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之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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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害他不舒服也不能就这麽放过他,出去度假不让他找到,让他去度他的蜜月也不安心。
其实也不是不怀念的,以前的日子那麽美好,现在完全变质了。
遇到云天的时候唐风还没大学毕业,不过已经在开始帮方季季管理鸿天的一部分事务了,他们本来是从小认识的极好的朋友,方季季那麽精明,自然不会放过身边这样的人材。
在一次商业聚会上第一次见到云天的,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开始。
唐风和人说著话并没有注意,失手把手里的鸡尾酒倒在了云天的高级西装上。
一阵混乱後,唐风才发现原来对方是个十分高大漂亮的男人,气度雍容谈吐高雅有礼,很容易便对他有了好感,一见锺情原来是很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这位“云氏”的首席执行官竟然也对他一见锺情了……
本市都没有美女了吗?
这样杰出的男人居然会对一个男子一见锺情。
後来有一次情事过後,云天说:“我也不知道,说起来我在外头这麽多年,美女也见了许多,有的五官漂亮,身材又好,还有一些气质实在出众,可是那天我一见到你有点脸红的道歉的时候,眼睛那麽寒星一般的看著我,只觉得心里一动,不知怎麽就喜欢你了,真恨不得立即就抱著你。莫非你给我下了什麽药不成?”
唐风看他面孔上略有薄汗,这麽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听他说著一见锺情,果然忍不住情动,竟拉他入怀再度和他缠绵起来。
可是再怎麽一见锺情的浪漫甜美,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
那个晚上唐风不太能睡得著,梦里许多甜美往事,全是和云天曾经的亲密,早上的相拥醒来,甜蜜的早安吻,傍晚的携手散步,冬夜里毫无空隙的紧紧拥抱……辗转反测直到天明,起床的时候才发现面孔上竟然微有泪痕……两年了,留下的也不过就是这泪痕……
对著镜子发呆许久,唐风才匆匆提著行李出门,关门的时候听到屋里的电话震天。
唐风虽然年轻便身居高位,却还真没见过什麽大的世面,虽然去的地方不少,偏偏永远是飞机来去,出入五星级酒店,大公司的高层办公室,都是繁华的不堪的地方,每次又斗志斗力,精疲力竭,倒在酒店床上就呼呼大睡,竟是从没真正见过什麽风光。
这次不同了,闲闲一个月,真要去几个极好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
从南斯拉夫的贝尔格莱驾几小时车,便到了保加利亚。
唐风是为了那里著名的玫瑰山谷。
据说那里安静而甜美。
据说那里有天下所有的玫瑰,流成一条彩色的河。
据说那里的玫瑰尤其多姿美。
据说……
那是有一个很多星星的晚上,他躺在云天的怀里,一边玩著他的手指一边听他说这仿佛天上仙境一般的玫瑰山谷。
云天的手指修长漂亮,唐风听得并不专心,昏昏欲睡。
只听的云天说:“小风,今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去看看……
所以现在唐风到了这里,虽然是他一个人来的。
可是玫瑰山谷并不会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变得暗淡无光,这里比想象中更加流光溢彩,绚丽无比,万千花朵竟比星星还要耀眼。
唐风停下车走出来,看得呆了半响。
太美太美,唐风心里竟意外的平静下来,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麽关系,花朵照样美,照样幽香,丝毫不受影响,那他又有什麽可烦恼的呢?
唐风不由的轻轻笑起来,觉得心情大好,看来这次出来果然是对的。
看得眼花了,方才上车开著车子慢慢的沿著两旁长满玫瑰的山道往前,清风带著清香扑面而来,十分舒服,按著朋友给的地址,找到一间精致的歌德式修道院,这里的教会提供食宿的。
头顶剃的圆圆光秃一圈的僧侣笑脸相迎,唐风细细打量房间,这里十分简陋,只有床和十字架,但一尘不染干净的很,床单浆的硬直,非常舒服。唐风很满意。
到了这种地方若是住酒店就坏了兴致,自然是要住这种地方,完全是修在花丛中的,房间里都是玫瑰的花香。悠悠闲闲在这里住个几天,看够了玫瑰姿再走才值得呢。
朋友说这里最能享受玫瑰山谷的好处,果然不错。
把行李扔到墙角,唐风去洗了个澡,据说这水是山谷中的山泉,是滋润这些玫瑰的。所以都带著隐隐的芳香,唐风洗了澡只觉得自己身上竟然香风细细,不由好笑起来。
稍微歇歇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唐风去饭厅吃饭,那里点著蜡烛,略为朦胧,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坐著一个人。
唐风不在意的看了一眼,想必也是借宿的游客吧。
那人看他坐下,便和他打招呼:“先生也是来观光的吗?”
竟是标准的剑桥英语,温文尔雅,声音轻柔,十分悦耳。
唐风忍不住著意的看他一眼,意外的发现原来这人十分丰神俊秀,眼睛尤其光彩照人,微微带著点笑意,很是吸引人。
唐风一贯是爱美人的,自然的就露出一个微笑:“是啊,工作闷了,出来逛逛。”
那人轻轻点头,唐风注意到他一举一动都是英式风度,十分有分寸,加上那口剑桥英语,想必此人是剑桥的高材生吧。
那人微微犹豫了一下,说:“我叫申明皓,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唐风在心中吃了一惊,原来是“申氏”的公子,怪不得这麽出色。
也不知是为了什麽,唐风竟然不想告诉他名字,名字一说出来明皓必然就知道了,他可不想在这麽美的地方也做商业应酬。
於是唐风说:“我叫王明,申先生,幸会。”
王明!
申明皓竟微微有点失望,这麽美的人怎麽竟然有一个这麽普通的名字呢?
是啊,他太美了,若真的要去想,有什麽名字能配得上他呢。
本来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坐在这里,烛光轻轻跳跃,空气十分甜美。
然後觉得有微微幽香飘了过来。
抬起头一看。
门口站著一个雪白肌肤的美人。
烛光太暗,只觉得他眉眼朦胧,十分清丽。
可是他只简简单单穿件衬衣,露出领口下的雪白肌肤和修长雪白的漂亮颈项。
简直象是白玫瑰化身的精灵,那麽温润的带著幽香的美……
所以一直略有点腼腆的申明皓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一个陌生人打招呼。
然後听到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完全配不上这白色玫瑰精灵的名字。
可是就这样,这名字已经永生难忘了。
还有那个微笑,入肌入骨的美。
申明皓自己知道,他是欣赏美人的,尤其是在这麽美的地方遇到这麽一个这麽美的人,自然十分幸运,不过其实仅仅是欣赏而已,明皓出身正统,18岁之前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呢。
哪里知道唐风的厉害。
两人都对对方怀有好感,所以很快就亲近起来,平日偶尔也一起出去走走,看玫瑰,聊聊天。
明皓是十分喜欢出来玩的人,见多识广,他可以从玫瑰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讲了半天突然发现跑题的厉害,甚至忘了怎麽说起来的话题,而且……
而且他似乎从来不是这麽多话的人呢,真是迷惑。
可是唐风听得很专心,对他来说,这些都是新鲜的事情呢,他喜欢听,长期埋头在财经报表,公司报告里生活是很乏味的,所以这些东西很吸引他。而且明皓说的很生动,听起来并不单调,不会让人厌烦,再说了这个美人说起来的时候神采飞扬,不必听,但是看已经很养眼了。
唐风走在花丛中微微笑起来。
这个地方,这个人,如果如果在玫瑰花香中和美人做爱会不会很舒服呢?
真是难以忍受的诱惑呢。
不,不是报复,唐风不会为了任何人糟蹋自己。
他不过只是真的想。
身体有点寂寞,需要有个人抚慰,身边又正好是一个美人,唐风自己是美人,自然要求高,受不了和普通的一般的人在一起,明皓很好,漂亮又有气质,教养良好,就算今後有了什麽问题,想必都能冷静解决,不至於让人看了笑话。
唐风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无可救药了。
太放纵自己,太不懂得克制了,喜欢的就想要,就要想方设法弄到手里来,丝毫不肯委屈自己,至於後果,根本不会去想。
其实当时和云天在一起也是这样。
虽然是一见锺情,云天也犹豫了很久,太难了,都是有头有脸出了名的人物,这样违背社会伦理的感情实在让人难以取舍,真要放是舍不得的,要真的在一起却又是大考验,轻易不敢下决定,在心里翻滚挣扎许久,始终不知道怎麽办。其实也是很有决断的人物呢,可是这事情大概真的由不得自己做主吧,明明下了决心不要再见面了,却接到一个电话就飞蛾扑火一般的去了。
他在犹豫,唐风却并不犹豫。
他知道自己喜欢云天,这个高大漂亮温柔体贴的男人。
其他的他就不必想了,甚至根本不必想他怎麽会喜欢一个男人。唐风只管大大方方的给云天打电话,订约会,上门找人。
当然做的很技巧,精明如云天都没有发觉其中许多的刻意。
唐风的手段原就厉害,加上志在必得,更是十分费心思,云天抵抗了一阵还是投入了唐风的怀抱,与他做了情人。
很温柔的情人呢,虽然在外面手腕凌厉,作风强硬,商场上著名厉害的人物,在他的面前却是一直十分温柔体贴的……唐风怅然。
轻轻叹口气。
明皓便偏过头来看看他,轻声问他:“怎麽了?”
还是用的英语,唐风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懂得中文,因为他喜欢听明皓标准剑桥口音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