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辣文短篇电子书 > 断案情缘 by殷子期 >

第21章

断案情缘 by殷子期-第21章

小说: 断案情缘 by殷子期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耶~~??他们怎么也来了?? 

张捕头跑到伊律枫的身旁,一拱手,对伊律枫说:“伊大人,我和衙门里的几个弟兄今天也来赏花,听人说这儿出了事情,就急急忙忙地赶了过来,不知道事情解决的怎么样了??” 

嘿!怪不得今天出来的时候没看见一个衙役,原来全来赏花度假来了!!扣他们工资!! 

“事情已经解决完了,这儿有人犯一名,你们速将他押回县衙的大牢里,听候发落!!”伊律枫向张捕头等衙役们发话!! 

立时就有一名衙役上前,把瞎子给带走了!! 

恩!!事情圆满解决!! 

不对!!还有个大问题!!突然出现了那么多的尾巴,我和司徒彦彬的约会怎么办?? 

“啊!!伊大人,既然碰上了,就一起赏花吧!!梅县的梅花可是大大的有名呢??”张捕头还不知死活的对伊律枫说这种话,旁边的司徒彦彬早就想把这群杀风景的人给一脚踹下山去。 

“既然两位大人没有什么异议,咱们就同游同乐!!同游同乐!!”张捕头很大方的邀请伊律枫和司徒彦彬,却忽视了两个人冰冻三尺的目光!! 

疏忽乎?!故意乎!? 

呜呜!!本来难得的假日情侣双人游,变成了衙门团队假日旅游,伊律枫和司徒彦彬的身后跟着一群甩也甩不掉的大包袱!! 

张捕头,你等着,看以后怎么收拾你!!司徒彦彬在心里暗骂。 

张捕头后背一阵阵发凉………… 

怎么回事情??嘻嘻!!得罪人了!! 

六根不净的和尚 

俗话说的好,这和尚是出家人,六根清净,无欲无求,清灯古佛,打坐念经是哼哼唧唧!! 

可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和尚都如此哦!! 

我举几个例子,像《水浒》里的鲁智森,就是个酒肉和尚,不光大口喝酒,还特别爱吃狗肉,人送外号‘花和尚’,大家可别误会,此‘花’非彼‘花’,鲁智森对女人家可不感兴趣!! 

还有《济公传》里面的济公,这个人物可更是不得了,喝酒吃肉还有理由了,硬说自己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而且是法力无边,人称是‘降龙罗汉’转世,专门好打抱不平,为民除害,但为人却是疯疯癫癫,无厘头的很!!所以大家都叫他 ‘济癫’!!真是人如其名!! 

以上我举的两个例子,都还算是不错的,至少人家没做坏事,虽然是沾了犯戒的边,但是功过相抵,咱们也就不要求那么多了,呵呵!! 

但是有些和尚就满不是那么回事了,酒色财气沾上边不说,居然还有更严重的行为!! 

这可不光佛祖饶不了他们,连地方上的长官也得判他们刑!! 

说白了,和尚也是人,人有的七情六欲和尚也有,不能说穿上袈裟,剃个光头,嘴里念着‘阿弥陀佛’,哼着‘谙嘛呢叭呗哄(音同啦,这字打不出来,佛祖爷爷别怪我!!)的六字真言,就能像六祖慧能一样修成大智慧终成正果,那样的和尚毕竟是少数派!! 

这不,伊律枫就碰上了一群(是‘一群’呀!!)六根不净的和尚。 

其实,按道理说,寺庙里的事情地方官一般是不过问的,因为寺庙有寺庙的规矩,百姓有百姓的风俗,国家有国家的律法,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庙里的规矩比国家律法更麻烦, 

因为是针对特殊人群,所以有他的特殊性,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那个时候好像还没有这个原则,这好象是近代律法的产物啦!!),地方官的权力触角是伸不到寺庙里去的!!(难不成地方官都是章鱼??还长脚了!!) 

但是,如果有了比较特殊的情况发生了,地方官员还是要秉公处理的,触犯了刑法的和尚和触犯了刑法是普通人其实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优厚的待遇啦!! 

这个案子说起来还是有一点门道的,至于是个什么样的案子哩!!嘻嘻!!请往下看!! 

案子的发生时间是三月份,多美丽的日子呀!!草长莺飞,阳光明媚!! 

春天是容易让人犯困的季节,伊律枫的老毛病又再度复发了,阳光暖洋洋的一晒,就眼皮发酸直往下掉,拿根火柴棍撑都撑不住!! 

其实不光伊律枫一个人,整个衙门里除了司徒彦彬还在强打精神外,其他的衙役早就抱着水火棍,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直了!!也难怪,好久都没什么案子了,衙门没事情做,可不就剩下打瞌睡了! 

大家正在迷糊中,就听见嘈杂的脚步声一阵又一阵,还有很多人高声叫着:“看热闹去喽!” 

打起精神,伊律枫坐直了身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就看见呼啦啦的堂上上来了一大堆,穿着袈裟,剃着光头的大和尚,那脑袋一个个甑光雪亮,阳光一反射,瓦数可真不是盖的,白茫茫 

一片,直叫人张不开眼!! 

咦~~??奇怪,这不是县里甘露寺的和尚们吗??平时里都见不到人,今天怎么一起上衙门来报道来了??是不是要在衙门开水陆道场做法事呀??衙门里又没死人!! 

不过奇怪归奇怪,既然人家找上门来了,就要秉持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事情!! 

于是伊律枫发问,“各位大师,不知道何事光临呀??有什么事情需要本官帮忙的吗??” 

问得十分的客气,毕竟人家是出家人,身份不一样嘛!! 

一个上了年纪的和尚从那一排和尚里走出来,对伊律枫双手合十,念了声佛号:“阿弥陀佛!!我等今日前来是有状要告!!” 

告状??和尚告状??告谁呀??伊律枫问道:“不知道大师要状告何人呢??” 

那和尚手一指,“告他!!”,顺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一个不惑之年的和尚被几个年轻和尚扭着,动也动不得,神色凄苦!! 

“不知道,这位大师所犯何事,需要本县来解决??”你们庙里有庙里的规矩,我又不懂,万一断的不对,这宗教影响还是要考虑的!! 

“他本是本寺的主僧,可是却监守自盗,将本寺代代相传的一块金子给偷盗走了,如今他卸任,我们发现金子不见了,他却推说不知道,于是我们便将他扭送官府,这虽说出家人不理俗家事,但出了如此严重的行为,已经不是本寺的规矩所能管辖的了,还请大人以国家律法为本,好好惩治这不守清规之人,也好还我佛门净地一个公道!!”一番话说的旁观的群众直点头,恩~~!!不愧是大师,说出的话都不一样!! 

既然是盗窃案件,那就好办了,伊律枫对那和尚说,“大师,您说寺庙里有金子,可是有没有证据证明呢??”——你说有金子就有啦,万一是你们诬陷人家呢?? 

那和尚不遑不忙,从衣服里掏出一本小册子,递给一旁的司徒彦彬,“自然是有证据,大人有所不知,这金子乃是本寺的传世之宝,由历任的主僧代代移交,每移交一次,便要有文书本籍悉数记载,要做到清清楚楚、绝不含糊;如今我这新任的主僧披纱上任的时候便发现金子不见了,而且这文书本籍到了那前任主僧那一节儿,就没有了关于金子的记载。现如今,尚在人事的几位前任主僧都能证明确实有金子,文书本籍上也有记载,我乃本寺的元老,自然要为本寺讨个公道!!”说的是理直气壮,一点不心虚!! 

伊律枫看了司徒彦彬递上来的文书本辑,确实,在每一任主僧交接的时候都记载了‘交接金子一块,共重20两5钱,交接完毕。”,可惟独到了前任主僧和这任主僧那里就断了,没有了下文。 

伊律枫合上文书本辑,对前来的僧人说,“不知道你们其中还有没有人能证明刚才那位大师所说的话?”————人证物证具全才好判案子吗!! 

又有两位僧人走出,年纪都满大了,他们双手合十,说道:“我们乃历任的本寺主僧,我等均可证明本寺确有金子存在,共重20两5钱,请大人明鉴!!” 

没错!!根据文书本辑上的记载,那块金子确实是重20两5钱,与两个和尚所说的分量一点也不差,看起来好象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伊律枫一拍惊堂木,“前任主僧,如今人证物证具在,你可认罪!!” 

那个被扭送来的前任主僧,浑身哆哆嗦嗦,话说不利落,“我~~~我~~~我~~~~~…………” 

旁边的现任主僧冲他一瞪眼,“你还不快快认罪!!” 

“我认罪!!我认罪!!”前任主僧忙不迭的说,“我伏法!!我伏法!!” 

伊律枫见到这种情形,就觉得好像案子不那么简单,本来人证物证具全,按常例来说,那前任主僧已经是赖无可赖辩无可辩,可是为什么却不是心甘情愿的认罪伏法呢?? 

还有那个现任的主僧,说地头头是道的,那么顺溜,好象早就准备好了似的,再加上刚才那个动作,好象硬逼迫人家伏首认罪一样,太凶了点,哪里像个出家人吗?? 

可是,这个案子却偏偏是人证也有,物证也有,连犯人都已经自己承认犯罪了!!还有机会吗?? 

翻了翻笔录,证据一————尚在人间的历届前任主僧的证人证言————就是刚才那几个老和尚的话啦!!证据二————文书本辑上有清楚的记载,白纸黑字写地清清楚楚,且与口供相对应; 

证据三————现任主僧的话,说的有情有据,板上钉钉!!最后一点————人家人犯都自己亲口认了!!可是却总觉得本案另有隐情,好象事情不那么简单!! 

抬眼看了一下前人主僧,只见他脸色凄凉的很,眼睛里有委屈的神色;反观那些前来告状的僧人, 

一个个的满脸堆笑,好象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反差也太大了!! 

对司徒彦彬使了个眼色,两人的默契已经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了,司徒彦彬自是心领神会。 

伊律枫再拍惊堂木,“现在先休庭,本官要和师爷在后堂商议案情!!稍后再做判决!!” 

司徒彦彬和伊律枫避开众人来到后堂商议案情。 

“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