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哲学的发展-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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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着说:“我们的主张决不象罗素先生所设想的那么糊涂”。
可是当他解释他究竟何所指的时候,我觉得他的意思比我原来所设想的更要糊涂。他说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种信仰的后果是好的,而是说这样信仰的人以为后果会是。
好的。结果是(他承认后果)
,如果甲相信一件事情,乙之所信正与此相反,甲和乙二人之所信可以都是对的。他说:“我可以认为莎士比亚是真写了署名莎士比亚的那些戏剧,并且可以对一个批评家表示我的意见。如果那位批评家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又是一个培根派的人,从一个实用主义者的立场出发他就会看得清楚,我既是我,我的意见的作用使我的意见对我来说完全是对的,同时从一个培根派的立场出发,他仍然相信莎士比亚从来没有写过那些戏剧。”
我坦白地说,我认为这种主张是莫明其妙的。我觉得,如果“莎士比亚写了《哈姆雷特》”这句话含有真理,就曾有一个时候莎士比亚手里握着笔写下了一些字;可是如果《哈姆雷特》是培根写的,这些字就是培根写的。不拘二者之中究竟是哪一种,是一个事实的问题,完全和现在活着的哪一个人怎么想不相干。如果我说有关莎士比亚的那句话是真的,有关培根的那句话是伪的,假如从前曾有一种事实,那么我这话就是真的;假如曾有另一种事实,那么我这话就是伪的。但是,在詹姆士看来,写作《哈姆雷特》的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是完全不相干的;唯一有关系的事是当今批评家的感觉如何。
我曾把詹姆士的学说势所应有的推论指出来,现在我仍然觉得我当时所说的话是对的,那就是,“甲存在”这话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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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主义的意义上是可以成立的,即使甲并不存在。詹姆士死。
后,有人把载有我那一篇文章的他自己的那一册送给我,上边附有他的评语。
他对上边那句话的评语是“糊涂!”
两个字。
在印成的文章里,他把那两个字略加发挥。他说道:“罗素先生也加入了那一大群人,他们告诉读者说,按照实用主义对于真理所下的定义,甲存在这个信念可以是正确的,即使甲并不存在。这是批评我们的人的那一套老的诬蔑,他们反三覆四地这样说已经让人听够了”。我全然不明白这是一种诬蔑。我要更进一步,还要说些实用主义者或许认为是更大的诬蔑的话。詹姆士很想找个法子断定“上帝存在”这话是正确的,而不使自己卷入形而上学的旋涡里,而且他的兴趣专重在现世,所以他只注意“上帝存在”这话在现世所生的后果。是否在事实上有一个超时空、用智慧统御宇宙全能的上帝,他是不关心的。因此,他以为找到了一个论证来证明“上帝存在”这话能够成立,他就尽了宗教感要他做的能事。
我老实说,在这一点上我和教皇有同感,教皇曾经谴责实用主义是维护宗教信仰的一种不能令人满意的方法。
后来我在一九三九年又写了一篇批评实用主义的文章,印在谢尔波博士所编的《现存哲学家丛书》中论杜威的那一卷里。杜威在这一本书里做了答辩。我不相信我们两人所说的话对于以前的讨论有多少增益。
在那一个较早的时期,我自己对于真理的定义是发表在《哲学论文》的最后一章里。后来我不得不放弃这个学说,因为这个学说有赖于一种主张,那就是,感觉主要是一件表示关系的事。在本书前边的一章里已经说过,因为受了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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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的影响,我把这个学说放弃了。那时我的主张最好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今有‘苏格拉底爱柏拉图’一个命题。
如果你能了解这个命题,你必须了解构成这个命题的那些字。
那时我认为了解这些字是存乎这些字的意义的关系中。
因此,当我相信“苏格拉底爱柏拉图”的时候,在我和苏格拉底和爱和柏拉图之间是有一种四个关系者的关系。事实上,当苏格拉底爱柏拉图的时候,是有一种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两个关系者的关系。在我对于“苏格拉底爱柏拉图”这件事的信念里,这个复合体的统一是有赖于相信这个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爱。。。
并不是一个有联系作用的关系,而是相信这个关系所维系的几个关系者之中的一个关系者。如果这样相信是正确的,就有一个由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而成的复合体,二者为爱这个关。
系所联系。我那时主张,正是因为有这个复合体,有“相信”
作联系关系的那个复合体才是真的。
我放弃了这个学说,因为我不再相信有个“自我”
,也是因为我不再认为一种关系出现其重要可以使之成为一个关系者,(若是能详细解释,在解释中此关系不如此出现,又当别论)。因为这些理由,我一方面坚持我对一元论的与实用主义的真理学说的批评,我却不得不寻求一个新的学说来否认这个“自我”。
我在《对意义与真理的探讨》中详细地陈述了这个学说。
这书用很多的篇幅来讲字的意义,在讨论了这个题目以后,我才讲到句子的意义。向上追溯什么是原始的时候,那是有很多的阶段的。第一是句子;其次是用各种语言所说出的句子的共同点,这些句子说的都是一个东西。这个什么东西我称之为“命题”。如“Caesar
is
dead“
(英文,凯撒死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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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ésar
estmort“
(法文,凯撒死了)说的是一个命题,虽然句子是不同的。在命题的背后是信仰。能说话的人往往用句子来表示他们的信仰,虽则除了表示信仰以外,句子还有别的用处。句子可以用来说谎,意在使人相信我们所不相信的东西。句子也可以用来表示一个命令、或一个意愿、或一个疑问。但是从认识论或真理的定义的观点来说,重要的是表示信仰的句子。真和伪二者原本是信仰的特性,其为命题与句子的特性只是转来的。如果信仰相当简单,不借语言就能存在。我们很可以相信高等动物是有信仰的。如果一个信仰对于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事实有一种适当的关系,则这个信仰就是“真的”
,如果没有这种关系,就是“伪的”。因此,为“真理”下定义的问题包含两部分:第一是“信仰”的意义的分析;其次是研究信仰和使信仰为真的事实二者之间的关系。
据我的了解,信仰这个名辞是指一个有机体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和使信仰为真或伪的事实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一个懂得语言的人来说,除去最简单的信仰而外,一切信仰都要用语言来表示。但是运用语言只是有机体表示信仰的诸种状态的一种。我所想到的最明显的实例是预期在最近的将来有一件惹人注意的事情发生。
例如,如果你看见风在吹门,并且预期要有砰然的一响,当你这样期待的时候,你就处于一种状态之中,这种状态如果你用语言来形容,就要用这样的一句话来表示:“要有砰然的一响了”。但是显而易见,你可以有这种期待而不用语言来表示。我想可以概括地说,一个有机体的状态正在相信其目前实际情形以外有什么事情,这种状态在理论上总可以形容出来,而不提到信仰的证实者。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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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容易为人所见是因为当我们提到语言的时候,我们容易认为我们是说语言所指的意义。信仰的最主要的特征最容易在我刚才所提到的那个实例中看出来,是当你正在预期在最近的将来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一个实例中,你在最近的将来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可以用“果然”或“真奇怪!”这话来表示,那要看你感觉为真还是伪。我想大致可以说,诧异是错误的标准,但是并不是总可以应用这个标准。
在这一个研究中,我是想法自最简单、最原始、最确实的实例来着手,以及于比较困难的、复杂的和暧昧的。我原以为这种程序是在研究法上显然要采取的程序,但是我发现大多数从事给“真理”下定义的作者却用颇不相同的方法来着手。他们先从复杂的或可疑的出发,如引力定律或上帝的存在或量子论。他们绝不关心简单明瞭的事情,如“我觉得热”。
这种批评不但可以用于实用主义者,也一样可以用于逻辑实证主义者。差不多各派的哲学家都不研究我们对个别事实的知识,却喜欢从我们关于普遍定律的知识着手来研究。
我想这是败坏他们的思想的一种基本错误。
至于我呢,我刚才已经说过,我是从最简单、最直接、离动物最近的来着手。如果我说“我觉得热”
,并且在这样说的时候我是表示一种信仰,这种信仰乃是一种身体状态,这种身体状态能够不借语言的运用而存在,但是使能用语言的人想到一些字以表示之。在我的心中,经验在某种身体状态和“热”
这个字之间已经树立了一种因果关系。
正是因为有这种关系,所以“我觉得热”这几字就成了我的状态的一种表示。
但我能完全不用语言而觉得热,并且知道我觉得热,毫无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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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但如此,语言只是我能“表示”我的状态的若干方法中最有效、最方便的方法。我也许喘气,我也许擦正在出汗的额头,我也许脱掉一半衣服。这些动作,正如说“我觉得热”这种动作,都表示我的情况。照这一种情形,好象没有错误的可能。
当然,也许我原是觉得冷,现在觉得暖和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