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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肉脚老么万岁-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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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笛咧出一抹假笑。“抱歉得很,邱大总经理,我下班后有约会,没空‘陪’您去喝咖啡、喝茶或喝任何东西。”

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拒绝了。“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但邱正伦仍不认为自己有错,过去他一直是如此,也没有任何女人抱怨过,她一个小小的行政助理凭什么不满?女人不就喜欢像他这种成熟帅气又有点傲慢的男人吗?

“我不能跟朋友约会吗?”

邱正伦窒了窒。“这……”

“我建议您还是去请那位烧饼小姐……”晓笛两眼瞥向十一楼另一支明朝花瓶。“陪您去喝咖啡吧!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的,油条总经理。”

烧饼?油条?早餐时间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邱正伦茫然不解地看著两个女孩子窃笑著进入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他只来得及听到一句话。

“嘻嘻嘻!烧饼油条,骚包加花花公子,果然很速配呢!”

下班前三分钟,晓笛又跑进盥洗室内换上T恤牛仔裤。

“咦?你真的有约会啊?”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了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嘎?”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著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姊姊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著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著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匿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傅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著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缘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项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嘎?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著,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只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著他继绩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盂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著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沽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著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姊姊,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姊姊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著。”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SHIT!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著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麻烦呀!”

我咧~~这家伙还真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懒呢!

如同他的笑容一样,孟樵是个单纯开朗又天真率直的大男孩,无论晓笛带他去哪里,他都表现出一副非常新奇的模样,特别是时下青少年热门的游乐场所,譬如看电影、撞球、KTV、游乐场,甚至漫画王、网咖,他更是兴致勃勃。

“你不是没看过吧?”

“当然看过,不过没玩过。”

看过,没玩过?

真是畸形人类!

相反的,以他的身材标准来看,他的运动应该很好,其实不然、虽然他样样运动都会,却样样都很肉脚,连最简单的保龄球都十有九次在扫水沟,中看不中用,实在令人泄气得很。

孟樵一眼就看出她的失望,不禁歉然地抓抓脖子。

“对不起啦!我老妈也老是骂我怎么这么笨拙,除了遗传到我老爸的身材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不像我三个哥哥那样厉害。”

“你哥哥运动很好吗?”

“嗯!我老爸当年是足球国家代表队选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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