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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44章

小说: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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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扎瓦,我喜欢它。确切地说,我既不喜欢卑劣也不看中愚蠢,扎瓦的任何一面我都不欣赏,但各个层面浑然结成一个闪闪发光的晶体,光怪陆离,令我心驰神往。
  人们一定会大惊小怪,这些软弱无能的品质结合在一起竟然会得到有棱有角的水晶石来;人们也一定会大惊小怪,我不是把行为,而是把行为的道德用语比喻成可测的物质世界的某些属性。我说过,我对光怪陆离的晶体心醉神迷。只这“光怪陆离”一词,就包含着“束”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水晶闪闪生辉的光束。这一道道闪光是水晶不同断面不同角度折射的结果。我正是把扎瓦身上诸如懦弱、卑劣等熔为一炉的新品质德行比作水晶的光芒。
  这种德行尚无名称,若要给它一个名分,不妨以其光源命名。让他身上放射出来的耀眼光芒拥抱我吧,因为它已经找到了一种易燃的物质,那就是爱情。我极力在自己身上寻觅我比喻的晶体,经过思考,我身上缺的恰恰是这种种品质。这些品质在扎瓦其人身上融为一体,令我头晕目眩。他闪烁生辉。我的爱火在燃烧;因为他点燃了我的爱火。我暂时搁笔,掩卷思考片刻,脑海中翻腾的词汇无不让我联想到光和热,人们通常用这些词汇来谈情说爱:什么耀眼啦、光芒啦、火热啦、光束啦、光怪啦、烧心啦。不过,扎瓦的品质构成他的光芒的品质是冰冷的。从他身上分离出来的每一道光既没有气度,也没有温度①。
  
  ①扎瓦的梦。扎瓦走进我的房间因为,如果他同情妇一起过夜,他就白天来看我给我讲他做的梦。但先得知道,头天晚上他在地铁里遇见一位水手。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回头看一位帅哥。”他告诉我说。
  “你没有想办法去蹭他?”
  “你疯了!不过我跟他上了他那节车厢。只要他主动提出要求,我想我很可能答应跟他做爱。”
  尔后,他眉飞色舞地把水手描绘了一通。最后才讲了相遇之后夜里做的梦。在梦中,扎瓦是一条船上的见习小水手,另一个船员举着刀追他。当持刀船员在缆绳堆中追上他时,扎瓦跪倒在地,面对高举的刀,说道:
  “我数到三,你如果不是懦夫就杀了我!”
  他刚说完最后一句话,整个场景化为乌有。
  “后来,”他对我说,“我看到一个屁股。”
  “后来呢?”
  “我就醒了。”原注
  我知道,我刚才所写的东西并不能表现扎瓦其人,而是要让人对他在我面前那个时刻有一个概念。确切地说,就是我们破裂的时刻。既然他现在抛弃了我,我就要用形象化的比喻来解释我为何痛苦。我们刚才的分手对我来说是那样的粗暴和痛苦。扎瓦躲着我。他无声无息,匆忙吻别,突然造访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说明他在逃避。在香榭丽舍大街的栗子树下,我曾向他表白过炽热的爱。事情很顺手。我现在之所以还对他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离开他的时刻,就是因为我横下一条心、突然粗暴地同他决裂时,他惊慌失措,顿时丧失了理智。他六神无主,心慌意乱。我对他说的话关于我们,特别是关于他使我们俩的心都碎了,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很伤心,默默地承受着痛楚,而这种痛楚却给他戴上了诗的光环,使他更富有诗情画意,因为眼下他是在轻雾中闪闪发光。我不得不离开他时,对他却更加恋恋不舍了。
  他的手接过我递给他的香烟,与他肌肉发达的笨重体态相比,他的手未免太软弱、太细嫩了。我站了起来,把他拥吻在怀里,并对他说,这是最后的吻别了。
  “不,让诺,我一定还会吻你的。”他说。
  过了几分钟,我回想刚才的情景时,恍然大悟,刚才就是看了他的纤纤细手(虽然开始并没有特别留意)后,才断然下了最后的决心,而且死不悔改。
  忘不了他的手指头粘着黏糊糊的新年寄生球①果浆。忘不了他的双手沾满了黏糊糊的精液。
  
  ①高卢人过新年,有采摘槲寄生球果的风俗。槲寄生一般寄生在槲、杨、柳、榆等树上,雌雄异株,结球状浆果。译注
  我们的房间潮湿阴暗,墙壁之间胡乱拉着绳子,上面晾着湿漉漉的内衣。这些洗过的衣物衬衫、三角裤、手绢、袜子、毛巾、衬裤使同居一室的两个年轻人的灵与肉变得格外温柔体贴。我们亲如手足,同床共枕。他的手掌由于长期浸泡在肥皂水里而变得柔软,但他在做爱时用更加暴烈的动作加以弥补。
  (作者情缘未尽,出于对主人公的关爱,删去了一篇日记:与扎瓦和解。)
  在法国的各重要城市里,我至少认识一个小偷,不是一起干过事情,就是一起蹲过监狱,或者一起制定过作案计划,准备和实施盗窃行动。假如我在城里感到孤立,肯定可以在他们身边找到援助。这些小伙子遍布法国各地,甚至散布在国外,尽管我不经常看到他们,但对我是莫大的安慰。得知他们安然无恙,积极活动,风流潇洒,匿影藏形,我就感到很高兴,心境也很平静。在我的口袋里揣着一个小记事本,上面编号登记着他们的姓名,这小小的人名录具有强大的抚慰力量。其权威可与性器官平分秋色。这是我的法宝。我不妨摘译几段密码:
  让·B,尼斯。一天夜里在阿尔贝一世花园相遇,他没有勇气谋我的财害我的命,只是提醒我留意蒙·波隆事件;
  勒内·D,奥尔良。雅克·L和马尔迪诺,船员,滞留在布列斯特。在布民监狱认识。一起做过麻醉品走私;
  尼斯崽德德,戛纳。皮条客;
  在里昂,有几个皮条客,一个黑人和一个妓院掌班;
  在马赛,熟人不下20个,如加布里埃尔·B;
  在波城……
  我说过他们个个是帅哥。不是一般的美,而是另一种美,由强大、失望以及多种品质(若要一一说明,恐怕得写一篇评论)酿造而成:羞耻、狡黠、懒惰、顺从、轻蔑、厌烦、勇敢、懦弱、恐惧……单子恐怕很长。这些品质镌刻在我的朋友们的脸上和身上。它们互相排挤、互相交叠、互相打斗。正因为如此我才说他们是有灵魂的。我们之所以能抱成一团,除了同谋关系外,还要有一种秘密的协议,一种信守的盟约,似乎不会被轻易撕毁。我也懂得如何维护这种关系,那就是用灵巧的十指进行爱的呵护,回忆起我们销魂的不眠之夜,有时则回忆起一次简短的求爱对话,一次在嫣然一笑和云雨交欢高潮前强忍住的吁吁气喘中所接受的触摸。大家都欣然接受这样的约定,我从他们或凸或凹的插头上汲取能量,就像接通阴阳两极充电一样。我想,他们大概都知道,这样更能鼓舞我,激励我,增加我著作的勇气,让我聚集足够的力量取之于他们以便保护他们。然而,我形单影只,口袋里小本子只证明我有那些朋友罢了,但他们的生活看起来跟我一样漂泊不定,实际上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许正在蹲监狱。那么其他人在哪里呢?如果他们四处流浪,怎么就那么凑巧能与他们不期而遇呢?更不必说我们每个人会变成什么模样了。不过,只要贵与贱还要继续对立,那么我就知道怎样从他们身上分清何时骄傲,何时严厉,辨认出一种严肃性的零星成分。我就是要把这些零零星星的严肃性集中在我心头,以便从中酝酿出一部苦苦追求的杰作。
  阿尔芒水手身材,笨重而疲惫,眼珠迟钝,剃光头,塌鼻梁,并非被拳头砸扁的,而是因为老碰到镜子所致,有一道道镜子把我们与贵世界分隔开来他的体貌特征,如果不是在当时,就是在现在,总令我想起苦役犯监狱。我认为他是苦役营最能说明问题、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我曾应召奔向苦役营,迫不及待。现在,我因为失望,才甘心在苦役营的汪洋大海中沉沦。我在监狱中发现有母性的东西,但母性不等于女性。有时候,男囚犯互相这样打招呼:
  “哟,不是老大娘吗?”
  “你好,随军厨娘!”
  “是你呀,良种牝马!”
  这种风气属于苦与罪的世界。其罪恶受到了惩罚,在自己身上或在心上已经打上了囚犯的烙印。(我说起囚犯的烙印,就像谈一朵花,更确切地说是百合花。因为王朝时代,囚犯的印记就是百合花图形。)男性囚犯之间用女性称呼,表明往昔大男子气派的失落。男子汉大丈夫今天已经受到了伤害,他们可以忍受男女不分的混称。他们甚至求之不得。使他们屈服的温柔并不一定是女人的柔情,而是不男不女暧昧关系的表现。我想,他们雄性的锋芒尚未软化,正准备互相授(受)精、产卵和孵化。
  即使是在最卑贱的叫花子之间,他们之间也互相打招呼:
  “还行吗,格兰什(阴性名词)女贼?”
  圭亚那是一个法语阴性名词。它包容了所有称为硬骨头的男人。加之,这是一个热带地区,挂在世界的腰带上,人们对它有一种狂热黄金热密林深处,沼泽地里,藏匿着野蛮的部落。可我却心向圭亚那,苦役营虽然已经不复存在,它现在却是不幸和苦行的理想所在,并不是我的肉身前往朝拜,而是监管肉身的灵魂心往神驰畏惧中夹杂着快慰的醉意。每个出没在圭亚那苦役营的硬骨头,无一不是一条好汉就像中国的绿林好汉和格兰什女贼但苦役营的崩溃表明,想证明这点是没有用的。阿尔芒是一个厌倦了的男人。就像英雄躺在过去的功劳上睡觉,他躺在自己发达的肌肉上睡觉,靠着力气歇息,以身强力壮自居。他不时把手摘到一个小家伙柔嫩的脖子上,猛然按下他的头,或是出于漫不经心,也可能是忘不了曾是一个世界无须提心吊胆的作风和风气。他曾不得不在那个世界生活了很长时间,而且我相信他是从那里返回的。诚如上面所说,他这人好就好在他给我提供了一种亲情,正好满足了我最隐秘的欲望我费尽了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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