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 by:llling-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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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方案?
“私奔啊──”沈琼提醒我。
对了,还有二号方案哦!我马上拿著刀子比著沈琼的脖子,“琼,你愿意跟我私奔吗?”
沈琼马上板起了脸,“不愿意,我还有责任,还有家庭,还有……”
“行了行了行了。”我站起来,火车票,我买的火车票,放哪了?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去哪?”沈琼又小声地问。
我随口报了地名,沈琼皱皱眉,“这麽近?”
“你有什麽不满?”我拿著刀子比过去。
“没有没有没有。”沈琼的脑袋摇得像泼浪鼓,然後有小心翼翼的说,“找不到的话,我包里有两张到荷兰的机票,还有护照。”
就这样我和沈琼私奔,不对,是我挟持沈琼到了荷兰。我本来想绑著他去的,可是沈琼说那样还没出大门就会被警察抓,於是在他的提议下我用刀子挟持了他。不过在机场刀子被收了,5555》
沈琼应该是第一次来荷兰,但是他好像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
算了,该笨的时候就笨一点,傻人有傻福^+++++++++++^
到荷兰的第二天,沈琼拉著我跳上了汽车,等到目的地时才发现,“这是教堂?”
“是啊!”
我拉著他转身就要走,辰靖是独身主义者,辰靖不进教堂= =。
“靖,等一下!”沈琼拖住我,又对著里面叫,“喂!你们都出来啊!”
然後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跑了出来,至少有两个我认识,“伯父,伯母。”汗,沈琼他爸妈怎麽在这里?不是应该在家帮他准备婚礼然後发现人不见了暴跳如雷吗?
“呵呵呵呵,我们在这里度假,因为小琼说要私奔,所以要他带新娘过来看看。”沈母笑吟吟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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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啥?新娘?
“你同时在跟几个人私奔?!”我拿出新买的刀子一下子比到他脖子上。
“只有你一个啊!”沈琼可怜兮兮的说。
哦,我放下刀子,等一下!不对!那新娘是怎麽回事?
“呵呵,小靖还是这麽有活力啊!”沈父乐呵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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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牧师!”
“来了来了。”我睁大了眼睛看著一个黑袍子的家夥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新人在哪?新人在哪?”
“这,这!”沈琼拉著我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摆个傻傻的姿势站好。
黑袍子拿出一大堆纸,翻啊翻啊
“牧师,你快点行不?”
“好了好了,”牧师摆好造型,“恩哼,亲爱的,回家记得买猪肉──啊,哈哈,不好意思,这是我老婆给我的便条。”然後拿出那堆纸继续翻,“这个,是这个了。嗯,沈琼,你愿意与辰靖先生结婚,不论生老病死都爱他、照顾他、保护他吗?”
“靖,快拿刀子!”沈琼拉著我的手让我把刀子比到他身上,然後大声说,“我愿意!”
“嗯,我家小琼是被逼婚的。”沈母一边兴奋的喊一边拍照,“逼婚呀!好少见啊!”
“是啊是啊,大家都看见了啊!”沈父对著一堆旁观者喊,“回去对秦家老头也有交待了。不是我家小琼不要他女儿。”
牧师比了个V傻笑著露出八颗牙齿拍了张照,又转过头来,一脸严肃的对我说,“辰靖……”
“他愿意!快到下一节。”沈琼大声喊。
“我……”
“他愿意!”一堆人跟著起哄。喂!我结婚还是你们结婚呀?!
“下一节,下一节,哦,有没有人反对?”
“没有没有!”
“那新人可以交换戒指了。”
戒指……
戒指!!!!!!
“琼,我哪来的戒指?”
“我也没有,喂!你们有没有人有可乐?!”
“我有我有!”一群人举手。
等沈琼拿著两个易拉罐拉环兴高采烈的跑到我面前,我冲著他咧开嘴一笑,转身就走。
啥意思?那是随手就可以丢掉的东西!我就不该傻傻的站在这里等!混蛋!
“靖!靖!”沈琼追过来想拉我。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跟你的钻石女友结婚去吧!混蛋!”
“靖!”沈琼大喊一声,我停下来,不看他。
“靖,我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啥?这个每天至少两罐可乐的家夥,竟然跟我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钻戒那种东西,送一次就算了。可是靖每次拿到拉环都好高兴,所以我才会一直喝一直喝,”沈琼含情脉脉的拉起我的手,把一个拉环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虽然不值钱,但我每天都会记得要给靖送戒指,我说那个戴过就可以丢了,是因为我一定会送下一个。”把我的手放到唇边吻吻,“我给靖的爱,每天都是新的。靖,嫁给我!”
我傻呆呆的看了他至少一分锺,露出一个笑容,然後破口大骂,“你是白痴啊!!用易拉罐装的又不只有可乐!还有,凭什麽是我嫁给你呀!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越骂,沈琼就笑得越开心。等我骂累了,他才凑到我跟前,“我的靖的亲亲老公啊!至於为什麽是你嫁给我,我们回床上说好不好?”
沈琼抱起我走的时候,後面一堆人拼命鼓掌,我听见沈父得意的说,“看见没看见没,那个是我儿子,那个是我儿媳。”
沈母带著哭腔喊,“小琼,要记得带新娘回来看爸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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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靖就这样,为一个易拉罐拉环把自己给卖了。
初夏(恶搞,这绝对是恶搞)
送给被《瞬间永恒》荼毒的各位大伦,《瞬》的续篇是没有指望了,零度,看了泥的提议偶当时是很有冲动改结局的,但是为了不让曾经郁闷的人白郁闷,ling从大局出发决定放弃了,两眼放光状(破鸡蛋砸来,ling闪)
“据说春天是恋爱的季节,小草开始发芽,花儿开始开放,蓝蓝的天上飘著白云,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叫著……”
不愧是语文51分的家夥写的东西(注:满分150),我看不下去了,真的看不下去了,打破我的脑袋都想不明白,这种比小学生作文还白痴的东西怎麽可以骗到全校三分之一的女生!我曾经虚心向上文作者请教──kao!123向51请教,结果他得意洋洋的告诉我,只要署名是何小夏,就绝对是情书之中的经典之作。
事实证明,何小夏的情书是肤浅的,比何小夏的情书更肤浅的是爱情,比爱情更肤浅的是女生。
现在何小夏就和一个比爱情更肤浅的生物呆在房子里,kao!我对著镜子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形象,一头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眼睛,再加上一个超厚黑框大眼镜,一身过大的中学校服穿在我身上显得臃肿邋遢,很好!我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在客厅电话铃响後挂掉手机拿起电话话筒,故意大声喊:“什麽?你找小夏啊?小夏他现在不方便,你哪位?”
“什麽?他女朋友?是S大的还是D大的?啊?都不是?本校啊?(房间里果然安静下来,哼哼,我再接再厉继续)请问你是文学院的还是法学院的?什麽?外语院?住6舍的?那你是叫ANN、JUDY、JEANNY还是……哦,LILY?”
啪的一声,房门打开,何小夏一脸怒气的瞪著我,旁边站著一个一脸惨白的女生,唔,不错,如果眼镜再大一点嘴巴再小一点一定是校花级人物,我一边想著一边故作无辜的看著何小夏:“小夏,你女朋友,我们学校外语院住6舍名叫LILY的,我还没来得及问是长发那个还是短发那个她就挂了。”
何小夏的脸开始抽搐,瞪吧瞪吧,我就不信我这张被遮了大半的脸还有什麽怕瞪的。倒是那个校花下一级的女生先开口:“小夏还有女朋友?”
喂,谁不知道何小夏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要装傻至少也要问“他还有那麽多女朋友?”这种问题才显得有水平一点吧?想归想,我继续一脸无辜的说:“小夏的女朋友很多啊,你找哪一个啊?D大S大还是本校,什麽专业,什麽名字,住址,头发……”
“谭、淋!”何小夏咬牙切齿的瞪我;“你胡说些什麽?”
“哇──小夏,他骗我的对不对?你说你没有,你说啊你说啊!”一哭二闹三上吊,我面前的女生已经顺利进入第一阶段。眼泪真是说来就来,拜托!都几百年的烂招了,有点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好不好?
当然我怀疑女生几百年不肯换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怕换了男人就不知道怎麽哄她们了,譬如现在,何小夏就飞快熟练的使用了祖先研究了几百年的应变之术,痛心疾首的说:“我怎麽会骗你?我承认我以前是有过别的女朋友……”
“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现在心里只有你……”
“我现在心里只有你……”
“遇见你之前,我根本不懂什麽爱情,现在我才发现以前那些都不过是一时的冲动而已,你要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
“……”
唉?不说啦?我抬起头,发现这次是两个人一起瞪著我。
“谭、淋!”
“怎麽不说啦?是不是我背错了?”我可怜兮兮的说,“可是我听你跟小宁、小茜、阿萝、习习都是这麽说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