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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大明小官生活-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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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头,您要干什么?”

孙传德见李大头满身的戾气,浑身的肥肉剧烈的抖动着,脸上的抓痕愈加狰狞,握着两个拳头要去押签房,忙用没有受伤的手臂拦住他。

“干什么,你说我干什么?”

李大头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要不是看在孙传德受了重伤的份上,他早就一把推开了。

“哎呀,李头,你跟我来,”孙传德见周围的人正竖着耳朵他们的谈话,忙拉住李大头的胳膊,“这事咱们要从长计议!”

说着,他费力的拉着李大头走出院子,两个人直奔常去的五梅楼。

“小五,你没事吧,唉,都是当大哥的对不住你……”

侯刚一脸愧疚的站在胜男面前,虽然不知道胜男是怎么逃出鬼林的,但是让一个小丫头在那么恐怖的地方过夜。他越想越觉得挺过意不去的。

毕竟他和小五共同押解犯人,两个人同行了二十多天,小五一路上对自己又格外的敬重,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于公于私他都不该袖手旁观甚至还协助欺骗。

“没关系,侯大哥,我知道你也很为难,”胜男一向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虽然她也曾经埋怨过侯刚的知情不报,但是想起他塞给自己的干粮和清水也便释然了,毕竟她和侯刚没有过命的交情。人家不可能为了自己而丢掉饭碗。

“不是,小五,我……”

侯刚见胜男一点怪罪自己的意思都没有,心里更加愧疚。

“呵呵,侯大哥,有些事小五心里明白,”胜男把托盘放在一边,然后从怀里掏出那个牛皮袋递给他。

“你真的不怪大哥?”

侯刚迟疑的接过东西,不确定的问道。

“恩,小五还要谢谢你呀,”胜男眨眨眼,调皮的说道:“要不是进了林子,我还找不到神医呢,真的!”

“哦,是这样,”侯刚一听这话,便也放下心来,“行,走吧,咱们去吃饭,今天大哥请客!”

“哪能让大哥请客呀,今天小五得了头彩,还是让我请吧,”胜男得意的拎起一串铜钱晃了晃,然后对周围的几个马快说道,“走呀,哥儿几个,咱们去吃饭!”

“好,走着!”

几个平时和胜男关系还不错的人,连忙应和道,呼呼啦啦的出了院子。偌大的练武场,剩下三四个受伤的马快,面面相觑。

魏师爷这厢大刀阔斧的改革,林神医家里也没有闲着。从县衙回来后,他先是不动声色的寻了几个错,把林忠赶了出去;接着开始整理自己此次采回来的草药,泡制牛黄。

当他见到一包红果子的时候。突然想起李胜男的话,便连忙让下人找来一只健康的小狗,自己亲自照顾以方便记录实验效果。

“老爷,这些交给家里的下人做就行,您何苦亲自动手呢?”

林夫人不解的帮老爷端来清水,然后一手拿着干净的汗巾,一手拿着药胰子,伺候他梳洗。

“呵呵,夫人有所不知呀,”林神医洗着手上的泥土,笑道:“从我爷爷起,山上就发现了这种红色的果子,但大家都说它是有毒的。大荒之年穷人们宁肯吃树皮、嚼草根,也不敢摘这些果子果腹。”

“恩,因为怕有毒嘛,”林夫人也是本地人,小时候也听老人讲过,“难道老爷用此物喂小狗,便是想验证这些果子没有毒?”

“其实已经有人验证过了,”林神医从老婆手里接过汗巾,擦擦手,继续说道:“此人便是安全从鬼林里脱逃,并送给我牛黄的李捕快!”

“咦,您是说她自己从鬼林里逃了出来,怎么可能?”

林夫人对于他们村口的这个鬼林,也是非常忌惮,经常听闻有什么人误入鬼林,几天几夜都转不出来,等村里人闻讯赶去接应的时候,人早就被吓得昏死过去。

总甲更是严令禁止任何人私自进入鬼林,否则后果自负。

“我也不知道,”林神医摇摇头,“这个李捕快不是一般人呀。她是县衙第一位女捕快,以后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女捕头。虽是女儿家,却大智大勇,而且不贪恋金银之物。”

价值不菲的牛黄,说送人便送人,面对人家的豪爽,林神医都有点不好意思,这才又是配合计划,又是送匾额的。

“还有这红果,产自她名下的南山。她说她的猫误食了这种红果,却安然无恙,并言之凿凿的说,她母亲还因食用了这种果子,治愈了厌食之症。所以,我一定要亲自观察,wrshǚ。сōm好好研究一下。如果此物真的无毒,并且对人有益,那对咱们附近的贫苦百姓也是一件大好事呀!”

“哦,原来是这样……”

其实,林神医之所以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李胜男对红果子非常有信心,就像是早就知道这种果子一样。那种确定感,让他不得不去重视。

“恩,从今日起,这只小狗就先放到内院,等我有了结论后再做处置!”

林神医喂完小狗,见它没有丝毫的异样后,心中也大定。甚至可以预见,当他把果子无毒可以食用的消息发布出去,并由他亲自为此果命名,那林家的名气会更高吧?!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四十八章 假日农耕忙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带薪休假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白色的窗纸照射进来,照在土炕和薄被上,烘得整个房间都暖暖的。胜男和馒头同时伸手(爪子)揉了揉眼睛,爱困的打着呵欠:

“呵~~睡觉睡到自然醒,好幸福哦!”

“喵~~好想再睡哦!”

一人一猫慵懒的眯着眼睛,窝在舒服的床上不想动。

“呀,今天还要去种地瓜呢,”胜男翻了个身,脸在馒头肉嘟嘟的身上蹭了蹭,准备继续找周公下棋,脑子里突然想起今天的任务,她连忙坐起来,揪揪馒头的耳朵:“馒头,别睡啦,咱们今天还要去南山干活!”

“喵~~不想去,南山好远!”

馒头本着能吃能睡的猪的生活方式,小拳头在脑袋上晃了晃,拨开主人的骚扰。

“懒猫,”胜男不理馒头,自己跳下床。换上简单的“胜男式”粗布上衣和宽松裤子,踢踏上鞋子,顺手在梳妆台上摸起一根头绳,把长长的秀发梳成马尾,接着去院子里刷牙、洗脸。

等她在院子里忙和一圈回来后,馒头还缩成一个球,窝在被子里睡得正香。

“馒头,你起不起?”胜男看着这个肥球呼呼大睡的样子,真是很纠结,她先去宝葫芦里看了看地瓜苗,然后又瞅了瞅要移植的野都柿,一切都正常后,她这才回到屋里,“好吧,你睡吧,今天魏老大和林神医也去南山,据说林神医家的酱牛肉很好吃哦——”

话音未落,只见“嗖!”的一声,一个橘黄色的肥球从床上翻滚下来,然后眯着眼睛跑到外面,“主人,等我一刻钟啦!”

顿时,门外传来哗啦啦的的水声,馒头快速的洗脸加漱口,最后又抹了一把脸,捋捋胡须,这才在丽姨娘惊讶的目光中。拽拽的回到屋里。

“好,出发!”

胜男把要带的东西都放进葫芦里,挎上自己设计苏氏手工的雷锋式布包,和馒头一起出了屋门,迎头碰到在院子傻站着的丽娘。

“呵呵,姨娘早!”

“……早!”

丽娘早就知道他们家五姐儿的猫很怪,今天亲眼一看,哪里是很怪呀简直就是妖怪。那个刚才,她、她没花眼吧,这猫还会站着漱口,还能用爪子抓瓷碗?

“娘,早!我出去啦!”

胜男没有发现她的异状,而是来到正屋,向苏氏问安并请假。

“不吃早饭啦?”

苏氏早上送大爷去衙门,刚刚睡了个回笼觉,朦朦胧胧中听到女儿清脆的声音。

“不吃了,我到南山再吃!”

本来就起晚了,她哪有时间吃饭呀。

“恩,早去早回!”

“嗳,知道啦!”

胜男出了门,和馒头晃到城南边。来到牛马市的货场上,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葫芦里的地瓜苗全部挪了出来。这些地瓜苗,她都是放在定制的无盖木盒里,木盒长三尺宽一尺深四寸,里面放着八成满的泥土,泥土表面长着密密麻麻的一层绿芽。

把木盒整整齐齐的堆放在一边,让馒头看着,胜男去集市上雇马车。

不一会儿的功夫,胜男叫来马车,和车夫一起把木盒抬上去,又去前头集市上买了一些农具,这才和馒头坐上马车,直奔南山坳。

“嗨,魏老大,你先来啦?”

到了地方,胜男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见魏良已经在工棚守着,忙嘿嘿赔笑道。

“恩,还行吧,比某个休假的人来得早点,”魏良大方的送给她一个白眼,这位大姐也忒能睡了吧。他既要去衙门点卯,又要去集市买东西,折腾了一大圈来到南山,却发现口口声声说什么提前来干活的人居然还没有到。

“嘿嘿,不能怪我,都是馒头啦,它死活不起床。要不是我说林神医家有酱牛肉,它还赖床呢!”

胜男毫不客气的把责任推到了自己的猫身上,反正馒头的话魏良也听不到。

“哦~,是这样呀,”魏良不怎么相信,俗话说有其主必有其猫,这主人不靠谱,猫才懒得不像话。

“那个,对了,咱们赶紧搬东西吧,”胜男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忙转移话题道。

“什么东西?”魏良几步来到马车前,看胜男小心翼翼的端出一个木盒子,“咦,这是?”

“地瓜苗,别咦了,赶紧干活吧!”

胜男把木盒放到路边,又站在地边吆喝地里的佃户们过来帮忙。

人多力量大,加上魏良家的佃户十几个人一哄而上,每人搬了两次,就把几十个木盒子全部搬下车。胜男付了车费,打发了车夫离开后,才得意洋洋的对魏良和佃户说道:

“这就是地瓜苗。待会儿我告诉你们怎么栽种。”

“东家,这东西能吃吗?”

狗剩儿蹲在一边儿,好奇的看着盒子里的一层小嫩苗。

“呵呵,能吃吗,”胜男从挎兜里摸出三四个煮熟的地瓜,每个地瓜掰成三四份儿,分给每个人一块儿,“你们尝尝,这是清水煮的地瓜!”

十几个佃户讶异的看着手中金灿灿的东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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