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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少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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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虽然会拖稿,但绝不开天窗,这是杜夏个人对工作的原则。 

但很奇怪的是,似乎没人发现这点,所有的编辑都认为他只要交稿日当天没交稿,一定就会开天窗,所以截稿日 



期当日必定来催稿,他们若肯多等一两天就会知道他绝对不会给他们开天窗。 

「杜夏。」他不太喜欢被杜夏冷落。 

「……做什么?」剩一百个字,加油!加油! 

「我想吃西瓜。」 

……西瓜……江西瓜说……不!不是!一发现敲错名字,杜夏立刻改回。 

江云洋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犯罪。」 

范若亚不太苟同的响应:「是吗?那未破的案子不算完美犯罪吗?」 

江云洋懒懒又道:「那是因为不是由我接手。」 

范若亚玻Р'眼睛,看着桌上的报告。「那我就期待江先生大破这个案子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杜夏轻吁了口气,随即传给陈编辑,时间也刚刚好是七点钟,只要家里的时钟没有慢。 

「你刚刚说什么?」杜夏回头问。 

「我说我要吃西瓜。」孟晨熙一副摆明只要我开口,你就要弄给我吃的模样。 

杜夏挑了眉,少爷还真当他是他家的仆人啊? 

「你来我家这么久了,不会自己去冰箱拿出来切吗?」其实,西瓜不是他买的,是孟晨熙吩咐张管家送来的,只 



因为他爱吃。 

他家的冰箱里,向来只有微波食品,因为真的不善厨艺,对吃也不挑,所以很少下厨。 

孟晨熙气定神闲响应:「你看我进过你家厨房吗?」 

杜夏脑子一顿,只得乖乖起身去切西瓜,若是不切,龙翔的稿子就别指望他十一点前E过去。 

在这相处的这一个月里,杜夏真的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孟晨熙很多吧,否则怎么会现在为他作牛作马还无 



任何怨言? 

连姊姊有时候还会疼爱他这个弟弟说,孟晨熙就真的是将他当下人使唤。 

「啊!」眉头一皱,神游过界,切西瓜的手指马上就出事了,望着比西瓜颜色还红的血,杜夏赶紧在水龙头底下 



冲水,却是愈冲血愈多,但不冲又不行,可是,怎么血愈来愈多? 

为了不让血流光,他开始找寻碘酒与OK绷的下落。真是平时不烧香,临时要找也找不到,几百年没受伤,哪知道 



姊姊把这些药品放哪去。 

「怎么了?」孟晨熙抬起头问,直到他的视线一对上杜夏的伤处,他立刻起身,举高他的手。「药呢?」 

杜夏苦笑。「找不到。」 

「先用卫生纸包着,我带你去医院。」孟晨熙的声音泄露他的担心,杜夏却没有听出。 

去医院?有那么夸张吗?去楼下超商买个OK绷不就得了? 

「不用吧……」从有记忆开始,他还真没去医院过。 

孟晨熙盯着杜夏,眼神泛冷光,随即又放下他的手,看着血又如涌泉般不断冒出,杜夏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吧。」杜夏不得不妥协。 

一到医院,护士见到杜夏,连忙抓着他进手术房;医生看见杜夏,便打了麻醉开始缝伤口。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杜夏依然面不改色。 

有些年纪的医生便笑道:「好久没看见这么勇敢的病人了,你的伤口很深,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需要称奇吗?他的忍痛功夫是比较好。 

「我比较不怕痛。」 

医生听了,笑得更开心。「哈哈!刚刚我进来时,看见外面那个人看起来比你还紧张,是你的亲人?」 

外面的人──孟晨熙吗?杜夏皱了眉头,因为不知该将孟晨熙定位在哪里。他们只认识一个月,好象连朋友都不 



是,只能算是有共同目的的战友。 

去医院、缝线、拿药、开车回来,总共折腾了一个小时多,一回到家,杜夏整个人立刻倒在沙发上。 

不过一个小小的伤口,他真没想到需要一个月才能完全好。另外就是……孟晨熙居然肯送他去医院?这让他有种 



莫名的恐惧感。 

「医生交代前两个礼拜不要碰水,以免伤口恶化。」 

「我听到的是『尽量』不要……」在孟晨熙的视线下,他噤声。 

唉!这人真是天生有王者的霸道。杜夏在心底暗想。 

「先吃饭,吃过饭后再吃药。」 

「喔。」除了这个字,杜夏不知该说什么。 

吃过饭又吃药后,杜夏重新落坐计算机桌前,只是左手的食指不灵活,常常要打的注音打错了,也连带拖累了他 



的速度,幸好龙翔的稿子早就结束,只剩下小部分的修饰。 

「忙得过来吗?」孟晨熙问得很有诚意。 

杜夏挥挥受伤的手。「还可以,难不成要你帮我打吗?」想到尚有一本爱情小说稿要交,他就快昏倒。 

其实,他已经打算停止写罗曼史,虽然进入小说界是罗曼史小说起头,但有时候他也想脱离的,他所有的小说类 



型都用同一个笔名,只除了罗曼史的。 

男生写小说不是大事,写爱情小说就是大事了。有些人就会先入为主的以为你应该是恋爱经验丰富;为了避免麻 



烦,杜夏才把两个笔名分开,坚决不准编辑透露自己的性别。 

最近稿量大增,还真希望干脆藉由手痛,就此封笔。 

孟晨熙看了看杜夏,喝完他手上的水后,套上他的外套。他有时候真不知道杜夏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看上去好象 



一个人是可以过活、心理上很独立,但在现实里却经常出错。 

没听见回答,杜夏也不以为意,反正早知道会有这样的静默回答。他就说嘛!少爷难得送仆人去医院已属难得, 



怎么还会纡尊降贵帮助仆人? 

罢了,孟晨熙还是早早回去,才不会造成他的压力。 

「不送了。」杜夏懒懒得说。 

不料,孟晨熙又很快地看了杜夏一眼,然后彷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露出一抹笃定。 

四眸交投的瞬间,顿时,杜夏有种天降灾祸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个颤。 

「……怎么了?」 

怎么孟晨熙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好似一个月前,他下了决定时的模样?那时他决定要天天上门等,这次呢?该不 



会…… 

「我明天会搬过来。」孟晨熙说得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了,他真的说了!然后,杜夏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为什么?」这里是他家,为什么要突然冒出个陌生人来住? 

「因为你的手受伤了。」只留下这一句解释,孟晨熙脚步一跨离开。 

留下杜夏一个人还在思考他那句话,可是……可是…… 

「我受伤不关你什么事啊!」杜夏喊,却已来不及。 

他还是不懂,孟晨熙为什么要搬过来。真的不懂。 

孟晨熙那种人根本不会管别人的生死,怎么会去在乎自己受伤? 

老姊,妳还是快点跟我联络吧! 







第二章 

──我今天会搬过来。 

终于,他终于说出这句话了! 

活到二十七,没有恋爱过,更不知别人的恋爱方式是从何开始,孟晨熙只知道从那一晚后,杜夏这个名字在他心 



中就无法拔除。 

对孟晨熙而言,杜夏绝对是个特别的存在,一切只因那晚开始……他向来浅眠,因为对外在环境没什么安全感, 



但那晚,杜夏的温柔却温暖他的心。 

他是有一个不错的家庭,但家人聚少离多;再者,他个性生来冷僻,不爱与人亲近,所以能留在身边的人,很少 



。 

而杜夏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让他再也忘不掉他的名字。 

按住猛烈心跳,孟晨熙大大吸了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些,才睁开眼睛。 

就连此刻坐在办公室内,他依然可以感受到昨天晚上把这句话一鼓作气说出来是多么的困难。 

老实说,杜夏长得没自己好看,可是个笑起来的时候、还有关心他的时候所露出的神情真的特别好看,好看到令 



他都差点失了神。 

因此,孟晨熙还不太敢正眼好好认真的看着杜夏,只好板着脸,这样至少他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孟晨熙也非常清楚自己长得不差,有时候在路上会遇上几个爱慕的男人,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和性夏一样足以令他 



心动到愿意爱男人。 

是啊,心动……想到杜夏,就算过了一个月,孟晨熙的心还是跳得厉害,到现在他才了解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竟是如此美好。 

第一眼见到杜夏,只觉得他是个散漫、随性的男人,有着一张娃娃脸,因此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出头。 

对于自己要找大哥的说词,杜夏问了几句,然后连再进一步确定他的身分也没便让他待在他家的客厅里,就连自 



己说每天都要造访,也没有大力反对。像杜夏那种态度会让他不禁替他担心,要是哪天一个真的有心怀不轨的人 



上门来,就糟了。 

「你的防备力那么低蚂?」第二天下班后到杜夏家里,孟晨熙便开口问。 

杜夏一脸无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你的观念很消极,但我不予置评。」 

杜夏笑了,还笑得很无力的模样,有一种歧视孟晨熙的意味。 

「你很可爱。说我消极,不就是在评论了吗?有人一辈子都在紧张害怕自己发生意外,但最后仍逃不过意外,所 



以,这些可不是我们说担心就能免除的事情,倒不如看开点。而且我看你也不像坏人,难道你是?」 

孟晨熙拢了眉头。「不是。」 

「那就对了,有时候看人是靠直觉,我信任我的直觉。不过……你真的决定要这样每晚都过来,不嫌麻烦吗?」 



杜夏是不觉得烦,只是认为没必要。 

「我向来说到做到。」一旦做了,就会彻底执行。 

杜夏深深看了孟晨熙一眼。「随你了,你高兴就好。我今天煮面,你要不要吃?」 

「嗯。」孟晨熙没有反对。 

但是一看见摆上来的面,孟晨熙的食欲顿消,那是可以吃的吗?「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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