发现麦粒很是香甜,每个黑面包会做成脸盆那么大。这样的面包制作出来后可以存放几个月都不会坏掉。另一种是使用大麦磨成粉,摊在烧热的石板上烙成的大饼,很硬,这样的饼必须用铁锤杂碎,放到一个大碗里,在上面浇上一大勺浓浓的牛肉干野菜汤。可以让我吃的很饱。商团通常就是带这些面包,麦饼以及一些腌制过的风干牛肉,偶尔我们也会迟到冒险团狩猎回来的新鲜野兽的肉,但那很难得,这样一个六百多人的大商队,狩猎回来一两只山羊或者白鹿还不够十几个人分的。
库兹这会儿也游回来,帮我接住弗雷德从雷霆犀身上卸下的皮鞍子,一边兴高采烈地说:“吉嘉,这儿离帕伊草原我的家乡很近了,那边的大草地里应该有很多好吃的,初春的季节应该是豚鼠最美味,它们在地洞里呆了一冬天,只吃草籽和树根,肠肚里干净,肉味最鲜美,等会儿咱们捉几只回来炖山药。”
年轻的兽人族通常对人类戒备心很强,几乎所有的兽族人都会认为人类是一群狡猾卑鄙的家伙,所以即使再这样的和平年代,能够获得一个兽人的信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能和库兹成为朋友,有很大原因是老库鲁的关系,库兹是老库鲁的亲孙子,老库鲁对我很亲近。其二则是因为我是孩子,这对于只有12岁的库兹来说,我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他可以没有顾忌的接近我。问我各种问题满足他的好奇心。老库鲁为了方便交流,教会了我兽人语,只有我和库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兽人语交谈。其三就是我还会做一些美味的汤。这事儿其实谈起来就有点远了。
老库鲁是位很有经验的药师,也是勒依帕斯的老朋友,这次斯坦王国的贸易之旅,勒依帕斯花费了大人情才把库鲁请来作为商队的药师,而没有聘请其他的人族药师,是因为这次旅行要穿过帕伊高原和新西亚奇斯山脉,这里的草药植被很多对于人类药师来说都是陌生的,只有老库鲁这经验丰富兽族药师才熟知这些药草的习性,于是这个商队里就有个一位略显神秘的兽人药师。对于老库鲁,商队所有人给与了他足够的尊敬,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被救下来,便被商队收留的重要因素。
我伤好之后的某一天,老库鲁有一次发现我在他熬药的时候,居然能够清晰的记住整个流程,每道工序放什么样的草药,放多少,熬到什么样的火候将药汁倒出来。不得不说这对于厨师出身的我没有任何难度啊,这不就是烹饪吗?那时候我身体虽然是和未满5岁的孩子,但我心理年龄很成熟。那时候,我就要经常的帮老库鲁熬药,商队里的人会经常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每次老库鲁都会就地取材采摘一些当地的药草熬制药汁,而我就是小帮工。
逐渐的老库鲁发现我的理解领悟学习能力比其他人优秀很多,又因为熬药的时候,最起码要了解这些药草的特性。接下来的10个月里我就在老库鲁的督促下,一面学习兽人语,一面在他采摘回来的草药堆里面埋头苦学草药学,兽人们对草药有很多不同于人类的理解,定义这些草药的名称时候,老库鲁很难准确的音译成帝国语,我的兽人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学会的。那时候,我可以用兽人语流利的背出几百种草药的名称,但是确连一句“你好”这样的问候语用兽人语都说不连贯。
学习某一种语言,最好的方式就是多用这种语言交流。这样我逐渐的开始与库兹熟悉起来。库兹是一位血统更亲近与人类的狼人孩子,他除了有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强壮的胸脯上生满浓密的毛发之外,其他与人几乎没有不同。但是他愤怒的时候还是会呲牙,露出自己的犬齿显示他的愤怒,我总会想起宿舍楼楼上老板养的那只白色哈斯奇犬。库兹喜欢运动,这孩子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漫山遍野不停的奔跑,只为追一只山鸡。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有一种白底灰斑点的野鸡最常见,这种通常比鸽子大不许多的山鸡只能在山谷里短距离的滑行,但是很机灵,一旦发现有危险就会远远的飞走。但这种山鸡肉质却十分鲜嫩可口。
有一次库兹抓回来几只亚奇斯山鸡,竟然直接找根铁钎子将它们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烧。篝火很快将鸡毛烧着,然后整个鸡都变成黑漆漆的颜色,营地里到处都是烧鸟毛的味道,说实话那种味道很难闻。鸡肉烤熟后,还要将鸟毛结成的黑痂连皮去除,并不是很大的山鸡就剩的更小,吃起来还有一股烧鸟毛的味道,有些发苦。兽人们的淳朴与善良是天生的,烧好山鸡之后,就算连库兹自己还不够吃,他也会现将烤山鸡先给老库鲁,然后竟然也分给了我一只。说实话,这东西我闻到那种糊糊的怪味,就不是很喜欢。但是车队里几乎5天才会提供一次干牛肉熬成的肉汤,其余的时间里都是干菜及野菜汤配麦饼或者是黑面包。这时候能有一直烤糊了的鸡吃,也是很难得的。我再次确认这个是给我的?
库兹憨笑着点点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狠狠地撕咬着铁钎上剩余的山鸡,烫得他呲牙咧嘴地吹气儿。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也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这样的一个陌生世界里,能够获得这样一份纯洁白纸般的友谊,是种难得的幸福,就连我身上的火毒炙烤的疼痛都没那么疼了。
我坐在库兹的身边,肩膀靠着他的肩膀,手里拿着那个热乎乎的烤鸡对他说:“下次你在抓到这种鸡的话,我帮你烹饪,我发现还有更好吃的做法儿。”
“恩!”库兹含含糊糊地答应,依旧聚精会神的兑付那两只烤鸡。
没想到第二天晌午,我们商队在山坳里休息,我正躺在驼载库鲁草药及其他生活物资的雷霆犀脊背上睡午觉,迷迷糊糊间就被拉醒,我一眼看到库兹得意的举着手中的铁钎,上面串着7。8只山鸡,然后用笨拙的帝国语说:“我们一起吃!”
对于我来说,这是在这个世界做的第一顿饭,意义非凡。其实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料理这些鸡,原本这里就没有任何更多的调料与配料,我了解到就算是勒依帕斯管家也没有吃过油炸鸡翅,因为这个魔法世界上烹饪手段非常简单,一种是煮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