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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迷情记-第20章

小说: 迷情记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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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一下,谨之美滋滋地嘻嘻笑了,然後抱住他一起扑倒在地上,孩子气地大声叫嚷:“太好了,程惟,你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真的太好了……” 


程惟没有说话,感同身受地想到了那日自己遭遇车祸之後,躺在医院死气沈沈的病床上迫切想见到这个人的心情,大手仍然在默默地摩擦著谨之的後背,传递著无言的安慰与感动。 





早上醒来,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程惟用手抚了抚皱掉的被单,发了会儿呆,直到浴室的门被打开,谨之围著浴巾走了出来。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谨之扬起唇角给了程惟一个开朗的笑容,消融了他心中残留的不安,一如他所知道的那样,谨之是个不会在挫折中消沈,反而会更加勇往无前的战斗型男人。 


“过来。”程惟发号施令。 


谨之移动脚步上前,俯身与他交换了一记深吻,看到自己额发上的水珠滴落在程惟的颊边,然後被对方用指尖沾起挑逗地含进口中。 


“很明显你是在勾引我,”谨之一本正经地说,“但我现在没有时间接受你的诱惑,晚上回来跟你一并清算。”随即转身跨出房门。 


“随时奉陪。”程惟带笑的声音追了上去。 


从床上起身,程惟拿过行动电话拨出了一串号码。 


“还在公司?” 


“快走了,旅行愉快吗?” 


“很好,嗯,莱恩,我有一件事情想跟你说。” 


“什麽?” 


“……” 


静静地听完程惟的陈述,莱恩只简单地问了一句:“你考虑清楚了?” 


“不需要再考虑,只是把计划提前而已。” 


“为了他?” 


“是为了我和他。”在彼此思念的时候能够相互拥有,没有什麽比这更重要了。 


“呵呵,”话筒里传来莱恩低沈的笑声,“好的,下个月你会收到JC亚洲区总裁的聘书,另外友情赠送给你双倍的年假。” 


“谢谢你,莱恩。” 


如果半年之前有人告诉程惟,有一天你会为了某个人放弃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一定不会相信,然而现在他正在这样做,并且做得这麽心甘情愿绝然无悔。 


“感觉不错。”程惟耸了耸肩,自言自语道。 


“下来吃早餐吧。”放下电话,谨之去而复返。 


“好,这就来。” 


“对了,”谨之在门口站定,“这件事情结束之後我打算放个长假,我们一起出去走走,怎麽样?” 


程惟转身沈静地看著谨之,然後,缓缓地笑了。 





THE END 





※※※z※※y※※z※※z※※※ 





後记 





这样一个故事──诉说多於事件,描写多於对话,漫无边际的自说自话……然而,它就是我想写的,一段相爱的完整过程,经历了沈迷和挣扎之後,勇於承担起自己的感情责任。 


说不清是更加青睐两个主人公中的哪一个。原本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呈现程惟的非凡,但越来越发现谨之的坦率可爱和有担待,我说过我喜欢他能够将复杂的事情变简单的单纯性格,难能可贵。 


程惟是个内心多少有些无情的人,以往在他的世界中,从来都是以自己作为轴心运转,不想要跟任何人同步,也不需要为任何人做考虑。面对谨之,他所有的犹豫都在情理之中,可以被体谅。对於最後他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挺适当,抛弃自私并不意味著抛弃自我,我锺情那种在爱情中懂得真诚付出的角色,更何况这付出是绝对值得的。 


总的来说,还是喜欢两个性格差异很大的主人公,那种碰撞之後的协调过程很美好。 


至於结尾,我不得已进行了一定的收缩,原本谨之公司的case是要展开来写的…… 


在这个故事中,我投入了很多真实的想法和观点,贯彻了很多一直执著的情结,比如旅行,比如父母双失,比如友情,比如……大家能接受这些过於繁杂、凌乱的因素让我觉得庆幸,也很高兴有你们相伴著走完了《迷情》的全程。谢谢大家! 





关於接下来的写文计划── 


先把《让我爱你》贴完,这个故事很短,但我个人觉得那种清淡的风格还不错,盼望你们也同样喜欢。 


暂时没有写新文的打算,还是慢慢地填《男人的方式》吧,然後抽空写一些一直想写的短篇。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未来专栏的更新速度一定会慢到令人发指(能够做到每周一次已经算不错),所以大家有空的时候偶尔过来看看就可以了,先在这里跟各位说声sorry! 


有朋友问过《从今以後》的下篇。基於这个故事的风格,它势必不适合缓慢拖沓的更新节奏,所以我想找一大段比较空闲的时间来专心地写。於是时间表就不知道排到哪里了,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带梁陈出来跟大家见见,实在不想让你们失望…… 


其实真的有好多故事想写,也渴望与大家分享更多,只是时间不允许。我写文不快,又不想敷衍了事,所以只能这样了!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我始终觉得非常荣幸!!无论有没有新贴的日子,都欢迎大家来会客厅坐坐,我会在那里静候光临! 





Have A Nice Day! 





ANN 





迷情记──番外H 

尽量按要求写的, 
希望大家满意。 
这个故事H少了点,在这里多少补偿一下。 
刚一出停车场的电梯,克拉克就哥俩好地搭上程惟的肩膀,凑过头来调侃地说:“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怎么?”程惟好笑地看看他。 
“突然留在香港当什么亚洲区总裁,然后又跟我说你有了固定的男朋友,我真不知道你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迪安了,来,让我看清楚你到底有没有被换掉。”说着克拉克开玩笑地去拉扯程惟的衬衫领口,做出仔细鉴别的样子。 
“别玩了,呃──”刚想出手挡住他心血来潮的胡闹,程惟一抬头却和靠在自己车前的谨之的视线意外相遇。 
克拉克几乎只用了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就认出了不远处那个神色有些不明朗的男人是谁,他不由用迟疑的语气低声问道:“你的那个不会就是他吧?” 
“就是他,不行吗?”程惟脚下的步子移动得快了些。 
“该死,怎么什么好事都让你占尽了?”克拉克主动拿开自己惹是生非的胳膊,愤慨地表示不满,要知道这个男人可是继程惟之后第二个让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啊。 
程惟不再理他,径直朝待在原地没动的谨之走过去。 
“这是克拉克,我跟你提过他。” 
“你好,我是庄谨之。”谨之微笑着用英语招呼道,把内心的情绪阻隔在无懈可击的礼仪之下。 
“我会说中文,”克拉克热情地上前与他握手,“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按中国人的习惯也算是熟人了吧。” 
“…没错。”愕然过后,谨之不着痕迹地把自己被握了太久的右手抽了回来。 
将一切尽收眼底的程惟知道克拉克的猎人本性又不受控制地暴露出来了,无奈地暗自摇摇头,不客气地冲他比了比下巴,说:“你的车位在那边。” 
“好好好,我明白。”克拉克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很“识相”,然后转而对谨之说:“欢迎你常来。” 
谨之点点头,说了声再见。 
坐进车子,程惟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观察身边人的表情,戏谑地问:“不高兴了?” 
谨之哼了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不快。并不是他小气得容不下恋人的“历史”,而是这次的对象有些特殊,毕竟他曾亲眼见证过程惟和克拉克当街热吻的场面,说不在意就太虚伪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客厅里,无聊地守着电视的芝锦好不容易盼回了两位大厨,立刻站了起来,强烈地要求晚餐。 
“没胃口。”谨之丢下硬邦邦的一句话就独自上楼了。 
芝锦的眼睛几乎脱窗,哥哥这是在──发脾气?“他怎么了?”目送着那人倔强的背影,她转头问一旁的程惟。 
“好像是吃醋了。”苦笑着摊摊手,在沙发上坐下。原来无所不能的程惟也有缺乏技巧的时候。 
“我哥他会吃醋?”芝锦的表情似乎相当震惊。 
“怎么了?” 
“说起来还有一个‘典故’呢,”芝锦在对面落座,摆出标准的八婆姿势,“我哥以前交过一个女朋友,因为受不了他总是一副不投入的样子,所以耍了一点花招想故意气气他,你猜结果怎么样?那个女的自己都快吐血了,我哥却毫无反应,还说她无聊。” 
“这件事在当时成为我们一家四口的笑谈,时不时就拿出来调侃他一番。” 
“的确难以想象。”听完她有声有色的描述,程惟忍不住地笑了出来,不可置信地摇摇头。 
这时芝锦变换了一种口吻,悠悠地说道:“我本以为我哥是那种天生就不在意恋人的类型,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一直没遇到对的人。” 
程惟淡淡地勾了一下唇,颇带有点幸福的味道,兴致愈发高涨:“还有什么其它的没有,说给我听听。” 
“你真是问对人了,”芝锦终于逮到机会爆料,立刻如数家珍毫无保留地奉献内部机密,“我哥那个人啊,情人节是陪失恋的朋友一起过,从来记不住女朋友的生日,爱情远远排在工作、亲情、友情后面,热衷藏酒但并不怎么喝,喜欢半夜去健身馆,还有…” 
之所以突然噤声,是因为背后笼罩过来的那个巨大的阴影,芝锦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去,颤巍巍地叫了一声:“哥──”想挤出个讨好的笑容,可是面部肌肉过于紧张,完不成神经传达的指令。 
“还有什么?我也想听。”谨之悠闲地在程惟身边坐下,无比温和地看着妹妹。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芝锦丢下一句:“啊,我突然想起和尼尔约好在MSN上见的,我先回房间了。”随即逃之夭夭。 
解决掉一个,谨之拍拍手开始对付另一个──作势凶狠地卡住程惟的脖子,逼供道:“都探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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