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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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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他爱我,我想象得出他伤心的样子,也想象得出我如何羞愧得无地自容。于是我做好最坏的打算:无非一死。我死了算了。
  在奥斯曼大街,我来到了一群强盗被捕的地点。一个匪徒匆忙逃跑,竟然企图穿越商店的一面大镜子。他以为,只要在被捕现场造成重大的破坏,就会引起人们对被捕事件的重视,殊不知,在此之前发生的抢劫案已经为逮捕埋下了伏笔。他极力想在自己人物周围安排一个大血案,鲜血淋漓,惊天动地,令人发指,而他自己就可怜巴巴地置身于血案的中心。罪犯总是美化自己的成就。他要消失在大排场中,要在导演一场命运安排的大戏中消亡。他把他的行动分解成若干严密的阶段,然后又把计划打乱。
  “人们的侮辱能奈我何!当我的鲜血……”
  我要是不认识罪犯们的本性,我还能厚颜无耻地欣赏那些漂亮的罪犯而从来不脸红吗?如果他们的确不幸地为许多诗的美提供过服务,那么我愿意帮助他们。一个艺术家利用罪恶创作是大逆不道的。有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险,置荣耀于不顾,帮助一个艺术爱好者获得成功的桂冠。英雄是虚构出来的,但是从活生生的人那里得到启示的。如果我还没有同罪犯分享过痛苦,我绝不会津津乐道他的痛苦。我首先要招致人们的蔑视,受到他们裁决。味增爵①式的神圣性,我表示怀疑。
  
  ①味增爵(1581…1660),法国天主教遗使会和仁爱会的创始人。译注
  这本书的笔调很可能激怒思想精英,而不是蠢者。我并不追求丑闻效应。我把这些手记集中起来,只是为了几个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把这些手记看作是一部苦行中的苦行的特别档案。苦修的经历是痛苦的,我还没有修炼圆满。即使苦修的出发点是虚构的梦幻也没关系,只要我以解决数学问题那样严谨的认真态度进行了加工;只要我从中获得了有益于艺术作品创作的素材;只要这些素材有利于一种精神的完善(甚至导致这些素材本身的毁灭、消亡),接近所谓的“神圣性”。而神圣性对我来说,仍然是人类语言中最美丽的辞藻。
  我受到社会的限制,受到它的宰割,我便与社会相对立,各种尖刀利刃伤害着我,造成了我现在的模样。其锋芒愈是锐利,我受到的伤残愈是残酷,我就愈是美丽动人,闪闪发光。
  不干则已,一干到底。不管出发点怎样千差万别,终点应是美丽的。往往因为半途而废导致行动名声扫地。
  我回头一看,不禁眼花缭乱,只见一个杀人犯的双腿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只脚靠在狭窄的护墙上,另外一只腿则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院子的泥尘中。裹包着双腿的粗呢裤管显得生硬而凄惨。我又一阵眼花缭乱,我嘴里本来衔着一枚白玫瑰的花茎,刚才突然停止了咀嚼,无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个流氓脸上打去),但它却鬼使神差,偏偏挂在灰色三角形的裤裆上。看守没有发现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没注意,就连杀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么东西轻微触动一下。后来他猛然往粗呢裤子上一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样羞辱他,还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寻欢作乐淫荡一番?反正他以为只有在万里无云的法兰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场短暂的艳福。只见他涨红着脸,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设法自我掩盖,然后把那枚歪打正着的神奇的带刺玫瑰从裤裆上摘了下来,悄悄地藏到口袋里。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这是一种疯狂的举动。它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像一个被拦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样,高兴得乱喊乱叫。
  我并不太孤独,但经常牺牲崇高的美德。特别是创造性的美德。假如我声称犯罪有助于我保持精神活力,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何时能够在形象的心中跳动,何时能够成为承载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时能够进入诗的心脏?
  我差一点因把神圣性和孤独感混为一谈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该不会又重弹我要摆脱的基督教神圣性老调了吧?
  这样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劳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来的微笑,这是一种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来到桑特监狱几进几出旧地重游那一天,我被叫到监狱长面前,因为我在传达室里同一位熟人聊了一会儿天。我挨了15天禁闭的处罚,于是立刻被押进单人牢房。过了三天,一个助理看守让递给我几截烟头。这是我尚未谋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的牢房已经安排好了。出了单人禁闭室,我便向他们道谢。居伊对我说:
  “大家看,来了一个新伙计,门上早已挂上了热内的大名。热内,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老也没看到你报到嘛。后来才知道你被关禁闭了,我们便设法让人给你递点什么玩意去。”
 九
  我的名字已登记入册,被安排在这间牢房内。他们却捷足先登占据了这间牢房,他们知道自己与一桩轻罪引起的刑罚有牵连,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参加作案。居伊是这间牢房的灵魂。这个年轻小伙子皮肤白皙,头发卷曲,像淋了奶油似的,为人正直不屈,处事一丝不苟。他每次对我说话,我都能体会到这句怪话的意义:“自动手枪顶着腰部射击。”
  他被警察抓了起来。他当着我的面问:
  “佛兰德街事件是你干的吧。”
  “不,不是我。”
  “是你。看门女人认得你。”
  “那家伙长得像我吧。”
  “她说那小子叫居伊。”
  “那家伙像我,也与我同姓。”
  “她认出了你的衣着。”
  “他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
  “头发颜色也一样。”
  “那么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同发色。”
  “人家取了你的指纹。”
  “那他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同发色,同指纹。”
  “还有完没完?”
  “奉陪到底。”
  “是你干的事。”
  “不,不是我。”
  我收到过他的一封来信(当时我刚被关进桑特监狱),下面摘录一段信的内容:
  
  我的小让诺,我现在两手空空,连一个包裹也不能给你寄去。我身上一个钱也没有,但我还是要告诉你这事,我希望你知道了会高兴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想着你就禁不住动作了起来,而且很痛快。你至少可以相信,外面有一个伙伴在思念着你……
  有时候,我责怪他与警察里查尔多的关系太亲密。我试图告戒他,警察比告密者更卑鄙,但居伊听不进去。他小踏步走着。只见他脖子上套着柔软的真丝衬衫飘飘然的衣领,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他昂首挺胸,神情严肃,目视正前方凄凉、灰暗、死气沉沉的巴尔贝斯街道。就在这条街上,一家旅店带家具房间的窗帘背后,有一个男妓看见他走过。
  “不错,真的,你说得对,”他说,“没一个好东西。”
  不一会儿,我以为他又把我的话忘记了(实际上,那一阵子他没想什么,只是更得意地感觉到银手镯在手腕上沉甸甸的分量,要不然就是利用这段间隙产生下面的一个念头)只听他念念有词:
  “不错。然而,警察不一样。”
  “啊!你这样认为?”
  尽管我信誓旦旦,证明警察和告密者是一路货色,甚至对警察更恨之入骨,但其实我同居伊有同样的感受,警察同告密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只是我不愿意向他坦白罢了。我悄悄地爱上了,是的,我爱上了警察。我怎么会对他说,我路经马赛贝尔桑斯林阴道警察专用食堂门前时,心里是多么冲动。食堂里面警察满座,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这个食堂令我想入非非。里面群蛇成窝成团,互相体贴着,摩擦着,亲密无间的样子,非但没有妨碍也许还十分有利于干卑鄙下流的勾当呢。
  居伊沉着镇定地向前走着。他是否知道他的嘴唇构成了一幅懒洋洋的图画?这张嘴给他的脸增添了孩子般娇滴滴的可爱。他天生就是金发少年,却硬把金发染成了褐色。他有意把自己打扮成科西嘉人他后来一直津津乐道于这类把戏我怀疑他喜欢乔装打扮。
  “我很招人。”他对我说。
  小偷的活动实际上是一连串缩手缩脚但又火急火燎的动作。由于心急如焚,每个动作都很艰苦而且可悲。多亏了文学的渲染,小偷在盗窃之后得为其动作歌功颂德。盗窃成功,他体内就哼起了赞歌,嘴巴也情不自禁地应声高唱。盗窃失败则慷慨悲歌,苦中作乐。只要我露出微笑,或者耸耸肩膀,居伊就回答说:
  “我太年轻了。同老贼在一起,得显出男子汉的气概。”
  我很钦佩他从不屈服的意志。他曾对我说过,只要一声大笑,就可把心事暴露无余。我很怜悯他,就像不忍心看到一只狮子被训兽师威逼着走钢丝一样。
  关于阿尔芒,我说得不多,总有些羞于启齿。可能因为很难说清他究竟是什么人,他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也很难准确地表达他精神威力的实际价值。但我一直认为,他的好意一直是我的秘密品质(不可告人的)得到辩护的温床。
  我体会到这一点,是在离开他之后,是我跨越国境线与他分别之后。我感到他聪明过人。就是说,他敢于逾越道德的种种清规戒律,但又不像对伦理道德无知的莽汉那样胡冲乱闯、惹祸生非,相反,他不惜付出巨大的努力,明知要失去无法估量的宝贵东西,但更肯定一定可以因此创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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