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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0章

马前卒-第15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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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自己为什么能练成李清大帝的混元神功,秦风其实也有自己的一些猜想。混元神功是为李清大帝量身打造的,而李清的身体或者说是基因与这个世界上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即便混元神功在这个世界之上成了大路货,也没有人能练成功,因为练他,就是一个死字。

    而自己之所以有这个缘份,恐怕最大的因素,就是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李清的血脉。隐藏的基因在经历了千年之后,终于出现了返祖的迹象?

    或者说是一种基因突变?

    这便是自己能将混元神功练到了一定程度还能撑着不死的原因所在吧?大概这种基因突变并不完整,所以少年时的秦风会时时地受到残酷的折磨,而这个时候,舒畅到了秦风的身边,又为他迁延了很长的时光。

    闵若兮那致命的一掌,震散了秦风的丹田,或者这一掌,才真正地解锁了那些突变并不完整的基因。生死关头之际,大概是那些基因也察觉到了生死之间的大恐怖,所以才在那个时候完成了最后的变异。

    混元神功不再是要命的魔头,而是成了自己保命的护身符。

    如果这个时候自己能去到李清大帝遗留在玉龙山下的战舰之上,去启动那里的主机,分析一下自己的基因,搞不好自己这具身体里的染色体,也只剩下了二十三对了。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讲,自己是不是也不算是这个世界的人了?秦风不无恶意地想着。

    对他来说,这无所谓。

    正如他对闵若兮所讲的那样,这里,有他的亲人,这里才是他的家。

    心若安处,便是故乡。

    他才不会想着要千方百计的跑回家去。

    宇宙的奥妙,即便是李清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搞清楚吧,要不然他就不会糊里糊涂的掉到这个世界上来了。回去的路那有这么顺畅,一个搞不好,他就说不定会在浩瀚的宇宙之中迷失了道路,从而成为了星空之中流浪的一颗星星。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

    秦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所以他也不会想着要回去。

    李清将这个世界当成了一个工具,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存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帮他收集到足够的资源从而让他能踏上归家的路途。而自己,却是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真真切切的家,建设一个更美好的家园,才是秦风最内心的目的。

    以李清的能力和见识,他如果真能沉得下心来,这个世界只怕早就开启了工业化的序幕,上千年的发展,说不定等自己来的这个时候,这个世界与自己原来所处的那个地球,发展得早就差不多了。但他却没有这么做。

    或者他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做这些完全是在浪费他的时间,想要重新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工业体系,显然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这个时间或者要长达数百年,秦风可是知道,在地球之上,从开始工业革命到最后发展到信息数字化时代,可是足足用了好几百年的时间

    人生不过只有几十上百年,显然李清没有耐心去做这些事情。

    或者,自己从现在就可以做了。

    李清在日记中曾经写到工业化序幕就是一个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会释放出穷凶极恶的恶魔。但秦风可不这么认为。

    他将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家。那么,他就有义务让这个家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现在这个世界,如果面临了外部威胁,恐怕毫无抵抗之力。假设一下,如果像李清所拥有的那样的战舰来个十几二十艘,只怕征服这个世界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要知道李清就凭着一艘残破的快要解体的战舰,便一举歼灭了数十万的周军,从而建立起了唐朝。

    世界是奇秒的,星空是无垠的,但世事也是无常的,你怎么敢肯定在未来的某个点不会有这样的强大力量光顾这个世界呢?

    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多年后,也许永远也不会来。

    但有备无患,打铁还得自身硬呢。这个潘多拉魔盒里的魔鬼便由自己来打开吧,自己活着的时候,当然不可能看到自己前世那样的光景,但却可以满怀期待他们的未来。

    当自己征服了齐国之后,玉龙山下李清遗留下来的战舰,也将会成为自己的财产,相信那里面还会有大量的财富值得自己去挖崛。

    自己不能让他们一下子发展到多么高的高度,但却可以大大地缩短这个发展的过程。

    想到这里,秦风开心地拍了拍手:”来人。”

    乐公公应声而入。

    “去将天工署的徐来大人请到我这里来。”

第一千六百四十八章:打出来的交情() 
上京城,二道巷子。

    顾问一身便服,一只手拎了一长条大约十来斤的猪肉,另一只手提了一坛子酒,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二道巷子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因为这里聚居的都是火凤军的家属。现在这里的每家每户,基本上都只有妇孺老人孩子在家。因为大楚的火凤军现在要么已经战死在沙场之上,要么在伤兵营里,要么便还在战俘营中。

    大战结束之后,明军已经就地解散释放了其它的楚军,但火凤军因为其特殊的地位,一时之间还不会有最终的处理结果。

    顾问跑来这里,自然是寻友的。而他在这里唯一算得上朋友,也或者说是敌人的,便只有一个火凤军军官,季承了。

    季承是在相州被俘的,大战结束之后,因为有顾问的作保,所以他被提前释放,得以回到了上京城二道巷子他的家。当然,他得每三天去报备一次,以证明自己还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

    走在巷子中,顾问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背心里不由渗出了一层冷汗,军人的直觉,让他总是觉得有人在一边窥伺自己,瞟了两眼巷子两边紧闭的门户,顾问明白过来,那些目光就来自那些门后。

    自己虽然穿着便服,但脚上却还穿着制式的军靴,这在其它地方,或者没人能分辩得出来,但这里,聚集的都是军户人家,只怕最熟悉的,就是军人的装备了。

    他猛然清楚为什么这些窥视的目光之中带着仇恨了。

    明楚之战,十万火凤军,最后幸存下来的,不会超过两万吧,而能够全须全尾的回来的,最多万把人,在伤兵营里,最多的便是这些火凤军士卒,他们作战勇敢,死亡率,受伤率,自然便是居高不下。

    这二道巷子里,也不知此战过后,多了多少孤儿寡母,多了多少失子老汉老妇。自己一个大明军官这个时候走到这里来,要是能收到敬仰的目光,那才是见鬼了。

    战场相逢勇者胜,我们凭本事赢的,自己为什么要心里发虚?顾问想到这里,挺起了胸膛,他并不担心会受到袭击,别说这里大多是老弱妇孺,就算还有些精壮汉子又怕些什么,像二道巷子这样的地方,自然是大明军方控制的重点,在周边,都驻有军队,他们要是胆敢袭击自己,转眼自己,只怕便会给整条巷子带来杀身之祸。

    顾问也有很多战友死在了火凤军手里,光是一个季承,就让他折了不少兄弟,不过从顾问从军以来,接受的教育就是在战场之上各为其主,厮杀拼斗,死了,是自己运气不好,本领不强,怨不得旁人,所以他并不怨恨季承,反而觉得这的确是一条好汉。

    仗结束了,恩怨自然也就了了。

    他说过要来二道巷子找季承的,自然就要遵守诺言,当然,他还想与季承打上一架。

    因为季承跟顾问说过他家的所在,所以顾问没花多少功夫,就在巷子里找到了季承的家,这里的院子长得一模一样,都是楚国朝廷为火凤军士卒建造的统一的庭院,要是事先不了解清楚,还真是难以找到。

    咚咚的敲响木门,随着吱呀一声,大门被拉开,一个半大的孩子露出了半边脸庞,仰头看着顾问,露出好奇的神色。

    “大叔,你找谁呀?”

    顾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今天过来,还特意地剃了胡须,打扮得挺精神的,自己看起来有那么老吗?自己才二十五岁,连老婆都没有找呢?季承比自己好像大不了两岁吧,这小子居然就这么大了?

    “叔叔找季承,他是你爹吗?”顾问蹲了下来,笑咪咪地问道。

    “爹,有人找你!”小孩子回过头来,大叫道。一边喊,一边将大门完全拉开,然后顾问就看到了季承,上一次自己在战俘营里将这家伙保出来,跟现在又有一个多月了,看起来他的气色,似乎比起离开战俘营的时候还要憔悴一些。

    “顾问?”季承惊讶地看着对方:”你怎么来了?”

    “我说过要来看你的嘛!”顾问笑吟吟地将手里的肉和酒递给了季承,东西虽然不值钱,但现在在上京城,像季承这样身份尴尬的家伙,还真是不容易买到,而这酒,可是货真价实的大明烧刀子,这是大明攻入上京城,彻底控制了这座城市之后,犒赏士兵们的,每人只有一斤,顾问没有舍得喝,临来之时,还将几个战友的那一份也拐了来,凑够了眼前的一坛,这在上京城,目前更是有钱也没地儿买的东西。

    “多谢!”季承没有客套,酒倒也罢了,肉对于他家来说,现在还真是好东西,家里一家老小,多少天没沾过荤腥了。”孩儿他娘,来客人了,把东西拿进去,中午炖肉吃!”

    一个妇人随着季承的喊声从屋里走了出来,有些羞涩地向顾问欠身福了一福,从季承手里接过肉和酒,眼中闪过了一丝丝惊喜的神色。

    这让顾问看着有些心中涩然,季承可是火凤军的校尉,官职不低,薪俸也很高的,看他妇人的模要,肯定也是出身官宦之家,但现在几斤肉,几斤酒,便让她很高兴的模样,可见这一两年上京城的惨状了。

    “屋里坐吧!”季承侧身道。

    “算了,就在院子里坐,外头敞亮。”顾问摇摇头,”看你模样儿,不太好啊,出了什么事儿?”

    季承叹了一口气,走进屋内,提了两把椅子就在院子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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