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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从诸葛亮到潘金莲-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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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中国人认为,灵魂有两大类,精神性的灵魂称为“魂”,物质性的灵魂称为“魄”。活人是魂、魄、体“三位一体”,而死人则是魂飞魄散的尸体;介于活人与死人之间有另两种“存在”状态,一是“僵尸”,一是“鬼”。本节先谈“僵尸”。所谓“僵尸”,大抵是无魂有魄的体(尸体);《南昌士人》一文,很难得的又为我们提供了介于“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另一种过渡性的“存在”状态。
  《子不语》中有不少僵尸的故事,就像前述观念所透露的,只有“魄”的僵尸是“恶”而“愚”的,它的六亲不认与如蛆附骨,甚至比鬼还可怕,我们从时下流行的僵尸电影即可知其梗概。但袁枚也为我们提供了几个别饶趣味的僵尸故事,《飞僵》一文中说某村中出一僵尸,能飞行空中,食人小儿,村人探得其穴,深不可及,求道士捉之。道士请一村人于夜间伺僵尸飞出后,入穴大摇铃(尸闻铃声则不敢入),道士与村民则在外与僵尸格斗,天明,僵尸仆地而倒,众人举火焚之。《两僵尸野合》一文则说,某壮士于荒寺见僵尸自树林古墓出,至一大宅门外,有一红衣妇掷出白练牵引之,尸即攀援而上。壮士先回窃其棺盖藏之(据闻僵尸失棺盖,即不能作祟),俄而僵尸归,见棺失盖,窘甚,仍从原路踉跄奔去,至楼下且鸣且呜,楼上妇人则拒之上。鸡忽鸣,尸倒于地,壮士同人往楼观之,楼停一柩,有女僵尸亦卧于棺外。众人知为男女僵尸野合,乃合于一处而焚之。
  这两个僵尸故事,比时下的僵尸电影更恐怖也更有趣,它们不仅有异于流俗的克制僵尸方法,而且指出僵尸在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状态后,只剩下食、色与攻击等基本欲望。从精神分析来看这种安排,饶有趣味:中国人认为是“魄”驱使僵尸作祟的,而“魄”是“物质性的灵魂”,它跟弗洛伊德所说的“原我”(id)有几分类似,因为德文里的id正有英文里it的意思,是指心灵中“物质”的成分;“魄”与“原我”同样蕴涵了人的本能欲望:食、色与攻击。而“原我”平日被压在潜意识的底层,就好像“魄体”(僵尸)白天躲在棺材里或藏在深穴中;克制僵尸的方法是“入其穴摇铃”或“掀走它的棺盖”,精神分析治疗法则是要“让自我进抵原我的巢穴”或“一无遮拦的表白”。这种类似性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僵尸”可能是我们心中“恶魔”的化身之—。
  灵魂的兴奋剂——鬼
  如果说人死后,“无魂有魄”的是僵尸,那么“有魂无魄”的大概就是鬼了。这个分类当然是粗枝大叶,笔记小说里的“鬼”,其实相当多样,它们的特质也因叙述者的不同而异,甚至互相矛盾。《子不语》中的鬼故事相当多,但也有这种毛病。让笔者感兴趣的并非鬼的现象与本质,而是它除了作为灵魂信仰的一种必然产物外,是否还具有其他的功能?冤鬼求人代为伸冤,厉鬼作祟而让人吓破胆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以下笔者挑选另一类鬼故事,来阐述它隐而不显的功能。
  《煞神受枷》一文说,李某病亡,已殓,妻不忍钉棺,朝夕哭。迎煞之日,妻不肯回避,坐亡帐中待之。二更见一红发鬼卒持叉绳牵夫魂从窗外入。红发鬼卒放叉解绳,坐而大啖酒馔,夫魂走至床前揭帐,妻哭抱之,如一团冷云,遂裹以被。红发鬼卒竞前牵夺,妻大呼,子女尽至,鬼卒踉跄走。妻以所裹魂放置棺中,尸渐奄然有气,天明而苏,后为夫妇二十年。
  《鬼逐鬼》一文则说,左某妻病卒。左某不忍相离,终日伴棺而读。七月十五日,忽有缢死鬼披发流血,拖绳而至,直犯左某。左某慌急拍棺求救,其妻勃然掀棺起,挥臂打鬼,鬼踉跄逃出。妻魂谓左某曰:“汝痴矣!夫妇钟情,一至于是耶?盍同我归去,投人身,再作偕老计?”左某唯唯,不逾年,亦卒。
  这两个棺材边的爱情故事,因为棺材、尸体、红发鬼卒、缢死鬼的布局,而使夫妇间的情爱增加了一层魅惑的色彩。李某妻是抱着如“一团冷云”的夫魂,而左某则拍棺急呼“妹妹救我!”最后,一个是死者还阳,重续旧情;另一个是生者归阴,再作夫妻。因为鬼的介入,而使我们对“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有了更深刻的体认。棺材与鬼让我们的情绪骚动,而这种骚动是有助于我们体验爱情的深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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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中的灵魂物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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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纸灰》一文说,某捕快偕子缉贼,其子夜常不归,父疑而遣徒伺之,见其子在荒草中谈笑,少顷,走至攒屋内,解下衣,抱一朽棺作交媾状。徒大呼,其子始惊起,归告母曰:“儿某夜乞火小屋,见美妇人挑我,与我终生之订,以故成婚月余,且赠我白银五十两。”取出怀中银,则纸灰耳。访诸邻人,云“攒屋中乃一新死孀妇”。
  这个棺材里的性爱故事,也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诡异的激情,“抱一朽棺作交媾状”跟“抱一棉被作交媾状”,所激发的情感反应是很不一样的,前者将“性”与“亡”、“恐怖”做了诡秘的结合,似乎更能触及我们最黑暗、最深远的灵魂。
  这就是我所说鬼的其他功能。鬼虽是灵魂信仰的产物,但它也会反过来触动我们的灵魂(心灵)。在恐怖的气氛中,我们的灵魂因鬼而战栗,这种灵魂的战栗抖落我们习以为常的钝感,而对与此情境相关的事件产生更敏锐的异样感受。在爱情与性方面如此,其他方面也是如此;鬼是“灵魂的兴奋剂”。
  灵魂之剽窃!——附身
  死后脱离肉体的“魂”,有时候会附在其他肉体上,此即“附身”。《子不语》里也有不少附身的故事,譬如《蒋金娥》一文,农民顾某娶妻钱氏,钱氏病卒,忽苏,呼曰:“此何地?我缘何到此?我乃常熟蒋抚台小姐,小字金娥。”拒其夫曰:“尔何人,敢近我?”取镜自照,恸曰:“此人非我,我非此人。”钱家遣人密访,常熟果有蒋金娥者方卒,遂买舟送至常熟,蒋府不信,遣家人到舟看视,妇乍见,即能呼某姓名。蒋府恐事涉怪诞,赠路费,促令回。妇素不识字,病后忽识字,能吟诗,举止娴雅,非复时村妇模样。
  “附身”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现象,在精神医学教科书里,有很多类似这种附身的案例,不过它们均属于“解离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hystericalneurosis,dissociativetype),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譬如美国的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就报告过这样一个病例:1887年3月14日,在宾州的诺利斯坦,一个叫布朗的杂货商,突然惊慌失措地问人说:“此何地?我缘何到此?我乃罗德岛牧师伯恩也!”邻居趋前探问,他也惶惑地问:“尔何人?”邻居打电话到罗德岛的普罗文斯查问,果然有一位名叫伯恩的牧师,不过不是去世,而是失踪。事情的真相是,伯恩牧师在同年1月17日到普罗文斯领款后,即迷迷糊糊地来到诺利斯坦,自称名叫布朗,租了一间小店做起杂货生意来,完全忘记自己过去的身世和经历。两个月后才如大梦乍醒,又完全忘记在诺利斯坦的一切,而只记得自己过去的身世和经历。
  “多重人格”的案例里,也有像钱氏与蒋金娥在言行、举止、智商方面差异甚大的,譬如利普登(Lipton)报告的一个女病人,她有两个人格,分别名叫莎莉与玛乌德,莎莉文静忧郁,喜穿灰色平底鞋、不化妆、不抽烟、智商为128;而玛乌德则活泼放浪、喜穿露趾高跟鞋、涂脂擦粉、抽烟,智商为43。
  笔者当然无法说《蒋金娥》一文讲的就是一个经过加油添醋的“多重人格”病例,但从目前精神医学对多重人格的解释上,我们却能获得有关灵魂的新启示。用浅显的话来说,“多重人格”乃是一个人的肉身内同时具有数种不同的灵魂,而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具有这种多重人格的倾向,只是量与程度的问题而已。1984年,第一届国际多重人格研究会于芝加哥召开,与会学者认为多重人格是解开心灵如何影响肉体之秘门的一把钥匙。这与传统灵魂信仰里的附身现象,在意涵上是多么类似啊!
  灵魂之考古——前生
  在“正常”情况下,脱离死亡肉身的“魂”,是要到地狱报到,然后投胎转世的,因为喝了“忘魂汤”之类的东西,再世为人时,对前世的经历就不复记忆。不过灵魂既然是一再轮回,自然就会有人记得前生乃至三生的经历。《曹能始记前生》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话说进士曹能始过仙霞岭,觉山光水色恍如前世所游,暮宿旅店,闻邻家有妇为亡夫做三十周年忌,哭声其哀,询其死年月日,正是己所生年月日,曹遂入其家,宾至如归,历举某屋某径,毫发不爽。前妻已白发盈头,不可复认。曹命人开启关锁之书屋,尘凝数寸,未终篇之文稿,宛然俱在。
  这种“走向过去”的故事在古代相当多,譬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东坡,在被贬到杭州后,就觉得自己前世曾住在这里。林语堂在其所著《苏东坡传》里说:“有一天他(苏东坡)拜访寿星院,一进大门就觉得景物很熟悉。他告诉同伴,他知道有九十二级石阶通向忏堂,结果完全正确。他还向同伴描述后殿的建筑、庭院和木石。”林语堂还提到苏东坡好友黄庭坚的故事:“诗人黄庭坚告诉别人,他前生是女孩子,他的腋窝有狐臭。他在四川省重庆下游的涪州任职期间,有一天一位少女来托梦说:‘我是你的前身,我葬在某地。棺材坏了,左边有一个大蚁窝。请替我迁葬。’黄庭坚照办,左腋窝的狐臭就此消失了。”林语堂说:“苏东坡时代大家都相信前生,这种故事不足为奇。”
  林语堂显然认为,前世回忆乃是灵魂信仰的产物,但就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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