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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吃干抹净爱死你(安祖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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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台湾读国中时,由於他个子比同年龄小朋友要高,校庆时同学推举他参加篮球比赛,来学校参观的父亲一看到他竟然赤手拍打著一颗篮球,在球场上左躲右闪,还曾经因闪避不及而跌跤,气得大发雷霆之怒,将导师叫来狠狠骂一顿,连带推举他的同学也受到了责骂。
  从那时起,同学对他就客气而疏远,不管是任何活动都不肯让他插一脚。
  他寂寞又孤独,可是父母浑然未觉,一心认为这样的安排才是正确的。
  长久旅居国外,在各地巡回演出的他,这次是为了两个礼拜後的独奏会回国。
  他的时间一直被钢琴所占据,陪伴著他的也只有冰冷、不会说话的钢琴。
  曾经有乐评家批评他的弹奏没有感情,还说他过度压抑,更说他根本是个弹钢琴的机器人,却反而受到各方攻讦。
  钢琴王子的名号岂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乐评家可诬蔑的?!
  但汪傲群明白,他说得一点都没错,他是个机器人,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想逃走的渴望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最后他终于随著心走,在昨天早上跳窗离开禁锢他许久的家。
  他的离家出走是冲动下的举动,没有任何计画,直到跳上计程车,他才发现身上竟然只带了五百块,而车子将他带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五百块就宣告阵亡。
  明知道经济的困窘,但他仍是不愿意回家。
  他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流浪,生平第一遭在公园里跟著流浪汉席地而睡。
  一旁的流浪汉看他冷得嘴唇发颤,还好心的施舍他两张报纸,只是那两张报纸实在没什么御寒力,仍是冻得他狂打喷嚏。
  昏昏沉沉的醒过来后,他不自觉的受到袭鼻而来的香味所吸引,来到了这家快餐店。
  他知道自己身无分文,是故他只能站在门外,一筹莫展。
  然后,他遇到了她。
  一个看起来有点冒失、迷糊却可爱的纤细女孩。
  她直接拉他进入快餐店,带领著他点了菜,而他想到他身上还有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生日时为自己设计的方形戒指。
  他还有设计首饰的天分,这是父母所不知道的秘密。
  他将他的设计稿匿名传真到一家珠宝设计公司,受到设计主管的青睐,从此他就一直秘密的为那家公司设计多款首饰,并量产在市场上发行,大受欢迎。
  他手上这一只钻戒是绝无仅有的一只,是他特别委托师傅制作,以铂金作底,镶一克拉圆形裸钻,市价百万以上。
  他对于手上的戒指价值多少并无概念,设计费一向是公司说多少他就接受,因为他只是当成一项兴趣,拥有秘密让他枯躁的生活多了点乐趣而已;打小的富裕生活更让他对物质没有任何概念,即便这款戒指有纪念意义,但当肚子饿时,他仍是可以毫不留恋的交出去。
  快餐店的东西很难吃,但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的他也只能勉为其难吞咽。
  反观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吃得津津有味,好像碗里装的是难得的美食般,让他忍不住举筷夹了她碗中被她咬了一口的糖醋排骨,放入自己嘴里。
  他的举动让秦涵有些错愕,呆愣的看著他将排骨放进嘴里,咬了两下,然後皱了眉头。
  「我以为你的比较好吃。」跟他盘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啊?」秦涵傻傻的还回不过神来。
  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呀……这不是情侣才会做的事吗?
  「还是你的饭比较特别?」他又从她的碗中夹了一口饭。
  那上面有她的口水……口水呀……她眼睁睁看著白饭又送进他口中,然後好看的浓眉又皱起。
  「味道还是一样。」
  他不懂,为什麽他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吃在她嘴里却像人间美味?
  「我们……我们吃的是同一盘菜,味道当然一样啊……」他的疑问好奇怪喔。
  难吃归难吃,但肚子饿,所以汪傲群还是全都吃光光了。
  「谢谢招待。」汪傲群朝她点点头。
  「不客气。」秦涵慌忙摇手。
  汪傲群起身欲离开,秦涵连忙拉住他的袖子。
  「要把空餐盘拿去丢喔。」没丢会被老板娘骂的。
  汪傲群面露疑惑,「要自己丢?」
  「对啊!」秦涵点头。
  他没吃过自助餐吗?
  「丢到哪?」汪傲群问。
  「跟我来。」
  秦涵带著他到外头的回收桶,动作帅气的将餐盘丢入。
  汪傲群见状,也跟著以帅气的姿势把餐盘丢入垃圾桶。
  站在门口,汪傲群踌躇著他接下来要往哪走,秦涵则是偷偷瞧著他,好想好想再跟他多相处一些时候。
  「你等会儿要去哪?」秦涵生平第一次对男人「搭讪」
  汪傲群想都不想,「不知道。」
  「我要去家乐福买东西,你要去吗?」天啊,她这是什麽烂邀约?!哪个男人会跟陌生女子去家乐福的?
  「家乐福?」汪傲群又面露疑惑,「那是什麽地方?」
  不会吧?!他连家乐福是什麽都不知道?
  「大卖场啊!里头什麽样的民生用品都有。我要去买卫生纸、洗衣精跟晚上要做饭的材料。」
  「我要去。」
  咦?咦咦咦咦咦咦?他答应了?秦涵吃惊的望著他。
  「往哪走?」他直盯著她的双眸,害得秦涵脑袋又开始长花朵。
  「这边……」往前走了两步,稍微回过神的秦涵又连忙转向,「去大卖场要开车,我有车……在那里。」因为太过震惊,她的舌头打结了。
  带著超俊美男子来到租赁房屋的地下停车场,汪傲群毫无戒心的坐上她的车,扣上安全带。
  好紧张、好紧张!第一次跟超俊美男子处於密闭空间而紧张得双手微颤的秦涵,安全带压了数次还是扣不进去。
  「我帮你。」汪傲群拉过她的安全带,俐落的扣上。
  他的手指修长细致、皮肤娇嫩光滑,比女人还漂亮。
  瞧著自己因为很少外出就偷懒未修整的指甲,秦涵难为情的偷偷将指尖藏入拳头里。
  「我们……我们走吧!」钥匙塞入钥匙孔,却怎麽也发不动。「车好像怪怪的。」秦涵尴尬的说。
  「我来。」汪傲群伸手过去,两指一扭,车子就颤动起来了。
  「谢谢。」她是怎麽了?怎麽什麽事都做不好?
  觉得自己在帅哥面前丢脸丢到太平洋的秦涵好想抱头痛哭。
  用力转动方向盘,放在油门上的脚一踩,车子猛然冲了出去,差点将前方的车子给撞烂。
  秦涵惊魂未定的喘著气,身旁的汪傲群也惊恐的瞪大眼。
  「你不会开车?」他会命丧她手中!
  「会,我会,我开车四年多了。」她十九岁就考上驾照了。
  汪傲群漂亮的眼写著不相信。
  「让我来开好吗?」汪傲群问,眼眸闪著跃跃欲试的兴奋。
  「呃……」想到刚刚自己失常的表现,换人开车也许才是明智之举。
  「好。」

  她错了!
  彻彻底底的错了!
  超俊美男子的技术不见得比失常的她好,但他的胆子却大得不像话。
  他常油门踩过头,煞车也踩得又急又猛,他不断的蛇行、超车、超车、再蛇行,一路飙下来,秦涵连眼泪也差点跟著飙出来。
  好可怕!好可怕啊!
  她不要玩了,她要回家!
  她不该迷恋超俊美男子,不该跟超俊美男子搭讪,不该因为他的俊美而心猿意马,将自己送入马路虎口!
  好可怕啊!好可怕!
  家乐福怎麽还没到?
  不到五公里的路程怎麽那麽远?
  秦涵手上紧紧抓著抱枕,两只长腿因为畏惧而缩在一块,双眼惊惧的对著外头的行人求救。
  救命啊!她要下车啦!
  她的绘本还没画完,美少女编辑还在等著她交稿啊!
  她不要年纪轻轻才二十四岁就回老家去啦!
  呜呜呜呜……她不要啦……
  「到了!」汪傲群的语气很兴奋。
  「到了吗?」秦涵忙不迭解开安全带,几乎是用滚的下车去。
  「车子要停哪?」
  「你就停在停车……」等等,这车是她的吧?「那个……我停就好。」
  「没关系,我帮你停。」汪傲群绽出大大的笑容。
  父亲从不肯让他开车上路,就怕伤了他毫厘毛发,出入都是司机接送。他很早以前就想自己开车,亲身上路闯一闯了。
  遇到这女孩真好,她不但让他吃了一顿饱餐 虽然味道不怎麽样——还让他一偿宿愿.虽然车子小到他的长腿都快卡到方向盘上去了 
  她可以说是他的幸运女神啊!
  一瞬间,秦涵被那绝美笑容给迷惑了,乖乖的上车去。
  「家乐福有停车场,从那个地方下去……」
  毋需用脚趾头想,这一段停车的过程又是惊险恐怖。
  当双脚稳稳踏在地面,秦涵感动得差点跪下来亲吻大地。
  感谢神,她的小命总算是保住了啊……
  在家乐福里,汪傲群好奇的东瞧西看,果然是没来过大卖场的模样。
  这是个一直被关在家里洒扫的灰姑娘——不对,他是男的,应该叫灰少爷!
  不曾出过门,所以连家乐福都没听过。
  「那个你……」她想到自己还没问过他的名字,「我叫秦涵,请问你叫什麽名字?」
  「汪傲群。」汪傲群手拿著零食看著上头的包装说明。
  「你是做什麽工作……」一包宝咔咔突然占据了她整个视线。
  「我想吃这个。」
  「好啊。」他要吃干嘛问过她?「你做什麽工作?」
  「我还要吃这个。」汪傲群将一包鳕鱼香丝丢进推车。
  这个地方好棒,卖一堆他看过却没吃过的零食,他迫不及待的在秦涵「答应」之後,丢了十几包零食入推车内,至於她的问题,他全当没听到。
  他是小朋友啊?这麽爱吃零食!秦涵无奈的撇嘴,却又忍不住想笑。
  结帐的时候,汪傲群站在一旁,兴致盎然的看收银员扫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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