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的骑士-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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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问滕叔就知道了,他一定知道她的行踪。”武绝伦觉得这是最简单的方法,祥和会馆里谁不知道滕峻有通天本领,任何事都逃不了他的眼睛。
“不可以!不能找他!”江洵很快地阻止。
“为什么?”武绝伦和林天纵纳闷地问。
“因为,这很可能是项测验。”丁略代替江洵回答。
“测验?”林天纵愣了愣。
“没错,给新任五行麒麟的第一项测验──找出我们的公主!”丁略眼中精光一闪。
他一说,在场的每个人都懂了。
现任麒麟王滕峻乃天底下第一号难缠又令人畏惧的人物,他足智多谋又诡计多端,像他那种人,怎么可能放任自己的女儿音讯全无?
所以,这件事绝对不单纯。
“也就是说,他想测测咱们的能耐,是吧?”林天纵点点头。
“这也未免太小看我们了,以我们的实力,在大上海要找个人还不容易?”武绝伦自负地道。
方阔盯着他自大的神情,不禁吐槽冷笑,“你会这么说,就表示你还不够了解滕叔,当心到时找不到人在他面前丢脸。”
“我怎么可能会丢脸?不用一个小时,我就能找到她。”武绝伦狂妄地道。
“一万人民币,我赌你三天都找不到。”方阔挑衅一笑。
“赌了!我就把她找出来给你瞧瞧。”武绝伦走到他面前,双手扠腰,决定和他杠上了。
丁略实在拿他们俩没辙,他们两人之间相差两岁,外形及个性都不相上下,从小就打打闹闹,谁也不让谁。
“阿阔,你还赌咧,有空的话就帮我们找人。”江洵真见不惯他闲着。
“我又不是五行麒麟,要找你们去找,没我的事,我走了。”方阔摊了摊双手,带着气人的轻松微笑转身走开。
“喂,你不担心她吗?也许我们猜错了,她真的陷入险境……”江洵冲着他忽道。
方阔停下脚步,怔了一秒才回头。
“我干嘛担心她?该担心她的是你们五行麒麟,不是我。”他自嘲地耸耸肩。
说罢,他摆摆手,潇洒地走出大门,上了他的跑车。
开什么玩笑,连白痴都知道这浑水蹚不得,他多年前早有前车之鉴,那丫头是个麻烦,一沾上就摆脱不掉,他好不容易才逃开,怎么可能会傻得再被绑住?
还是溜之大吉。
一想到此,他更加不敢逗留,将油门深踩,加速逃离。
第2章
秋天,上海市一片凉爽秋意。
滕霏低着头走在热闹的上海大街上。
头上那顶白色长嘴帽帽檐压得很低,遮去了她大半张脸,黑得发亮的长发从帽子底下泄出,披在背后,一款样式简单的白色半长袖圆领衫,一件普通的牛仔裤,看起来和一般少女没什么两样。
她耳朵上戴着耳机,似乎正专心地聆听着CD盒里的歌曲,虽是第一次到上海,却一点都不被这个融合了新旧、时髦、复古、前卫等等容貌的大都市所吸引,甚至对热闹非凡的外滩和浦东一带也不看一眼。
她只是依着自己的速度走着,然而,别以为她漫不经心,没在注意周遭的变化。不看路,她知道闪开迎面而来的行人,不抬头,她知道每一条路的名称,知道该在哪里左转、右转,因为上海这个城市的市街地图早就存进了她脑中的数据库里,在她决定飞到上海来之前的一个月,有关这个城市的一切,就被她彻底研究过了。
“中山东路十二号,浦东发展银行,一九二三年建,英国新古典派建筑……”
她沿着外滩的中山东路往南走,一路上尽是当年十里洋场遗留下来的异国风建筑,每经过一栋特色独具的大楼,她便如数家珍地把脑里的资料一字不漏地念出来。
“中山东路十三号,海关大楼,一九二七年兴建,希腊式新古典主义建筑,仿英国伦敦国会大厦钟楼设计十层钟楼,长针长三公尺,重六十二公斤……”她继续往前走,嘴里仍不停地念着。
有人与她擦肩而过,听她念念有词,不禁多看她一眼。
她不理会旁人的眼光,仍低着头往前,自言自语着,“还有两百五十二公尺,就快到了,就快到了。”
如同她预测的准确距离,两百五十二公尺外是上海有名的和平饭店,和平饭店分为南北两栋楼,她左转来到北楼大门,便直接进入。
显然,这里是她的目的地。
这家五星级的饭店历史悠久,大厅内仍保有古典的华丽与辉煌,滕霏穿过大厅,并不上柜台询问,径自走入电梯上楼。
电梯内有不少人,她隐在角落,默默地数着楼层,到了六楼,门一开,她跨了出去,也不抬头观看房门编号,像个住在这里的客人一样坚定地来到一间套房门前,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回应,她等了好半晌,又敲了一次。
一样静悄悄地没人应门,她低着头没动,不过纤细的肩背颓然地下垂,表现出她的失望。
“他不在……”她轻声道。
下了飞机,她不等同行的保镖领完行李,便一个人先行离开,搭车从浦东机场直驱上海市区,为的就是来看这个住在这间房里的人。
这个她思念了三年的男人。
静默地又等了十分钟,她才吐了一口怅怅的长气,脱掉帽子,转身靠着门板,滑坐在套房的门外地毯上。
除去帽子,一张娟秀白净的小脸便整个显露出来。
她长得娴静而美丽,虽然行为有点古怪,但一双聪慧而充满灵气的眼睛又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她脑袋绝对没问题。
习惯性的自言自语并不表示她有什么不对劲,她只是稍微自闭了一点,稍微害羞了一点,稍微沉默了一点,稍微怕生了一点……
她只是和一般人稍微不一样而已。
然而,这么多“一点点”加起来还是让她显得相当突兀,尤其和同龄的女孩站在一起时,她异样的沉静羞怯就经常显得更加醒目。
曲起双腿,她向后仰,中分的头发垂向后,一颗显眼的紫色胎痣就长在右耳垂上,看来就像是戴着紫水晶耳饰般,相当显眼。
不过,真正让人吃惊的,是她脖子上一道往胸口延伸的伤疤,从那道疤的长度看来,她似乎曾受过什么严重的撞击。
似乎不习惯暴露那道伤疤,她很快地用手将头发抓向前,遮住那道疤,并调整一下坐姿,看了一眼紧闭的电梯门,小小的脸写满了浓烈的期盼。
“他不在,他不在……”她对着空气,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他到哪里去了?她以为这个时间他会待在饭店里的,根据她的调查,晚睡的他多半起得很晚,起床时已将近中午,因而他会在饭店里的健身房运动或游泳之后才用餐,用完餐后又回到房里小憩,以储备精神在傍晚出门游荡或吃喝玩乐。
这个时候,理应是他小憩过后准备出门之际,为什么他会不在房里?
“难道不是这里?不,数据上明明写得很清楚,他在五天前就搬到这家饭店了啊!”她从背包里拿出一本小册子,看着上头注明的饭店名称,自问自答。
那些全是他过去半年来住过的地方,到上海的这半年他一直居无定所,也不租间房子住下来,他偏爱住在各个饭店,上海的饭店几乎快被他住遍了,而他是在上星期才搬到这家和平饭店。
不但如此,他还天天不务正业,整夜混夜店泡妞,名义上是在帮他哥哥的忙,事实上却什么忙也没帮上。
每个人都对他的行径摇头叹息,说他玩世不恭,说他不知长进,说他是他们家族这一代最无可救药的一个浪子。
其实他们都错了。
真正的他并不是那样的,他聪明体贴、温柔可靠,有担当,有胆识,虽然偶尔会有脾气不好的时候,但她知道他比谁都认真。
从她第一眼看见他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否则,她不会只要他的陪伴,不会如此信赖他。
没错,他是她过去生命中除了家人之外唯一信得过的人。
只要和他在一起,她就什么都不怕。
要不是三年前她被父亲送往英国读书,被迫与他分开,她真想一直跟他在一起。
如今,好不容易挨过三年,她提前修完大学学分,为的就是早点回来看他,得知他被派往上海,她便迫不及待地要求父亲答允让她也来到上海。
三年三天十五小时二十分零六秒。
她已有这么久没见到他了,特地千里迢迢地赶来,甚至不去理会长老们事先安排的见面会及行程,坚持要一抵达就来找他,偏偏他却不在……
“阿阔……”她侧着腮,将脸枕在双膝上,轻轻唤着思慕的人的名字。
那个从小就一直保护着她的男孩,现在想必长得更高大成熟了吧?
三年不见,他可会想她?
想起她和他第一次的接触,她的嘴角不禁泛起了稀有的一抹微笑。
那是她在家自学了十年之后,被父亲强迫送到学校就读的第一年,qi书+奇书…齐书带点自闭的她首次接触到外面的世界,也首次尝到遭人恶整的滋味。
刚转进班上,她的特殊就引起了其它人的侧目,在学校从不开口,不理会任何人,却又能深受老师的眷顾,而且第一次考试就挤下班上的第一名,这些“不寻常”立刻替她惹来了许多麻烦。
而最严重的一次,该数那次放学被堵的事了。
那天,下课钟一响,她照旧收拾好书包,迫不及待想回家,不料才刚走出教室,就被四个人拦下。
班上的四名男女将她拉到角落团团围住,其中带头的,是班上的女王萧宝儿。
“哼!一个白痴还能有专车接送,太嚣张了。”萧宝儿双手扠腰,冷冷地站在她面前。
“对啊,一个脑袋秀逗的人也能大摇大摆地进我们这间贵族学校,真看不惯!”另一个女生也指着她怒骂。
“她很怪耶,常常自言自语,也不理别人,我妈说这叫智能不足。”其中一个男生也恶毒地取笑。
“她的这里坏了嘛!”第二个男生指指脑袋,还恶劣地扯歪嘴角装白痴。
她抱紧书包,低着头没吭声。
萧宝儿人长得漂亮,浑身都是富家小姐的骄气,成绩向来不错,但自从她转进来之后就抢尽萧宝儿的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