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第4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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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姿琳把我们面临的困境一五一十的说给了沈煜,沈煜他的手指交叉,胳膊搭在腿上,神情也不轻松的道:“我知道,情况有多严重。鼎爷现在也在多方筹备,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要动手了。”
“是的。”
刘姿琳答着沈煜的话,紧接着说道:“他现在还不清楚我们的真实情况,如果知道的话,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了。随便派两个大汉一来,直接就可以把我们家给抄了,估计到时候还得去珍珠港找场子,才不至于死的太难看。”
刘姿琳讲到这,沈煜转过脸。看了我一眼,突然就冒出了一句:“不要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你还有我呢。”
我本来已经有点快要盖上的眼皮,却僵硬的,再也无法盖上了。
刘姿琳立马接话道:“但是。桑桑说了,这一次她不想再牵连……”
她还没有说完,便被沈煜硬生生的打断:“类似这样的话,不必说了,现在我们是在同一阵线上的人。”
“桑桑。”
他音色柔和的轻呼了一句我的名字,我浑身不由得怔了一下。因为我已经许久许久,都没有听见他这么叫我了。
如同所有的悲伤,都是一个圆,我们在自我疗完伤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地点。
他捉住了我的手腕,手指摩挲着我冰凉的骨节,轻声的说:“别怕,我不会离开的。”
……
最终,我们决定,把过敏源做成香烟,由沈煜来给鼎爷递烟,毕竟以他的身份,还是有给鼎爷递烟这个资格的。不能说沈煜递烟鼎爷就一定会抽,但至少比我去递的几率大的多了。
大海那边不再来消息,我也没有强求再去联系他,我不可能去强求任何一个人给我卖命,这种东西全部都凭个人的意愿,何况落落……
我又去找了景雄,一来打听悦悦的下落,二来。希望他能够,再帮我一次。结果景雄,欣然……拒绝了,他只是对我说,他不会再参与其中。
看来上一次齐寒森的行为给他造成的冲击还是挺大的,他毕竟是个官员,再大的利益也没有明哲保身重要。他要将他全部的精力都投在找景然的这件事情上,否则,他得这么多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就失去了意义。
被景雄拒绝后的我,心灰意冷的就像是霜打的茄子,沈煜的车子适时的停在了我的身边,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带着我在高架桥上兜风。
夜晚的路灯,明晃晃的,刺眼而又温和的从我们的脸面上唰唰的扫过。
沈煜抓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的开着。
我靠着窗子,对他说:“沈煜,你说我会死么?”
“这个问题。我可能永远没办法回答你。”
“为什么。”我抬眼看向他。
他抿抿唇:“因为我会挡在你的前面。”
关于这一点,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我有些难过,为他难过:“你不要做这种傻事,知道么,你要是这样死了,我肯定不会记得你,连墓碑都不给你立!”
他不生气,一点也不,只是冲我笑了一下,露出两颗虎牙:“没关系,谁让我是你的沈煜哥呢。”
552。没有胜算了,我自己去送死吧!()
耳边的风,很凉很凉,我的心情,很淡很淡。
手在颤抖,空气也在颤抖。
在这颤抖中,最后一战,终于……到来了!
鼎爷他之所以摆这么大的阵仗,就是希望能把我给斩草除根。他做事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见到成效,倒也符合莫维对他的描述。
想来也是,除掉我,任谁都知道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如果摆开阵势能直接除掉珍珠港,除掉青白会在深圳扎稳脚跟的决心。这样,他得到的就不仅仅是行业的垄断,包括在势力上。鼎爷在深圳也成为了绝对的主导。
所以他,给我下了类似战书一样的东西,意思是给我时间,让我去集结自己所能集结到的所有人,大概是说他也不想胜之不武这样的话,但实则是下定决心想一次性肃清可能会出现的所有麻烦。
这份战书,我直接转手就交给了刘姿琳,并把自己的电话给了她,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询问,那么她就可以告诉那个人地址。
鼎爷所选的地点。是一片位于老城区的空地上。
这里人员流动较少,随处可见废弃的楼层,医院,等等一系列的建筑物。当然,鼎爷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见面。或许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原因,那就是这里是齐寒森出生的地方。
根据莫维所说,齐寒森的妈妈,也就埋葬在这一片。
这是齐寒森的意思,他想我死。然后当场就被埋葬起来,埋到齐寒森妈妈的坟前地势低的地方,这样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到了阴间,就会成为她妈妈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他们很信这些东西,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真的是够毒的。
上次去找景雄才了解到,悦悦她也离开了景家。我想她去景家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着享受荣华富贵的幌子,做让景雄家破人亡的事。
是啊,悦悦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是我小瞧了她。
现在她得任务完成了,自然会跟着我妈一起消失了。
但是她给我制造了一个大麻烦,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我坐在车里,车里只有我一个人,除非今天鼎爷一命呜呼,否则,就是我一命呜呼,但我对前者根本不抱有任何的期待。
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只看到了面前一片黑压压的车队。出来和我碰面的。并不是鼎爷本人,他应该坐在有着加厚钢化玻璃的车里,但是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所以我不能确定。
我一下车之后,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看我的表情带着些许的调笑。像是在纳闷我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一个带着大肚子的小姑娘,竟然敢单刀赴鼎爷的会。
我一下车,有两个男人就要过来搜我的身子,大概是为了防止我的身上带枪,或者刀子之类的东西。我也没有反抗,举平双手,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摸索。
这种时候我也不在乎他们的手老不老实了,几乎全身都被他们摸遍之后,他们只搜到了一盒香烟,还有一个打火机,随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为首的那个人。
我看着那人,笑了一下,有些嘲讽的说:“你们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一包烟就把你们给吓成这样?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都烧死在这里不成?这还是大名鼎鼎的鼎爷么!?”
我边说,边不留痕迹的拿出了一根烟,放到嘴里,点燃,轻车熟路的抽了起来。
没错,这包烟,就是动过手脚的烟。
今天,我之所以单枪匹马的过来,不是因为我自认为有多大的能耐,或者对这件事有多大的把握。而是我,在来之前就分辨出了敌强我弱,根本没有一丁点胜算。
所以我,不想连累到任何的人,任何对我好的,和我亲近的人。
这一次。我说了,就让我自己面对!
刚刚我在沈煜喝的水里面都下了安眠药,在我来之前,他和刘姿琳,都还在熟睡中。
我有点后悔把约定的地址告诉刘姿琳了。可是她一直在问,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交给她了。但愿他们在事情结束之前,还沉浸在梦乡里面吧。
一根烟抽完,见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异样,那人这才稍稍的放下了心。
面前的人沉稳的说:“陈小姐,怎么就你一个人来,难道还要和我们玩声东击西这一招?”
“不。”
我淡淡的说着,随即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是来送死的。”
此话一出,就连面色沉稳的他都直接被我的话给惊愕住了。然后我又接着对他笑了一下。略带惋惜的说:“但是鼎爷不在,我就算死,我的这条命,也不是栽在他老人家的手里,真是可惜了。”
话音刚落下。传说中的鼎爷,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用来形容那个穿着一身新潮的黑色西装的老人,最合适不过了。
他一下车。所有人都恭敬的弯下腰,冲他齐声喊道:“鼎爷。”
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齐寒森的气势跟面前的鼎爷比起来,差的还真不是那几十年的火候,而是那一段段无法复制的腥风血雨的经历。
只见鼎爷的上衣口袋里插着一只带刺的红色玫瑰。那红太深刻,就好像黑色的葬礼上一滩鲜血。他布满皱纹的手,将玫瑰捏在指尖,不动声色的递给了我。
他微笑,我也抿着唇,僵硬着胳膊,报以一个淡淡的笑容,只手接过了那只来自大马士革的玫瑰。
传言,鼎爷有个习惯,那就是,在他亲手杀死的人的尸体边,摆上一支冰冷的玫瑰。
我掐着玫瑰的枝干,将它在鼻子间嗅了一下,然后对鼎爷笑了一下说:“谢谢鼎爷的玫瑰,没想到,我还能收到这么美的礼物。”
我说着,自顾自的在身上摸索一番,最后把被捏扁的烟盒拿了出来,对鼎爷说道:“可惜我身上没有什么能够回赠鼎爷的礼物,也就只有这包烟了。”
我把香烟递给了鼎爷,鼎爷看着我,他的眼神,优雅的如同一条在静谧中,会将人在不知不觉下,缠绕致死的毒蛇。
因为优雅。因为他的绅士品格,所以他没有拒绝我,而是把烟接到自己的手里,还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了,美丽的……陈桑小姐。”
天灰灰,我眨了眨眼皮,空气静静,犹如一万把刀,指着我的喉咙。
我回到车里,去拿东西。他们以为我要拿武器,纷纷举起手里的枪指着我的后脑。
这些手枪会在0。01秒以内,把我的脑袋炸开成一朵烟花。
可我把珍珠港的一切证件都拿了出来,还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我自己的银行卡。
我在众人眼神的注视中,走到了鼎爷的面前。
双手递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