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凡-狗仔艳遇记-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花急忙上前,一口气最少点了他七处穴道。
苟雄回头望望东方好胜,叹息的说;“想不到这老子的性子,比你还要刚烈,明知道这一来毒气攻心,最少得在床上躺上半年,他还是要亲自出手!”
“换成是我,我也会这样做的了。”
苟雄忽然问:“你把那只雪浪怎样了?”
“这里一起火,我就丢下那只雪狼赶回来了。”
苟雄虽然感激,却很意外问:“你没有干掉他吗?”
东方好胜自信回答:“他插了翅膀也飞不掉,因为他是什么人,我已经知道,那怕他远走高飞,我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把他给找出来!”
“你不必走遍天涯海角,我还在这里等你。”一个声音随即响起来。
东方好胜就应回头,就看到一个人,站立在那深潭畔。
那个人就是高旭。
就连方好胜,也不由得当场怔住!
“你非杀了我不可吗?”
东方好胜眼喷怒火,恨恨地道:“那是最痛快的事!”
高旭冷冷的说:“再多杀二十四个人,岂不是更痛快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高旭一句句缓缓说:“我还有二十四个儿女,十二个儿子,十二个女儿,要是他们知道我被杀,就算你不找他们,他们也会来找你。”
闻言,东方好胜一楞!
高旭不卑不亢道:“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东方大侠也明白这个道理,一定也肯给我半日时间,好好安排一下後事。”
东方好胜无奈点点头。
“明早你到我门前,我定给你个明白!”
“好!”东方好胜毫不考虑,一口就答应了他。
“快人快话,高某佩服!”
苟雄笑著说:“哇操,多等半日,总比走遍天涯好得多。”
“多谢!”高旭抱拳致谢後,头也不回转身离开。
东方好胜目送高旭,在风雪中消失。
苟雄却望著一群人,由风雪中疾奔而来。
领头的两个人,赫然是林大鼻、章小三!
苟雄不禁大笑道:“哈哈,两位捕头,这次你们又来迟了。”
林大鼻气喘如牛,走到苟雄面前,说:“方才守城的兄弟报告,清心食堂这边失火,所以我们物赶来一看,想不到又在这里,遇上两位大侠,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东方好胜接口说道:“我们两个刚好与万钧豪,联手在这里斗那只雪狼。”
“雪狼!”林大鼻精神陡振,问:“雪狼在那儿?那一个是雪狼?”
“这是其中的一只嘛!”东方好胜抬手一指,倒在地上的姬英俊。。
“详细的情形你问万钧豪,他只是中毒昏迷,总会醒来的,我们帮忙到这里为止,现在就只想去喝一杯。”
“两位大侠这样帮忙,那一杯我们还请得起。”章小三连忙迎上前。。
“哇操,你们的好意心领了!”苟雄挖苦说:“拜托下一次,别再把女尸放我房间,我就阿弥陀佛了!”
林大鼻、章小三‘呵呵”傻笑。
苟雄和金花两人,总算在房中,好好的睡了一觉。
“阿!死人!”
但是一觉醒醚,金花才将门打开,就有一具尸体躺在房门的外面。
“别怕!”苟雄扶住她,纳闷说:“咦,这不是高旭吗?”
就算最没有经验的人,应该看出早已毒发身亡。
“哇操,谁又想嫁祸给我……”
话语未了,高老大带著弟妹们,少说有一打人,浩浩荡荡迎了上来。
“苟大侠……”
“人不是我杀的!”
“我们知道,家父在今天早晨,当著我们面服毒自杀的。”。
“嘎,这是为什么?”
“他遗言是说,琳妹子的死,是他保护不周,也有一部份责任,雪狼虽死,他难消心中一份歉疚。”
高老大实情哀伤。
“我们想事情也许不会如此简单,家父之死能可出於被人迫害,所以我们赶来这里,想请葡大侠帮忙我们调查一下,以苟大侠的精明,相信一定有办法查出。”
“哇操,连你们父亲亲口说的话,你们大伙也不相信?”
高老大欲言又止。
苟雄很感慨的说道:“你们这个父亲实在不错,对你们也总算过得去了,这个担子他挑了这么多年,现在放下大概也不成问题,至於你们兄弟姐妹,以後也应该有番作为才是。”
高家儿郎们,登时都垂下了头。
苟雄也不再多说,牵著金花,走出了客栈外。
此时,东方好胜走来。
“哇操,高旭服毒嗝屁了!”
“我晓得。”东方好胜点头说:“我今早上高家去,就看见他的儿女把尸体抬著走出来。”
“事情到现在,总算告一段落了。”
“所以我来向你辞行。”
“你准备回去关内。”
“嗯!”东方好胜黯然道:“这里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太适合”
“哇操,天下乌鸦一般黑,到处杨梅一样花。”
“最低限度,关内现在总比这里温暖,你如果有时间,不妨到关内走走。”
“有机会我会的。”
“到时通知我一声,不管刮多大风,下多大雨,我一定会接你”
苟雄笑著说:“我要去,一定拣没有风,没有干雨的日子。
东方好胜心中一阵温暖,抬望眼,天上没有雪,在云层中,隐约还有一丝阳光,无论如何,今日要比昨日温暖得多!
金花挽著苟雄,旁若无人的走著。
“哇操,你来找我,老爹他知不知道啊?”
金花回答:“要是他知道,你想相,我还来得成吗?”
“当然来不成罗!”
答话的人并非苟雄,因为声音犹如喇叭。
金花转首一望,果然没错,金喇叭不知何时?站在二人面前。
“爹,您怎么来了?”
金喇叭没好气说:“好要问你呀!”
“老爹……”
“闭上你的嘴!’”金喇叭不悦道:“阿花,赶快跟爹回去。”
金花支支吾吾说:“可是……可是,我怀了他的孩子。”
“嘎!”金喇叭大吃一惊,揪住苟雄领口,道:“你这人面兽心的东西,竟敢非礼我的女儿。”
苟雄连忙分辩:“哇操,我没有非礼她呀!”
“没有非礼,阿花怎么会怀孕’!”
“那是….,.是……”金花接口道:“是我愿意的。”
“什么?”金喇叭懊恼说:“不要脸的臭丫头.这话你也说得出口?我都听不进去哟!”
苟雄挺直胸膛道:“老爹,你别骂小师父了,这一件事我会负责到底的。”
“这个责你怎么负啊?”
苟雄坦然回答:“等我报完血海深仇,一定回额穆索,用八抬大轿把小师父娶回家。”
“话可是你说的。”金喇叭倏然出手,扣住金花左腕,毫不客气道:“走,跟老子回去等。”
“爹.”
“少跟我废话!”
说时,金喇叭拉著她就走。
苟雄眼巴巴看著,两人背影逐渐远去。
烨甸。
夏日炎炎时,苟雄来到这个滨河的城市。
苟雄这几个月来,走过白山黑水河无数城市,却没有独眼习的一点消息,就连常走长白山的房客,都几乎忘记这个名字。
他洗灌著周身的秽气,遥望著奔腾的河水,心里不禁有茫然的感觉。
忽然,在他茫茫的心底,泛起一个影子,那就是金花,她的微笑,她活泼的美态,就如她的人,在自己眼前一般的真实。
苟雄怎么会想起呢?
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望著那把生锈的柴刀,擦乾身上的水,换一身乾净的衣裳,把脏衣服裹在包袱里,走进这一个城市,已不存希望。
他只是像猎人似的,既进到山林里,就不得不到处搜寻,自己想要的猎物。
桔色的晚霞,留在西天,山色渐渐的紫暗下去。
当夕阳在山岭和在地告别时,风儿又从山谷里溜出来了一日来的闷热,一刹时都被赶尽,蝉儿在树梢抛出“知丫”的歌声来,使饭後乘凉的人们,加上一层闲懒的情调於中。
“咯咯,咯咯……”
苗田里的蛙声,一阵阵的紧密起来,唤起月儿爬上树梢於是,,纺织娘也开声了,金钟儿“铃铃铃”的摇著金还有不知名的小虫也“斯斯斯”的靠著哼叫。
许多的虫的声音都混合在一起,在凉快的夏晚的薄暗时,合成为广大的和谐的节奏。
黄昏时分。
小客栈门口已经挑起了灯笼。
苟雄连客栈的招牌,都没看一眼,迳自就走了进去。
掌柜的开口问:“客棺,要打尖还是住店?”
苟雄回答:“住店。”
掌柜的又问道:“要客房吗?”
“哇操,通铺就可以了。”
他就是看中这家客栈,进出人多,假如是睡通铺,就更容易打听到消息。
“请跟我来!”
掌柜的把他带进一间房,长长的通铺上,已经睡著两个。
照睡通铺的规矩,苟雄先交店钱,吃喝拉撒全要自己打点,掌柜的把钱装进腰包,又去招咱别的客人。
“呼……呼…”
尽管先睡的两个人鼾声如雷,他却充耳不闻,心想:“田未交,水未流,睡死也与我无关!”
苟雄很快就睡著了。
他枕的是自己随身包袱,和那把生锈的柴刀。
“想开点!”
“不要拉我,不要拉我!”
一阵突然而起的喧声,把苟雄给惊醒了。
“哇操,三更半夜,谁在鸡猫子乱叫,打扰我的美梦。”
他还没有睁开眼,就听到一个沮丧,而且忿恨的声音,绝望的叫嚣道:’‘你们骗光我的钱,我还有什么脸回家?”
另一个人温和劝道:“别想不开,赌场里本来就有输有赢,不过你今天多输了一点,只要手风能转一下……”
他的话尚未说完,那念恨的声又说了:“转!还能往哪里转?
我是做参的,货款输得光溜溜,往後的生意怎么做?一家大小怎么活?”
“那……那你有什么打算?”
接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