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引 作者:葵因(晋江2014-10-03完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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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爷……”那话在嘴边挣扎了良久,到底还是咽下,沈时笙慌忙收回目光,“用晚膳的时间到了。”
“我不饿。”发觉到她目光中的躲闪,他衔笑,搁下笔,一时兴起,道:“沈时笙,你过来。”
她走到他面前,隔着一张桌案,凝视着他衣衫的花纹,视线在肩侧左右徘徊,始终不肯再正视他的眼。
“看着我。”男子声如浮冰,清冷好听。
迫不得已,目光一寸一寸地缓慢移过去,细瘦的下颚,淡水红的唇,雪峰似笔挺的鼻梁,还有波光流转的丹凤眼,却半分柔情也无。
只听他道:“当年的太傅千金饱读诗书,不知如今可否赐教?”
沈时笙几乎是下意识地咬住了下唇,心头一凛,“小侯爷,请…讲。”
“赐一幅字,如何?”他仍是笑,意味深长。
“多年不写了,手太生,不敢献丑。”她后退,重新低下头。
“那一个字,如何?”他双手按住宣纸,身子前倾,在沈时笙耳边吐气如兰:“就一个,字。”不待沈时笙拒绝就将笔塞进她的手中,他的手指扣住她的,指尖很凉,她不由得一缩。
“仅一个字。”她要他保证。
“决不食言。”云淡风轻的笑容,似花开一瞬。
复季珩拧过身子,让她站在自己的内侧,沈时笙犹豫了一下,才挪到桌前,步子琐碎略带着轻微的不情愿,他看得出来,但是并不点破,他自有他的想法。
女子蘸足浓墨,在砚台上匀了匀,展平纸,动作娴熟如行云流水,隐约可回想起她当年走笔行书的模样,他承认,单从这方面来说,沈时笙也好沈绪初也罢,倒是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味道。
她笔尖方要落下,便被复季珩截断,“慢着。”
“怎么?”沈时笙收住笔势,仍是误落了一滴墨于纸上,因这宣纸是上好的生宣,嗜水,片刻不到便已泅晕了一大片暗迹,深沉的墨汁沿着不规则的纹理绵延开去,丝丝缕缕宛如笔下掌纹。
她猜不出他的意图。
复季珩抽出一张新纸,放在她眼下,道:“我说,你写。”
“什么字?”她咬咬牙,告诉自己,不过一字而已,算不得难为。
他眯起眼睛,袖手长立,略一沉吟,声冷意浓:“情。”
沈时笙僵硬地停住,错愕而尴尬。
“怎么?写不了?”他问,眼中神色难辨,似笑非笑。
“是,”她顿了顿,“写不了。”放下笔,起身欲走。
“是么,既然如此,”复季珩不由分说,一把拉住沈时笙,右手持笔,左手将她反揽在怀中,俯下'和谐'身,彼此气息相交,“那我来替你写罢。”
☆、烟锁重楼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一竖,一笔又一笔,他的头探过她的左肩膀,周身的沉香气散得肆意,近在咫尺的距离,空气里是一触即发的砰然心动。
复季珩单手环着沈时笙,写起字来却意外的好看。
她稍稍转头,瞥见他勾起的唇角和清峻的侧脸,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胸腔深处翻涌的情绪,带着鲜明的涩意。
寻常女儿家写出的情字,说出口饶是千回百转,可落在笔下,一撇一捺,都满载着相思,而他写出的情字,苍劲有力,棱角分明,却是有形无神,多少痴缠的眷恋凝在笔端,被他写下,都偏冷。
仿佛复季珩这个人,便是天生与情无关。
“容汀问我,是否对你动过心。”他语调平和安稳,甚至没抬眸去看沈时笙的表情,笔亦不停。
“而你也曾说过,我不懂情。”握住她的手,一字接着一字的写,淡色的宣纸上布满了淋漓的墨香,他静静地陈述着这一个事实。
“我想了很久,也许你是对的。”鬓角的长发,软软的耷下去,刮着了她的脸颊,微微发痒,半空中,青丝相缠宛如风拂春蔓。
“我的确不懂。”送手去蘸了些墨,满桌满案的情字,全部散落在光线里;染上昏黄。
即便是怀抱着她,刻意维持如此亲密的姿势,也无法激起一丁点儿涟漪,内心平静的出奇,以至于他开始怀疑,自己对沈时笙改变的动机。
“很遗憾。”情字易写,情路难寻,复季珩带着她写,写到墨干纸尽。
他却试探不到自己的心究竟在哪里。
终是放开了她,相融的温度渐渐远离,衣摆轻轻。
沈时笙不知该作何反应,难过?庆幸?都不对。只觉得浑身都累,像是被人从内部间接抽空了力气。从他环住自己的那一瞬开始,她就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相信他的眼睛,也要相信他的表情,什么也不要相信……
可是……
可是,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那么认真的看过自己,他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用过那么轻缓的语气,以至于听起来,就像叹息。于是,就不可逃避地,沉沦在他虚幻的温柔里。一个情字,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她牢牢地束缚在原地,目睹了自己饮鸩止渴般的,空欢喜……
空欢喜。
她明白,是自己不争气,喜欢他喜欢到迷失了自己,才会无止尽地软弱下去。咬唇屏息,把手掌死死握紧。
“我去…端一些点心来。”
“我不饿。”
“那我去沏一壶茶。”
“茶还温着。”
还是找了个借口出去,反手扣门的同时,一颗眼泪砸在脚下,碎裂殆尽。
在纷繁万千的感情里,唯独喜欢就是这么不公平的事情,先陷进去的那一个,总是比另一个要忍受更多的折磨,而这折磨又多是源自于另一个。一直认为,喜欢一个人,大张旗鼓也好,三缄其口也好,只要还能记挂着他,那么一颗心任是被伤的千疮百孔,自己都可以找到理由去原谅,可为什么喜欢他,已经喜欢到如此卑微的份上,却还是无法阻止近乎窒息的失望?
明明不需要他回报给她什么,能禀墨端茶,倾尽心力地喜欢,直到消亡,就已经足够了啊,可怎么还是变成了这样?
怎么还是,变成了这样……
默立良久,瞧见天际烧红的云烟苍茫变换,沈时笙揉了揉眼睛,原来泪水早被风干,徒余下的,只有眼眶底部饱胀的酸。
……
过了晚膳的时辰,后厨房里也不剩下几个人,一两个尚算熟识在厨房帮忙打打下手的大娘,系着围裙,坐在小板凳上闲唠家常,说今儿自己的儿子看上了东头儿的王姑娘,说明儿女儿许给了西面儿的赵阿郎,正到兴头上也拽着沈时笙问上一句,她们觉得满意了,一整日的劳累就都顺着面色舒坦过来。站起身,拾掇拾掇繁杂,一个当班的留下,另一个笑呵呵地说要回家。
不知不觉间,已经这么晚了。
本打算带一碗宵夜给他,可锅碗瓢盆都是干净,翻了半天连一粒米也不剩下,“大娘,今天怎么一点吃的都没有?”
“哎哟,谁寻思今儿掌勺师傅老糊涂,炒个菜还犯了王爷的忌口,这不,刚才把人给撵了,菜也全倒了。”
“但是,小侯爷还没吃。”为人奴仆,心里再苦也不能忘了本分,哪怕是被伤得体无完肤,也照旧得为他鞍前马后的着想,毕竟复季珩是她沈时笙的主子。无论喜不喜欢他,关心他,都是应该的。
“不是大娘我不帮你,丫头,你看看,”伸出手腕递到她眼皮底下,又肿又红的包,“一入冬,关节就疼得厉害,是老毛病了。” 妇人赔笑,示意自己无能为力。
“总不能,让小侯爷饿着。”难得他肯和裴朗玩,中午也没怎么吃,下午只喝了半壶茶,晚上就更是……
妇人指了指柜屉,道:“这里米面还挺齐全,做羹粥,点心都不成问题,不过得靠你自己。”
“大娘,我,以前没做过。”其实说起来也难为情,自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谁曾想会有朝一日走到如此境地,就算是当了复季珩的侍婢,这么些年,除却把茶沏得可圈可点以外,下厨倒真是外行中的外行。
“呀,这倒是奇了怪了,”有句老话说的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能把女儿卖到王府来,可见这沈时笙的家境也好不了哪去,眼巴前儿的怎么连个饭都不会做?琢磨了半晌也没琢磨出来,又不好意思开口刨根问底,只好说道:“罢了罢了,要不这样,丫头,大娘教你做,你们年轻人手脚灵巧,学起来简单的很。”
“况且,你方才不也说了,怎么能让小侯爷饿着?”见她为难,就又加了一句:“丫头,你也迟早是要嫁人的,这不会下厨,也忒说不过去了点,再说一句不好听的,你别往心里去,咱们不是大家闺秀,没有大小姐的命,万事可都得靠自己这双手哟。”
沈时笙躬身施礼,道:“大娘教育的是。”
难得还有人在这王府里掏心掏肺地对她说上几句暖话,好听不好听,都是真的,这就足够了。
蓦地想起那句,“十指不沾阳春水,今来为君做羹汤。”前者是五年前的她,而后者是现在的她,此一时,彼一时。偶尔从梦中醒来,甚至会怀疑沈绪初或许从来就没存在过,只是大梦一场。
现实的棱角不适合太过柔软的回忆生长,所以,只能将它深深地储藏。
“别发呆了,来来,先和面,我教你做桂花糕。”
“唔…小侯爷他,不喜甜。”记得苏彦带给自己的百草糕,那味道清清淡淡的,稍携一丝回甘,说不定合复季珩的口味,然而自己又不清楚里面究竟加了些什么,迟疑片刻,遂不确定地开口问道:“大娘,除了桂花,就没有其他的佐料么?”
不说桂花本身就太过甜腻,而且今番已然是寒冬,府中的桂花大半腌渍在了蜜罐里保存以备食用,就算这桂花糕做好了给复季珩,想必他也不会动一口。无端浪费,倒可惜,白白添了伤心,更不值。
“糕点不甜还吃个什么意思?想要清淡的,你还不如给小侯爷泡一壶茶呢。”
泡一壶茶?是个好主意。
取来新茶,代替桂花,按照妇人口中桂花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