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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千年乱-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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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记起来也好啊,如果是不好的事,弄清楚了也没意思,不是吗?”
  
  “也不是……我总觉得有一个人在等我,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很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但就是怎么样都想不起,一点点都想不起……”
  
  “对不起……”
  
  “啊?”
  
  “嗯,对不起,我真的帮不了你。……没什么事的话,早点睡吧。”说完,我逃也似的走了。
  对不起,没有来得及救你。
  
  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现在越早离开,对我来说越好。
  
  第二日,我早早启程,红绣本要让风清扬送我一程,但我拒绝了,带上小四儿,两个人上路。
  给小四儿改了个新名字,丁朔。
  
  他很聪明,又机灵,我很喜欢,带上他,也不会麻烦多少。
  
  那个地方在末羌江的北面,是杀手界的聚集地,属于三不管区。但就是那么小小的范围,有非常多或大或小的组织正在扩充势力。但他们大多数都在城镇活动。
  
  这里的小势力小组织,就和现代的黑社会差不多,会去平民百姓的店铺,收“地租”,跟保护费同样性质。
  
  一大片树林。在这个时段,周围能听到的都是一大片鸟叫,连树叶的声音都被掩盖过去。
  正午时分,阳光照得异常猛烈。明晃晃的光线,地上都起了一层薄薄的皱褶。
  一阵树叶哗啦啦的乱响,惊得一阵鸟乱,冲天扑腾着飞了起来。
  
  我抓紧丁朔的手,站在原地不敢打草惊蛇,不知来人是敌是友,更何况,我不相信他的速度能快得过隐,想暗算我也没那么容易。
  
  但我猜错了,是我闯进了两方阵营对垒的状态。
  
  一个人看到了我,没有理会,继续和那边的人较量,看起来是以一当四的局面。
  
  左面的四个人看来轻功都不错,对他穷追不舍。
  
  正想往前继续走,那个人在后面喊道:“红绣叫来的?还不快帮老子的忙!”
  我翻了翻白眼,你自己刚才又不说!转过身去看他,见他果然是挡不下来了,我伸手一挥,指间的匕首就窜出去击中其中一个的后颈。
  
  看来隐教我的手法还不错,适用于由低往高处的攻击。
  
  给他减轻了压力,其余两个还在解决他,另外一个反过来跟我交兵。
  
  他的身手不差,也是用暗器的,一下子标出四支带刺的长练,我反手掷出一标,俯身躲过。
  他死之前还是用惊愕的眼神看着我。因为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贤反攻再避招,所以他自然避不过我的那一击。
  
  剩下的那两个倒下一个,最后那一个已经无路可走。
  
  但他却做出一个让我非常讶异的举动。
  
  从怀里拔出一件东西,“砰”地一声,打得我心花怒放。
  
  没错,是枪!
  
  虽然那把东西可以当作名为枪的鼻祖的古董收藏,但是,这个时代,居然有枪,居然有热兵器!
  因为对枪的过分痴迷,以前也看过不少枪的历史。最早有枪,是在宋代。那么,这个时空的生产技术,难道赶上了?
  
  高兴得差点叫了出来,所以忘记把他给解决,就给他跑了。不过他没有打中。
  
  
  但那个男人气得几乎爆血管,怒火中烧,一脸狰狞。但也没有怎么怪我,只是闷头往前走。毕竟是他自己打不过,我还救了他,无论如何,他也是没有理由怪我的。
  
  他就是我来接洽的对象,看起来大概三四十岁左右,是那个称作“无域”组织的接洽人刘大。
  在路上,我迫不及待的朝他咨询刚才那件武器的问题,不知他却说:“老子怎么知道?那玩意火辣辣的,还好只擦过胳膊,都少了一层皮!那群飞狮的浑小子,下次再见到一定剥了他们的皮!”
  在我的迫切要求下,他才百般不愿地捋起袖子给我看。
  
  弹药明显是非常粗制,但也还不错,冲击力很够,伤口被擦过,皮肤焦了一大片,周围留下一些屑末,看来还没有达到能制弹壳的程度,不过火药已经很不错,只需要稍加发展。
  
  飞狮吗?真是个跟得上时代潮流的组织呢
  初见立威
  刘大是一个很胖的男人,因为胖,所以看起来不怎么老,肚子凸起来,身子似乎满日都是汗涔涔的,肥手一甩就能甩出汗雨来的样子。亏他之前被四个人追杀还有能耐撑那么长的时间,身手还如此敏捷,真是奇了。
  
  他对这个跟在我身边的小嫩孩儿只是多看了两眼,倒也没有介意。跟着他到了一个臭气熏天的破驿站。
  参天的大树在外头,郁郁葱葱的枝藤攀得到处都是,暗绿、深绿、浅绿,层层叠叠的植物看起来似乎身在热带雨林,苔藓和野草覆盖着的路被人们踩出了一条羊肠小道,沿着道走,眼前居然突兀地出现了一间驿站,在高大的树的衬托下,看起来还不显小,反而有种恐怖的高大。
  粗制滥造的门,墙,可算作没有的窗,黑糊糊地一片,分不清所以然,但似乎又别具坚硬,能承受很大力量。
  
  此时接近黄昏,夕阳照在那上头,更添一分诡异。似乎最红艳的落霞照上去的颜色,都那团污黑一瞬间稀释。
  
  进了驿站的门,里面又是一番天地。
  吵杂的声响在外头就可以听得很真切,进了来更是震耳欲聋,大多是碗瓢碰撞的声音,人们大声呼喝、大声吵架的声音,都在中央。
  
  外头那一圈还有二楼那一层似乎都是留给清冷的人享用,倒也不在乎周遭的烦嘈,均自顾自地吃食或者饮酒。
  
  最惹眼的,就是这些人的装扮。千奇百怪,就是没有一个正常的。
  
  如果要联想的话,我可以回想起以前去非洲出一次军火任务时,看到的那群原始部落族,要说这群人除了衣服比他们穿得多一点之外,疯狂程度是绝对超过的。
  
  他们似乎都看不起任何人,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我和丁朔刚进去,就有两个人打着扑面冲过来,我忙把丁朔扯在怀里,站到角落。
  那个追上来的人头发编得跟一条条蛇般,露出的牙齿一团黑,脸又瘦又长,眼睛很大,并且凸出,露出凶狠的表情,伸出两个爪子,一插就刺穿了另外那个壮实男人的眼睛,爪子血淋淋地还往头颅后边伸了出来。
  
  我冷眼看着,一早捂住了丁朔的眼,现在还不是让他接触这些的时候。
  
  刘大嘴里不知道骂了一句什么,招招手,就出来两个大汉,把死人抬了出去,又对着那杀人的人瞟了一眼,一脸不爽,脸上的肥肉都好似垂了下来。
  
  那人立刻摆出讨好的笑脸,一双血肉模糊的爪子从怀里掏出黑乎乎的东西,捧着到刘大面前。
  
  
  他只摆摆手,接过那些,并让我们两人上楼歇息,明日听他的安排。虽然纳闷,但也不好多说,毕竟我现在还不算什么,身份一片空白,别人会看得起我才怪。
  
  那所谓的房间也是糟糕得可以,不过能在这种深山老林出现一个驿站就已经不可思议,质量还能好得到哪里去。
  
  床也只有一张,丁朔打死也定要争地板的位置,说是自小躺惯了,睡床反而难受。我淡然笑笑,由他去。
  
  晚上只随意解决了口食便躺下,楼下还是很吵,似乎那些人都不用睡觉,蚊子也特别多,关不紧的窗一直踏踏踏的拍打着。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大是这个驿站的当家。而这个驿站,来历也非同寻常。
  
  
  丁朔很乖,再糟糕的坏境下,第二天也神采奕奕,不加一句抱怨。
  
  我们被刘大叫了下楼,期间我一直保持着男装打扮,脸也遮住,来这里的人都千奇百怪,倒也没有几个在意我的装扮。
  
  刘大是个特豪爽的人,做事情看起来低调又慵懒,可实质上又雷厉风行。
  “我说你们两个,去到那儿啊,半点都不能透露自己的过去。尤其是红绣,不要让他们知道赦和你们有半点关系。总而言之,你们现在就是两个全新的人,老子会把你弄进无域,好话和人情也做尽了,那边的事嘛不是老子说了算,接下来还得靠你自己。”
  
  刘大把拴着的三匹马牵了过来,边说道。马还是和这个驿站一样脏,但非常强壮,四肢蹦腾的时候,马腿上的筋很有弹性,肉也多,拍上去却像石头一样结实。
  
  
  
  “嘿!别看老子一副皮面厚实的样儿,这马还是吃了老子不少好粮食呢!”说罢,他便拖着大肚子一翻身上马,身手倒也迅速。
  
  丁朔不会骑马,只好让他坐在身后,我一路带着。
  
  他从被我扶上马的那一刻脸就红透了,刘大还添油加醋地笑话他。他倒也不是吃素的,一脸红的就跟刘大吵了一路,本身就机灵,再加上那嘴巴伶牙俐齿,说的话得体,拍的马屁也恰当,立刻哄得刘大心花怒放,一路上给他的印象打满分,还说要收他作闭门弟子。
  
  我没说话,他们在背后眉来眼去哈哈大笑,丁朔抱着我的腰。刘大又说可以趁此机会教丁朔骑马,念在这对以后也有好处,就让他抓住缰绳,我手把手地指导。
  
  
  
  初学者难免紧张,马又跑得飞快,时不时有过紧密的身体接触,他就浑身僵硬,小脸无法欺骗地红起来,却还是当没事人地笑,笑起来嘴边两个酒窝,薄薄的嘴唇半抿着,我抬头就能看到他露出白白的门牙。
  
  一直把他当作小孩儿看待,如今同在一匹马上,才知道其实他已经比我高多了,只是一张脸又嫩又可爱,其他地方,比如我背脊碰到的胸膛,挺结实,喉结也很明显。想到他上次跟我说将近十八,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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