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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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走了。真高兴与你们再次相见。我们应该找个晚上在伦敦相聚痛饮一次才对。再见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这时,一个侍者手托盘子向他们走:
来。盘内故着一张未落款的便笺。
“先生,这是给您的,”侍者对汤米说,“是吉尔德·格伦小姐叫送来的。”
汤米把便笺拆开,十分好奇地看着。信封内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许可以帮助我。您要走那条路去火车站。您能否在六点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荫道边的白屋?
顺致敬意。
吉尔德。格伦汤米对那位侍者点了点头,在侍者走后,他把便笺递给了塔彭丝。
“这简直太离谱了!”塔彭丝说,“这是因为她还在认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汤米沉思着说,“我想这是因为她最后确定我不是牧师。喂!你看那位是谁?”
汤米讲的“那位”是一个长着鲜红色头发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桀骜不驯,穿着一身极不合体的旧衣服。他已进入屋内,一面跟舱地快步向他们走过来,一面咕哝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那红头发的年轻人大声吼道,“我就是要说——真是活见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这对年轻夫妇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极不高兴地看着他们。
“让所有的女人都见鬼去吧,我就是要这样说。”那年轻人说道,恶狠狠地看了塔彭丝一眼,“嗅!简直是有意作弄我。让我离开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谈一下吗?为什么我们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毫不走样地像其他人那样假装笑脸、那样说话呢?我并不认为这是讨人喜欢或者是出于礼貌的举动。我感到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让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你这话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呢?”塔彭丝问道,“还是针对任何人而言?”
“当然是针对特定的人。”那年轻人冷酷无情地说。
“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丝说,“你能再给我们讲详细一点吗?”
“我的名字叫赖利,詹姆斯·赖利,”那红头发的男人说,“你们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我曾写过一部宣传和平主义的诗集——不是我自夸的话,颇有点小名气。”
“你写过和平主义的诗?”塔彭丝显然很吃惊。
“一点不错——有什么疑问吗?”赖利先生挑衅地反问道。
“噢!没有。”塔彭丝仓促地回答道。
“我这人一生酷爱和平。”赖利先生语气坚定地说,“让战争下地狱吧:还有女人,女人也应下地狱:你们刚才看见了那个在这儿扭来扭去的活宝吗?她称自己为吉尔德·格伦。哼!吉尔德·格伦!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么地祟拜那女人。我对你们说,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应该体谅我的心。如果她能倾心于我的话,我将百倍地爱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卖给那个臭粪堆——勒康伯里的话,哼!那我就立刻亲手杀死她。愿上帝能拯救她!”
说到这儿,他突然站起来,飞快地跑了出去。
汤米扬了扬眉毛。
“真是个感情冲动的绅士。”他小声地说,“好了,塔彭丝,我们可以走了吧?”
他们出了酒店,外面空气非常凉爽,这时一阵薄雾慢慢袭来。根据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们直接朝左面走去。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一个拐角处,路牌上标着:摩根林荫道。
薄雾渐渐变得愈来愈浓了。潮湿灰白的雾气形成小小的旋涡不断地从他们身边漂流而过。他们的左侧是用高墙挡住的墓地,右侧是一排矮小的房子。这时,他们停住了脚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树篱横在他们面前。
“汤米,”塔彭丝胆怯地说,“我感到有点心惊肉跳。雾这么浓——这地方又这样寂静。我们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会产生这种感觉的,”汤米同意道,“我们好像与世隔绝了。这是浓雾产生的效果,我们无法看清前面。”
塔彭丝点了点头,“现在只能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人行道上的回音了。
听!那是什么声音?”
“什么是什么声音?”
“我仿佛听到我们身后响起了其他人的脚步声。”
“你像这样神经紧张,待会儿,你还会看见鬼魂呢!”汤米和蔼地说,“你不要紧张。你是不是害怕那幽灵警察会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头上?”
塔彭丝发生一声刺耳的尖叫。
“汤米,请不要再说了。你的话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来了。”
她扭头朝后使劲伸长脖子,竭力朝紧紧包围着他们的白蒙蒙的浓雾深处望去。
“那脚步声又响起来了,”她耳语般地说道,“啊!现在离我们愈来愈近了。汤米,这一次你不至于会说你没听见了吧?”
“我确实听到有什么声音。是的,是从我们身后发出的脚步声。我猜想,会不会有其他人也走这条路去赶火车他突然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着。塔彭丝也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俩面前的浓雾犹如舞台幕布被人哗地一声拉开,在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处,突然出现一个巨人般的警察。这似乎是鬼魂从烟雾中猛然显形,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出现了——这也可能是这两位观众极度恐惧所造成的幻觉。随着那浓雾滚滚后退,背景渐渐清楚,恰似舞台效果。
眼前出现一个身材高大、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一个竖立的鲜红色邮筒,路的左侧还慢慢现出了一栋白色楼房的轮廓。
“红色、白色和蓝色,”汤米说,“构成了这该死的图像。
塔彭丝,别害怕,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因为这时他确确实实已看清那警察是个真正的警察,并且,他根本不如刚才在迷雾中时隐时现那般高大。
正当他俩准备继续前进时,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个男人急冲冲地从他们身旁走过。他到了那栋白色楼房的大门前,上了台阶,抓起门环连续吟吟地敲打着,门终于开了,他走了进去。这时,汤米他俩正好走到那位晋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个男人。
“刚才那位绅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说道。
他说话的语气显得缓慢而严肃,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这样的结论。
“他是那类总是雷厉风行的绅士。”汤米评价道。
那警察慢慢地转过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汤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问道,语气中透露出明显的怀疑。
“不,”场米说,“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认识他的,他叫赖利。”
“是吗?”那警察说,“好了,我应该走了。”
“请您告诉我白屋在哪儿?”汤米问道。
那警察的头向旁边一歪。
“这儿就是。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显然是想给他们提供点有价值的信息,“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总是怀疑她的周围有窃贼,老是要我监视她的房子的四周。中年妇女总是如此。”
“中年妇女?”汤米问道,“您是否碰巧知道有一位年轻女士也住在这儿?”
“一位年轻的女士?”那警察沉思片刻后说,“一位年轻的女士,不,我不太清楚。”
“汤米,大概她不住在这儿。”塔彭丝说,“或许,她现在已不在这儿了。在我们动身之前,她可能就已经走了。”
“啊:“那警察突然说道,“我现在想起来了,是有一位年轻的女士走进这个大门。当我沿着这条路走过来时,我见过她。那大约是三四分钟以前的事。”
“穿着一件韶皮大衣?”塔彭丝急切地问道。
“她的脖子上是围着一件有点像灰白色兔皮的东西。”
那警察赞同道。
塔彭丝笑了笑。那警察朝着他们来的方向走去,他俩也正准备去那栋白屋。
这时,从那房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微弱而压抑的叫声。几乎与此同时,房子的前门开了。詹姆斯·赖利慌慌张张地跑下台阶。他那扭曲的脸显得很苍白,双眼茫然地看着前方。
他步履蹒跚,就像一个醉汉。
他与汤米和塔彭丝擦肩而过,却似乎没看见他俩,口里反反复复地低声自语道: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我的上帝!”
他双手抓住门柱,好像要稳住身子。紧接着,他似乎遭到惊雷轰顶,拔腿朝着与那警察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汤米和塔彭丝困惑地相互看了一眼。
“很明显,”汤米说,“那栋房子里发生的事情吓得我们的朋友赖利魂不附体。”
塔彭丝的手指漫不经心地在门柱上移动着。
“他的手肯定摸到过刚刚漆过红油漆的什么东西。”她心不在焉地说。
“喂!”汤米说,“我认为我们应该赶快到那所房子里去。
我还真捉摸不透那儿发生了什么。”
房子的过道处站着一个戴白色帽子的女仆,她气愤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您见过刚才的那号人吗,神父?”正当汤米走上台阶时,她突然大声地说,“他来到这儿,说要找那位年轻女士。
也不说明原因,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就自己跑上楼去。不一会儿功夫,她就像野猫似地怪叫起来一这真令人奇怪,可怜的漂亮女人。紧接着,他跌跌碰碰地跑下楼梯,脸色惨白,好像刚碰到鬼似的。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跟谁在前门说话,埃伦?”从门厅里传来尖利的质问声。
“太太,有人来了。”埃伦答道,她显得有点不痛快。
她往旁边一站,汤米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白发的中年妇女。她那蓝色的眼睛藏在不合体的夹鼻眼镜后面,令人不寒而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