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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权御江山-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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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百万唐兵出战,在战场上瞬间占领了优势,将秦军打的落花流水。可这些秦军乃是秦军的攻城头阵,并非秦军的主力部队。

    在莫非热气球的攻势下,秦军的大本营身处一片火海之中。火势蔓延开来不久之后,在秦甫风的号令下,众将士迅疾的扑灭了大火。

    秦甫风战场的应变能力相当的迅速。大火扑灭后,在知道云城之下的百万部众遭受百万唐兵攻击时,立刻反应到这是秦军的一个上佳时机。

    之前,囿于燕城、云城、明城三城的犄角形势,使得他们兵力无法布置,又不能诱使唐军迎战。现在,这场大火虽然将秦军大本营烧了个精光,却将百万唐军全部引诱出来。

    趁此机会,率领五百万大军,进行反扑,将燕城和明城的六十万士兵全部截断在城外。就能瓮中捉鳖一般,将唐军一举歼灭。就算到时候唐军反应过来,迅速撤退,也只能退守云城。

    届时,失去了燕城和明城的牵制,攻下云城,夺取燕云十六郡指日可待。

    秦甫风当机立断,迅速整合兵力,朝云城进发。

    在战争打响一个时辰后,云城外的秦军已经撤退,然而,唐军以为秦军大本营失火,必定无力再战,所以,依然穷追不舍。

    莫非遥望着远方的战场,失望的摇了摇头,叹气道“再追下去,就要出事了。老王,点火吧。”

    莫非的身后,站着一个年迈的老者,穿着破旧的军服,灰白胡子,浑浊双目,走路一踮一踮的,向个瘸子。这人正是燕城的一个老兵,人称王瘸子。

    这个老兵年轻时,曾在黑水河一帯打猎,被秦军追杀,幸好被守卫燕城的战士所救,才免于一死。不过,被救回的他,断了一条腿,成了瘸子。

    王瘸子虽然成了瘸子,可从不自暴自弃,为了报答燕城士兵的救命之恩,报自己当年的断腿之仇。便进了燕城的军队,由于他是个瘸子,不能骑马打仗,只好做了后勤补给的士兵。

    这些年来,他做过伙夫,做过打更的,做过守仓库的,也做过杂役。这一做,便是四十年。四十年过去了,当年救他的那些战士死了,王瘸子也成了一个糟老头子。

    可王瘸子却从未退缩过,现在,他是莫非身边一个老实听话的老兵。负责的事情无非就是待在莫非身边,做一些杂七杂八的琐碎事情。

    王瘸子望着远处的战场上,唐兵隐隐占据了优势,正以镰刀一般割过秦人的脑袋。却听到莫非说点火吧。

    这个火,是莫公子做的热气球,这个热气球是撤兵的信号。王瘸子觉得现在不应该撤兵,而应该乘胜追击,打出唐人的气势,挫败秦人的锐势。可莫非却让他发出撤退的信号。

    王瘸子能够安然无忧的待在唐兵大营,一待就是四十年,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见地,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忠心耿耿的心和自知之明的心。他相信自己的想法,但同样也知道自己的眼见。

    所以,在莫非说点火的时候,虽然心中十分不情愿,可王瘸子还是毫不犹豫的点亮了热气球。

    这个热气球是莫非经过特殊加工的热气球,上升的速度奇快无比。

    就在云城之外的战场陷入混乱之际,这个热气球突兀而又诡异的升上空中。秦军早被打的晕头转向,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热气球,然而,正在乘胜追击的唐兵却是看的一清二楚。

    莫非原本以为,那些副将看到这个热气球后,会立即撤兵。然而,不仅云城和明城的士兵没有撤回,连燕城的士兵也毫不犹豫的向前冲去。

    “糊涂!”莫非咒骂了一声,随后喊道“备马。”

    王瘸子早在城墙之下背下了两匹战马,莫非说完后,和丫丫转身走下城墙,翻身上马,一溜烟儿朝战场的方向赶去。

    燕城和云城虽然有段距离,然而,这段距离在马不停蹄下,不过是数息之间的事情,便能赶至战场。

    王瘸子看着莫非和丫丫骑着快马远去,浑浊的目光中带着凝重。虽然,燕城之前的守将是齐啸云,齐啸云是莫非所杀。但这并不影响王瘸子对莫非的担忧,事实上,自从莫非担任上燕城的守将后,做出的功绩是有目共睹的。

    即便莫非现在在燕城的实力还没有到根深蒂固的地步,也没有培养出多少属于自己的势力。可王瘸子却不在乎这些,在他心里,只要是对燕城百姓好的将军,就是好将军,就是他要忠心耿耿效忠的将军。

    所以,见莫非不惜以身犯险,扰乱秦军大本营的时候,王瘸子就知道,莫非是他想要追随的将军。

    望着莫非和丫丫的身影消失在远处。

    王瘸子一瘸一瘸的走到城门的钟鼓之下,拿出两根鼓锤,“咚!咚!咚!”的敲了起来。虽然燕城下边没有战争,虽然战争还在遥远的地方,但王瘸子还是固执的、敲着钟鼓,一下一下,仿佛战争就在眼前,就在脚下。

    燕云十六郡,战火纷飞。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西荒,北风呼啸而过!

    像一把凌厉的刀子!。

第一百五十一章 想念莫非的西荒中的那些人() 
西荒的沙峁上,一个少年坐在黑夜中,聚精会神的盯着手中的眼屎。要不要吃掉?少年心中犹豫不决,肚子也开始咕咕的叫起。他忍不住将眼屎凑到嘴角,就在这食入虎口之际,他生生的顿住了。

    “呼!”一阵风,眼屎飘飞。少年自我安慰到没事!没事。这配不上我的身份。飞了就飞了吧!想罢,惋惜的咽了一下口水,然后闭起了双眼。

    “滴答!滴答!”

    悬挂着的一刀一剑,水珠逐渐渗透落下。

    少年闭目聆听,在西荒的死亡之海里,此刻,除了疾风千里,也就只有这个声音。

    漫漫长夜。他睁开假寐的双眼,干枯的双手掂量了一下钵中的水,露出欣慰的笑容。他将钵中的水小意的抿了一口,谨慎的扭头向后看去,然后咧着嘴又抿了一口,十分惬意吧唧着嘴巴。

    突然,一阵疾风掠过,他眺望远方,右手摸摸索索的向沙中探去,眉头微皱,略有所思。尔后,倏地站起,将手中的刀剑向身后一掷。大喊“快起来!他们来了。”

    “腾腾!”

    少年身后的平沙中跃起五个年纪相仿的人,其中一个铁塔汉子接过大刀,怒目圆睁,粗大的嗓门喝道“大哥,他们到哪里了?”

    话音刚落,远处黄沙弥漫中,嘶鸣喧天,黑压压的百来号铁骑飞驰而来。少年的目光,透过漫天黄沙,冷冷一凝。

    好慑人的气势!

    此刻,少年微微偏头,看见身后兄弟们嗜血的表情,他两眼呆呆,嘴角微颤,最终无奈的抿了抿嘴。

    来伙马鞭拍的极响,但见黑夜中,清亮的月光下,一卷黄烟飞起,那伙人已经骑了过来。为首之人眼神轻蔑,表情嚣张。身后一行百人,皆是灰黑布衣裹身。

    百人中有一尖嘴猴腮喊道“大当家的,贼鼠就是他们杀的。”

    大当家扫了一眼,见眼前只有五个人,纳罕的说“你确定?”

    “千真万确啊!我哪敢骗你!”

    号称大当家的人冷哼一声,勒住鞍下马,冷冷道“是谁杀了贼鼠的,站出来,爷爷我给你留个全尸!”

    少年眨眨眼,并未理会他,将钵递给身边的铁塔大汉,疑惑的问“那个人叫贼鼠?”

    身后有人嗤笑了一声,不屑道“杀就杀了,谁管他叫什么。惹了我就得死。”

    说话的是一个面色清冷,长相平平无奇的女子。

    “奥!”

    少年神情淡漠,一副我知道了的样子。罢了,少年对大当家认真的拱手作揖道“你看,我这十七妹说了,是那个叫贼鼠的人惹了她的。”

    “放屁!你”

    尖嘴猴腮厉声喝道,一个你字尚未说完,冰冷的气氛从少年身后席卷过来,他缩了缩脑袋,不禁将口水吞下。

    大当家朝他瞪眼,露出满嘴黄牙,喝到“没出息的东西,丢人现眼,给爷滚一边儿去。”说罢,鄙夷的瞧了瞧身前的少年,弱不禁风、气色全无,周身丝毫没有真气流动,哼!倒像是个文弱书生。

    大当家的口气随意的说“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少年瞥眼大当家腰间巨斧,微微一笑,“折天斧,兵器谱排名四十六,你是沙漠王。”

    “哟!有点见识啊!小子,既然你知道我们大当家,就识趣点,不然有你苦头吃。”

    尖嘴猴腮像打了鸡血,瞬间满血复活,趾高气昂的放着狠话,身后的百来号人也撺掇着起哄,仿佛磨刀霍霍的屠夫已然看见砧板上的牲畜。

    少年对尖嘴猴腮的叫嚣置之不理,他身后执剑者抿了一口水,疑惑的说“大哥,你又多喝了一口。”

    少年心里“咯噔”一声,心思急转之间,十分痛惜的说“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信任。我就知道你又在后边偷看,所以故意这样做的。你太让我失望了。”

    尖嘴猴腮见对方无视他的存在,顿时感觉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欺辱,歇斯底里咆哮道“闭嘴,没听见我说话吗?啊?奶奶个腿。”

    少年偏头斜眼瞧着他。心里其实是有些吐槽的,这种感觉就像穿越前看到电视剧里的反面人物丑态百出,却洋洋得意一样,他总觉得那有些傻帽的可笑。哎,是真的有些傻帽呀!

    大当家的虽然长相粗糙,但身居高位,又怎会只有莽夫之勇,凌厉的眼神中瞧出了少年的戏谑。当下心想老子纵横西荒二十年,身死我手之人不过千人,也足八百!除了南边那个死了的的鬼道人,还没有不听见老子就闻声丧胆的,更遑论这般自在的。

    这些人倒有几分胆色,若能收服也不错。

    鞍下马粗重的喘气,他手中一紧,黑马昂首嘶鸣,他仰头傲视道“你们听好了,今天爷心情好,可以不杀你,不过!你们杀了我手下的兄弟,我总要给弟兄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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