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特种兵王-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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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战场上的女兵往往是最不幸的,一旦被俘虏,那几乎是比死还凄惨。别说女兵了,就是寻常的普通俘虏,落到那些人手里也绝对凄惨无比。
都说华夏人是最善良的,这一点不为过!
想当年华夏遭遇到如此灾难,但华夏军人对待敌人俘虏,依然是以最好的待遇,最好的方式去对待俘虏。
“秦兄弟,这次多亏了你,否则我们暗夜,绝对不可能轻松脱困!”许浩开口诚恳的感激道。
作为一名军人,许浩在被俘虏那一刻,就已经想到了自己的结局,他们八人哪怕是被俘虏了,也从来没想过透漏半点讯息,更不会说出他们的身份。
所以如果没人来救他们,或许他们会被这些雇佣兵折磨致死。而且就算仅剩的四名队员会救他们,但他也很清楚,没有秦风,他们四人很难救出他们来。
“自己人,就别说什么感激的话,而且我也是有需要你们帮助的地方!”秦风一边说着,一边掏出烟分给对方一根。
许浩把烟含在嘴里,又取了下来,凝重的问道:“是因为唐小姐的事情?”
之前在路上的时候,张远就把秦风的事情说了出来,所以许浩也知道秦风一个人来这里,是来救唐语彤的。
“唐小姐既然是唐云山教授的孙女,显然此时应该和唐云山教授在一起了,或许这就是罗布将军为了要挟唐云山教授才这么做的。”许浩点燃香烟分析道。
他是暗夜行动小队的队长,所以非常清楚他们的任务就是带着唐云山教授回国,只是没想到这一次任务居然失败了,还差点让他们队伍彻底的栽在了这里。
秦风看了对方一眼,意味深长的道:“真的是这样吗?我想你们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有的事情怕是比我更清楚吧?而且,你们上次任务失败,中了人家的陷阱,怕也没那么简单吧!”
许浩瞳孔微微一缩,很显然,这件事不仅仅只有秦风怀疑,不过许浩随后还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秦兄弟,我们是军人,军人只需要服从命令就行了,至于事实是怎么样的,我们不需要去关心!”
秦风点了点头,从对方的角度上,的确是这样的。
不过秦风却认为,任何事情都需要在心里有个大概,要想任何有可能的事情。
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那他该如何做?毕竟唐云山是唐语彤的爷爷,自己真的下得了手?
想到这里,秦风不由苦笑,索性不再去想那么多,他吐出一口烟圈,站了起来:“你们先养伤吧,等你们养好了伤,我们再计划这次行动。”
正准备离开时,便听姜雪对许浩说道:“队长,刘念的伤需要用一些药物,虽然附近的一些城镇可以买到这些药品,但我们的钱已经没有了!”
在战火四起的地方,什么东西最难买到,而且最贵?无疑是药品了。
因为在这些地方,每天都有不同大小的战斗,每天都有一些雇佣兵会因为各种事情受伤,那么他们为了买到药品,绝对不会吝啬。
所以只要是药品,都需要不少钱,而且刘念这种伤势,不是一般的药物能治疗的。
许浩皱起了眉头,他们是军人,并不是雇佣兵,而且他们已经为了这次任务在这里耗了很长时间了,带来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姜雪,你跟我来一下!”这时候不远处秦风开口道。
“啊?”姜雪愣了愣,看向许浩,后者点了点头:“去吧!”
当她来到秦风所在的简易帐篷时,秦风正在检查自己身上的装备。
“秦队长!”
秦风抬头看着姜雪,笑着说道:“我早已经不是狼牙的人了,所以别叫我什么队长,直接叫我秦风吧!”
姜雪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下便道:“那我以后叫你秦大哥吧!”
姜雪虽然是一名特种兵,而且还是在暗夜行动小队,但她的年龄却并不大,约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期训练导致她肌肤呈小麦肤色,扎着一头马尾,虽然是一个女子,但看起来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回头你给许浩说一声,我要离开两天,对了,我这包你拿着吧,里面的东西刚好是你们所需的!”秦风说完后,就把检查好的手枪塞进裤子的绑腿中。
“啊,秦大哥你要一个人行动?”姜雪惊讶的问道,随即眉宇间有透漏出担忧的神色。
秦风呵呵一笑:“放心吧,我会等许浩他们把伤养好了一起行动的。”
第207章 好…多钱!()
现在暗夜行动小队虽然全体成员都在,但伤势都挺严重的,所以需要几日的时间休养,而且因为昨夜让凯撒佣兵团大伤元气,这支佣兵团怕是已经满世界寻找他们了,所以这几天更无法行动。
秦风之所以要离开几天,是因为他需要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做一些准备,最好是能够查探一下唐语彤的消息。
收拾了一番,便朝着张远那边走去。
“班长!”正在擦拭狙击枪的张远,看到秦风走来之后,立刻站了起来。
张远毕竟是暗夜行动小队的人,也有自己的队长,所以出于礼貌,称呼秦风为班长也是理所应当。
“恭喜你了,千米狙杀,你做到了!”秦风笑着说道,他能看得出来,张远是一个潜力很好的狙击手。
九百米的狙杀已经算是部队里比较优秀的狙击手了,而昨夜在压力的情况下,张远做到了千米狙杀,这个实力的提升对张远来说,是最大的惊喜。
张远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主要还是这把狙击步枪好用。”
“跟枪没有什么关系,好的狙击手,无论什么狙击步枪都能打出他优秀的成绩,就算是步枪,也有人曾经八百米外击中过目标。”秦风笑着道。
“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这不可能吧?”张远倒吸了口凉气,在他看来,一般的步枪,能在四五百米能击中目标,就已经算是很不可思议了。
毕竟大多数的突击步枪,有效射程大约在四百米左右,超过这个射程,很难瞄准目标。
秦风呵呵一笑,他并没有告诉张远,用突击步枪做到八百米击中目标的,整个狼牙特种大队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
“好好努力吧,多年前,还有为牛人,曾经用老式的莫辛纳甘非自动步枪曾狙杀过数百名敌人呢,相信你以后会做到的!”秦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秦风说的这个人,张远自然也知道,那是民zu英雄,当年某场战役中,某位姓张的狙击手,在凭靠着一把非自动步枪,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狙击了三百余名美坚利大兵,这一记录震惊了世界。
张远深吸了口气,整个人也热血了起来,不过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把手中的狙击步枪递给了秦风:“班长,你的枪!”
“你很喜欢这把枪?”秦风笑着接了过来,他当然看得出来对方很喜欢这把狙击步枪,因为在他来之前,这小伙就一直爱不释手的擦拭着枪管。
R93狙击步枪,的确是很多狙击爱好者很喜欢的枪型,尤其是改良之前的型号。
这么说吧,就个人而言,改良前的R93狙击自动步枪适合单兵作战,这类人大多出自于雇佣兵,因为这把枪最开始设计,就是为狙击手量身定做的。
但之所以改良,是因为需要大量的组装到军队之中,改良后,无论是批量制造还是对狙击手的要求都降低了许多,所以这才是最终改良这把枪的原因。
张远显然就是喜欢这把改良前的原装R93狙击步枪,但他却知道,这枪是秦风的,所以他苦笑道:“君子不夺人所爱!”
秦风呵呵一笑,把枪背在后面,开口笑道:“等这次任务结束,这把枪我就送给你了!”
“班长,你,你是说真的吗?”张远有种幸福突然来临而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
毕竟这把枪先不说价值,但对于张远来说,太喜欢了!一个好的狙击手,自己喜欢的狙击枪就是他的命根子。
“当然是真的,这几天枪我先带走,等任务结束,我就把他送给你了!”秦风笑着点了点头。
“谢谢班长!”张远兴奋的点了点头。
秦风走了,他只背了一个装着狙击步枪的背包离开的,甚至都没有和其他暗夜小队的成员打招呼。
许浩望着秦风离去的背影,不由深吸了口气:“他很强!无论是实力还是战术,我们都与他有差距。”
“队长,秦大哥说他先去探查一下,等你们伤势好了之后再一起行动!”姜雪把秦风的原话说了出来。
“嗯,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想想办法,怎么去弄点药物了。”许浩点点头,眉头微微皱了皱。
现在他们是没有钱,通过正规渠道去购买显然是不行了,至于抢?
呵呵,先不说他们是军人,不能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就算能做,怕也很难抢到那些物资,毕竟能在这种有战争的地方做药物买卖的,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货色。
“咦,你这背包是什么?”忽然许浩奇怪的看着姜雪手中的背包。
姜雪这才想起秦风交代她的,不由古怪的道:“这是秦大哥走的时候留下的,说是我们能用得着。”
打开背包,两人朝背包里望去,下一刻,两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许浩满脸不可思议。
“好多…钱……”姜雪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背包中,一叠一叠的钞票,起码有二三十万美金,折合华夏币就是近两百万啊!
难怪秦风临走的时候说,这背包里面的东西,他们会用得着。
……
巴拉达城,一个被战火洗礼过的城市,经过几次的更变统治,现在属于三大军阀之首的罗布将军所占领。
整个城池,虽然没有华夏那种大城市的感觉,甚至只能和一般的县城所相比,但在以色国,尤其是在战争范围内的城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