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剑乱天下-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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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晨风一怔,就听见这老头说了下去,这才知道,原来这乾坤袋实在不咋地。
要说最好的储物空间,首选就是黄晶玉髓制作的,可黄晶本身就已经很珍贵,而黄晶玉髓就更极为
罕有。
一个大型的黄晶矿脉,也就能有指甲大小的一块,这还是运气好的,至于像晨风手中,足足有拳头
大小的黄晶玉髓,简直就是奇迹。
其次就是墨晶玉髓,此玉通体墨绿,煞是好看,所以不少人都喜欢将其做成饰物佩戴,只是墨晶极
为的稀少,市面上基本已经绝迹。
再次就是用白晶玉髓,白晶就比较司空见惯,一块白晶的市值大概要一百两银子,是主要的流通货
币,当然,那都是有身份的人,至少晨家绝对没这么阔气。
最后,就是这乾坤袋了。
根据秦伯的记忆,这东西原来还有一个别号,叫要饭兜,那意思是装不了多少东西,想想看,要饭
的一天能要多少东西,暗示着这东西有多垃圾。
听完秦伯的介绍,晨风暗暗的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可心里对于这老头的身份却越来越好奇,其
实他不是没有问过,可这老头每次都笑而不答,晨风也不好再问下去,毕竟谁都有不想别人知道的秘密
。
第二天一早方家众人才离开晨家,值得一提的是,老刀自酿的美酒,让方文杰欲罢不能,所以临走
的时候,足足带走了近百坛才作罢。
而晨家众人也打算动身,前往天劫森林。
这一路上倒也不寂寞,尤其是晨家的那些护卫,见到与晨风同行,各个兴奋的不得了。
在晨家,晨风现在可以说是传奇人物,不说击败了晨云,就连杨家在他的手里也是连连吃瘪,这些
年他们已经受够了杨家的气,所以目光之中都有些狂热,纷纷小声的议论着。
“小少爷真是了不起,把杨家的人揍得满地找牙,真是为我们出了口恶气。”
“可不吗,听说小少爷看着杨明冲过来之后,连动都没动,就把他轰飞了,真是太牛了。”
“什么呀,你们别他么的胡说。”这时,只见一名护卫小声说道:“当时老子可是在现场看的清清
楚楚,杨明那小子拿刀要砍小少爷,那刀足足有二百斤多重,眼看着就要得手的时候,小少爷一剑就刺
穿了他胸口。”
“哦,原来是这样啊。”众人纷纷点头,深信不疑。
这边的议论晨风是听得一清二楚,不由的连连苦笑,别人都只看见他一招取胜,可究竟为什么能如
此的轻松,相信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
这可要多谢秦伯,要不是有那混元丹,就算能战胜杨明,也绝对不会如此轻松,毕竟他可是地级九
品修为,绝对不是杨雷那草包能比的。
其实就在两人决斗的时候,晨风提前把混元丹含在嘴里,等到真气快要耗尽的时候,急忙将丹药咬
碎服下。
要说这混元丹可真是不得了,转瞬之间,晨风丹田内的真气就恢复如初,这才没有因为强行使用蟠
龙九剑而造成伤害,若非如此,岂能如此轻松。
依旧是傍晚时分,一行人终于来到森林的外围,晨风站在营地的门口,看着对面神秘宁静的森林,
一时感慨。
“臭小子,你想干什么?”这时,晨啸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老刀。
临来的时候,晨振南可再一次千叮万嘱,绝对不能再让晨风涉险,所以两人已经决定了,誓死寸步
不离晨风左右,一直到他离开。
“没……没想干什么啊,就是在这里站一会儿。”
“不行,你赶紧跟老子回去,要是再把你弄丢了,老头子非杀了我不可。”
晨啸显然是怕了,拽着晨风就要回去,却不料这时,远处一片尘土飞扬,好像有不少人正赶过来。
“兄弟,你怎么也来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方文杰,只见这个家伙显得很高兴,一把拽起晨风的手:“走走走,去我方家
的营地喝一杯。”
老刀见此急忙拦住:“相请不如偶遇,今天就请方家少爷到我晨家营地一聚,我们这次可是带来了
很多的好酒?”
这老头也没忘记临行前的晚上,晨振南的千叮咛万嘱咐。
一听有美酒,方文杰吞了吞口水,晨家的美酒他可是见识过,不由得连连点头:“好,既然这样那
我就不客气了。”
一旁的晨风这个气啊就别提了,本还还想去了方家的营地,然后找机会混进森林,寻找灵药。
因为越往里面,人迹越罕见,灵药的年份也越高,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遇见先天灵药。
可是刚刚听晨啸的意思,他是别想进入森林的深处,本以为方文杰能把自己带走,没想到这个家伙
,一听到有好酒立马改变主意,这让晨风郁闷的够呛。
“喝吧,喝死你。”
“哈哈哈……”方文杰大笑了两声,看了晨风一眼:“放心吧兄弟,你大哥我别的不敢说,要说喝
酒,在天元城里我要是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什么,就你小子还敢自称第一,那老子往哪摆?”由于这段时间要来天劫森林,晨啸一直在点算
人手,操持一切,所以前不久两人在庆功宴上,并没有遇见。
“怎么的,不服啊?”方文杰瞪着眼睛:“不服咱们比划比划?”
“走就走,老子怕你啊。”
这下好吗,两人最后双双醉倒,一直到第二天的正午才醒过来。
第36章 青云城()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在这三天里,晴儿是忙的不亦乐乎,每天都在准备去帝都的东西。
而晨风倒是没什么事做,和晨远他们去了一趟听雨轩,说是要为他饯行。
当来到城里的时候,晨风惊奇的发现,几乎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多少都有些敬畏。
不过这也难怪,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强者为尊,说白了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有发言权,就有地位,
就算是帝国律法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这些老百姓看来,晨风竟然能连败杨家三人,而且杨伟这位堂堂的天级修为也在其中,这不是奇
迹是什么,所以有关他的传说纷纷兴起,一时间是声名鹊起,妇孺皆知。
临走的时候,晨风也交给母亲一颗元天丹,上官雨柔顿时泪流满面,差点就不让他去了,后来还是
在晨啸的劝说下才勉强答应。
临走的头天晚上,晨振南还把晨风叫去,给了他二万白晶和五十万两银票,并且嘱咐,千万不要把
丹药的事泄露出去,不然会有大祸。
翌日清晨,晨家大门。
几乎所有人都来为晨风送行,就连平时深居简出的晨天宇也不例外,这让一些恨不得他死掉的人有
些惊讶。
此时上官雨柔早已经是痛哭不已,一会儿摸摸晨风这,一会儿看看晨风那,而晨啸站在她的身边,
也是眼圈通红,看来忍的很辛苦。
晨风一直默默的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生怕一张嘴,眼泪先流了下来。
“我走了,你们保重。”良久,晨风咬着牙,强忍着泪水,拉着晴儿上了马车,开始了一段全新的
旅程。
晨家的马车来到城主府,和方文杰还有杨家的人汇合,城主还派了一百名士兵,护送他们去往帝都
。
这一百名士兵不过是摆设而已,象征性的充当保卫工作,毕竟晨风他们是讲武堂的学生,在去往帝
都的途中,城主是必须要派人保护的。
只是这些士兵的实力都不是很强,修为最高的才地级五品,是他们的头头,剩下的修士居多,要是
在途中真的遇到危险,还说不上谁保护谁。
眼下晴儿还骑不了马,所以在出发前,晨风命人打造了这辆马车,其实他也不愿意骑马,风吹日晒
的,哪有马车舒服。。。
由于晨风的要求,这辆马车还是相当的讲究,里面也很宽敞,足够五六个人休息,而且经过晴儿精
心的布置,整辆马车都铺着厚厚的灵兽皮毛,甚至还有睡觉的地方。
负责赶马车的是晨家的护卫,名叫韩城,天级六品修为,是晨振南派给晨风的贴身护卫。
本来是想让老刀跟着去的,负责两地的联系工作,可晨风执意不肯,所以换成了他。
其实韩城早在天劫森林的时候,就已经是晨风八名天级护卫之一,当时对他寻找灵药的能力钦佩不
已,然后又击败杨伟,成为天元城里的传奇人物,使得韩城对晨风的崇拜之情更甚,当知道要陪着小少
爷一起去帝都的时候,兴奋的不得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天元城北门,向帝都赶去,由于时间还很充裕,所以行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
。
“兄弟……还是你会享受啊,看这马车布置的,不比我的房间都舒服。”
这时,方文杰挑帘走进来,看见这辆豪华的马车,哈哈一笑,接着看了晨风一眼:“兄弟,你知道
这次杨家谁来了吗?”
“应该是杨伟吧。”
“不错,的确是这家伙。”方文杰点了点头:“可说来也奇怪了,杨伟明明伤得很重,可这才几天
的工夫,就好像没事了一样。”
“没什么可奇怪的。”晨风微微一笑:“杨家毕竟在这经营了数百年,底蕴不是你我两家能比的,
而且还有范家撑腰,有些疗伤的丹药也很正常。”
“对,应该是这样。”方文杰急忙点头,深信不疑。
两个人又聊一会儿,说城主定的路线是绕过天劫森林,可这样一来要多走十几天,所以想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