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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福尔摩沙3-相思饭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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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个儿的馋样被人一语道破,她连忙垂下脑袋,克制著不再对他露出“饥渴”的表情。
  不行不行,她得克制一点,千万不能露出马脚!
  否则,要是让任何人看出她藏在心里,那不纯洁的企图,到时候别说是跟张彻一朝夕相处了,她说不定还会惨遭“退货”,在第一时间,就被扔回社会局里去。
  不过,话说回来,直到他提起那个“饿”字,她才发现,自个儿是真的饿了。
  从早上到现在,她就像陀螺似的忙东忙西,一会儿收拾行李,一会儿又跟社工姊姊们拥抱道别,根本没时间用餐,五脏庙到这会儿还空空的呢!
  咕噜噜──咕噜噜──
  清晰又响亮的声音,代替了回答。
  秀娟自责得想去跳楼。
  “天啊,我居然忘了问你是不是用过餐了!”为了弥补这天大的过失,她冲进厨房里,七手八脚的从冰箱里端出锅子,搁到瓦斯炉上头。“啊,好烫!”惨叫声响起。
  张振叹了一口气,搁下报纸,起身走进厨房帮忙,就怕等会儿菜还没上桌,整栋屋子已经被老婆烧了。
  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两人独处。
  “那个──大、大哥──”她小声的唤道,轻轻扭动身子,小腿乱晃。“可不可以让我下来?”既然“秤重”完毕,他总可以松手放人了吧?她又不是腊肉,不用悬在半空中晾著啊!
  张彻一意会过来,大手一放,把她搁回地板上,迳自转身坐回沙发,没发现那双漂亮的眼睛,正偷偷摸摸的盯著他猛瞧。
  哇,不仅是脸孔长得俊帅,就连他的身材,也颇有看头呢!
  那瘦削的身躯坐进沙发里,长腿在脚踝处交叠,姿态看来从容闲适。即使在这寒风飕飕的冬天,也只穿著无袖球衣,结实的臂膀,裸露在冰冷的空气中,看来精瘦而有力,能让任何女人垂涎欲滴──
  啊,糟糕,口水又快滴下来了!
  书眉深吸一口气,连忙撇开视线,避开那强大的诱惑。接著,她迈开腿儿,咚咚咚的跑到行李箱旁,先把行李箱小心翼翼的推倒,再拉开拉练,小手在里头摸索半晌后,终于捧出一台笨重而陈旧的傻瓜相机。
  “大哥。”她怯生生的唤道。
  “嗯?”他挑眉,觉得这个头衔,听起来还颇为顺耳。
  虽说他“恶”名在外,不少让人头疼的不良少年们,往往听见他的名号,就双腿发软。但是,进了家门,他那粗鲁阴郁的性子,倒是有所收敛,黑眸也不再锐利得让人心慌。
  “这是我爸爸留给我的相机。”她吃力的扛著相机,走到沙发旁,无限渴望的看著他。“请问,你、你愿意让我拍些照片吗?”他身高过人,就算是坐著,在她眼里看来,还是高大得像座小山。
  “我不喜欢拍照。”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睨了她一眼。
  “喔──”小脸垂了下去,沮丧得像是世界末日刚刚降临。
  一股浓浓的罪恶感,霎时间涌上心头,张彻一拧著眉头,瞪著那个可怜兮兮、泫然欲泣的小不点儿,觉得自己像是刚踹了一只可怜的小动物。
  半晌之后,他低咒一声,才不情愿的开口。
  “你喜欢摄影?”
  噢喔,有希望了!
  “喜欢。”书眉咚咚咚的跑回来,哀怨的神情一扫而空,小脑袋用力连点几下,清澈的双眼更是闪亮如天际的晨星。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表情,就算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拒绝。
  张彻一不言不语,默默瞅著她,素来不愿意入镜的铁则,在那双哀求的眼儿下,竟然也像遇著太阳的冰山,一点一滴的融化。
  “算了,你动手吧!”他不耐烦的挥挥手,难得的破了戒。只是,那张俊脸黑了一半,难看得不像是准备供人拍照,反倒像要承受什么可怕的酷刑。
  书眉发出欢呼一声,要不是彼此初见面,还有些生疏,她甚至想扑上前去,奉送几个感激的吻。
  按快门的声音接连响起,闪光灯更是闪个不停,她把握机会,透过镜头捕捉张彻一那僵硬而有些不自在的神态,心里更是连连赞叹,眼前的帅哥真是上天的杰作。
  沙发上的俊男模特儿不动如山,一双锐利的黑眸,冷淡的看著镜头,别说是微笑,或是摆出什么撩人的姿势了,他光是坐在那儿,允许她拍照,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她自动自发,像蜜蜂似的绕啊绕,从每个角度取景,上下左右的猛拍,不放过任何珍贵的镜头。
  直到底片用尽,书眉才依依不舍的停手,一脸幸福的抚摸著相机,彷佛那是什么无价之宝。
  噢,卯死了!她肯定是镇上唯一能替他拍照,却没被他吼得跪地求饶、流泪乖乖交出底片的人。啊,她得尽快把照片冲洗出来,然后──然后──
  “书眉,饭菜都热好了喽!”厨房里传来叫唤。
  她扬声回应,再转头甜甜一笑。
  “大哥,谢谢你。”
  张彻一冷淡的点点头,单手随意的拍著篮球,黑眸中透露出些许光芒。那抹光亮,软化了他严肃的轮廓,那些为他疯狂的少女们,要是有幸能看见他如今的表情,肯定连魂儿都要飞了。
  书眉脸儿一红,不敢久留,连忙抱著相机,往饭菜飘香的餐桌走去,填补那空虚许久的五脏庙。
  身后那颗篮球,不断拍击在地板上,咚咚、咚咚的节奏,像极了她兴奋而喜悦的心跳。
  下午四点钟,高中校门口热闹非凡,学生们成群结队,结束一天的课程,踏著暮色归去。
  熙来攘往间,书眉背著书包,捧著纸袋,一步步的往校门走来。肩上及手上的负荷都太过沉重,她走得很是吃力,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只差没有四肢并用,趴在地上用爬的。
  终于,当人潮散尽,纠察队也准备收工时,她终于气喘吁吁的到达终点,站在校门的阴影下,抱著纸袋频频喘气。
  这类的劳动活动并不是头一遭,寄住张家的这两个多月来,只要一逮到机会,她就猛往这间高中跑。
  或许是小皮球当久了,也或许,是张家的确提供了优异的环境,她没有半点适应不良的问题,轻而易举的成为张家的一份子,非但能分担家务,对于张彻一的生活起居,更是照料得格外用心。
  每天,书眉放学回来,就会自动自发的为他洗衣服、为他作便当,还为他整理房间。
  张家夫妇起先以为,她是感恩过了头,想提供免费的劳动服务,后来却发现,她是真的乐此不疲。屡劝不听后,他们只能让步,接受她这项“神秘”的嗜好。
  没有人知道,书眉半点都不觉得辛苦,她从这些行为中,得到的“收获”,可是超乎所有人的想像──
  想著想著,一只小手慢慢往书包摸去,悄悄的掀开一角。她咬著唇儿,瞄见里头五花八门的“货物”,立刻心花怒放,瞬间忘了所有疲劳,眼儿更是甜笑得眯成两道弯月──
  正当书眉缩在角落偷笑时,一个篮球队员刚从停车棚里走出来,发现她的行迹,立刻热情的过来搭讪。
  “嗨,小眉,你怎么又来了?”爽朗的声音在她头上响起,穿著七号球衣的向刚,友善的对著她微笑。
  她吓了一跳,连忙盖住书包。
  “嗨、嗨──”她作贼心虚,一手还压著书包,就怕被别人发现,里头另有乾坤。“我是替大哥送球衣来的。”她镇定的弯唇微笑,庆幸自个儿反应够快,否则书包里的东西一旦曝光,她肯定要吃不完兜著走。
  几个高大的青年陆续围拢过来,穿著五号球衣的那个,戴著金边眼镜,看来斯斯文文,却一开口就语带挖苦。
  “连小女孩你都不放过?”
  “我可没有意图染指国家幼苗。”
  “我知道,你想染指的,是我家里那个。”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在书眉头上聊了起来。这些人都是篮球队员、张彻一的拜把兄弟,其中几个,她很是眼熟,却永远记不住他们的名字。
  一来,是张彻一回到家里,就甚少提及在校情形;二来,是这群篮球队员,在她眼里看来,同样的瘦削、同样的俊帅,差别只是在于气质上的冷淡或热情,她只能勉强用球衣号码来认人,要是脱了球衣,她肯定又认不出谁是谁──
  一颗篮球突然凌空射来。
  “离她远一点。”张彻一跨步走来,身上还穿著制服,黑眸望向人群中的小不点。“怎么又是你?”他皱眉。
  “爸妈都在忙,所以我就自作主张,替你把球衣送过来了。”她毕恭毕敬的说道,还双手捧著纸袋奉上,像个伺候少爷的小婢女。
  其实,就算是张家夫妇有空,她也会努力争取,把握任何接近张彻一的机会,追在他屁股后头打转。
  “喂,队长,为啥你老是不带球衣,偏偏还要麻烦小眉特地送来?”眼看队长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人忍不住仗义执言。
  啧啧,有这么可爱的妹妹,每逢友谊赛当日,就不辞辛劳的送球衣来,队长非但不懂得珍惜,竟然还冷著一张脸呢!
  张彻一还没开口,书眉倒是抢著说话。
  “不会麻烦的,我很愿意替大哥──”她急急忙忙想解释,但是话还没说完,粉脸儿就变成了红苹果。
  大伙儿互看一眼,全都心知肚明,知道是队长魅力无穷,不但让众多少女芳心暗许,就连这九岁的小女娃儿,竟也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还自愿当起小女佣。
  张彻一接过纸袋,探手从里头拿出球衣,瞧见里头簇新的衣裳,两道剑眉又拧了起来。
  “怎么又是新的?旧的那套呢?”
  “呃,那一套、那一套──”她回答得吞吞吐吐,脸儿愈垂愈低。
  “也被风吹了?”
  最近也不知刮著什么怪风,不是把他的衣服刮得不见踪影,就是吹落水沟里。他放学回家时,总会看见簇新的衣服,跟一脸愧疚的书眉。
  小女孩怯怯的点头。
  “那天风很大,整竿的衣裳都被吹进水沟里。我虽然捞回几件,但是衣料都浸了泥水,根本洗不干净。”她吸吸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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