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力 第一部 by 帽纸-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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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某一个午膳时间/ 地点:学校某一个阴暗角落/ 人物:我与几名fool女(注1)/ 事:几名fool女向我进行地狱式盘问。
「说!你与杜熙宁进展到什麽阶段!」甲边问我边一把推我到墙角。
瞧见这班亦友亦敌的女人愈来愈沈沦於参考书(注2)中,继而荒废学业,善良的我一直在担心她们日後的出路。但此刻,我释怀了!日後她们找不到工作,我第一个为她们写保荐书致香港警察,就凭她们的狰狞的盘问,足以教坏蛋认罪的能力。
「你们这样子,吓著小受君了。」另一女子柔声说道,倒有沙展教训CID的气势。
慢著!你们什麽时候自行为我和杜熙宁「编码」?你们凭什麽编配我是「零号」?没错我是比杜熙宁矮一点瘦一点,但他的脸蛋比我漂亮呀!盖著那家伙的身体看,他的脸可男可女,是个当「受」的好人选!的确在我的妄想中我也暗暗地编自己为「零」,但这是出於我体谅杜熙宁的「恐同」!可见我和你们的编码标准是不同的!
「我说呀,你们别一看到两个男人就闪闪眼,认定他们有暧昧好不好!」
「我们没为其他男人配对!就只配对你和杜熙宁!」好!这女子可以去参加辩论队。
「你们没有看见杜熙宁偶尔会交女朋友的吗?这证明他是标准异性恋者。」
「哼!你们骗不到我们的!那只是个幌子!」姐姐们,我也很想那是个幌子呀!志同道合!
「我才不会喜欢杜熙宁!」才怪!
「别说谎了!我们今天不是来听你的谎言的!我们是来查清你们的进度!说!你们是否每晚都有鬼畜?」
鬼畜?那可以当动词用的吗?「没有!姐姐们何以作这样的推测?」我勉强抽出嘴角弧度,有礼问。
「不用推测!你没有听过『名字学』?杜熙宁,不就是『欺负零号』嘛!你还敢说他不是鬼畜攻!」丙女理所当然道。
真令人喷饭!(注3) 丙姐姐,「名字学」不是这样用的!看你如此灵巧的运用中文,下三滥的杂志一定非常欢迎你!
「对对对!就算你本人再否定,也蒙骗不了我们!我们已出了同人志去描述你们那充满血腥味的爱恋,在上次的售卖活动销情也不错!今次我们决定再下一城,烦情你合作一点,作为我们的灵感泉源!」说著,丁女拿出她们的同人志,机不可失!我立刻从她手中抢来看!
哗哗哗!真壮观!那个特写……这班女人成日在干麽的?为何会对自己没有的部位如此清楚……看得我脸红耳赤,我亦打蛇随棍上,伪装生气来掩饰害羞,大喊道:「你们太过份了!平时说说我都随你们,但你们这次竟画出来!我暂时不想看见你们!你们自己反省反省!」
说著,「愤怒」地冲出现场,重点是:手中紧握的同人志!嘻!诈骗成功!回家好好研究研究!
喜孜孜地把它放进书包後,同人志中的第二男主角就浮在我眼前。
「为什麽整个lunch time见不到你?去了哪里?」
「没……没什麽,只是和那班女生吃饭而已。」心虚地把书包踢向书桌下,我敷衍道。
「都叫你别和那班女生玩太多,她们嘴上常说某男生和某男生很配,标准的心理变态。」
呃,个人对她们的配对很是认同,包括「熙玺之配」,这样说来,我不就成了王子口中的标准变态外加呕心男吗?
思想走著灰暗路线,一瞥,看到王子嘴角又一次粘上咖哩牛肉,没作多想,我用食指抹去残渣。
动作流畅自然,落手隐定,自评9。9分:「白痴,嘴角常粘著咖哩,活像吃完屎般。」外加讽刺以泄我苦恋之情。
「贱人!看我如何教训你!十字连环锁!」王子壮臂伸出,紧缠著我的脖子。今天运气真好!幻想层面有那本志满足,实际层面则有这亲密接触。
心情大好,今夜睡著也会偷笑。
古人的说话永远有他的道理:物极必反。
我太幸褔了!老天爷因而看不过眼,要狠狠整我一顿。
不!说来说去都是那本同人志惹的祸!要不是我想放这本志於枕头下,我就不会把原本放在枕头下的另一本男男A书移走;要是我没有把那本A书移至床下底,就不会……
一个放学後的下午,王子主动提出到我家打PS2。附带一提,本人并非电玩迷,只是PS2的存在与我常买咖哩包的理由一样,都是用来「吸引」王子的道具。要是当初我知这会「吸」出个祸来,那我绝不会花个几千元来买个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玩Dead or alive这激烈的格斗玩得汗流浃背,我讨好地自动说要倒一杯果汁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基本上我对王子的人格寄予莫大信任,因此我才会大胆地把他独留在我房中,让我的A书与他「同一屋檐下」。所以,到今时今日,我仍弄不清他为何会发现我床下底的宝贝。我看见的,只有他抖擅的拿著我的宝贝,气得面红耳赤的画面。
「你是同性恋?」单刀直入。
瞬间,我脑中空白一片。
「你喜欢男人?」呃,王子中文真好,换个不同的句式,意思却完全相同!
不!现在不是流口水的时候!该找什麽借口?
A)邮购A书时出版商寄错。
B)是fool女们硬塞给我闹著玩的。
C)我买来看看作增广见闻之用。
「说!你几时知道自己是喜欢男人的?在认识我之前还是之後?」
王子不给予我答辩机会,所以答案是D:没错,我是不折不扣的男同志!
「你说话呀!」王子怒吼著。
我看看他的脚尖,还好,离我只有六步距离,没有之前所说的「一万步」离谱。
踏前小半步,我很懂「按『步』就班」的道理!先让王子相信「我虽是同性恋但没以你作对象」的道理:
「认……认识你之前。但……我没有喜欢你呀!」保命谎话要常说,可令王子很喜悦。
「你还有脸说,要说你将我当作那种对象,我一定会杀死你!」王子目光如利刃,死瞪著我的脖子道。
我摸摸後颈,很好,头还在!还有命继续死守城池:「我不是故意瞒骗你的!只是……我一直抓不著机会告诉你!尤其是你对『这种人』好像颇反感的。」
「对,我是对同性恋很反感,但因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就勉强接受你啦!」ç;这是我期望的答案,可是不是王子想说的。
「我接受不了!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不是太了解你!这样做朋友也没什麽意思,对吗?」
我想答「不对」,却开不了口,只好沉默。
王子把我的沉默当认同,冷冷道:「嗯,就这样说好了,明天开始你也不用等我放学一起回家了。」
王子,我明白了!下次可以不用拐弯,直接说绝交即可。话说回来,还有下次吗?
与王子绝交後的第一天上课日。
天空还是很蓝,老天还没伟大得改变天色以衬托我此刻心情。王子的饭还是很愉快地围著他团团转,除了我之外。
没有人为王子买咖哩包,这一向是我的权利与义务。
王子黑著脸吃著其他饭临时为他买的蛋治,瞧著他的面色,相较之下,我觉得自己灰色的心情其实没什麽大不了的。
与王子绝交後的第二天。
今天有人为他买咖哩面包了!鲸吞後,王子的嘴角又遗下「吃屎」的痕迹。这景况教我窃笑,因为擦嘴的位置空缺著,这是我两年营造出来的小小成就:除我以後,还没有人够格碰他嘴角。
这个空缺,是暂时还是永久的?
第三天。
王子是不愁寂寞的!
我那所谓的两年成就,花三天就被人攻破。坐上那个位置的是王子的「新女友」,尽管说我自视过高,但我真的认为他交新女友是因为我。我还记得他曾说过和作为朋友的我玩乐,比花心思哄女人轻松。(多典型的BL漫画对白呀!害我那阵子真的以为自己是有希望的。) 而现在被好友背叛,只好找个女友安慰受伤的心。瞧我还是在他的生命中占很重要的角色,他要谈恋爱也是因为我……
呃,我其实很佩服自己的乐观阿Q心胸广阔看得很开。要不然换了其他人,连告白的机会也没有就被暗恋两年的对象拒诸门外,一定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呼天抢地喊老娘,这种老掉牙的粤语残片模式连阿婆也不看。所以,幸好这套悲剧的主角是我。
当然,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在乎不伤心不够爱他!少肤浅了,爱情并不是用「哭泪」作单位的!用「妒忌」也可以吧!我看著那女人擦过王子嘴角的食指,愤怒得想斩碎她的手指喂学校的鲤鱼!
还有,现在学校不够大吗?好好的一格阶砖站一个人就好了,你何必与王子硬挤在同一阶砖上?
然後,香港空气已很差,别死命的再增加其他人患呼吸道毛病的机率了!你的香水好臭好臭,友情建议你挂个厕所小香剂在身上都较现在强!
接著…跟住…再来…
有够翳闷,我看不起现在小心眼的自己。王子,你可以和那满身都是缺点的人分手吗?
记不清楚是过了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我眼眶的气油快耗尽,怒火也快熄灭。为了保存自己的金睛火眼,我决定采取不看不听不管政策,交交新朋友,与既有朋友多玩一点,好扩阔自己生活圈子,远离悲哀人生。
其中混得较熟的还是眼前这名叫黎诺生的男子,熟的原因很简单:我和他是同类。
不要怀疑,同志和高级腐女头顶都装有雷达,眼神身体体味对话都能触发雷达感应器,找出「好兄弟」。当初我一看这个黎诺生就知道他是,只是那时碍於在王子身旁,不能来个「相认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