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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三人行必有女汉子-第6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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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上门的钱财,不要是傻瓜。夺命书生饿了好几天,当时就拍板同意了。原来土豪带来的书蒙了一层灰,可这层挥土豪挥之不去。灰尘不去,土豪也不能翻阅书中的内容,所以他才找到夺命书生。

    “小生试试看。”夺命书生当场摄来一本书,他手掌一拂,呼,劲风鼓舞,吹散了书上蒙着的灰尘。土豪大喜,“本豪没看错你,你是有真本事的。”

    “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谈不上什么本事。”夺命书生淡然道。他将书放在石案上,伸出两指,点向古书的封皮。当!书的封皮发出一声金铁撞击之音,与此同时,书香散开,覆盖数十尺方圆。土豪也觉放松,他肚子里也是有墨水的,而非酒囊之徒,饭袋之流。“先生好手段。”土豪再次赞道。

    夺命书生使出的那一指也有说法的,其曰“点金指”,是块金子也能被贯透。他自己也很吃惊,以他三十年的“点金指”功力竟不能点透古书。“这书究竟是什么来历。”夺命书生问曰。

    “也不瞒你。我是大水郡咸鱼氏,我们咸鱼一族世世代代守护着大水郡。而我是郡主的第七子。平时就喜欢装比散财,人称散财土豪是也。先生,你也是有抱负的人,何不来我大水郡,凭先生的能力,谋取功名易如喝水。”土豪笑道。他来找夺命书生有两个目的,其一,试探对方是否有本事,其二,愿与之Gao基。

    夺命书生指尖窜出数缕浩然正气,涌向古书,刷刷刷,竟然真的翻动古籍了!大水郡的土豪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来此之前,他不知道找了多少人,有大儒有高雅之士,有隐士,可他们都不能翻动古籍。夺命书生做到了,而且轻而易举地做到了。“先生,你果然是我的恩人。”土豪笑道。

    目运神光,土豪也向古籍望去,可惜,他一个字也看不到,整本书都被蓝色的光晕裹着,像是深不见底的汪洋。以土豪的目力也难看穿。

    夺命书生就不同了,他的视线凝实,直如两柄尖刀,刺透蓝光,直达书页。虫子,夺命书生看到了一只拇指大小的虫子趴在书页中。“书虫!是书虫!”他暗自惊道。

    一直以来,夺命书生都将书虫之说归于传说,因为他并没亲眼见过。如今,他见到了真正的书虫,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书虫的价值远胜古书。“难道说这些书里面都有书虫?”夺命书生收回视线,刷刷,扫向土豪带来的其它古书。

    “先生自行观看就是,待会告诉我书中的内容即可。”土豪道。

    “好。”夺命书生也不是矫情之人,他十指弹舞,咻咻咻,螺旋气柱掀舞,翻开了一本本古书,正如他所料,每本书中都有一群书虫,没群书虫都有一只母虫皇,她是女皇,更是统帅,统领虫群。

    至于书中的内容,也没甚新奇的地方,夺命书生不加理会,他在意的只有书虫。

    大水郡的土豪待在一旁,也不打扰夺命书生,知他在思考,担心打断书生的思路。“这个抄书的书生很不一般。我是土豪,又是大水郡之主的儿子,收了书生做基友,也没人敢指摘我。”土豪心思电转,他们咸鱼氏不翻身则以,一翻则惊天动地。故而有咸鱼翻身之说。

    “时也命也运也,真乃天助我也。”夺命书生暗道,猝然间,他右掌怒拍,砰,掌劲飙荡,击中土豪的身体。由于事起仓促,土豪并未有任何堤防,中了一掌,“呃噗!”土豪吐了七升的鲜血。

    “哈哈哈哈哈,海阔凭鱼跃,小小的大水郡,焉能困住我这头龙。”夺命书生起手又是一掌,可这掌并未拍向土豪,而是挥向桌案。砰,桌案炸裂,上面摆着的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应声而起,嗡嗡,黑石急遽旋转,它变得像是蜂巢一般,其上,千疮百孔。数不清的气旋飚洒开来,向古籍中隐藏的书虫刮去,将它们拉入石头之中。母虫皇也不列外,它们同样被摄走了。

    做完一切,书生右掌抓着蜂巢似的黑石。土豪惊道:“这,这不是压书石,而是——”

    夺命书生道:“是,它是天机石。据传,得到天机石的人都会有大机缘,古人诚不欺我。哈哈哈哈,痛快,痛快!”

    收了书虫之后,土豪带来的古籍失去了神华,迅速暗淡下来,像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将死未死之兽。亏得土豪是大水郡的咸鱼氏一族,夺命书生忌惮他们一族,并未下死手。“山不转水转,土豪,你想和小生Gao基,然小生志在天下基老,你一棵树真能比得上树林。我去也。”言罢,夺命书生左足点地,腾,人已纵身而起,向东方投射而去,其疾如电。

    土豪这才从地上站起,掸去身上的泥土,“父亲,可以出来了吗,我已完成您的嘱咐。夺命书生取走了书虫。”

    “吾儿,做得好。”大气遽地一幌,一人凭空走来,他目如闪电,行走如风。“书虫,夺命书生可以沟通书虫,并利用它们。”此人正是大水郡的郡主,也是咸鱼氏的族长。

    “父亲,您为何不出手,为何不留下夺命书生。”土豪不解道。

    “为父做事自有道理,吾儿,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就是,不用质疑我的做法。”咸鱼氏的族长笑道。“书虫虽然珍贵,可它们不但能腐蚀古书,同样能腐蚀人心、人魂。夺命书生将它们搜刮走,养在天机石之中,这是对他的最大考验。稍有不慎,他将会被书虫反噬,白骨洒于荒野。”

    “您喜欢就好。”土豪只得道。他知咸鱼族长说到做到,不容人置喙他的决定,哪怕是他的儿子也不行。

    夺命书生自从取得书虫之后,不再低调,一改往日的作风,做了几件大事,终于在基老界引起轰动。可惜,他的风评和名声并不成正比,知道他的人多了,恨他戳他脊梁骨的人也多了。最终,夺命书生成了基老界败类中的杰出代表,佼佼者。

    白骨夫人、黑骨夫人拿书虫毫无办法,他们运掌拍击,砰砰砰,一团团气浪飙出,只能暂时扫退成群成群的书虫,可它们很快就会跟上,再次围攻两位夫人,它们可是比毒蜂还厉害,有的书虫尾端长着毒针、毒刺,寒光闪烁,若被蜇中,不死也残。

    白枫、吴基分开了,吴基去取《九婴真经》,白枫则施展无上剑式,白虹剑犹如经天长虹,倏地旋起,而又劈下,浩荡之势,让人心悸胆寒。

    夺命书生左手捏拳,朝天打去,蓝色的拳浪猝然而起,骇浪穿空,遮掩天地,与白虹剑劈出的剑气碰撞,发出隆隆啸音,响彻十方天地。夺命书生在拳法上也是宗师,与很多大拳法家都有基情,不,是交情。“白鹤之拳。”夺命书生道。砰砰砰,他瞬间挥拳上百次,拳气铸成一只只展翅而非的白鹤,羽翎绽放寒芒,割裂气流,向白枫冲去。

    刷!白枫脚踏罡步,气机外放,引动诸天异象。锵!锵!白虹剑贯日,绽出两道长达百丈的剑气,大剪刀也似,剪向一只只拳气凝成的白鹤。

    当!当!当!当!两道剑气与上百只白鹤对撞,发出惊天裂地之响。而白枫将身旋起,忽地摄来白虹剑,人与剑合,向前纵去。

    嗤啦!一道白茫茫的剑气乍然而现,撕开云雾,冲破苍穹,像是一道白线横亘在空中,难以愈合。

    是“白云苍狗”,白枫的无上剑式,寓意不言而喻。

    夺命书生吐气开声,蓝色长衫滚荡,衣服下像是藏了一颗圆球。锵的一声短促之吟,墨剑出鞘,夺命书生执起墨剑,刷,向天纵去。他鼓荡的腹部这才瘪了下去,与此同时,他的气势攀到了极点,“泼墨天下。”只听夺命书生吼道。墨剑劈出,锵嗤,剑光迸荡,像是澄清的水池忽然涌起一团黑墨,迅速泅散开来,染黑了一池之水。

    两股可怕的力量最终撞在一起,轰隆隆,天际先是发白,而后发黑。白与黑成了世界的颜色,能量风暴四下荡扫,粉碎了道观,片瓦不存。

    刷!刷!白枫、夺命书生翩然掠起,像是优雅的蝴蝶,当当当!墨剑、白虹剑击斩,一触即分,不加停留。

    道门高手,儒门败类,各逞几能,都要置对方于死地。

    吴基也遇到了麻烦,《九婴真经》的器灵在抗拒他,“可恶。”吴基怒道。“你们一再挑衅贫道的耐心。”道长将手一挥,刷刷刷,二十一枚羽翎旋扫而出,挟起万丈高的黑风,怒旋猛绞,有形之物皆被粉碎。

    可九器灵之首,她再次调动《九婴真经》的力量,纳为己用,“凤凰展翅。”九器灵之首叱道。她双臂倏扬,向前劈去,两股能量波动涌起,汇成一股,倏化一只彩凤,将翅展开,拍击苍穹。光焰迸涌,犹如九彩霞光吞舞。

    砰砰砰!吴基放出的二十一枚羽翎被彩凤挥展的双翅拍飞了,不成阵型,歪歪扭扭。

    “气吞寰宇。”吴基怒喝道。哧哧哧,哧哧哧!他周身三百六十五个气孔向外飙出一道道黑气,像是绷直的黑色钢丝,而吴基看上去像是黑刺猬。

    三百六十五道黑气迸射,裂云穿石,锐利的啸音绵密不绝。噗噗噗,那只彩色的凤凰瞬间被串成了烤肉串,挣扎几次,轰然崩碎。

    久攻不下,吴基也很烦躁。“贫道不施展雷霆手段,你们真当贫道无能吗?”吴基冷笑道。

第三百一十六章 糖果之纸() 
“逍遥扇。”吴基大袖一振,清风拂舞,托着一宝光粼粼的扇子飞了出来,此扇以逍遥为名,出自汤国有名的大才子唐伯猫之手。

    唐伯猫,诗词书画个是一绝,尤擅侍女图。他同样还是炼器高手,祭炼了很多法宝。可此人淡泊名利,一生所求者唯美是也。只要是美丽的东西,唐伯猫都喜欢,不管是姑娘还是汉子,只要美,唐伯猫都会想方设法入手。

    吴基的祖上,有一位叫做吴烟祖的帅哥,他和唐伯猫颇有交情,两人都是绝美的鲜肉,整天待在一起,难免留下一段佳话。唐伯猫赠予吴烟祖逍遥扇、贵妃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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