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跟以前一样。”
他笑了。
“你还记得吗?”
“你瞧这小子,”他对女伴说,“他与我是患难之交。是我的铁哥们。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上我们窝里来。”
他们把我带到港口附近的一家饭店吃了晚餐。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他正在走私鸦片。他的老婆是一个妓女。一听到可卡因和鸦片一类字眼,我的想像力就关不住了。在我看来,史蒂利达诺已是无法无天的冒险家,大富翁了。他是一只在空中盘旋的猛禽。不过,鹰界鹞眼虽然有时极其凶狠,但他并不贪得无厌。相反,财富对他似乎是手中玩物。我很快就发现,他只不过是装装门面、摆摆阔气而已。他住在一家小客店里。我一眼就在壁炉上看到一大摞彩色儿童画刊。只是画报语言变了,从西班牙文变成了法文,但幼稚浪漫的格调依旧。主人公英俊,勇猛,精力过人,几乎一丝不挂。每天早上,西尔维娅带回新的画报,史蒂利达诺就躺在床上看个没够。可想而知,这两年他是读花里胡哨的儿童故事过来的。然而,离开了儿童世界,他的肉体也许还有思想却日见成熟。他从海员那里买来鸦片,然后转手卖出去,也要看管他老婆。他的财富全穿在身上:服装,首饰和钱包。他要我在他手下干活。有那么几天,我揣着几小袋毒品到顾客那儿去兜售,他们个个既焦急又阴险。
同在西班牙一样,史蒂利达诺很快与安特卫普的流氓混在一起。在酒吧间,有人请他喝酒,他常同妓女和男妓打情卖俏。他身上有一股新的魅力,加上发财又发福,也许还有旧情难忘的因素,很是让我着迷,叫我不能不爱他。我跟着他到处转悠。我妒忌他的狐朋狗友,也嫉妒西尔维娅,他的模样有时使我很难受。特别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我发现他春风得意,浑身散发着香水味,但眼圈却无精打采快发黑了。我们经常到堤岸上闲逛。我们不时提起往事。他特别喜欢炫耀他的丰功伟绩,因为他喜欢吹牛。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责备他诡计多端,对他的卑劣行径和出卖行为只字未提。相反,我倒暗自佩服他竟能对过去的劣迹心安理得。
“你一直喜欢男人吗?”
“当然啦。为什么提这个问题?使你难受了?”
他笑了笑,既和蔼又狡黠地回答道:
“说我?你疯了。正相反。”
“为什么正相反?”
他犹豫片刻,故意拖延回答。
“嗯?”
“你说正相反。就是说你喜欢男人。”
“我?”
“没错。”
“不,但有几次我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这对你很刺激。”
“瞧你想得出来。我是说这玩意儿……”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西尔维娅呢?”
“西尔维娅嘛,她挣钱糊我的口。”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这就够了。”
史蒂利达诺故意煽起我对他的疯狂希望,以便更好地对我施加威力,使我沦为他的奴仆。我深陷感情悲哀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史蒂利达诺一旦发起脾气来,我会有什么好果吃?于是我索性把话挑明了:
“你晓得,我总有男人作伴,我还想同你做爱。”
他不敢看我,只是笑了笑,回答说:
“以后再说。”
他沉吟片刻,又说:
“你喜欢干什么?”
“同你在一起。没别的。”
“再说吧。”
他无动于衷。他对我没有任何动作表示,尽管我对他一往情深,想全身心地投入他的怀抱;尽管我想扭捏腰肢,千方百计打动他的春心;尽管我想委身于他,对他体贴发嗲。安特卫普城真讨厌。港口的气味和喧闹搅得我心慌意乱。我们遇见几个佛拉芒族码头工人,可有残疾的史蒂利达诺却比他们更强硬,他一向谨慎入微,在他的口袋里说不定揣有几粒毒品。这既抬高了他的身价,也成了谴责他的把柄。
我抵达安特卫普之前,曾路经希特勒德国,并在那里混了几个月。我从波兰的布雷斯劳步行到柏林。我想下手行窃。但有一股奇怪的力量阻止了我。德国使整个欧洲陷入恐怖之中。德国成了惨无人道的象征,我耳闻目睹进一步证实了这点。这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度。即使站在菩提树下,我也有在强盗营里走动的感受。我相信,一贯谨小慎微的柏林市民头脑里,早已窝藏着伪善、仇恨、邪恶、残酷和贪婪的珍宝。人们对德国民族谈虎色变,我却能在其中自由自在,着实让我兴奋不已。我当然主张行窃不分国度,在德国同在其他国家一样下手。但我在德国却感到特别别扭,因为无论从盗窃活动的动机和后果看,本来偷窃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态度,但在德国却成了公民的道德标准,整个民族熟视无睹,并以此加害他人。
“这是一个全民皆偷的民族,”我深有体会,感叹不已。“即使我在这儿行窃,根本算不上走旁门左道,也无法让我大显身手:我不过遵从常规秩序罢了。我不破坏现行秩序。我不造成危害。我对别人毫无影响。轰动效应是不可能的。偷了也白偷。”
我似乎觉得,主管法律的天神们并未暴跳如雷,他们只是感到奇怪。我因作案无人过问而感到羞耻。我不如投奔他国,在那里,通常的道德规范具有神圣的地位,人们按照道德规范生活。在柏林,我选择卖淫为生。我胡闹了几天,很快又玩腻了。安特卫普令我眼花缭乱,有神奇的珠宝,佛拉芒博物馆,犹太钻石珠宝商,迟迟夜归的船老大,来往如梭的大西洋旅客。我为我的爱而怦然心动,我渴望与史蒂利达诺一起过出生入死的冒险生活。而他似乎喜欢玩弄游戏,一味向我炫耀他的勇气。有一次,他独手驾驶着一辆警用摩托车回到客店。
“我刚从一个警察那里摸来的。”他笑嘻嘻地对我说,迟迟不肯下车。他明明知道,骑车兜风会令我发狂,他离开车座,假装检查发动机,然后带上我又开走了。
“我们马上脱手。”他对我说。
“你真傻。还能用来干它几下子……”
迎风飞车好不痛快,我好像卷入惊心动魄的大追杀中。一小时后,摩托车卖给了一个希腊船员,他立即把车装上了船。车虽卖掉了,但我有幸目睹了史蒂利达诺真正主演的一举成功的一幕:卖车,讨价还价,成交结账。整个过程堪称抢劫案后又一精心炮制的杰作①。
①皮埃尔·菲埃弗尔是国民别动队某队员之子,21岁,步其父后尘,正在做见习警察。他最近告诉我说,他当警察的目的就是要骑摩托车,我不胜感动。我仿佛又看见史蒂利达诺的大屁股往那辆偷来的摩托车皮坐垫上使劲一压的情景。原注
史蒂利达诺并不比我强多少,谈不上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男子汉。尽管他表演强人歹徒惟妙惟肖,但不过是装腔作势,拿大旗做虎皮罢了,我还没有见识过流氓不装孩子气的。他路经一家珠宝行或一家银行,一下子就郑重其事、煞有介事地构思抢劫或盗窃的细枝末节。干吗那么“一本正经”?要想建立一种以友情为重,互相帮助,配合默契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建立在合作者的利益基础上,这对他岂不是痴人说梦,无本生意,太罗曼蒂克了?史蒂利达诺在表演。他喜欢无法无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身试法,身临绝境,不失为一种美学追求。他企图模仿一位理想的英雄,史蒂利达诺的形象便早已享誉天下了。正因为如此,他顺应制服流氓的法则,并加以具体化。没有这些规定,他可能什么也不是。开始,我被他的孤家寡人气势,他的冷静沉稳的性格,他的从容不迫的行动蒙蔽了眼睛。我以为他是我行我素,自成一格,一味厚颜无耻,胆大妄为而已。哦,他是在寻找一种典型。莫非就是儿童画报上那位所向无敌、百战百胜的主人公?但不管怎么说,史蒂利达诺的浮云美梦与他发达的肌肉和对离奇情节的追求简直是机缘巧合,天衣无缝。小人书的主人公无疑已经铭刻在史蒂利达诺的心中。我仍然敬重他,因为尽管他现在表面上彬彬有礼,行为规范,但在他灵魂深处,他的身心正忍受着束缚,拒绝自己老婆的温柔体贴。
我们彼此并未完全情投意合,互相委身,只是照例每天见面。我在他房间里吃午饭,晚上西尔维娅出去干活,我们则在一起吃晚餐。然后,我们挨家光顾酒吧,喝得飘飘然,忘乎所以。他几乎整夜抱着出色漂亮的姑娘跳舞。只要他一到位,气氛就不一样,先是他一桌人热闹起来,然后感染周围桌子。笨拙而疯狂。他几乎每晚都要干架,粗野,可观,转眼间独手从口袋里拔出他的弹簧刀。码头工人、水手和男妓们纷纷把我们包围起来,或者助我们一臂之力。这样的生活把我折腾得筋疲力尽,我多么希望能在迷雾缭绕或蒙蒙细雨中沿着大堤漫步。在我的记忆中,夜夜都冒火星。有一位记者谈论一部电影时写道:
“爱情之花在公开打骂中开放。”
这句滑稽的话胜似一篇精彩的演说,不禁使我想起一种名叫“狼嘴巴草”①的花,开在干硬的蓟刺丛里,花草通人情,我那带有绒毛的柔嫩花朵,被史蒂利达诺刺伤了。
①汉语名称为“金鱼草”译注
史蒂利达诺没有让我负责任何工作,有时候,我偷了几辆自行车到荷兰的马埃斯特里克出卖,他得知我过境十分轻松,便找一天同我一起闯阿姆斯特丹。他对海港城市毫无兴趣。他嘱咐我在一家咖啡馆等他几个小时,转眼就不见了。我已经懂得规矩,不可随便问他行踪。他对我的活路很感兴趣。而我对他的名堂不去理会。傍晚时分,我们又往回赶路,到了火车站时,他交给我一个像砖头大小的小包,捆得结结实实,而且盖了封章。
“我嘛,我继续坐火车走。”他对我说。
“可海关呢?”
“合理合法。不用担心。你照常步行过关。别打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