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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段青衣系列2--谁教白马踏梦船-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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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迟副将冲步辇抱了一下拳,道,史将军已回府,公子也早日回府休息吧,一路征尘,辛苦公子了。
  步辇之中的男子,似乎微微一笑,说道,尉迟将军也早回吧。话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幽幽地说: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车辇开始启动,尉迟副将提缰退避,屏息凝神地看着车辇离去;半晌之后,他回头,冲我笑笑,道,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他也打马离去。
  唯一留在原地的就是那个脖子上被挂了一枚青玉的、先被某某将军的白马给吓傻了后被某某公子身上的香气给熏傻了的我,丁小仙小兄弟。
  就在我回过神来,从马背上爬起,才发现,我周围的那些行人,也都傻愣在了原地。目光呆呆地看着那离去的车辇,如同喝了迷魂汤、散了魂魄一样。
  我手里握着那枚青玉,很显然,我的物质文明建设有了基础。有了物质文明的基础,我就可以思虑一下刚才一直被我忽视的精神文明——就是刚才的某某公子!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声如甘醴蘸蜜,影如迷蝶乱眼。 
  虽未见其人,皆被乱其心。
  就在我沉思的时刻,似乎那些发呆的行人也清醒了过来,周围有了絮絮之声,隐隐约约的有人议论,说,都道这殃国祸水的是女子红颜,这简钺公子的容貌怕是多少的祸国红颜都比不了的…… 
  我一听,顿时兴趣盎然。在这么强烈的疲惫和饥饿之下,居然还很无耻的想,既然这简钺公子这么美好,刚才骑马撞我的,如果是他,那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啊。倒不是刚刚那英姿飒爽的史大将军不够引人遐想,只不过,我都对神秘的人更有好奇心。当然了,最美好的世界,应该是简钺公子和史将军两大美男共乘一骑,将我撞倒。 
  遗憾的是,无论我的愿望多么美好,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将会在后来出现。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可以有无数的男子被替换成骑马撞我的那一位,甚至可以有无数的猪、牛、兔子、羊替换成骑马撞我的那一位,但是简钺公子却永远不会。 
  至于其中的原因,是后话。我们后面再提。 
  先说最先摧毁我这份美好幻想的事情。 
  就在我听着周围人对简钺公子容貌的赞美、沉浸在五彩缤纷的幻想之时,他们下面的几句话,摧毁了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个白发老人道:可惜了这简钺公子啊,居然和史将军有私情…… 
  一个卖鱼的大叔紧接过去:噢,难怪这俩人素日里在京城府邸中也常相厮混,异于平常之人。对外道是兄弟情深、知己难寻。原来是有私情啊。啧啧…… 
  一个炸臭豆腐的小青年凑了过来,说:难怪将军出征,这简钺公子会如影随形。只是,史将军不是有心仪的红颜了吗? 
  正在大家众说纷纭时刻,一个白衣秀士打扮的男子,叹了叹气,道,怕是将军这个心仪的红颜宋绯凉姑娘,也只是一颗堵天下悠悠之口的旗子而已。就像这简钺公子,不是府邸里也有红粉佳人无数,更传言有一如花似玉美艳到不可方物的爱姬,名叫花瑜的女子专房擅宠吗?既然他们都有这么多的红粉佳人,为什么俩人还如此“形影不离”?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两个人,绝对绝对是对女性没有兴趣!这些女人,只不过是他们俩私情的挡箭牌而已。 
  白衣秀士一番谈吐,合者众多,大家齐齐顿悟,原来,街头巷尾中,关于简钺公子那些香艳酥骨的床第秘闻,只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烟雾弹。 
  于是,齐齐叹息:哎,苍天无眼啊,两个世间好男儿,居然会是这样的人……可怜这天下的女人啊…… 
  然后,一群人意犹未尽的三三两两地走开,该说书的说书,该卖鱼的卖鱼,该炸臭豆腐的炸臭豆腐,该去花街柳巷的去花街柳巷……这两枚人间极品男子离他们的生活太遥远了。还是赚点钱养家糊口比较重要,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继续八卦他们、以及他们与众多红粉佳人之间的秘闻来为生活增添必不可少的乐趣。 
  就在这周围人的为天下女子叹息之后,不久,我就摇身一变,变成了这天下可怜女人之中的一?员。
  
  四、江湖规则:下一刻永远不可预知! 
  很小的时候,在角浦,段青衣的老娘,一斛珠,就无数次用她彪悍的行为教育我:祸不单行。 
  所以,就在我避过了史将军的马蹄,打算当掉这枚青玉,为自己换几日的口粮和住宿费的时候。先前被我不小心偷窃了肉瘤的那个胖男人,突然从天而降,手持砍刀从远处追了过来,气势锐不可当,如同凶神恶煞。 
  镜头特写—— 
  姓名:雷霆(后来才知) 
  性别:男 
  样貌特征:胖到海枯石烂。(如此“幅员辽阔”的大脸,可以开两个练兵场外加一个跑马场。) 
  性格特征:慢到死去活来。(你看他自遭我偷窃之羞辱后,多久才反应过来要来缉拿于我,就知道他有多么“慢”了。) 
  职业:捕快(淮北公子京城第一捕头魏明川①的手下,不久之后,其将专职捕捉成为“京城第一大盗”的丁小仙小兄弟)。 
  爱好:赌博。 
  我一看,自己已经饿得半死不活了,要是硬碰硬的话,那各位,以后,你们再也看不到你们这如花似玉的丁小仙了,连同本美女一起消失的还有无数的江湖神秘事件以及众多各色各类的帅哥美男。 
  唉,为了大家以后的福利,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那就是:掉头,逃跑。 
  好“仙”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 
  要么说,江湖这东西,之所以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其原意就是,它太神秘了,太诡异了,太刺激了——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就在我掉头骑着我那半死不活的枣红马逃命之时,不远处烟尘四起——一头彪悍的小毛驴闯进了官道。毛驴之上,是一个比这头毛驴还像毛驴的绿衣少女。 
  毛驴的眼睛很大,这个少女的眼睛更大;毛驴的脸挺长,这个少女的脸也不短,好在额前细碎的头发遮住了额头,让她显得还比较温婉可人。琥珀色的头发有些微微的波浪卷,扎成两个麻花辫子,落在胸前,一身绿衣,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硕大的鹦鹉。这只绿鹦鹉一边骑在毛驴上奔跑,一边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喊道:快跑,玲珑小宝! 
  标准的异族女子。 
  看到这里,很多人就要问我了,说:丁小仙,你不是喜欢看帅哥吗?怎么今天你连长得像毛驴的女人都不放过,还看得那么详细? 
  那么,我问你,如果一个人,砍了你十刀;然后又砍了你暗恋的那个帅哥十刀,刀刀砍在他标致的小脸蛋上,而且,还割下了那个帅哥的小小帅,你会怎样做?你千万别说报警,记住这是封建社会。 
  你肯定会说:报仇!这还需要问吗? 
  当然是报仇了,可报仇的关键,你不是要记住了你仇人的模样吗?难道你能拎菜刀到大街上随便看到谁不顺眼就拉过来乱砍一气?你又不是土匪恶霸座山雕。 
  所以,我如此费尽心思地记住这个绿衣大鹦鹉的模样,就是因为下一刻,她变成了我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为,她和她那只彪悍的毛驴,直冲而来,把正在逃命的我给撞下了马。当时的我和枣红马,人困马乏,根本就是一推就倒,毫无自卫能力,何况还手? 
  人世间的事情,多么可笑,我躲过了英俊的将军和他英俊的白马,却被一赖皮绿衣大鹦鹉和她那头赖皮的小毛驴给撞得人仰马翻、四脚朝天。 
  可恨的是,突发状况之后,那个毛毛躁躁的绿衣大鹦鹉还和她的小毛驴在我的身上练习“原地踏步走”。可怜我那精巧的瓜子脸,硬被踩成了硕大的向日葵脸。 
  饥饿、困乏、撞击、踩踏一系列的“伤痛”之后,终于,我抱着我硕大的向日葵脸给昏迷了过去。 
  昏迷之中我也死死地要自己记住这只绿衣大鹦鹉那毛驴一般的模样,我告诉自己:君子报仇,只争朝夕。 
  昏迷之后的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刻,我是被“砍刀肉瘤兄”给抓了回去,还是被“绿衣鹦鹉姐”给打劫了回去?或者我命不好,他们俩都四散逃跑了,把我扔在地上任人踩踏。或者我命很好,简钺公子、史大将军争相将我救回家,甚至是,他们俩人为了谁救我,而大打出手,从此断了兄弟情谊,于是,一场香艳的英雄救美,就此演绎…… 
  其实,我好困了,好累了,好想睡觉了。 
  三天三夜的奔波,毫无预兆的这些事情。只缘于我一时头脑发热的逃婚。我的血泪经验教育你们:逃婚是可耻的! 
  逃帅哥的婚更是可耻的!! 
  逃绝代帅哥段青衣的婚是最可耻的!!! 
  所以,老天爷看不下去,就替他报复我了! 
  就这么昏迷了吧。 
  突然,我发现,我很想你。 
  我很想念你那双温暖的手,曾经,在火光冲天之中,小小少年的你,给了我生的机会。那时的我,尚在襁褓之中,眉心一点菱花痣;那时的你,落难皇子,翩然少年,胸前一点胭脂石。 
  后来的我,渐渐长大,很多的日子,都在角浦的清水滩边等待着外出归来的你。清水涤足,是守候的我;白马踏溪,是归来的你。 
  那时的我,会被你探身抱上马,在你的胸膛前,跃马青青草原。 
  后来,我就变成了你最头痛的丫头,给你惹来了不知多少的麻烦,甚至是不久之前的江南之行,棋苑②的风波。 
  如果不是我,是不是你和羽灵素③,噢,不,段灏明④,会是另一个结局?而你和羽子寒⑤,噢,不,龙誉⑥,也会是另一个结局?
  段青衣。 
  我先睡觉了。 
  我逃婚了,是不是又将角浦弄得鸡飞狗跳的,你是不是此刻正蹲在茅草屋前难过呢?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觉得好像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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