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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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我认为这一点是从概然逻辑得到的一个无法逃避的结论。对于经验主
义来说,这是一个难以接受的结论。但是我认为通过第二部分所做的对于“知
识”概念的分析可以让它变得比较更加合乎我们的口味。照我看来,“知识”
是一个远远不及通常所想的那样精确的概念,它在不用文字表达的动物行为
中扎根之深超过了大多数哲学家愿意承认的程度。我们的分析引导我们得出
的逻辑上的基本假定,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是一长系列改进的终点,这一
系列改进以动物的预料习惯开始,例如有某种香味的东西将是好吃的等等。
因此,问我们是否“知道”科学推理的xvi 公设并不是象表面看来那样明确
的问题。对它的回答一定是:从一种意义上说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不是;
但是从“不是”是正确回答的那种意义上说,我们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在这
种意义上“知识”是一个幻相。哲学家们的疑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
不愿从这种幸福的梦境中觉醒过来。
著者序
以下的篇幅并不是只为或主要为专门的哲学家而写的,它们的对象是那
些在人数上多得多的广大读者。这些人对哲学问题感到兴趣,但又不愿或不
能拿出较多时间来研究这些问题。笛卡尔、莱布尼兹、洛克、贝克莱和休谟
的著作都是以这类读者为对象的,我认为不幸在过去一百六十年左右的时间
内,哲学已经逐渐被人看成几乎和数学同样专门的东西。固然逻辑是和数学
同样专门的学问,但我认为逻辑并不是哲学的一部分。哲学本身研究的是一
般受教育的人感到兴趣的问题,如果哲学的内容只有少数几个专门研究哲学
的人能够懂得,它的价值就要大大减少。
在本书中我曾试图以我所能达到的最广阔的眼界来研究一个很大的问
题:既然人们和世界接触的时间短暂,观察事物又不免带有个人偏见和局限
性,那么人们又是怎样得以获知他们的全部知识的?相信我们的知识这种信
念有一部分是幻觉吗?如果不是,那么我们除了依靠感官之外,还必须知道
些什么?我在以前写的一些书中谈过这个问题的某些部分,所以我只好在较
大的文章结构中重复我在别处已经考察过的某些问题的讨论。但是我已经在
不妨碍我的主题的条件下,对这类重复做了最大的压缩。
我所讨论的题目的困难之一是我们必须使用日常语言中常见的词,例如
“信念”、“真理”、“知识”和“知觉”。因为这些词的日常用法意义含
混而不准确,并且因为没有现成的准确的词可以代替它们,所以在我们的研
究中早先阶段所说的每一句话,从我们希望最终到达的观点来看,难免令人
不够满意。在我们成功的情况下,我们知识的增长好象旅行家在雾气曚昽中
走近一座高山:最初只能辨请某些轮廓,甚至连这些轮廓的界限都看不分明,
但是慢慢就Vi 能看到更多的东西,山的边崖也变得比较清楚了。所以在我们
的讨论中,不可能先解决一个问题然后再去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中间的
曚昽雾气笼罩着一切。在每一阶段中,尽管我们的问题的某一部分可能成为
注意的焦点,所有各个部分还是或多或少与问题有关。我们必须使用的那些
不同的关键词都是相互关联的,只要某些词的意义含混不清,其它词也就必
然多少带有这种缺点。由此可以看出:前面所说的话应当受到后面所说的活
的修正。谟罕默德说过,如果两种可兰经文有不一致的地方,那就要以后来
的经文为准,我希望读者用同样的原则来解释这本书中所说的话。
本书打字稿曾由我的朋友和学生C·K·希尔先生阅过,感谢他提出的许
多宝贵的批评、意见和改正。打字稿很大部分也曾由希拉姆·J·麦克林登先
生阅过,他提出了许多有用的意见。
本书第三部分第四章,《物理学与经验》,是剑桥大学出版部出版的同
名小书的重版,只做了少数修改。我感谢他们允许我这样做。
勃特兰·罗素
译者序
罗素(Bertrand Russel1, 1872—1970)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
数学家、散文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他的著作很多,论述范围极广。他对数理
逻辑、哲学以及政治和社会问题都提出过自己的一套新看法。他的散文简洁
明了、文笔流畅、富于风趣,赢得了广大的读者。有人就认为,自伏尔泰以
来,还没有一个西方文人享有他这样大的声誊和产生过这样大的影响。
罗素对当代西方哲学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因
为他第一次把分析方法引进了哲学研究领域。这种方法的应用引起了哲学的
重大改变。除了他对英美哲学产生的影响外,欧洲大陆的哲学家如维特根施
坦和卡尔纳普等人也是在他的启发下从事哲学研究的。从本世纪初的新实在
论到三十年代的逻辑实证主义都和罗素的思想密切相关。但罗素从不完全同
意或追随任何哲学运动,而是往往带有若干保留意见。例如他的立场是经验
主义的,但他并不认为一切可以接受的信念都能从纯经验的前提推导出来。
又如他虽然强调哲学要使用分析的方法,却不象有些人那样为分析而分析,
也不同意那种认为哲学就是分析的看法。
罗素的哲学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新实在论时期。十九世纪
末,布拉德雷等黑格尔派绝对唯心主义者统治着当时的英国哲学。首先对黑
格尔派进行反抗的就是罗秦和摩尔。罗素用外在关系说反对布拉德雷的内在
关系说,从而得出了实在论的结论:外界事物的存在并不依靠人的意识。这
本来是很明显的道理,但在当时却起了重大的变革作用。他在这段时期的主
要著作有《数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1903)和《哲学问
题》(1912)。(2)逻辑构造主义时期。所谓构造主义就是“只要可能,就
用由已知实体组成的构造来代替推导出未知实体的推论”。罗秦在这一时期
的工作有三个方面:(a)把数学还原为逻辑,这方面的著作有他和怀特海合
写的《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三卷, 1910—13);(b)。。
心的构成,这方面的著作有《心的分析》(1921);(C)物的构成,这方面
的著作有《物的分析》(1927)。在《心的分析》和《物的分析》这两本
书中,罗素采用了詹姆士的中立一元论的立场,即认为心与物只是经验的两
种不同形式。逻辑构造主义是就认识论讲的,如果就本体论讲就叫作逻辑原
子主义。罗素认为常识世界中看来平常的和比较简单的事物实际上都是极其
复杂的、由原子事实构成的复合。世界就是由许多互相独立的原子事实组成
的总和。(3)后期发展。从四十年代起,罗素逐渐认识到经验主义是不够的,
承认只有靠某些不依赖经验的原则才能把经验中得到的零碎知识串联起来构
成科学的世界。所以他开始研究从原子事实推导出科学知识所必需的各种推
论原则。这段时期的著作有《意义与真理的探讨》(1940)和《人类的知识:
其范围与限度》(1948)。
《人类的知识》是罗素最后一部专门哲学著作。罗素的后期哲学思想在
本书中得到最系统的阐述。他想把本书写成自己哲学见解的最后总结。罗素
传记作者伍德(Alan Wood)说过,这是罗素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也是
哲学史上一个里程碑。
既然经验不足以构成科学知识,那么科学在经验之外到底还需要什么必
要的东西?罗秦的答案就是本书最后列举的五个“公设”。其中第一个公设
即“准永久性公设”是为了代替传统的“实体”观念而设立的。看来罗素再
也不能随便使用他所喜欢的奥康剃刀了。罗素在他的后期哲学中仍然是一个
中立一元论者,认为世界的构成要素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关于它们我们充其
量只知道通过因果律推论出的结构。为什么我们要承认《人类的知识》所列
举的五个公设?罗秦提出三项理由:(1)如果不承认它们,我们就会走向唯
我论;(2)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就不能相信科学的一般真理;(3)如果我
们对于这些公设所抱的信念是错误的,人类就不会生存下来。他并不主张我
们可以认识到这些假定为真。他的论点现在变得跟康德的立场一样,即如果
我们打算承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承认的那些关于未经验到的事件的推论,
我们就必须承认这些假定。另外,他认为物体只是知觉的外界原因,是经过
推论才被我们认识到的,因此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物体的固有性质。这一点又
和康德的说法相近。
在罗素的整个哲学发展中,他一直在追求着确定性。他在晚年却不得不
承认确定性的获得比他所希望的要困难得多。他在《人类的知炽》最后一页
却作出这个令人沮丧的结论:“全部人类知识都是不确定的、不精确的和不
全面的。”但是尽可能接近确定性却决定了他关于认识以及世界性质的想法。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一直从事把知识分析为不存在任何疑问的成分。即使
他不得不承认进行超过直接与件范围的推论无可避免,他还是把这类推论缩
小到最小限度。
罗素曾是一个逻辑原子主义者,一直认为世界是由原子事实所构成。但
是他在《人类的知识》一书中这一立场有了新的发展。表示一件原子事实的
原子命题如“这是红的”中的“这”字指的是某一特体(particular)。特
体曾被认为是具有各种性质的东西,即性质所依附的基础。后来罗素相信并
没有经验上的理由可以假定这样一种东西存在。在感觉经验中,人们觉察到
许多性质和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却觉察不到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