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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寂寞如风-第2章

小说: 寂寞如风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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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是人尽其用啊。”我举瓶。 
“哈哈……” 



不知不觉,到了散场的时间。音乐停止,顾客也陆陆续续离去。我跟同事一个个道别,转眼间大厅只剩下我们三个。拿起外套,正欲问方姐住在何处,发现她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亮晶晶的眸子中似有火光跳动,那是一种看待心上人的目光。顺着她的视线,我看到一道瘦削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冷冷地扫视了一下屋内的人后,径直朝我们这里走来。他看上去约二十七八岁,一米七八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长相斯文,穿着黑色的西服,领带一丝不苟,走路的姿态很干净利落。看外表就知道这家伙绝非俗人。尤其是那坚毅的下巴和抿得很紧的薄唇,更给人一种高傲的姿态。他是方云的男朋友吗?正猜测着,他已在我和方云面前站定。同时主任也站了起来,指着我对他介绍:“这位是公司新来的同事程枫,目前从事广告设计。这位是……”手机的声音不适时地响了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我一大学玩得很铁的哥们打来的。 



“对不起,我的电话。”说完侧过身子跨出一步后按下接听。 
“阿枫阿枫!赶快过来……”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巧,一句话没听完,电池没电了。我暗骂一声,看也没看便向身边最近的人伸出手:“借我电话。” 



伸出去的手停留在半空十秒,得不到回应的我猛然转身,正对上两道锋利的目光,将我即欲脱口的不耐硬生生地止住,四周突然静了下来。我意识到从那副镜片后射出的光芒,带着些冷漠,挑剔,还有不屑,正一寸寸地自上而下慢慢打量着我。这样的目光简直是一种侮辱,也是一种挑衅。shit!在我面前摆出这种姿态!我毫不示弱地顶了回去,目光里充满了敌意。空气在慢慢凝结,四周弥漫着危险的气息。我们究竟对峙了多久?恍惚中我仿佛听见了沙漏的声音。我想方云当时是呆住了,而主任似乎也觉得对方有些过分,正打算掏出自己的手机给我用的时候,他终于收回了视线,不紧不慢地从身上掏出手机地递了过来,在我手掌上方一寸高的地方停住了。有你的!兄弟焦虑的声音还在耳边徘徊,现在还不是计较的时候。我强压下心中的怒气,抬手接过,忍着将手机砸回他脸上的冲动,冷硬地说了声谢谢后拨通了电话:“我是阿枫,刚才手机没电了……”听到我的声音,兄弟的骂声扑面而来:“你丫搞什么鬼!我被人杀到教堂了……”靠!那家伙不惹麻烦皮就痒!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维持冷静:“什么教堂?具体位置?”手机的信号突然弱了下来,几声闷想后电话里传来很不连贯的声音:“天主……后院……”然后彻底断线了。“shit!”对着手机我骂了一声,然后转向主任:“不好意思,我有事先走。”匆匆扔下这句话后,将手机往口袋一揣就往门外奔去。 



“那个——程枫——”出了大门后,隐隐约约仿佛听见了方云的喊声,不过我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坐进的我二手奥迪呼啸而去。 



还没到教堂后院,一个熟悉的身影拦在了路中间,我急踩刹车,车没有停稳,他已拉开车门闪了进来。看着迎面追来的人群,我没有半点犹豫,冲了上去。人群散开了,后视镜里看到他们气急败坏的摸样,心理稍微解气了一点点。 



我得交代一下我这个哥们。他叫楚国华,我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学物理的,我毕业后他继续留在学校念博士。仗着有几分姿色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用他的理论说新鲜的爱情能够产生探索的动力,用我的话形容就是整一个浪荡公子。在他身上可以找到象陈世美等人等薄情寡义,喜新厌旧的品质。这次挨打的原因,不问我也知道,一定又是跟上个女朋友断得不干净导致的。 



送到他公寓,我一如往常般给他上药。他在我手下疼得哇哇叫。 
“闭嘴!”我有点烦,忍不住开骂,“泡女孩子的时候怎不晓得疼?自作自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我冷哼:“既然你找死,干嘛打电话给我?死在那里边上还有牧师给你祷告。” 
“那不行——我伊斯兰教。”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懒得理他,插完药后提起衣服起身离开,关门前不忘丢下一句话:“老规矩,罚单你交。”刚才一路狂奔,不知道闯了多少红灯。 



第二天周末,按照我的生活习性,休息日通常要睡到中午才起床。所以当外面那丝阳光透过窗帘缝射进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拉上了被子蒙住了头。但是世界并没有因此安静了下来。一阵不熟悉的音乐在房中响起。我敏感地掀开被子,搜索那声音的来源——是从我西服口袋里发出的。掏出来,那是一个手机,是他的手机!此刻正兴奋地叫个不停。我承认在那一刻我有点心虚。换了是别人,我会很坦然地道歉说我昨天一时冲动闹笑话了,然后开个玩笑也就过去了。可是对方是他,那个傲慢无礼的家伙,昨天第一次见面就那么苛刻,现在有这个么乌龙,会轻易放过我么? 



我突然失笑,我怎么了?难道我还怕他不成?主意一定,我按下接听键:“喂?” 
“程枫?我方云。”呵,是她!听到熟悉的声音,我放松了下来。 
“方姐什么事?” 
“我帮英哥拿手机,你住哪?我来拿。”轻快的语气隐约透着兴奋。 
方云怎么会喜欢这么傲慢的家伙?女孩子的眼光真实奇怪。我暗叹一声,将住址报给了他。 



十分钟后,打扮得很漂亮的方云出现在门口。她这副模样自是为了去会情人,或许还手机就是个很好的约会借口。我将手机递给她,虽然知道她不会进门,还是很客气地邀请她喝杯茶。她快乐地摇摇头,满心欢喜地走了。 



哼,英哥。 




3。 



下午我买了早餐去看楚国华的时候,江姐正忙着清理屋子。 



江姐是个钟点工。我读研究生的时候跟国华住一套公寓,我俩都不是做家务的人,但是又想过点整洁的日子,后来我远在深圳的妈妈来学校探亲的时候就去职业介绍所给我们请了江姐。江姐是个中年妇女,每隔三天就来公寓给我们刷新一道,一做就做了三年。关系熟了爱唠叨,不过只要稍微忍耐一下,她看我们很乖的样子心情好就会给我们免费做晚餐。江姐的手艺很好,在家吃饭的感觉很温馨,而温馨一直是我们这些远离父母的人所贪恋的。每当那个时候国华就会大唱《红梅赞》。 



“小枫来了?听国华说你租了房子一个人住,习不习惯?” 
“还别说,没有江姐在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过。”我夸张地露出一个苦瓜脸,博取她的同情。 
“那你告诉江姐地址,我有空就去给你收拾收拾。”果然,江姐的母性光辉作用了。 
“去去去,既如此,干么不搬回来?”国华从卫生间出来,从我手上接过早餐,毫不客气地大嚼起来。 
我看着他脸上的胶布,调笑道:“搬出去好,万一你女朋友杀到家里来了还有个收尸的。” 
“又打架了?”江姐仔细看了看他的酷脸,责备起来:“国华你书都念到博士了,怎么脾气一点长进都没有?这三年来江姐可是看着你长大,把你当自个孩子看的,你十天半月挂一次彩,江姐担心啊。我说你啥时候懂得收敛呢?你看小枫,他就从不让我担心。” 
“江姐,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你怎么知道他没闹事?”国华马上抗议。 
江姐递了杯茶给我,又从冰箱里拿了盒牛奶给国华:“我就从来没看到小枫脸上贴胶布!” 
“就是就是,我最乖了。”我跟着附和。 
国华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正欲开口,不想被食物噎住,只好打开牛奶猛喝,好半天才缓过气来,却没再说什么,我们还想着混顿晚饭呢。 



江姐走后,我跟国华挤到了一张床上。原来摆着我的床的地方,现在搁着电脑桌,书本码得整整齐齐。这使我想起当初每回江姐给我们收拾后,我跟国华就为找东西而伤神。然后等找着要找的东西之后屋子又乱得跟整理前一样了。 



“小枫?” 
“嗯?” 
“搬回来吧。” 
“上班路远。” 
“你不是有个二手车吗?” 
“油贵。每天上下班得过两座桥。” 
“你怎么就这么节俭?真是无法想象你是那种家庭长大的。” 
我笑了笑,没接话。 



我二十一岁大学毕业后家里人就跟我摊牌了,我爹当时说:“我的钱是我赚的,怎么花是我的事,你虽然是我儿子,但对你的义务我已经尽了。” 
呵呵,按义务他还多养了我三年呢,我该知足了。这三年也不是老爷子施舍的,我小学中学共跳了三级,他不过将其补上。读研究生的学费是妈妈偷偷塞给我的,后来找到一家设计事物所做实习生给他们做方案设计,才解决了生活费的问题,并攒了点钱,将学费还给了妈妈。 



没人管有没人管的好处。一个人的生活让我成为一个有主见的人。我身边很多人因为父母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且对孩子干涉过多,导致孩子性格很懦弱。我想我爹大概就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对我如此放任,几乎不闻不问。不过我每次获什么奖第一个打电话庆祝的总是妈妈。这说明他们还是有关注我。我爹原是香港人,八十年代瞄准了沿海的房地产市场偕同我妈妈还有年幼的我来到广州,直到九七年才回去了一趟,然后无限感慨地说,还是做一等公民好。在他眼里,出国就是做二等公民。有时候想,其实香港人比大陆的人更爱国,更注重自己是个中国人的身份。所以出国的事情我一直不敢吱声。 



“昨天你不是说参加庆新会吗?有没有漂亮MM?” 
“色鬼!”我笑骂一句,“有是有,不过明花有主了。” 
“哦?”他眼里有神采闪了一下,“那主比我如何?” 
“比你……”我脑子里晃过那张傲慢的面孔,然后转头仔细瞧着国华,虽然脸上还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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