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血锋芒-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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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就在道旁的林间空地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营地,看样子已经提前吃过午饭,如今正在放懒消食。
“哈,艾瑟骑士,很有缘啊,竟然又相遇了。”打招呼的是凌晨率先下马跟他交谈的那个骑士,姓什么不知道,但叫加德纳,他的同伴就这么叫他。
“圣骑士你好,圣骑士再见。赶时间。”
李云的应对让加德纳哭笑不得,笑着邀请道:“差不多也该歇歇脚了,这里虽然简陋但设施齐备哦,连营火都是现成的。”
“感谢你的盛情邀请,不过我们准备去碎石农庄再歇息。”
“这里距离碎石农庄还有些路,雨快要来了,你们会被截在在半道上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冲一程,说不定雨刚下起来,我们就到地方了。”说着李云向其他骑士颔首致意,便驭马追上了车队,继续向前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队,加德纳收起笑容,步行回到临时营地,“队长,他们不肯停留。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
亚德里安哼了一声,“察觉到了又如何?一个猩红骑士而已,还能翻的了天?既然不识好歹,那就让教典军团的游骑兵去处理他们好了。”……
这边,李云被神圣秩序骑士团的人这么一搅和,不但刚萌生的一点点好心情没了,连停车歇息的打算也取消了。
胡尔达提醒,雨真的要来了,而且雨势不会小。
李云一咬牙,道:“车队全速前进,到碎石农庄前不停。”说着,他给拉车的两匹挽马施法,又给车辆加持了平衡术,这样能让车辆的颠簸大大降低,否则一旦速度上来,以目前的路况、以及那没有轮胎、避震系统也很成问题的车辆,乘客非得颠散了不行。
护卫们则是直接激发其战纹,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懂得如何人马合一了。或者说,一股力量由他们身体中勃发,刺激了坐下骑乘,完成了人马合一。
随即,整个车队的行进速度徒然飙升。
普通情况下,马最快能跑60公里/小时,可连续跑100公里。但现在,跑出的是80公里的时速,虽然马很快就汗流浃背,但能看的出,越跑越有劲,完全是一副跑发了性子的架势。
飚速度!这一极限运动的刺激感觉被几人体验到了,肾上腺素的分泌应和并强化了这种感觉,美!爽!感觉要飞起来了一般。
道旁景物飞快后掠,大风顶的人嘴都张不开,但卡里斯他们十分兴奋,贝克特声嘶力竭的大声嚷嚷:“这就是骑士,这就是骑士!我一定要成为骑士!”
雨还是在半路上就下了起来,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并且很快就成了瓢泼大雨。然而这时却感觉不到疼了,因为李云又帮他们激活了一重战纹之力,顿时人和马身上都生出一层光膜,这膜阻挡了雨的侵蚀,将冰寒隔绝在外。
与此同时,那种大风顶脸的强烈刺激感也大幅度的消弱了,这个让人不爽。但很快卡里斯他们就被另一种玩法吸引,感受并深入驾驭战马。
人马合一,就仿佛真的连为一体了,能感受到战马的心跳,能感受到奔跑时的肌肉发力,甚至能感觉到四蹄踏落。
它有点象是自己在奔跑,但又不完全是,而且能够跟战马进行意识沟通,那是种很奇特的心领神会。战马有些孩子气,实际上它们也的确是5岁左右儿童的智商,对于成年人来说,它们还是很好哄的。
当更深入的参与到了战马的奔跑运动中,当象哄孩子一般哄着战马做出各种动作,那种新鲜而又繁多精细的掌控感,让人好奇,也很愿意去进行各种尝试。
对卡里斯他们而言,路途就在这样的新奇感受中甩到了身后。然后,碎石农庄渐渐出现在了视野中。
本来因为雨的关系,还要再近一近才能看到的,可农庄发生了变故,浓烟滚滚,数间建筑竟然在大雨中熊熊燃烧,远远的就看到了烟火,应该是雨还未下时就已经别点燃了。
“吁!”李云戴住马,卡里斯他们的马也相继慢了下来。
马匹四蹄踏踏、打着响鼻,白气不断的从其口鼻间喷出,消散在雨幕中。
卡里斯几人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从马上栽下来,随即虚弱的感觉如潮袭来,软的就跟面条似的,连戴缰绳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强行实用战纹力量的代价。
不仅仅是人,马也已经打晃了,有损失跪倒的可能。
脖颈一痛,感觉有股火被注入,这火流入心脏,然后被泵动到全身,气力回来了,不,比之前更盛。
然后卡里斯就看到了李云在给其他人注射,晶石的针管,金属的针头,猩红的液体,人和马都注射。
注射很快完成,稍许,人欢马炸,原地重生一般力量充溢、精神百倍。
李云暗自检查了一下,生命能量已经没多少了。这都是用棺材钉从地精身上榨取的,然后提炼而成。
他对该种能量的依赖性很高,平时还好,一旦有战斗或大量的施法,就一定得有这东西,否则光靠吃饭很难补回来。
现在,战斗已经迫在眉睫,他简单讲话“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屠戮民众者,死!明白没有?”
“明白!”卡里斯等人在雨中大吼。
“好,我会通过战纹遥控,对你们进行战场指导,需要你们做什么,到时你们自然会知晓。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你们唯一要做的事。风雨无阻!”李云握拳高举。
“风雨无阻!”卡里斯等人纷纷高举武器。
车队再次出发,以李云为首的五骑渐渐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距离碎石农庄缩短到500米,冲锋开始!(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激战、背锅()
农庄周遭的田地已经收割完毕,大片的空旷土地上,五骑奔驰是比较醒目的,哪怕是下着雨。
李云他们距离农庄还有四百多米,这边就有人发现了。
“骑士长,有半个小队的骑兵过来了。”
“嗯?”有着一双豹眼的男人怔了一下,随即道:“让邓肯和坎贝尔带着他们的人手过去,战斗阵型,只要不是我们的人,就给我杀!”
“是。”
很快,农庄这边就集结了两个小队的骑兵,共计22人组成的三重锋矢队列从李云五人的斜侧面冲了上去。没有迎头顶上是因为已经来不及把马速提上来,没有冲起来,对冲会很吃亏。
而侧击,则将问题丢还给了李云他们。若李云他们直冲,就要遭受侧面而来的打击。拐弯,之前的速度就没有了。
短短的几秒时间内,李云做出了选择,奔冲的五骑,就如同心有灵犀般突然齐齐跃起,且不是寻常的纵跃,而是在竖纵斜身,等落地时,方向已经完成调整,马身只是因为惯性扭了那么一下,就由直线改成了50度角的斜线。
邓肯和坎贝尔看的眼神一缩,邓肯心道:“都是骑士?”
坎贝尔则眼光更老辣,直接给队友送情报:“群力!”
群力可以代表暗骑士的一种特征类型,也可以指所有具备‘主副一体、高度协同作战’特征的群体。
北地生活的刀锋狼,就是典型的群力,一个核心、一帮助攻,助攻买肉,核心收割,哪怕遇到熊、虎也照样敢杀给你看。
骑兵们一听群力,就知道杀核心才是重点,驾驭坐骑有意识的将己方最强的锋锐,对准李云。
也就在这时候,李云这边已经展开攻击,双臂两次展射,第一次是飞刀,第二次是棺材钉,前慢后快。
结果飞刀基本不是走空就是被成功格挡或打飞,棺材钉骑兵们则连一枚都没能躲开,下意识的应对飞刀、导致失去了躲闪或格挡的机会、
柿子拣软的捏,只是一瞬间,八名骑兵就交代了,有四个尚在马上,另外四个则直接落马。
而在李云对面,充当锋矢的邓肯嗜血的舔着嘴唇,一脸狰狞。由于下雨泥泞,他没有佩重装,也没有用骑枪,而是骑士剑。
“给我死!”大喝声中,邓肯的骑士剑闪着璀璨的光芒,以一种优雅而又凌厉的姿态和角度在战马交错的瞬间抹过李云的腰腹。
李云没能躲开,他也躲不开!
双方对冲时间很短,两波投掷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气力,他没有办法在之后还能好整以暇的应对邓肯的攻击。
他甚至都没有做出反击,不是不能,而是没有勉强使用半吊子的反击,将出手的机会押后,为下一轮攻击做更充分的准备。
嗤啦!李云身上的重皮甲被切开,然后是身体。
两人错马而过。
韧中有坚,还带着一种油滑,只凭这手感,邓肯就知道他那足够犀利的一剑并没有要了对方的命。他确定对方受伤了,可仍具备战斗能力。
落后邓肯两个马位的是坎贝尔,他是李云要面对的又一难。
坎贝尔也用骑士剑,并且同样没有贪大攻击脖颈,也是攻击身体,不过坎贝尔这一剑比邓肯的阴险一些,他捎带马头,如果马躲不及时,脑瓜顶就会被削去一层。
一般骑兵不敢这么用剑,很容易被挂带落马,可坎贝尔不怕,他的剑是名剑,并且附了能,他的力量、技巧也足以支持他运用这一战术。
李云二次卖肉。
嚓!这一剑斩的干净利落。听声音就知道。
重皮甲被直接斩开,皮肉也被展开,伤及内脏,但却诡异的没有出血。
坎贝尔之后还有一人,是特意加上的,本来中央一前一后两名骑士,这锋矢已经十分强力了,但要对付群力的核心,因此又加了一个。
这位骑兵也是个好手,他见李云连吃两剑,觉得由自己收官把握应该不小,于是他贪了个大,刀扫向李云的脖颈。
却被李云以好哩之差闪开了,仅是肩头皮甲被削飞一块。
“该死!”这位骑兵心中懊恼,回首甩了匕首出去,结果也被李云闪开了。
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