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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美国8大名案-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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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套的铁质通尼·宾纳,这种老式的品牌当时在市面上已不多见。该球棍缺掉的部分,即手柄和与之相连的棍杆,总长约为20英寸。  凶杀案发生后的第一个下午,10月31日,两名警探,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来到斯卡克尔家,朱莉接待了他们。作为兄妹七人中的老二和家里唯一的女孩,在母亲去世之后,朱莉不自觉地承担起了许多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她告诉警察,父亲这个周末外出,为了照管在万灵节期间通常会胡作非为的孩子们,老斯卡克尔临走前安排让新任家庭教师肯·利托顿于昨天搬进来。朱莉还说,头天晚上他们去了海滩俱乐部吃晚餐,直到快9点时才回家。  迈克·斯卡克尔在回答警探们的问题时说,昨天晚上9点左右,被害人玛莎曾经和海伦·伊克斯、杰弗利·拜伦来过这里。他们四个人一起在林肯轿车里听音乐,不久托尼也挤了进来。  那天下午托尼·斯卡克尔不在家。因为迈克在谈话中已经告诉两名警探,托尼是有人看见最后和莫克利小姐在一起的人,所以当盘查完毕斯卡克尔家的上下人等之后,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决定留下来等托尼。托尼直到晚饭前,5点30分左右才回来。根据当时的记录,托尼说他头天晚上9点15分去林肯车里取盒带,看见玛莎等四人,就挤进车里和他们玩了一会儿。约10分钟后,小罗斯顿等过来让大家下车。当林肯车开走时,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也告辞回家。托尼和玛莎又聊了几分钟,然后彼此告辞,因为他要回去做功课,那时大概是9点30分。托尼最后看见玛莎时,她正离开车道朝斯卡克尔家的后院走去。托尼进屋后不久听见有人摁门铃,是安迪娅·莎克比尔。安迪娅说朱莉准备送她回家,让她过来取另一辆车的钥匙。托尼把钥匙交给安迪娅,然后就上楼去了。  归结起来,根据林肯车中的四个人,迈克、小罗斯顿、约翰和杰姆·泰利恩,以及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的证词,再加上托尼自己的话,警方已经可以肯定,托尼·斯卡克尔确实是最后一个看见莫克利小姐活着的人。从这一刻起,托尼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嫌疑人,他当即被带到格林尼奇警署作正式询问。据警方记录,托尼的陈述与其他几位证人的证词一致。  托尼·斯卡克尔并非当时警方唯一的怀疑对象。嫌疑人的名单上还有一个名字,艾德·汉曼,26岁,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MBA研究生。汉曼家住在奥托罗路和威尔士街交叉口的东南角上,这个街口的东北角便是斯卡克尔家的大园子。汉曼家也是莫克利家的近邻。艾德·汉曼被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有人反映他性情乖张、行为怪异。10月31日下午3点,艾德被带到警署询问。同时,警方让他的母亲签署了一份《搜查许可书》并搜查了汉曼家。尽管后来艾德通过了测谎实验,警方也无法证明他与玛莎·莫克利凶杀案有任何关联,艾德·汉曼还是被列为本案的嫌疑人达数月之久。  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11月1日,星期六,法医埃里奥·格罗司博士会同警方、检察官等有关方面对玛莎·莫克利的遗体进行了检查和化验。验尸从中午12点40分到傍晚6点45分,一共进行了6个小时。不出警方所料,玛莎死亡的原因确实为高尔夫球棍所致。  第一处伤痕是从左耳上方到左边太阳|穴的一条凹痕,形状与高尔夫球棍的棍杆相吻合。不少人认为,  此伤即是使玛莎昏厥倒地的第一击。但后来发现,此处颅骨并无损伤,所以也有人推断,这是在玛莎断气时,其头部枕于那截11英寸的棍杆上而形成的。  玛莎的后脑右部有四处明显是被高尔夫球棍的棍头猛击而成的伤口,伤口周边大量瘀血,颅骨凹陷。  专家们认为,这才是发生在环形车道草坪中央的第一击。由于瘀血,所以现场没有太多的血迹。  致命之伤是在玛莎的脖颈处。凶犯将已经折断的、没有棍头的高尔夫球棍的棍杆从玛莎脖子的右部戳进去,凶器穿过整个脖颈,再从脖子的左面出来。死者肺部严重充血,说明在遭到这致命的一击后,玛莎还没有马上咽气,她仍在呼吸,她的心脏也仍在跳动,从而将血吸入了肺部。  毒物化验的结果表明,玛莎在被害的那天晚上没有喝酒或吸毒。这一点之所以重要,在于说明了她在案发时头脑清醒,仍然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  玛莎临死之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如被强Jian等,那又当如何解释凶手扒下了她的牛仔裤和内裤呢?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强Jian她,但不知为什么未能做成,或者是由于某种心理上的障碍,或者是由于外界的干扰,比如有人路过,或听见人声犬吠等等。另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以这种方式羞辱被害者。若果真如此,则说明凶手与玛莎认识。  推断死亡时间最可靠的方法是通过观察尸体僵硬的程度和皮肤,特别是伤口周边皮肤的颜色,这些化学变化通常发生在死亡后几小时到十几小时之内。可惜在发现尸体后现场没有法医,等到埃里奥·格罗司博士开始验尸时,玛莎·莫克利至少已经死亡30小时以上,要推断出比较准确的死亡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格罗司博士只能得出比较粗略的结论:死亡时间为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至次日凌晨5点。
跨世纪的审判(6)
若干年后,当本案重新立案调查时,许多人质疑警方最初根据那一阵可疑的争吵声和狗叫声而确定的案发时间,即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到10点,于是便试图从验尸报告中寻找依据。剩下的唯一线索只有死者的胃容物了。一般来讲,从摄入食物开始2至3小时内,食物将被消化但仍留在胃里,大约需要4到6小时才能使胃容物排空。格罗司博士的验尸报告中提到,玛莎·莫克利的胃里有大约3盎司,合85克,已经消化的半液态食物。据玛莎的母亲莫克利夫人提供的情况,玛莎那天的晚饭是在6点30分左右吃了一个奶酪三明治。玛莎的朋友海伦、杰弗利和吉蒂证实,他们8点左右在邻居家里吃了冰激凌。因此,有专家认为,玛莎的死亡时间应比较精确地推定为当天晚上9点30分到后半夜1点30分。  10月31日下午,当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在斯卡克尔家了解情况时,他们在早餐室的角落里瞥见一堆各形各色的高尔夫球棍,其中有几支也是通尼·宾纳牌,和现场发现的那一支看上去很像是一套。朱莉告诉他们,那是大家平日里走路时用来作手杖的。因为罗斯顿·斯卡克尔不在家,两位警探不便把这些高尔夫球棍带走。第二天,11月1日,待老斯卡克尔在《搜查许可书》上签了字,警方拿走了那几支通尼·宾纳牌高尔夫球棍。斯卡克尔先生说,这套球棍是亡妻安妮的遗物,每支棍杆上靠近手柄的地方都刻有安妮的名字。安妮去世以后,这套球棍交由朱莉保管,但她只是把它们和其他高尔夫球棍堆放在一起。警探们要罗斯顿和朱莉试试看能不能找齐全套一共六支球棍,以排除斯卡克尔家与凶器的联系。  警方在以后的调查中得知,整个贝尔赫文岛上只有斯卡克尔一家拥有通尼·宾纳牌的高尔夫球棍。不仅如此,格林尼奇所有的商店里都没有这种牌子的高尔夫球棍出售。经与厂家联系,证实通尼·宾纳牌已停止生产出品多年。后来联邦调查局冶金实验室的鉴定表明,现场发现的球棍和在斯卡克尔家找到的那五支的确是同一套。  警方还听说,贝尔赫文的人们经常看见罗斯顿·斯卡克尔在傍晚散步时手里拄一根高尔夫球棍。据一位邻居讲:“散步时带一根高尔夫球棍是斯卡克尔家人的风格。”  即使如此,警方也不敢妄下结论。11月2日,星期天,警长思梯文·巴瑞在接受《格林尼奇时报》的采访时对记者说:“孩子们在外面玩耍之后,经常把自行车、网球拍和高尔夫球棍等扔在门口的草坪上。”所以作案人完全有可能随手捡到了那支凶器。  在本案侦破的最初阶段,警方将注意力主要放在外来者、艾德·汉曼和托尼·斯卡克尔身上。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托尼·斯卡克尔成了首要嫌疑人。  1975年11月3日,那个黑色长周末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征得其父罗斯顿·斯卡克尔的同意(因为托尼尚不满18岁),并在斯卡克尔先生的陪同下,托尼被带到位于贝赛尼的凡尔费德地区警署测谎实验室。自案发之后,小伙子一直睡不好觉。他看上去疲惫、紧张、心烦意乱、焦躁不安,以至于连续三次实验都未能获得可靠的结果。  11月9日,托尼再次被带到贝赛尼。据说这一次他通过了测谎实验,但警方一直没有公布实验结果,也没有将托尼·斯卡克尔从嫌疑人的名单上去除。  事隔多年,记者林·列韦特发现,在格林尼奇警署公开的关于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文件中没有这一次的测谎记录,而其他所有的一份不少。后来,林·列韦特辗转获得了测谎实验的录音磁带。他听完后的感觉是,整个实验过程显得非常不完整。托尼只回答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你是托尼·斯卡克尔吗?”“你有没有杀害玛莎·莫克利?”,等等,当被问及与作案细节有关的问题时,磁带上没有托尼的回答。  1975年12月11日,案情有了急剧的发展。当警方再次找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了解他们最后看见莫克利小姐的情形时,两位年轻人终于将那些羞于启齿的事和盘托出。托尼·斯卡克尔和玛莎之间那些露骨的调情和挑逗似乎很容易使警方推断出杀人动机:玛莎没有满足托尼进一步的性要求,从未遭到过拒绝的阔少爷一怒之下便杀了玛莎。  12月13日,托尼·斯卡克尔再次被传讯。警方没有披露这次谈话的内容,但托尼被要求剪下几根头发作为样品。  如果托尼·斯卡克尔真是本案的凶犯,他怎么可能通过测谎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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