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玄幻小说电子书 > 霸道之我非英雄 >

第114章

霸道之我非英雄-第114章

小说: 霸道之我非英雄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关梦如烟生死大事,易剑锋尽管桀骜,却也不会因为这连与昆仑派的弟子照面都不敢,反要主动避之的,近乎懦弱的行为生气。

毕竟对他来说,现在的头等大事便是救回梦如烟。只要能救回梦如烟,些许侮没又算得了什么?

易剑锋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妖修。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富裕程度令人发指,比如拥有九世金身。拥有万岁妖王三成最精纯地妖力,拥有极暗黄泉最出名的三大妖兽王:赤焰、金甲、无影的天赋能力,拥有小刀千多地战斗经验。但这些说到底也是他本身的能力。

在修士群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法宝。法宝的威力无需多说,想当初。本身实力并不怎么强地梦牧能一举灭掉小刀。靠地就是那著名地法宝“春秋笔”。

有时候。一件好的法宝,能让可以完全发挥出其威力的修士战胜比自己法力强上十倍的对手。

易剑锋这个法力富豪,在法宝方面比另一个大穷鬼只有一把魔刀屠龙的天魔无忌还要可怜。

至少人家无忌的魔刀屠龙在三界之中,也是属于排得上字号地极品魔兵。

而易剑锋,本来有一把小刀的刀魂凝成的魔刀,可惜小刀的刀魂已还原成最纯粹地本源法力。全数给了梦如烟。如今穷鬼易剑锋,已彻底迈入赤贫阶级,一件法宝也没有了。

身上的道袍虽然能掩饰妖气,但防御力不过中等。李太白其实也不富裕。像他这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极品酒鬼,存得住法宝才叫怪事。

面对易剑锋的窘境,和他即将遇上的困难,他的准岳父陆少游陆将军,充分发扬了一个好岳父的本色。

陆少游镇守凉州,这凉州城本身就是一件可大可小的如意法宝,又可源源不绝地自行吸收天地元气,灵气之丰滞,不逊昆仑、峨嵋这些名山大川中的神仙洞府,甚至还犹有过之。在这种环境之下培植仙药,炼制丹药、法宝可称得上事半功倍。

所以陆少游家底颇丰,在了解了准女婿的窘境之后,陆少游十分慷慨地赠予了易剑锋三样宝物:登云履,水晶葫芦,青龙刀。

登云履是一双长靴,造型古朴优雅,上用紫金丝线绣出朵朵彩云,是一件用来赶路和逃命的法宝。

易剑锋虽说已在接收了万岁妖王的妖力之后能够飞行,但肉身飞行的速度远远比不上飞剑法宝相助。即使是李太白这种已成仙的仙人,能够脚踏白云朝游北溟,暮至南极,其飞行速度却也比不过脚踩极品仙剑,或是坐着极品的飞行法宝。

登云履虽然算不上极品法宝,但总算是高级货了,比起易剑锋肉身飞行要快了许多。

水晶葫芦乃是一只巴掌大小,散发着淡淡的七彩霞光的葫芦状法宝,本身没有攻击或者防御的能力,但却有另一种妙用。它可以挪移乾坤,变换天地。若持葫芦在手,持咒捏诀,可将葫芦的主人与被持咒时从葫芦口喷洒出的霞光笼罩住的人一并转移到葫芦中去。

在那葫芦之中,乃是一方与外界并无关联的小小天地。这种法宝的最大用处当然不是把人吸进去之后关在里面。法宝动用时主人也会跟被吸进去的人一起进入葫芦的天地之中,若主人想要出来,被葫芦吸进去的人也会一并被放出去。

乍一看这葫芦好像十分无用,其实不然。这东西算得上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必备法宝。

可以想象,当易剑锋碰上某些背后有着庞大靠山,看似惹不起的对手,而对手又偏偏要跟他较个真章,躲不了避不过非得打上一场甚至分出生死时,这东西就可以发挥出妙用了。

要知道,修士在打斗时是会爆发出很强的气息的。甚至还有传心术、通灵术等等报讯叫帮手的习惯。碰上一个在逃命方面很有造诣的对手,一个不小心还会让对手逃之夭夭,随后便可能面对对手纠集来的大队人马。

所以,这葫芦的作用便了不得了。将敌人和自己一并装入葫芦中的独立天地之后,敌人的气息和一切通讯手段将会被完全隔绝,且葫芦中想要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就那么大点地方,能逃得到哪里去?而且在葫芦之中,葫芦的主人法力上也会有加成,对敌人的法力则会有一定的削减。

干掉敌人之后,即使葫芦主人没有吞噬或者毁灭敌人元神的手段,这葫芦也会自行将敌人的尸骸魂魄吸收,以滋润法宝的灵力,决不会留下半点线索。

所以说,这法宝可算得上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法宝。有了这法宝,想干掉不顺眼的人,也不必担心其背后有什么势力靠山了。直接往葫芦里边一装,在里面把事情处理妥当,保证干净利落,不留手尾。即使敌人有元神出窍乃至神游万里的神通,也是逃无可逃,想报个讯告诉亲友该找谁报仇都办不到。

陆少游给易剑锋这件法宝,其用心不言而喻。

而最后一件法宝青龙刀,来历就相当了得了。

天下皆知,陆少游号称凉州龙将,与另一位“龙城飞将”李广并称当世两大龙将军。他们外号中之所以有个龙字,乃是因为两人均有一条可以称得上是战友的龙骑。

李广的龙是五方巨龙中的南方火龙,而陆少游的则是东方青龙。这两条五方巨龙虽然既非神龙也非天龙,但实力却也不容小觑。

陆少游给易剑锋的青龙刀,便是以青龙在某次战斗中折断的一支龙角为主材,辅以紫金精晶炼成。其刀总长五尺,宽一掌,刀柄长一尺半,为龙身状,刀身为紫青色,可大可以。大时可化为百丈巨刀,小时可化为不足寸的刀丸。

易剑锋将青龙刀炼化之后融入体内,从现在开始,这把品质上佳的高级货将代替原有的那把小刀刀魂所化的妖刀。

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易剑锋便准备上路了。既然去西王母处难度较大,那么便先去大雷音寺。求得了七彩莲心之后,再去寻西王母求不死药。

如今局势危急,万岁妖王、太岁魔皇蠢蠢欲动,值此危难将至之际,李太白、陆少游谁也脱不开身,无法陪易剑锋去那两处。

至于幻姬、香怜星等女,考虑到此行艰险重重,前程难料,易剑锋一个也不打算带,准备独自上路。

可是经历九死一生好不容易与易剑锋重聚的姑娘们哀怨的眼神,却让易剑锋深深感受到了这再一次分别的话语,是多么地难以说出口。

第七集 第四章 上穷碧落下黄泉(下)

    “我一定要跟着你去。”幻姬静静地看着易剑锋,平时总是闪烁着天真调皮的美眸中此时却满是倔强,“你别想再像上次一样,把我赶走,自己一个人面对危险!”

幻姬还在对血神教总堂里发生的事情耿耿于怀。她不是不清楚,在那个时候,易剑锋之所以留下来只身面对强大的左轻侯和大五行阵,便是为了让她和李太白能逃离险境,生存下去。可是她却无法忍受,易剑锋居然不肯让她与他同生共死,并肩作战!

生的机会留给你,死的危险我来抗。这种做法可以让很多女人感动,可是幻姬却不认同。在她看来,既然已经做了小易的女人,那么自己的一切便与小易紧紧地系到了一起,即使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更何况,幻姬现在也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能力。她不允许在自己能力许可的情形下,还被小易当作小女人一样照顾。

像上次那样将她推离险境的情形有一次就已经足够了,好不容易将小易从死亡边缘上拉了回来,他居然又要一个人去面对那未知的危险。

这算什么?逞英雄么?难道他以为让自己远离危险,而他却一个人身陷险境,自己就能安心了么?

未知永远是最可怕的。幻姬不想再在未知中担惊受怕,即使再险再难,她也希望能与她的小易一起面对。

易剑锋从幻姬地眼神中读懂了很多。

但是即使清楚地知道幻姬的想法。他也不愿让幻姬一起去与他冒险。

这不是逞英雄,也不是看不起幻姬的力量。这只是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对自己女人所负地责任。

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应该让自己的女人身临险境。

所以尽管很难面对幻姬的眼神,但易剑锋还是拒绝了他。

他避过幻姬地眼神,轻声道:“幻姬。你知道地。像我这样地男人。是不可能让自己的女人陪我一起冒险的。昆仑派的人对降妖除魔的执念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而我此去就有可能遇上昆仑派地人,若你和我一起去,你身上的妖兽气息会让他们见了你就像是见着血的苍蝇一样……我已经因此失去了一个兄弟,我不想再因为这样失去你……”

说这些话时,他不由想到了小刀。像梦牧那样的。对降妖除魔地执念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的狂热者,他们那极端的正义理念简直让易剑锋有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明火执仗的邪恶,而是披着正义的外衣,狂热地扫除一切异端的狂徒。对那样的人。真是碰都碰不起。不反抗会被杀,反抗只会引来更疯狂的追杀,还会被斥成人人得而斥之的妖魔。这种人,最是可怕。

更可悲的是,你还不能说他们做错了。因为绝大部分人都相信他们做的是对的,这并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以为。降妖除魔这杆大旗,在世人心面中确实就代表了正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妖魔之所以悲哀,之所以为世人所不容,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否做了恶事。更多的,是世人的排斥心理。

易剑锋自己并不害怕。若是逼得紧了,大不了大开杀戒。但是他却不能带着幻姬去做这样的事。以幻姬的火爆脾气,若真是遇上了昆仑弟子来替天行道,恐怕一个不好,惹得幻姬大开杀戒,这梁子可就结大了。

毕竟昆仑乃是正道第一大派,谁都不愿架上这个梁子。将来若是与妖王魔皇开战,昆仑的力量也是不可缺少的。

可惜,幻姬对易剑锋这种解释并不想接受。她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对着李太白还敢出手偷袭,向来只有她惹别人,哪来别人惹她?对她来说,昆仑派的人不找她的麻烦还好,若是敢找她的麻烦,她不介意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