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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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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地痞在抢劫酒吧,在夺门而出的同时,还把酒保打死了。
  我尾随他们上街。华盛顿海茨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就在那两个家伙跑下坡的时候,我开枪了,两个人都中弹倒地,但是不规则弹跳的流弹,却把路旁一个名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孩给打死了。
  这种事是常有的。反正只要你误伤了某个人,警察局就会给你办个听证会。结果他们证明我行为并没有失当之处。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跟我离职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我就离开警察局了。无论如何,那个孩子是死在我手上。自此之后,我性情大变,以往平静安适的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完全格格不入。我想这孩子的死,让我发现我早就该调整我的生活方式了。不过,我还是没法确切地说,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我们乘地铁到宾州车站。我跟孩子们说,跟他们在一起让我觉得很愉快,他们说,他们也很高兴。我送他们上车,打个电话给他们的妈妈,告诉她车什么时候会到。她说,她会接孩子,接着又吞吞吐吐问我,可不可以早一点把钱寄给她。没问题,我向她保证。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蒂姆·帕特悬赏的一万块。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想法有点可笑。
  那天晚上,我焦躁不安,于是开始我的酒吧之旅,每个酒吧喝一杯。我搭车到西四街,从迈克尔贝尔酒吧开始,一路往西。我到吉米的一天、五十五、狮子头、乔治·赫兹、比斯乔角等等地方,各喝一杯。我告诉我自己,我真的要好好喝几杯,把我跟孩子们相处时的正经样子卸下来,把我在华盛顿海茨不愉快的往事甩在脑后。
  但是,有件事我想明白了。我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乌七八糟的劫案了,而我为的只是莫里西悬赏的那一万块。
  我还跑到一家同性恋酒吧。店老板叫肯尼。他几乎是无微不至地在招呼那些穿李维牛仔裤跟小背心的人。肯尼很苗条,一头枯黄金发。尽管他脸上有不少皱纹,但是猛一看,你还以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其实,他在这星球上起码活了两倍时间。
  “马修。”他叫道,“来我们这里可以放轻松了。把那些法律跟规矩丢到大街上去吧。”当然他不知道莫里西酒吧劫案的事情。坦白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莫里西这家酒吧。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想在营业时间外找到非法的酒吧,根本用不着跑那么远。但是,谁也没有把握那两个家伙究竟是不是同性恋,如果他们没在别的酒吧狂嫖滥饮,说不定他们会在克里斯托弗街附近的同性恋酒吧一掷千金。反正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到处走走看看,听听风声,放出话去,等着看能得到什么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要做这行? 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呢?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把过去甩在脑后,一切从头开始,或是换种工作,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究竟会怎么样。我知道转行并不容易,只是你一在心里有这个念头,你就会用不同的角度看周围的环境,运气到了,你自然就会有改变。也许你的运气不坏,也许很坏。
  就在这个当口,有些事情转移了我对蒂姆·帕特·莫里西的注意力,就连赏金的事我都快忘了。
  汤米·蒂勒里的妻子被人杀了。
  第四章
  星期二晚上,我带弗兰到斯基普·德沃为之疯狂的那家泰国餐厅去。之后我陪她散步回家,还在一家名为乔依·法雷尔的酒吧喝了一杯餐后酒。在她家门口,她又把她明天要早起的那一套搬出来搪塞我。我就这么走了,在路上又闲逛了一会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的心情很坏,胃里面那些古怪的食物不住地翻腾,使我的心情更坏。我那杯波本酒喝猛了,害我吐了一两次。我慢吞吞地走回家,路上买了一份《新闻报》,然后穿着内衣,坐在床沿上,随意翻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闻。
  有一则新闻说,布鲁克林区有个妇人被抢并遭杀害。我很累,喝了好多酒,而且标题上也没登那个妇人的名字,于是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起来,我昏沉沉的脑里若有所思,又像是幻想,又像是记忆。我坐起来捡回报纸,从头细读那则新闻。
  玛格丽特·蒂勒里,四十七岁,被刺死在布鲁克林湾脊区殖民路的家中楼上,显然是在小偷行窃过程中被惊醒,然后遭杀人灭口。她那个卖保险的丈夫――托马斯·蒂勒里在星期二下午打电话回家,发现家里没人接电话,这才起了疑心。他请住在附近的一个亲戚到家里看看,却发现家里有遭窃的痕迹,蒂勒里太太也死在家中。
  “这里一向很平静。”报纸引述一位邻居的话,“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但是,根据警方的纪录,这个区域近来偷抢的案子却在逐渐增加之中。而附近的人也向警方报告说,有很多“坏分子”常在附近出没。
  蒂勒里不是一个很常见的姓。在布鲁克林大桥入口的那个地方,有一条蒂勒里街,我不知道这个姓蒂勒里的到底是大战英雄,还是为大选奔走的幕僚,还是汤米的亲戚。曼哈顿电话索引里,是有几个蒂勒里,不过名字都是e 开头的。托马斯?蒂勒里住布鲁克林区,非常可能就是电话汤米。
  我洗了个澡,把胡子刮干净,出门吃早饭。我想起我读到的那则新闻,并且冷静地过滤我心中的感受。我觉得这不是真的。我跟汤米并不熟,更不认识他妻子,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她住在布鲁克林区附近。
  我看了看我戴结婚戒指的左手手指,没有戒指,没有印记。我从长岛搬到曼哈顿的时候,就把戒指拿下来了。刚把戒指拿下来的时候,还有个印记,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印记就不见了。
  汤米戴戒指,是黄金的,大概有八分之三寸宽。他的右手小指戴的那枚,我想应该是高中的班戒。有一次,我俩在火焰喝咖啡,我看得很清楚,他右手小指是一枚镶着蓝宝石的班戒,左手则是一枚黄澄澄的结婚戒指。
  我说不出我到底有什么感觉。
  那天下午,我到圣保罗教堂,为玛格丽特·蒂勒里点了一支蜡烛。我是在离开警察局之后才开始进教堂的,不过我从不祷告,不参加仪式,只是随兴而至,在黑暗的沉静中坐一会儿。有时,我会为刚刚故去的朋友点一支蜡烛。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把我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我信步走进的任何一家教堂。
  我坐在教堂的后排,想想这宗突如其来的死讯。在教堂里,我觉得外面好像下着小雨。我穿过第九大道,冲进阿姆斯特朗酒吧。丹尼斯就坐在吧台的后面。我要了一杯纯波本,一饮而尽,又要了一杯波本跟一杯咖啡搭着喝。
  我把波本酒倒进了咖啡杯。他问起蒂勒里的事情。我说,我在《新闻报》上看到了这则新闻。
  “下午的《邮报》也有这则新闻,内容差不多。他们觉得这是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汤米那天晚上没回家,第二天直接到办公室。他可能在办公室里打了几通电话回家,想要道歉,但一直没有人接,所以才起了疑心。”
  “报纸上这么说吗? ”
  “差不多。那应该是前两天晚上的事。那天晚上我在,可是没见到他来。你看到他了吗? ”
  我拼命回想当时的情景: “好像在,就是那天晚上。我想他跟卡罗琳一起。”
  “那个南方美女? ”
  “就是那个。”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想。”他用拇指跟食指捋了捋稀稀疏疏的胡子,“顶多是她美梦成真,这也算不了什么罪过。”
  “你觉得她想让他妻子死? ”
  “我不知道。一个女孩跟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在一起,你说她心里能想什么? 你看嘛,我没结婚,为什么我也会想到这些乱七八槽的事情? ”
  接下来几天,报纸上都没再提这件事,只在星期四的《新闻报》上看到一则讣闻。玛格丽特·韦兰·蒂勒里,托马斯挚爱的妻子,已故的詹姆斯·艾伦的母亲,理查德·保尔森的阿姨,与世长辞。当天晚上有守灵的活动,第二天下午则在布鲁克林湾脊大道举行追悼仪式。
  那天晚上,比利·基根说:“这事发生之后,我就没见到蒂勒里了。说不定我们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十二年的陈酒,在这种地方,也只有他会点这种酒。“我倒觉得我们以后不会见到他跟她一起了。”
  “他女朋友吗? ”
  他点了点头: “他们两个只要一想到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蒂勒里太太正被人用刀杀死,他们大概也就没劲了。而且他应该在家的,是不是?你在鬼混的时候,最不希望听到的,就是你老婆被人杀掉了。”
  我想了想,点点头,“守灵活动是在今天晚上吗? ”
  “是吗? 你要去? ”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谁要去。”
  我在停止营业前喝了一杯,离开波莉酒吧,到“小猫小姐”又喝了一杯。紧张的斯基普现在好像离我很遥远。我坐在吧台上,极力想忽略坐在我身边、态度还不坏的男子。他一直告诉我这城市之所以会这么糟,全都是前任市长的错。他的话我不尽同意,但我也不想跟他争辩。
  我把酒干掉,往门口走。走到一半,斯基普叫我名字。我转身,见到他朝我走来。
  我又走回吧台。他说:“现在时候不对,但是有件事我想问你。”
  “哦? ”
  “有件事想问问你的建议,可能会耽搁你点时间。你明天会到吉米那里遛遛吗? ”
  “可能吧。”我说,“如果我不去葬礼的话。”
  “谁死啦? ”
  “蒂勒里老婆。”
  “哦,葬礼是明天? 你真的想要去吗? 你跟蒂勒里有那么熟啊? ”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去? 算了吧,这不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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