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手探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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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艳红劲装的南宫燕,一个人占了副座头。
她叫了一碟盐水蚕豆,一碟卤豆干,一壶酒,闷闷地在喝着,脸上充满了愤怒的神情。
她是有理由生气的,因为出道以来,她是第一次给人摆了一道。
有人从她熟睡的身旁偷走了一点东西。
东西并不值钱,却极富纪念价值,而且还留下了一张极为气人的字条。
想到字条,她连忙又由怀中把那张混帐的字条掏了出来。
这张字条她至少已经看了十六、七遍了,上面每一个字都能背了,但她忍不住地还想再看一遍:
“深夜造访,因玉驾芳梦正酣,未忍相扰,故仅做小坐,留字而返,芳驾所佩之佩饰颇佳,敬借把玩,于明日午后,城南官道旁之路边茶铺中,乞赐一晤,当面奉还!
再者,芳驾睡态殊为不雅,敝人仅留书之片刻,即曾为覆被三次,秋深寒重,极易招凉,宜多珍重。”
就是这么一张混帐的字条,在她睡醒后压在榻前的桌上的砚台下,砚中尚留残墨,纸上墨迹犹新。
那张字条十分平整,未经折叠,显然是对方当时在现场书写的。
取走的那块玉饰是一块玉佩,刻着一幅行乐图。在方寸之间,居然能在玉佩上面雕着山水风景之外,还有男女八人,鼓瑟吹笙,引酒高歌而行乐,倒是别见匠心。
这块玉佩当然是值几个钱,但并不是希世奇珍,南宫燕之所以贴身佩戴,只为了是死去的母亲留给她的纪念品而已。
母亲一直没说明玉佩的来历,只是时刻不离身地佩戴着,母亲病故了,她就继续佩戴下去了。
这块玉佩即使真的丢了,她也许会略感惆怅,也不会如此生气,气的是那个人所留的字条。
尤其是字条上的后面几句,使她恨得差点没咬碎了银牙,她虽是个女孩子,却因为生长在北方,自幼就养成了裸眠的习惯。
还好因为昨夜因为投宿逆旅,她身上还系了个肚兜,下面还穿了条齐膝的短裤,身上总算有点遮掩。
但这样子总是不适于人于第二者之目,更何况是个男人。
判断对方是个男人,是根据字条上的口气以及落笔的字迹,她无法不承认这个人写得一手好书法,落笔雄劲有力,却又挺拔俊秀,字态潇洒。
但是“睡态不雅”和“覆被三次”却使她心跳睑红,尴尬之极,发誓要把这个混帐狗贼千刀万剐。
她闯江湖,睡眠时一向是十分警觉,一点声息都会醒的,而且昨夜她是栓上门,关好窗子再上床的。
昨夜因为白天贪玩风景名胜,赶了一天的路!临睡前又饮了两杯河北保定名产的“梨花春”酒,才会睡得死一点……
可是这个人进来拿走了她颈上的佩饰,还在她床前的桌子上磨墨、写字,甚至于中途搁笔,并且替她盖了三次被子,她居然一无知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除非此人的身手绝高……
“不管他身手多高,我都要宰了他这个混帐东西,他实在欺我太甚!”
南宫燕又一次地在肚子里对自己说着,又灌了一杯酒,把眼睛移向门口,看看官道两端,看有没有人过来?
她从中午起就来到这家路边茶铺了,等到现在,那个混球始终没出现。
茶铺中现在只有她一个客人,若再来一个人,就必然是那个约她来此的杀胚了。
这个杀胚,下不落款,上不书名,也没留落脚之所,否则她一早就会找了去!
但此刻她只有耐心地等着。
□□ □□ □□ □□突然,“唏聿聿”一阵嘶鸣!
那是她的胭脂马。
她立时飞纵而出,赶去察看,倒也没有甚么,大约是一只松鼠窜过,将马儿惊到……
她伸手抚着马儿,心中感慨,这马陪着她关山万里,遨游天涯,真正是她最最知心的伴侣。
再望望官道两头,连半个人影也没有,那个混帐东西倒底甚么时候才来?
突然有个声音接传来,道:“马儿没事,进来坐吧……”
这个声音是从茶蓬里传出来的,倒是把南宫燕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却见在她的座位上,悠闲地坐着一个人。
一个卅来岁的男人,长得很神气,粗眉,大眼睛,高鼻梁,浑身充满了男人的魅力。
南宫燕忍不住心中蹦蹦乱跳,这个人一定是跟她约会的那个混球了,而且也是她心目中所想像的那个样子。
南宫燕一向独来独往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寂寞的,她行侠江湖,并非不想找到一个知心的伴侣,只是她飘零湖海多年,却始终没有遇上一个她瞧得上眼的男人。
有些人太粗鄙,有些人的长相太不堪……
有些人的相貌、武功都过得去,却又行止猥亵,或是过于古板。
几年下来,她没找到一个可堪交往的对象,但是却在心中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男性的形象。
而眼前这个男人给她第一个印象很不错,若是换一个方式来结识他,她倒是很愿意进一步交往的。
可是,这个混帐的东西,居然敢真的来赴约,难道是拿得准我杀不了你吗?
南宫燕又在暗中咬咬牙,她提着剑慢慢地走了过去,眼睛瞪着对方。
而那个混帐东西,居然竟不当回事,泰然地坐在竹椅上,一只手把玩着那块玉佩,左手却拿着她的酒杯引向口中。
那是她喝过的酒杯,杯口边沿上还沾着一抹淡红,那是她唇上的脂印,这个杀胚,竟然用她的杯子喝酒?
这使南宫燕更生气了,乍见面的一点好印象,也被这轻浮的举动破坏无遗了,她不能让他的嘴唇碰到那只杯子。
于是南宫燕的剑就发动了,又快又急的削向那只拿杯的手!
对方似乎没想到她一上来就动手,“哎呀”一声!身子向后一仰,连同那张竹椅翻跌了出去,在地上一个筋斗翻起来,似乎很狼狈。
但是南宫燕看得出他的狼狈是假装出来的,因为他手上还拿着那一杯酒,杯子里的酒也没泼掉。
避开南宫燕出手一击的人并不多,这家伙果然是个好手,南宫燕对此倒不感到很突然了。
她的心里早已有个底子,今天本来就准备好好厮杀一场的,因此,她一紧步,胭脂剑又疾刺过去,又狠又毒。
这是她最快速的夺命三剑,一招快似一招。
那男子连避过了两招,却避不过这第三剑,剑尖直逼前胸!
而他的背口贴上了一根大毛竹柱子,无法再避了,他只有高举双手,瞪大眼睛挨剑。
可是南宫燕的剑并没有刺进去,离他的胸前只有半寸,剑尖已沾着了他的衣服,剑势就顿住了。
那个男人长吁了一口气,道:“好剑法,领教领教!姑娘,现在你可以把剑收回去了吧?我可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南宫燕道:“少噜嗦,把酒杯放下来!”
那个男人道:“原来你是为这个生气,那可太小气了,一杯酒价值几何?再说我还没喝到嘴……”
南宫燕厉声道:“少噜嗦,我叫你把酒杯放下来!”
剑尖又挺前半寸,已经贴上了他的肌肤。
那个男人只有乖乖地把酒杯放在他的剑刀上。
南宫燕神色冰冷,又道:“还有那个玉佩,还给我。”
那个男人叹道:“我本来就是要来还给你的,否则我也不会留条子告诉你在今天见面了……姑娘,你这种态度可不友善。”说着将玉佩也放在她的剑刀上。
南宫燕用剑鞘一句,把玉佩与酒杯取回来,然后才冷冷地道:“你叫甚么名字?”
那个男人道:“丁佐云。”
宫燕有些吃惊,道:“‘魔手探花’丁佐云?”
丁佐云笑道:“我的名气不大,难为你也听过。”
南宫燕哼了一声,道:“我听过你的名字,知道你是个很无聊的江湖客。”
丁佐云耸耸肩道:“这句话我不承认,我也许做过一些令人讨厌的事,但讨厌我的人都不是甚么好东西。”
这句话倒也不错,“魔手探花”丁佐云不只专门打击邪恶,更爱揭人之隐,不过被他揭发的,都是一些假冒伪善之辈。
有不少在侠义道中知名的人物被他整得声败名裂,再也难容于世,被人不齿。
所以江湖上说他好话的人不多,怀恨他的人却着实不少。
南宫燕冷哼了一声,道:“丁佐云,你也是算个小有名气的江湖人,你的一手‘探花剑法’也是很有份量,值得我一斗,我等你拿剑,再凭本事杀了你!”
她抽回了剑。
丁佐云却摆手道:“姑娘,我可不是来跟你打架来的,你胜了我,也没有甚么光彩。”
南宫燕道:“我不是要击败你,而是要杀了你!”
丁佐云道:“那就更没道理了,我们既无冤无仇,而且还勉强可以算是志同道合,我们都是以自己的方法来惩治奸邪……”
南宫燕道:“不用多说!”
丁佐云仍在说道:“世上的坏人多得杀不胜杀,我们惩治的对象也不尽相同,我抢不了你的生意,我们没有自相残杀的理由。”
南宫燕怒道:“谁跟你志同道合了?我要杀你,是为了你欺负我太甚,我问你,昨夜是你到我房里去了?这字条是你写的?”她取出了字条。
丁佐云道:“不错,随手涂鸦,惹姑娘儿笑了……难道姑娘就为这要杀我了?”
南宫燕道:“这理由还不够么?你我男女有别,你趁我熟睡之际,私入我的屋中,而且还……说了这些混帐话。”她实在无法说得明白,泪珠在眶里打滚。
丁佐云却依然笑嘻嘻地道:“姑娘,我在字条上并没说甚么呀?
不该的是取走了姑娘的玉佩,但我说明了只是借来欣赏一下,刚才不是归还了吗?至于说你的睡相不雅……”
南宫燕的长剑又刺了出去!
但是这次丁佐云已经有了足够的退步,就地一滚,躲进了一张椅子底下。
南宫燕还要追过去,丁佐云却在桌子底下叫道:“姑娘,你也该想一想,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