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一曲(女尊)-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箫推着她,“将军,小姐,长歌姐姐,你说吧,你说吧,他到底怎么样啊?”
长歌果然认真想了想,“长得好看。”
阿箫等了一会儿,没有听见后续,急道,“还有呢,还有呢?”
“没有了。”
没有?阿箫呆住,“难道那个皇子只是徒有虚名?”
长歌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还有,还有深情一片。
她闭了眼睛,想起那人红着脸,在她脸上飞快的一吻。
暖暖的,软软的,让人的心,也开始柔软。
“将军,既然已经没有娶到自己所爱的,便试试去爱你所娶的吧!”阿箫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想要我家小姐,幸福!”
会的,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幸福的吧!长歌闭着眼睛,这样想着。
接下来,阿箫再也没有说话,原因无它,不过是膝盖上被人狠狠的一脚蹬来,她猝不及防,疼得说不出话。
“白痴笨蛋加混帐!”
凛冬捂住她的嘴,在她耳边说道。
阿箫使劲翻着白眼,不明所以。她哪里说错了?
“睡觉!”凛冬索性整个人都压到她身上,恶狠狠的说。
阿箫很是无辜,她明明就是打算要睡觉了啊。
另一边,其他人都悄无声息,或许都睡着了。
天色微亮,逢单忽然张开了眼睛,果然,长歌正在站在不远处,看见他醒来,微微一笑,做了一个手势。
逢单眨了眨眼睛,轻手轻脚的爬起来,施展轻功跃了过去。
长歌看他过来,比了比方向,两人一起离开。
像是约好的一样,等两人的身影消失过后,其他人才陆陆续续爬起来。
绛夏叹气,“将军什么都好,可是为啥这么怕说再见,再见就是还会见到,又不是生离死别。”
凛冬拍拍她的肩膀,“绛夏,有时候,我真羡慕你,运气真好。”
“真的吗,哪里能看出来我运气好?”
“居然还能活到现在,可不是天赐好运?”
“刷!”宝刀出鞘,愤怒的大吼,“冬狐狸,你给我站住。”
孟秋和阿箫对看一眼,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黄沙中长歌身影渐走渐远的方向。
她们知道,小姐不是怕说再见,她怕的是,再也不能见。
每年公子的生辰,小姐都会赶回京城,从不提千里奔波边关凶险之苦,可是离开之时,满脸微笑的道那一声“再见”又如何挡得住转身时的黯然神伤?
小姐的每一次再见,都真的有可能再不能见。
所以,她们面对生死也能拈花一笑的小姐啊,却独独害怕这简单的别离!
“阿箫,”凛冬忽然面色一正,走了过来,“你觉得,将军真的有可能喜欢秦子期吗?”
阿箫微皱了一下眉头,“小姐的心绪太乱,我感觉不到。”
凛冬把绛夏拉了过来,将手放在她们俩人肩膀上,低声道,“你们在安州,观察一下,如果实在不行,就让他消失吧!”
三人一惊,互望几眼,都没有说话。
只有孟秋迟疑了一会儿,才道,“不行,那是小姐的主君。”
凛冬扫视了几人一眼,“你们觉得以将军的才华,可以做到什么地步?”
几个人都能感觉到心跳加速,呼吸有些乱了。
凛冬抬眸,越过整装待发的铁甲军,望向更遥远的天际,“短短八年,她能带出我们几个人,能将一群孤儿收编并训练成铁甲军,能掌控朝廷乱七八糟抽调来的杂牌军并打造出一支声名赫赫的孟家军。但凡经过她手的人,哪一个不是视她为主,忠诚不二?这样一个人,你们说,她能做到什么地步?”
沉默渐渐蔓延,凛冬笑了,“所以别国的皇子,怎么能待在她的身边?以前还有公子,我们也不作他想,可是如今公子已经没了,当真是天赐良机。秦子期的确算得上才貌双全,可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将军若是无意便也罢了,若是有心,必定会因他而束手束脚。”
良久之后,阿箫才开口道,“天下太累,也没什么好。”
凛冬看着她,阿箫慢吞吞的接着说道,“小姐如果想要,我就帮她要,小姐如果不想要,我就帮她不要。小姐很难喜欢一个人,现在既然肯把主君带在身边,就代表着不讨厌,只要小姐不开口,我不会对他下手。”
“更何况,”她低了头,“如果小姐不想要他死,我们动了手的话,小姐会伤心的。因为是我们,所以她会很伤心。”
凛冬别过脸去,咬咬牙,有些不甘,“可是为什么要是他,换了天下其他任何人,将军都会轻松很多。”
阿箫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也不喜欢他的身份。所以,我们提防他,讨厌他,怀疑他,可是只要他是主君的一天,我都希望小姐能爱上他。”
“小姐一定要能爱上别人,才能变得幸福,所以只要小姐能再爱人,即使是秦子期,也可以。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小姐的幸福来得重要。”
她猛地抬起头来盯向凛冬,目光里含着少有的威压,“凛冬,你明白了吗?”
与她对视半响,凛冬别开了视线,“阿箫,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秦子期并非将军良配。”
“那有什么关系,将军说是良配,就一定是良配,不是我们也要把它变成是。将军如果说不是,那管他什么长皇子无双公子,说他不是就不是。”
物是人依旧
“将军,现在我们往哪儿走?”逢单在身后问。
长歌站在安阳城的城门口,往前看了一会儿,听到他的问话,转过头来,“逢单,改个称呼吧。”老叫她将军,连茶铺里的小二都要上下打量她很久,不知道穿得这样寒酸连颜色都已经看不出来的人,是哪门子将军。
逢单嘴巴动了动,冒出来一句,“改不了,习惯。”
长歌好笑,拍拍他的头,“叫姐姐吧。”
“不叫。”嘴唇抿得紧紧的,想到了某些不太好的回忆。她当人的姐姐,其实并不太幸福。
长歌挑了挑眉,“那你想叫什么?”
“我想叫什么都可以?”逢单眼睛发亮。
看到他的神情,长歌倒来了兴致,“好!”
“妹妹!将军,我叫你妹妹吧!”逢单期待的看着她,长歌立刻满头黑线,他才多大啊,还想当哥哥。
“等你下辈子比我大的时候,再来当哥哥吧!”长歌没好气的往前走去,“叫我长歌,或者跟孟秋一样叫我小姐吧!”
“好,长歌!”逢单的声音很响亮。看着长歌在前面摇头叹气的样子,他嘴角微弯。其实他还是觉得,做别人的弟弟妹妹会比较幸福,将军要是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就好了,至少,不用自己一个人那么孤独。
“快点,逢单!”她已经在催了,逢单加快了脚步。
安阳城中,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长歌端着茶水,慢慢啜着,眉眼之间,一片淡然。
“长歌,你要去哪里找他们?”逢单靠在桌上,看着她优雅的轮廓。忽然有一种错觉,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在琼台玉宇里风花雪月,吟诗作对,而不应该,关山万里,纵马奔腾!
长歌笑笑,“不太好找。”
逢单默然,那些流落在外的人,没有户藉名牌,没有固定居所,要如何去找?
“所以,要找人帮忙啊!”长歌的声音,带着些许笑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逢单垂眼喝茶,选择无视。
那是,他不曾参与的过去,她放歌江湖的时候,他还在生存与死亡的分界线上苦苦挣扎。
“小姐,买束花吗?新摘下来的荷花,还有清香呢!”一个小姑娘背了满蒌的荷花,眼巴巴的望着她!
长歌怔了怔,失笑,“我不用了,谢谢!”
小姑娘望望她旁边的逢单,“不是给您买的,是让您给这位公子买的,你看公子的样子,一定很喜欢花的,拿回去插在房间里,空气都会变好的。”
逢单喜欢花?长歌转头去看他,逢单无辜的回望,“我没说过我喜欢!”
小姑娘失望的去了邻桌,逢单的视线落在那荷花上,
“绿盖半篙新雨,红香一点清风。
天赋本根如玉,濂溪以道心同。”
他移开了视线,他何曾有过那般闲情,如一般男子,清水濯莲?
“啧啧!原来我们长歌小姐,如此不解风情!”一个男子,青衣暗纹,闲闲地倚在二楼楼梯处看他们。
逢单不动声色,看着一抹笑容在长歌眉间闪亮的绽开,“阿恒。”
同时,他也不动声色的想起,盟主叔叔,风华正茂,翩翩公子这几个词。
段恒大踏步的走过来,端起长歌的杯子便往嘴里灌,然后,看着长歌似笑非笑,“他不喜欢,我喜欢。”
长歌一挑眉,笑意盈盈,似乎也听懂了他这不着头不着尾的话,一招手,“小姑娘,你过来,你所有的花,我全买了。”
荷花,亭亭玉立的摆了一桌,段恒从中拿出一支,“一桌花香扑鼻,我们长歌,你不知道,其实我只要一支就够了?”
他的笑意不变,长歌脸上的笑,却淡了少许。
“阿恒,你还不肯原谅她吗?”
指尖在花瓣上缓缓摩娑,段恒轻笑,“我们都没错,只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
长歌叹气,有些心疼,“阿恒,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段恒抬起眼来,看着她,“长歌,你呢,人生又能有多少个二十年?”他伸出手,按住了她的,声音温和,“很痛吧?”
将心爱的人,送到另外一个人的身边,很痛吧?
为他披上嫁衣的时候,很痛吧?
不能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任他在怀里慢慢凋零的时刻,很痛吧?
长歌没有说话,段恒长臂一身,竟将她搂在怀里,拍了拍她的背,“只留下自己一个人还活着,很痛吧?”
长歌身形僵了僵,却终是在他的怀抱里放松下来,声音低低的,带着哽咽,“阿恒哥哥。”
逢单一口茶水还含在嘴里,震惊得半天吞不下去。
他已经够不顾礼教的了,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这般主动的去抱一个女子,似乎,还有些别扭,可是这人,做得这样自然。
还有将军,在他的记忆里,从未看到她这般示弱的样子,她竟然肯在他的怀里,掉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