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第3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后半夜的时候,沈煜才终于转过身,伸出胳膊揽住了我,温热而干燥的手掌摸向我的胳膊,被他摸着的地方忽然狠狠一刺,长出了好多的鸡皮疙瘩。
“怎么这么冰,傻子,这样睡不就宽敞了?”沈煜把我用力得搂住,我整个人都紧紧的贴在了他的怀里,然后他抖抖被子,把我包裹住,我怕他把被子都给我,自己露在外面,于是赶紧伸手绕过他的腰,抓住被子往下拉。
沈煜轻笑了一下,气息打在我的头顶上,我浑身滚烫的想要把手缩回去,却被他给按住了:“别动,抱着我。”
“沈煜……”
“抱着我。”他又软又温热的唇盖在我的头顶,声音沙哑而氤氲:“桑桑,我好想你。”
我的手指弓起,指尖搭在他的腰上,听到他这句话时,连神经末梢都在发抖,像触电一样瑟缩,随即电流逐渐波及全身,眼眶开始酸酸的发热。
我摊开退缩的手,紧紧的,实打实的搂住了他。
时光在静默中,仿佛退回到当初,我们两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破旧的小旅馆相拥而眠的夜晚,我们也是像现在这样的惺惺相惜,也是像现在这样的,相依为命。
所以我永远忘不了沈煜,每个孤单又惶恐的夜里,我最惦念的,是他的怀抱。
“我没有和林启盛在一起。”
“我也没有和林妙妙在一起。”
我们两个说完这句话后,就再也没声了,然后他抱着我,我搂着他,渐渐进入了梦乡。
我们都没有解释,也没有去问,甚至没有说出一句我喜欢你,更没有急着去确定关系,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心里有自己,一个完整特殊的自己,这就够了。
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这辈子都没有人代替沈煜在我心中的位置。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沈煜竟然一直睁着眼睛看房顶,脸上的表情木木的,我揉揉眼睛,告诉他收拾收拾去上学。
沈煜偏头看向了我,眼睛微垂,眼神里满是疲倦:“我先不去了,你去吧,他今天应该不会来学校。”
他说完之后,就把头转了回去,一副不想再开口说话的模样,我想想,觉得让他冷静一下也好:“那我去帮你请假。”
“别请,你去请假,沈志文就知道我跟你在一块了,你去找孙子洋,让他下午放学的时候,在后门等我,我有事找他。”
“那你要是出去的话,小心一点,别被我妈发现了,要不然她就告诉沈老师了。”
“嗯。”
我洗漱完之后,背上书包强颜欢笑的对沈煜说:“那我去上课了,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出去逛夜市好不好。”
他嗯了一声,然后招招手让我过去,指着自己得脸蛋,说让我亲一口再走,我听完他的话,脸直接就烧了起来,但是他的那副模样,真的很迷人,于是我头脑一热的朝他走过去,弯下腰去亲他的脸颊。
就在快要亲到的时候,他忽然转过了脸,伸出手扣住了我的后脑,柔软的唇和我贴在了一起,然后他用舌头撬开我的上嘴唇,像吃果冻一样,吸了几下才松开我。
他看着我红红的嘴唇,终于展开了笑颜:“瞧你那傻样。”
“你才傻!明明说好亲脸的,赖皮!”
我特不服气的说完这句话后,逃一样跑出了地下室,脸红的都快要滴血,一路上心脏都在急促的跳动,想到他的那个浅尝辄止的吻,嘴角就情不自禁的往上翘,浑身都酥酥麻麻的,看见谁都想笑。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真的好幸福,一种充斥着全身,毫不空虚的幸福。
心神不宁的上了两节课,脑子里都是沈煜,回想着我们昨晚的种种小细节,我感觉我全身的毛孔都在小声的尖叫,一缩一扩。
大课间的时候,我去沈煜的班里找了孙子洋,他这段时间变的比以前黑了不少,然后我告诉他,放学后在学校后门等沈煜。
孙子洋听完之后,脸上的表情挺沉重的,毫不遮掩的说:“他是不是出事了?”
“他……”
“我就知道,我看他这段时间一直都不在状态,就知道他又要闹什么幺蛾子,你说你跟林启盛那点事,干嘛还得弄个照片出来,偷偷的处着不就完了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沈煜有多喜欢你,这么伤他干嘛,前女友也不能这么损啊。”
“不是,我没有……”
“上次他过生日的时候,你没来,然后林妙妙把沈煜送给你的戒指,当着那么多兄弟的面,还给了沈煜,结果这个傻逼,把我们都赶走,喝的酒精中毒,要不是我不放心又回去看了他一眼,他现在早都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躺着呢。”
“多悬啊!这事办的!”
孙子洋一股脑撂下这些话,言语里充斥着对我的不满,看的出来,这些话他一直憋在心里,也确实是是挺在乎沈煜这个兄弟的,怪不得沈煜每次有困难了,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他。
我当时听完之后,是又难受又感动。
特别想问他一句,既然这样,沈煜为什么还要和林妙妙那么好?
39。戒指还给我()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没问出口,这件事已经过去了,重提也没有什么意义,再说,我就算是问孙子洋他也不一定能知道。
但我却从孙子洋嘴巴里听到了关于戒指的事,当初林妙妙跟我说的是,沈煜问我把戒指要回来,而孙子洋说的却是,我把戒指还给了沈煜,沈煜还特别的难受,这只能说明,林妙妙在挑拨我跟沈煜的关系!
她真的好会演戏,一个戒指都能做文章,害的我当初为这件事伤心了这么久,她太坏了,亏我还觉的她比初中变好了,没想到她比初中还要阴险,真是气死我了!
“其实我跟林启盛没有在一起,照片只是个误会,他以前跟沈煜打过架,我就算跟谁,也不会跟他在一起啊。”
孙子洋听完我的话,眼睛往旁边特别不乐意的瞟了一眼,然后闷声说了句知道了,嘴角甚至还带着点戏谑,我没明白过来他这表情是什么意思,他就点点头绕过我,说他先回去了。
我转过身目送他,谁知这么一转身竟然看到了林启盛,说曹操曹操就到!
“可以啊你,这么快就勾搭上新品种了。”
“快上课了,有什么事,我们下次见面再聊吧。”我硬是对着他扯了个笑容,然后弯弯腰点点头,转身就准备往反方向走。
林启盛在身后幽幽的说:“给我站住。”
我闻言,还真就站住了,因为他的口气太凶,太吓人,太有威慑力。
然后林启盛踱步到我面前,脸上的表情比碳还黑:“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我就算跟谁,也不会跟他在一起?你这话里的意思说的我好像有多稀罕你似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因为他误会我,我只是在跟他解释我不喜欢你。”
没想到林启盛听完这句话,直接把手里的矿泉水往我脚边猛的一砸,吓的我往后跳了一步,水瞬间喷了我一裤腿,然后林启盛直接过来一把揪住我的领口,我窘迫的问他要干嘛,不停的伸手想要把被他拉大的领口给按住,但好在他根本不把眼神往下瞟,要不然我就丢人死了。
“我告诉你,我帮你只是因为看你可怜,懂?不要以为我对你有意思,还在别的男的面前说我的坏话,别说你跟谁都不会跟我在一起,就算全世界的女人都死光了,老子也看不上你个丑八怪!”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丑八怪,你看不上我,你能不能把我放开再说话!”
林启盛闻声,眼睛突然瞟了下来,我被他看到的地方,突然像是被烙铁烫了一下,红红的烧了起来,心脏开始狂跳,浑身的血液瞬间就涌上了脸,又羞又愤的吼他把手松开!
没想到林启盛不仅没有松开,还看了一眼,然后嘲讽的笑道:“你紧张个什么劲,就算你全身脱光的站在我面前,老子都不会有感觉,这么大得人了还穿吊带,真是个发育不完全的土鳖!”
他一把把我甩开了,我抓着领口,只觉得呼吸困难,他这个人怎么这么可笑,至于那么生气吗,难道别人还不能不喜欢他啊,脑子有洞!跟林妙妙一样!跟校长一样!
反正我现在心情好,不想跟他计较这么多,回到教室,坐下来之后,我在想,我心情真的好吗?我真的,能忘记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吗,那些恶心又恐怖的记忆如同树根一样,深深的扎在我的脑海里,蚕食着我的勇气和自尊,我真的能抛掉这一切,重新成长成一个独立的人吗?
如果昨天沈煜没有出现,我不敢幻想现在的自己是什么模样。
中午回去的时候,沈煜不在,晚上也是天黑了才回来,我和沈煜一起去逛了夜市,他一路上都把手插在兜里,低着个头,显然对逛夜市这件事情一点都不感兴趣。
高二那会儿,沈煜已经一米八了,走起路的时候,背微驼,看起来有些颓废,当然也有男生故意这么走路,因为他们觉的,这样走路看起来很酷。
我不敢打扰沈煜,虽然第一次夜里出来感觉很新奇,却也只能压抑住自己的兴奋,路上来来往往的情侣有很多,他们互相依偎着彼此,悄悄耳语,连影子都恨不得贴在一起,再反观我和沈煜,两个人之间一直隔着三个拳头的距离,像是亲密,但更多的,是一种微妙的距离感。
慢慢的,我们两个都变得心事重重,闷闷不乐,我刚准备说不想逛了,沈煜突然拉着我来到一个小摊上,抓了个发箍带在我的头上,然后摸摸我的头发,笑着说:“真可爱,老板这个多少钱?”
发箍虽然很便宜,甚至价格说出来会让很多人不屑一顾,但是我却一直特别珍惜的把它放在小箱子里,因为那个礼物,是沈煜用来哄我开心的,一个人在心情极为低落的情况下,还要废心思去哄你开心,这样的礼物,怎么能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