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初步-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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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万分。 万一各正,小大有定“。
①“一”即“太极”
,太极分化为万殊事物,万殊事物总合为一个太极。 曾师从周敦颐的程颐由此概括为“理一分殊”
,用他“自家体贴出来”的“理”代替了周敦颐的“太极”。他称道张载《西铭》是“明理一而分殊”
,并说“万物皆是一理”
、“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
②。 他认为,天下只有一个“推之四海皆准”的最高的“理”
,而万事万物的“理”都不过是最高的“理”的体现。 到了朱熹,则借佛教常用“月印万川”的比喻来说明“理一分殊”的道理:
“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月)
,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
③
“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各具一太极尔。 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
④。上引前者说明朱熹在形式上讲一与万同与华严宗相似,但在内容上却与之不同,朱熹并不认为一与万在量上也相互含摄;后者说明朱熹在质上讲一与万同与禅宗“月印万川”相似,“一”即普遍的一理,“万”即众多的性理,“一”统摄“万”
而与“万”在质上相同。 这种“天下之理未尝不一,而语其分则未尝不殊”
⑤的反复论证使“理一分殊”的命题达到一种
①《通书。 理性命》②《遗书》卷二上。③《语类》卷十八。④《语类》卷九十四。⑤《中庸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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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思辨的哲学形式。从哲学史上看,汉代的哲学是一种实在论的哲学,它讨论个人的存在方式是什么(样子)。
以支配和服从关系为形式的气、阴阳五行是如何存在的,人伦世界中作为“聚气而生”
的一种物质现象的人就是相应地那样存在着。西晋以后,汉代的那种实在论观念遭到否定而代之以本体论的哲学,它讨论个人存在方式之后的那个“究竟”是什么。 既然外在人伦的规定性并不一定有相应的个人现象,那么人伦后面又有什么东西存在着,本质又是什么。 汤用彤先生曾论及这种转变:“汉代学者们当时崇尚的实践是将概念与概念互相配比或者组合成对,而佛教徒的风尚,从汉代到西晋则是对‘事数’〔与‘法数’〕的逐项解说”。
①到了宋代理学家那里,则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将汉代儒家的实在论与西晋以后玄学与佛教的本体论结合在一起,即用玄学,佛教哲学思辨的形式吸收汉代儒家的内容,从而构筑起自己的体系。程颐称:“自汉以来,无人知此。 董仲舒说天人相与之际,亦略见些模样。 只是被汉儒推得太过。”
②他又曾对宋哲宗说:“天人之间甚可畏,作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作恶则千里之外违之。昔子陵与汉光武同寝,太史奏客星侵帝座甚急。子陵匹夫,天应如此。 况一人之尊,举措用心,可不戒慎。”
③这表明,程
①汤用彤《理学。 佛学。 玄学》第29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1年2月第1版。②《遗书》卷二十二。③《遗书》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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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认可汉儒的思想。 朱熹对汉儒多有贬斥,然而他也时常以仁义礼智信来比附汉儒的“五行”
观念:“信是诚,实此四者,实是有仁,定有是义,礼、智皆然,如王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载四者;又如士于四时各寄王十八日。”
①曾在关中讲学创立“关学”
的陕西人张载的思想似乎就是汉儒思想的翻版。这都说明,宋代理学家对于“个人”存在方式的观念实是吸收了汉儒的观念。同时,宋代理学家又大都受过佛教的薰陶,就朱熹而言,其“理一分殊”
的思想脱胎于华严宗和禅宗,这是他自己也承认的。 朱熹“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
②的思想正源于华严宗“一多相摄”
、“一切即一”的思想形式与禅宗“一法遍合一切法”的思想内容。 理是“一”
,各具“理”
是“万”
,从内容上强调了一与万同。“理一分殊”说正是借华严宗、禅宗对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的思辨形式来论证汉代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五常的世俗原理,从而将“理”上升为统摄一切的本体论高度。朱熹在武夷山曾作诗云:“……
明年定对白虎殿,更诵大学中庸篇。“
③他把自己的思想、学术比拟为汉儒的《白虎通义》,正说明了朱熹要把“天理”落实到“人理”的实质。朱熹全面阐述了他的“理一分殊”说的内容。《语类》卷二十七载:
“或问理一分殊。 曰:‘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
①《语类》卷六。②《语类》卷九四。③《文集》卷四《读通鉴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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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殊。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顶顶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 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在何处?圣人千言万语教人,学者终身从事,只是理会这个要得事事物物、头头件件各知其所当然;而得知其所当然,只此便是理一矣。“
意即:“有人问理一分殊。 朱熹回答说:‘圣人没有谈论理一,大多只谈论分殊。 大概能够从各不相同的事物之中懂得其道理,然后才知道其理本元不同。 不知各不相同的事物各有其理,光讲大全之理的一贯性,就不会知道这理在什么地方。圣人千言万语教育人的、人们终生从事的,都只是弄清事物自身的道理;而弄清了事物各自的道理,也就是达到了一贯之理了。’于”分殊“中见”理一“
,只是说“理一”
“附着”于个别中,“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只是说无个别,“理一”
就“无所寄”
即无处体现出来。从这段话我们可得知:一、“理一分殊”是朱熹圣人观即人完成自我的极至的核心内容;二、“理一”是附着于“万殊”之中的“其所当然”
,个人是可以“得知其所当然”的。 在朱熹看来,“理一分殊”是整个宇宙的本质:“一实万分,万一各正,便是理一分殊处。”
①这即是说,整个宇宙万物的秩序都从“理一分殊”化出,那么作为伦常社会中的个人也必然受这个法则的支配。在这里,宇宙绝不是一个自然世界,而是为了论证人世而设定的血缘伦常化的世界。 在伦常世界中,“理”是绝对不变的,人之异于人,甚至异于禽兽,只不过是各自认同努力的程度有差别而
①《语类》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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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人物之生,天赋之以此理,未尝不同,但人物之禀受自有异耳。 如一江水,你将勺去取,只得一勺;将碗去取,只得一碗;至于一桶一缸,各自随器量不同,故理亦以异。①”
朱熹认为,人兽草木枯槁,“虽其分之殊,而其理则未尝不同”
②,人类由于“禀受”即认同努力上的差别,又可“分得愈见不同,愈见得理大”
③,于是就有圣人、君子、小人(禽兽)之分,“理亦随以异”。
由此就引发出君臣父子的社会等级秩序:
“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理,但所属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
④
“理只是这一个道理,则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
⑤
在朱熹看来,人人所遵循的道德原则是一致的,但它又表现为不同的道德规范,这就因人而异,君臣父子夫妇莫不如是。天理顿时就表现为其本质即人伦世界的真实面目。 在朱熹这里,“理一分殊”表现成为封建品级结构的代名词。 在封建社会,每个人的等级地位高下不同,不能从一般的“理”上看齐,只要每个人各安其分,得其所当然,即各得其“理”。在人在己的“理”是被理之大全(道德)所制约着的,理之大
①《语类》卷四。②《文集》卷五十九。③《语类》卷六。④《语类》卷十八。⑤《语类》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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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体现就各守其分,所以说:“君臣便有意,父子便有仁,此都是述天地之事,只是这个道理。”
①在这个由“理一”所代表的绝对的“天秩天命”之伦常世界,“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
②,圣人就成为“理一”的完成者,真理只有一个,就在圣人那里,其他“性”之尚待“复”者就须绝对地认同各自之“理”而不能有窥伺觊觎之心。 显然,朱熹的“理一分殊”说,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
一分为二:唯心体系包裹着辩证思想
朱熹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一位极有影响的哲学家,他所创立的哲学体系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最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但是,不可否认,朱熹的思想中又蕴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一、朱熹哲学所蕴含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朱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深藏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的,需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全面分析史料,才能把握住其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基本特征。 朱熹朴素辩证法思想主要表现
①《语类》卷一一六。②《大学章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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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丰富了邵雍的“一分为二”思想北宋唯心主义哲学家邵雍曾根据象数的数量关系,利用“加一倍”
法推衍出一个神秘的数字系统,并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生成变化过程。 他认为,万物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