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艺术-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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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大差别,如果我想杀人……”
朝香宫的手爱抚着高凌的脖子,高凌的汗更多了。
“……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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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
空洞的声音,液体下滴的声音。
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候,水是异常珍贵的东西,至少,对我而言,水比生命更珍贵。
研究所爆炸以后,不满十岁的我依借本能,在沙漠里,活了下来。
生吃,抓到的东西都往嘴里塞。
我不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蛇、蜥蜴、蝎子、老鼠,什么都吃。
我不在乎味道,只要能吃饱肚子就可以了,那时候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有毒。
我只是肚子饿了,手边抓到这些东西,于是就吃了。
我很饿,在沙漠游荡的那段日子里,我总是很饿。
那时候的我,很瘦,身体也是脏兮兮的,穿着从沙漠里捡来的破布。
沙漠的旅客们的帐篷里扔出来的食物碎渣,是那时候的我能找到的最美味的东西,实在是饿得不能忍耐了,我也会偷偷潜进他们的帐篷,偷点黑面包和水。
不会每一次都能得手,有时顺利逃走,有时就会被抓。
运气好的时候,遇上善良的人,只是教训我一番,甚至还会给我一点吃食,放我走。
运气不好,就会被打。
在沙漠,食物和水是珍贵的,即使被他们毒打,我也不抱怨,而且我知道,他们不会杀我。
——因为杀人是冒犯沙漠之神的行为,任何冒犯了沙漠之神的人,都不能活着离开沙漠。
他们会把我绑在枯树上,任我烈日下被暴晒。而后,他们离开,我很快就能逃走。
他们骂我:“脏兮兮的东西。”
那时候的我,没有水洗脸和身体,头发里、脸上、指甲缝,全是沙子,被称为衣服的,也不过是些破破烂烂的布条。
很脏,很矮,也很瘦,只有一双眼睛异常明亮。
我明白我为什么不能长高,在最需要营养的时候,我却总是在挨饿。
虽然直到现在也经常被人说很瘦,可是和在沙漠里游荡的我相比,现在的自己,已经胖太多了。
而后,我得到了一个离开沙漠的机会。
那一次,我在一个小绿洲边偷盗,被一群走私商人抓住了。
因为是绿洲,他们就把我的身体用皮带绑住,绑成一根人棍,脚用鞭子系住,倒吊在树上。
他们压低树干,让我的上半身被浸在水中。
他们喜欢我狼狈不堪的样子,沙漠旅路太过单调,他们也需要一些调剂。
为首的男人也看见了我,他要他的部下们把我放下。
“你是不是很饿?”
“嗯。”
满口的水,我勉强回答着。
他让人给我面包。
我的手和身体都被绑着,只能像狗一样,用脸贴着地面吃面包。
他们开心地笑着,我也没想到自尊那么遥远的东西,眼睛能看见的,心里想得到的,只是嘴边的面包。
为首的男人突然走到我的身边,骑在我的背上,我那时候很瘦,大腿还没有这个男人的手臂粗,被他骑在背上,身体立刻趴下了,只觉得内脏都快被压出来了。
“为什么不吃了?”
他拿着食物逗我,食物被吊在鱼竿上,我明知道食物里面包着鱼钩,却还是咬了上去,因为我很饿。
那个男人拍着我的屁股,我也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有些害怕,可是更觉得饿了。
然后,就有一根火热的□伸进去,在我体内搅来搅去,我觉得痛,痛得不行了,想挣开,却又不能抗拒他递给我的肉。
肉的诱惑,胜过恐惧。
“以后,你就和我们一起,我每天都给你吃肉和面包。”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买卖,只是觉得很划算,我快要饿死了,只要不饿死,什么都愿意。
他让我坐在他的腿上吃东西,每一次,都是只能用嘴吃东西,像狗一样。
他们围观着,每一次给我喂食,都能变成他们的娱乐。
晚上,我睡在首领的帐篷里,沙漠的旅路太过艰苦,没有女人的男人需要发泄。
首领说,他们已经饥渴到能对一个□皱巴巴的老太婆发情的地步了。
所以,我这个皮肤光滑的小个子,身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毛发,完全可以当成女人的替代品。
这就是他们留下我的真正原因。
能和我睡觉的只有首领,即使每一次都很痛,但我至少不会饿死了。
只沙漠风沙太大,即使是男人的□,也会有沙子沾上。原本男人的□插进去的时候,我的身体就已经吃不消了,痛得不行,加上沙子,我每一次都会被捅得出血。
不管怎么样,他们也带我离开了沙漠。
——即使刚出沙漠,他们就把我卖给了奴隶市场。
我知道,这个世界向来都是Give And Take,他们给我食物,将我带出沙漠,也算是仁至义尽。
我一直安定地在地下市场生活着,即使杀了人也没有离开。
并不是这里的生活适合我,只是不知道离开这里,我还能去哪里。
到了十四岁的时候,他们给我一个工作,奴隶拍卖场的招待员的工作。
原本,他们买下我,是为了让我成为拍卖场的商品高价卖出去,但我杀了调教师,有攻击性的奴隶是不合格的奴隶,于是我成为待处理的残次品。
就在一次拍卖会上,我杀人了。
在招待客人们的时候,我看见了研究所的人。
他们已经不认识我了,可我记得他们,不能原谅他们。
他们现在的奢华生活,是用我们的性命换来的!
于是我失控了,我杀了人,我把整个拍卖场的人都杀掉了!
坐在尸体中的我不是不知道要离开,可是要去哪里,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我茫然地看着周围,坐了一天,还是没想到可以去哪里。
直到一个女人走过来。
她走到我面前,伸出手。
“可以跟我走吗?”
我抬头,看见她银白色的头发。
“可以。”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
我跟她走,从此有了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也有了一批可以称为朋友或是家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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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确定,小兔子被黄道十二宫的人带走了。”
朝香宫月说话的声音很是清闲。
林凌的手摸着太阳穴。
“……黄道十二宫的人,小晖怎么会和他们扯上关系了?”
“你也知道黄道十二宫?”
“黄道十二宫臭名恶昭,谁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们只在美国活动,没想到竟会在这里也作案!”
“他们挑选祭品的时候可不会考虑国籍。”
朝香宫月的悠闲让林凌有些不开心了。
“可以查到他们的据点吗?”
“查到了。”
林凌变得很紧张:“为什么不行动!”
“黄道十二宫是被宗教狂保护的邪教,一般的人根本不能对付他们。如果是在日本,我能让熙通出动自卫队,可是在中国,我无能为力。”
林凌皱了眉。
“但这次的事情不能报警,小晖身上有命案,警察介入,反而对小晖不利。”
“Silver呢,如果我让Silver潜入,也许能把小晖偷出来。黄道十二宫虽然嚣张,但这里到底是中国,他们不敢把事情闹大。”
林凌沉吟着。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沙漠的不能杀人的规矩,纯属杜撰,但加上沙漠这一段,小兔子的身世也就解释清楚了。
沙漠的研究所爆炸以后,他在沙漠流浪,被走私商人捡到,带出沙漠,卖给奴隶市场。而后,因为杀了调教师,成为不合格商品,充作奴隶拍卖会的服务员。又在拍卖会上失控,杀人,被温蒂夫人捡到,从此成为一个杀手。
虽然小兔子的生活没有什么甜蜜,不过他也不觉得这些事情是虐待,他只是个没有家的孩子,所以需要被爱。林凌会给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吗,嘻嘻。
最近好冷,没有留言,没有电脑,顿在外面爬字的偶连更新也快冻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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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弥撒(一)
“能不能再找几个国际佣兵,价钱不是问题。我真担心,只靠Silver一个的话,未必能成功。”
“实在不行,我们也只能借助魔鬼的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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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即将开始。
黑色的房间里,十三烛台的灯光让这个房间更加诡异。
我被钉在逆十字架上,逆十字架悬在空中,于是,我也就悬在空中了。
我痛苦地等待着。
地上有用血画的巨大的邪恶符号。
中央插着个逆十字架。
象征黄道十二宫的地方,放有十二件祭品。
头颅、内脏、手、脚,都是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