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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爱你其实不简单-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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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倒提醒卫紫衣,他该如何向房明德介绍秦宝宝,只是义妹吗?那未免太亲昵了。“金龙社”上下均对他和秦宝宝的关系心照不宣,他从来不需解释什么,也容不得有人多嘴。但对于乡绅房明镜,只怕不易心领神会,吃他直来直往的一问,该如何回答?

卫紫衣沉默不语。

两人之间安静了一阵子,才听他沙嘎着嗓子说:

“说你是我小妹,恐怕没人相信。这样吧,说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正预备带你回家乡成亲去!宝宝,你可同意?”

她没有作声,他忍不住扳过她的面孔,掀开她的面纱,但见一抹红霞在她脸上升起,灼灼的眼眸中流露着奇异的光辉,好像难以相信她所听到的。

“怎么样呢?”他迷醉于她那张令人忘忧的小脸。

黑马仿佛也懂得主人的心思,安静的在乡间小路仁立。

“为什么不说话?”

“你能肯定……你真的…想成亲?”少女的心惴惴不安。

“过去,确实想都没想过要娶妻,或许应该说,一直没遇上令我心动莫名、害怕会失去她而非娶之过门不可的女孩。直到遇上了你!”他把她搂进怀里,轻轻抚摸她的秀发,他的气息近得就在她耳际。

“有你在我身边,让我头一次尝到为女人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滋味,我懂得了什么叫欢喜莫名,什么是锥心人骨的伤悲,然后我终于明白,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该爱你。我的小人儿,你可爱我?”

啊,她从来没经验过这种全身都感到骚动的震撼,她就像一把琴,轻轻被他拨动出如痴如醉的乐音,然后娇羞地把脸儿埋进他怀里,斗笠掉了也不自知。

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这是他内心深处的誓言,天上的流云听见了,地上的凤仙花也笑了,大自然是最干净不伪的媒证。

她悄悄的说:“我早已下决心要一辈子和大哥生死不离。”

他低下头去注视着那张昂起的小脸,她浑然不知自己此刻着来有多美,粉颊上透着红晕,圆睁的杏眼盈满了喜悦的光彩,樱桃小嘴又软又甜,还微启抖颤着;他愣愣地看了她好久好久,然后漫漫的,非常慢的,他的唇吻上了她的。

两颗心骤然相触相亲,立刻进出生命的火花,一股微妙的热流使两颗心交融在一起,那是一种狂喜的感受,不可捉摸,亦难以形容。

两人沉醉在幸福里,除了彼此的音容笑貌,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他们被一种细腻的柔情缠绕着,只觉得心旌摇荡,只愿在柔情蜜意的情境中沉醉着,只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宝宝,宝宝!”他的声音低沉,纯然发自内心深处。“天知道我差一点失去你,那是一段我有生以来最感到痛苦、无助的时光,如今想来仍教我不寒而票。那时,我不断向上苍祷告,拿我的寿命和你均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只要你能逃脱死劫,要我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心甘情愿,我已经不能没有你,我要霸住你这一生!你会害怕吗?我是下定决心不再放开你,我要爱你一辈子,也要你爱我一辈子。”他的眸光诚恳而温柔,真挚而热烈。

“宝宝,我的小人儿,你可同意?”

她拍了一口气,一下子倒向他怀里。“都被你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呢?我同意!我同意——这样一来,其他的女妖精就不能抢击大哥的心了.多好啊!”她幸福的语无伦次,用手臂紧紧的环抱住他的腰,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幸福像长江上的波涛般包围着她,淹没着她,眼眶也潮湿了。

卫紫衣怔了怔,刹那间仿佛坠入万里迷雾,怎么着说着又扯上什么女妖精?然后,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又吃起干醋来了?真是个多心的小东西。”

就这样,他们以天地为媒、万物为证,订下了终身大事。

“这真是可爱的一天,凤仙花开着醉蝶迎蜂的艳采,野地石竹是那么的五彩缤纷,有些还镶着雪白的花边。这种明艳的色彩,是夏季才有的颜色。且看,石榴花喷火似的盛开着,花枝招展的野蔷薇更是生命的突跃。

爱在他乡的夏日里绽放着,比之夏花更是艳夺明霞,使人心魂俱醉。

“真想永远留住这一刻。”

两颗心默默地交流,心有灵犀一点通。

梧桐镇已在眼前,他们却留恋这块清静的寸土。

他捡起她的面纱斗笠,再一次凝视她美丽可爱的脸庞,眼里漾满着爱恋,最后,为她把斗笠戴好,让白纱遮住她教人无法抗拒的美丽。

“别再那样看我,那会使我一步也走不开了。”

此时无声胜有声,再也不必多说什么了。

爱,贵在真心,不需叨叨絮絮。

他重新上马,双腿一夹马腹,达达的马蹄声敲醒了两颗痴心。前程命运未卜。

第五章

梧桐镇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镇,说实在的,只是个规模较大、南北货较齐全的农村罢了。它平静宁和,只有一条呈十字型的店面街道,包括世代行医的药铺、布庄、油坊、南北货、打铁铺、卖猪肉的等等十来间做小本买卖的商家,其他的大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和地主。生活在这里不比城市那样繁华,但一般好人家的妇人和姑娘们很感满足,因为每月有货郎会来上两次,她们需要的针线市尺、胭脂花粉、桂花头油、零碎花布、妇人的包头巾、姑娘的木梳和头花,还有纺纱用的车辫车蕊等物是应有尽有。

人生所求的不过是顺心如意嘛,这对于野心不大的村民而言已是足够,虽说,两肩挑的担子未免重些,纺纱织布使两手都生出厚茧,不过大伙儿全是这么过的,便觉得这点劳苦不算什么,反而要羡慕谁家纺的纱密实,谁家级的布漂亮。

常言道:男勤耕,女勤织,足衣又足食。

不过,近日里风气有些改变.家有漂亮闺女的都会发现,自家的女儿姊妹们近来懒于纺纱,反倒浪费光阴在新衣上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呀蝴蝶的,连鞋子缝上两个花球,那货郎带来的绣线一次卖个精光,倒便宜他赚得笑呵呵。

奇怪那些平日治家严谨的爹娘们,任由闺女荒废正业,对她们突然花枝招展的举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如为何?

原来,梧桐镇上出了件大喜事,镇上唯一的私塾先生李秀才的独养儿子李纯孝,今年大比中了进士,真个是:

一举登科日,双亲未老时。

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

李老秀才一生抑郁不得志,今朝总算吐气扬眉:看吧!老夫能教出一位名满京师的进士公,可见老夫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是那群不长眼的主考官不识货,非但误了老夫一生,也使朝廷损失一位有用之才。

李纯孝回乡省亲,这是轰动小镇方圆百里的一桩大喜事,当他的官轿出现在镇上,真个户户皆空,人人争看李家郎。

后来也不知从哪里传出话来,说李纯孝将迎娶故乡的良家子为夫人,传到后来,说他要娶一个最美的梧桐镇之花。是以,未婚的闺女们莫不春心大动,开始注重打扮,心想一朝飞上枝头作凤凰,也算是郎才女貌的天作之合。

当卫紫衣和秦宝宝顶着夕阳余晖踏进梧桐镇,看到出门买把青菜、买块猪肉的姑娘们均打扮得十分整齐,连卖豆干豆腐的林家粗鲁妹妹都突然细声细气起来,总之,整个小镇浮现一股骚动的气氛。

“有点怪,不大对劲。”卫紫衣嗅出那股不寻常的气氛。

“怎么啦?”她倒没去注意,事实上,她全副心思因为塞了满满的爱,感觉有点慵懒,再加上长途骑马,更是困倦不已。

“没什么,大概有什么喜事吧!”他不再多想,听到宝宝那没气力的声音,心疼的说:“你累了吧,应当让你坐马车才对。”

“不要,我要和大哥在一起。”

“任性的孩子,所以你要吃点苦头了。”

宝宝轻声一笑。“我吃苦头,大哥的心又要疼了,扯平!”

“我但愿能保你一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那恐怕要遭天妒呢!”宝宝抬起自己的右手,看向手腕处,被蛇咬过的痕迹清晰可见,耸了耸小鼻子,说道:“破相了,也好。”

“宝贝,别难过。等回家后,大哥找来最高明的金匠,为你打造一对金手镯、一对银手镯、上头还要镶些宝石、翠玉或珍珠.让你套在手腕处.正好可遮住伤疤。”

“有长袖遮掩,其实也瞧不见。”

“但你心里总是想着它,你以为我没注意到吗?你伸手去拿筷子,眼睛也看向那里,怕它从袖子里显露出来。”

“我真是这样?”她自己倒没发觉。

“宝宝,我很高兴呢,这表示你已下意识的认定自己是女孩子,晓得爱漂亮了。”卫紫衣双眼的看着她,笑嘻嘻的。

“你取笑我?好没道理。”她嗔道:“我若不是女孩子,能当大哥的未婚妻吗?除非你有断袖之癖。”

“胡说八道,小心我打你屁股。”

宝宝吐了吐小舌头,可惜她坐在前头,又有面纱覆掩,他没瞧见。

到了房明镜所居的任院,正是夕阳西下,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晕黄的余晖使他们的发、他们的衣都染上一道金色光芒,晶晶亮亮的流波令人怦然心动。

“大爷和小姐来了。”马泰和小棒头欢然迎接他们到来。

房明镜胖胖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大门前,首先映入他眼帘便是一幅生动的图画,驾驭着神驹的金童玉女是那样的美丽,存心教人难忘,久久闪烁在记忆里。

“房兄!”卫紫衣跃下马背,握住他胖胖的双手。“几年不见,你看起来红光满面,更加健旺,想必家居生活如意。”

“托福!托福!”房明镜把惊讶的神色明摆在脸上。“我五年前见到你是这么年轻,五年后的今日再见到你竟然没有丝毫改变,卫兄弟,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来,我为你介绍———”他返身将宝宝扶下马背,眼底浮起一丝笑意。“宝宝,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对我有救命之恩的房明镜房兄。”

“房大爷。”宝宝微微行礼。

“房兄,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姓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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