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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十年华衣-第12章

小说: 十年华衣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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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姐真是稀客,今天来这里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未站起来,更不用说出门迎她,只是继续端着我的茶碗,和蔼的笑着。
  常清宁显然没有想到我不拘礼节到这种程度,眉毛稍微一皱又立刻放开,脸上谦恭的笑容:“素先生好,素先生教导三妹这么长时间,清宁现在才来拜访真是得罪了,只因前段时间绸庄上的事情太忙,实在抽不出身来。还望先生见谅。”
  常清书是我的弟子,你常清宁又是什么人?你来不来拜访我关我什么事情,我会不会介意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见不见谅更关你屁事?我脑子里浮现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图画,心里有点不满意,纵然你常清宁是确实很适合做黄鼠狼,我难道看起来就想一只鸡吗?怎么着也要换种漂亮一点的鸟类吧。
  “教导清书是我的职责所在,有无他人吩咐,我都是义不容辞的。大小姐多虑了。”我依旧漫不经心的说。
  常清宁站在门口与我说话很不方便,她对我没有邀请她进来也有些尴尬,不过还是决定不请自便的走进来坐在我对面。
  书童看着大小姐落座,我却没有吩咐上茶,左右为难。常清宁也看出她的尴尬,只好笑道;“在自己家里不用那么麻烦了。你下去吧。”
  书童答了一声,如释重负的离开。
  我瞟了一眼离去的书童:不想你说的东西大家都知道吗?我倒想黄鼠狼嘴里能不能吐出象牙来。
  “清书是我三妹,我是看着她张大的。清书从小就聪明,娘也很喜欢她,只是她的聪明似乎从来没有用在正途上,不瞒先生,清书从小就喜欢舞刀弄剑,后来因此在外面交了不少品行不端的朋友……我和娘总是在劝说她,她都当做耳旁风。如今先生来了,她才长进了一点,可见先生对清书确实很费心。”常清宁罗罗嗦嗦的半天终于进正题了,“先生是高风亮节,又是有大才华的人,的确是难得的良师,只是清书太过玩劣,辜负了先生的心意。其实,我觉得先生不妨另选一品德兼优,资质上乘的弟子,好继承您的衣钵!”
  常清宁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第 26 章

  我站在五殿下府,也是秦王府门口看了一会,果然是车水马龙。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席,本来没有权利坐车,只是家主常玉扬不知道从哪里知道我要参加秦王楚风的诗宴,便特别吩咐给我准备了一辆马车。
  我看了看清书送我这身白色锦衫,也确实不适合多走路,便承了她的情。
  文人大约都喜欢一袭白衫,似乎这样才有不惹尘世的脱俗和雅致。我很高兴有这种风气,因为这样的话,今天我至少不会被一眼从人群中认出来。
  不过,我还至少希望能被其中一人认出来。
  而那个人却偏偏站的离我很远,偶尔与身边的几人交谈一下,眼睛并没有看过来。
  秦王府的花园景致很好,虽然在入夜时分,不能看的很清楚。红灯高照,绸染红霞,连白玉碧栏边窈窕的绿柳也似乎也变的妩媚动人起来。往来送酒的侍童们穿着鹅黄纱裙,川流在众多才子中,衣炔翩然如仙子,看醉一群又一群,断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小姐可是姓素?”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却是一个漂亮的侍童站在我身后,手中却没有捧盘,只是拿着一枝白色的芍药,似乎是刚刚采下来的。
  “有什么事情吗?”我问。
  “那你便是名满京畿的素华衣了?”他顿时眉眼含笑,“是不是?”
  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个不懂事的大男孩,虽然有些娇柔却并不做作,我心中没有那么反感,笑道:“我是素华衣,你又是谁?”
  “原来你便是——“他拍着手,又顿了足,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又粲然一笑,将手中的白芍药扔向我。
  我接住从我身上向下掉的白色芍药,有些愕然。
  “我叫阿九,别忘了。”他退着跑了几步说,然后转身跑掉了。
  我拿着一支芍药,心道,古有美少年路过被人投瓜果,如今我竟然也被人投花,还真是——转眼一看,却见有一些人也与我一样拿着花,只是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红色牡丹,偏只有我却是一只白芍药。
  “请刚刚接到邀文花的人上前来。”秦王楚风笑道,“得到花的人是被本王府中侍童心中青睐的仕子,这一批侍童都是本王精心挑选的家生子。若能对刚刚的赠花人有感激之情的话,不妨在今天大展才华,不负美人期望。若能拿出上佳诗文者,可以此手中花为聘,将美人带回家去,本王附送丰厚的嫁妆。”
  原来如此,以美人为奖励,激起仕子们的好胜心,比起寻常的金银奖励,少了三分庸俗,多了三分风雅,倒是大好的主意。
  场中顿时热络起来,没有得到花的仕子眼中流露着羡慕和嫉妒,而得到花的自然是兴致勃勃。
  “请以春为题,在三注香内完成。”秦王扫视着场中涌动的人,宣布了今天的题目。
  仕子们已经开始研墨,有的心急的,已经开始提笔写字。
  我站的地方本不起眼,拿的又不是显眼的红牡丹,幸得无人发现。趁人目光都集中在厂内,不易察觉的后退一步,将手中的芍药轻轻投入一边的花瓶。
  若说被送之人没有秦王事先干涉,我自然是不信。我答应萧雪衣的,只是来参加,并没有打算亦步亦趋的按照秦王的算盘走,希望她不要太失望。
  “你干什么把我送你的花给扔了!!!”一个恼怒声音在场中暴起。
  吓得我抖了一下,因为声音来源就在我背后,刚刚把白芍药扔给我的侍童一脸愠色的看着我。
  不仅我被吓到了,场中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视线向哦这边扫过来。
  “素华衣,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在京城出了名就了不起了?我送你的花,竟然扔到花瓶里。是不是觉得我长的很丑,为我写一首诗很丢人吗?我……”他走到我面前,大大的眼睛含满泪水,沧然欲泣。
  众人不管是认识或是不认识我的,见到一个如此漂亮的侍童被我弄哭,顿时生出同仇敌忾之情,齐齐向我露出鄙视目光。
  我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十六七岁的大男生对着我哭,而且长的还比我好看的那种,顿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忙道:“我只是见到你送的与旁人不一样,所以以为不是邀文花。你可不可以别哭,你想怎么样,我照办就是了!”
  “真的?”他的眉毛抖了一下,捂着脸的的手中传来半抽泣的声音。
  “真的。”我哪里还有选择,只能答应了。
  “那我要你取得今天的花魁,你也可以办到?”他还是不肯抬头,语气突然变的咄咄逼人。
  我苦笑点点头:“只要你别哭了,我一定为你办到!”话说回来,花魁应该是指诗文比试的第一名吧,我这样理解应该没错吧——怎么就这么别扭啊。
  “那好,”他放开双手,白净的脸上哪里有半点泪痕,“这可是你说的。”
  

第 27 章

  望着案前白色芍药,我暗叹一口气,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我大概是领教了。
  若想在比试中拿到第一,除非是有压倒性的胜利,今天若是不想出风头,却是难了,忽然想到还在逐鹿山书院的清书,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平安,心情有些黯然,手上研墨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恍惚一下,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在做什么,香马上就要没了,你还在发什么呆啊!”阿九的催促的声音响起来。
  我左右瞧了一下,大家基本上都停了笔,只有我的纸上是一片空白。
  “只怕是写不出来吧!”
  “我就知道他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家伙,真不知道秦王怎么会这么看重她。”
  “或许是看走了眼吧,如今盛名之下难负其实的人,太多了……”
  我的听力比常人要灵敏些,这么多的碎碎念,也确实有点吵。
  提笔,蘸墨,落笔,放笔,斜眼瞟了下香,正好最后的香烬落下。
  虽然我的位置排在最后,可大家的目光却都在我这里,秦王不负众望走到我的面前,面色如春:“素小姐真是文思敏捷,片刻就做好了一篇,本王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先欣赏先生佳作了。大家不介意我从素小姐这里开始吧。”
  “不介意。殿下。”
  “我们也等不及要欣赏素小姐的‘大作’了。”
  一片低低的嘲笑和起哄。
  秦王脸上的神色如常,果然是良好的皇族风度,拿起我的诗,一看之下露出惊讶的目光。
  众人见秦王表情不是欣赏,也不是鄙视或是不过如此之类的神情,心中都好奇起来。
  阿九探了头过来,将纸上的字念出来:“采花归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暮。”他疑惑的看着我,“这是什么诗,三岁小孩也知道诗至少也要四句啊。你怎么只写了半——难道是因为么有时间了,你!”他怒视着的我。
  众人在口中念着阿九刚刚所念之句,都露出鄙夷的神色,这是什么诗,听起来奇怪不说,还只有两句。
  我偷眼又瞧了萧雪衣他的目光也落在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再向我投来目光,却正好发现我也在看他,顿时神情一变,转过头去。他还在记恨我昨天用赴宴之事逼他应我之邀吧。
  秦王看了我一眼,神情略带疑惑:“素小姐是否需要时间将下两句续上?”
  这么明显的袒护,明明是想再给我一次机会。众人都不满起来,不过一个小小的教书匠,值得秦王殿下这样厚爱吗。
  我浅笑微微摇头;“多谢殿下关心。这首诗已经完成,无须增补。”
  “可是明明……”
  我提笔在“采”、“去”、“酒”、“醒”四个字侧点了一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秦王顺着我的笔再次看着这十四个字,脸的神色从迷惑,到恍然,惊讶,到欣喜,大叫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放下纸望向我,露出毫不吝啬的赞赏,“先生果然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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