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与春娇(上)(典心)-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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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量呢?”春娇问得一针见血。
“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七。”
还算差强人意!
但,这跟她心目中的理想成绩,还有一大段距离。
“预计在博览会开幕的前一个月,多运用媒体宣传,销售量会更好。”李蔻蔻说,脑子里已闪过各类图表数字。“博览会期间,硬体跟软体的宣传,也可以加深民众印象,刺激买气。”
春娇点头,坐进办公桌后方那张黑色的大皮椅里。
“‘SweetLove’的文宣印好了吗?”
“这个礼拜四可以完成。”
“请印刷厂赶工,尽量提前。”春娇说道。“文宣送来了,先让我看看,再大量发给媒体。”那些媒体,一向很买她的帐。
双胞胎同时点头,再同时翻开行事历。
“老板,上午安排的是带宋敏妮去参观向家的温室,介绍纯净农法栽种的玫瑰以及相关商品。”
一个黝黑健壮的男性身影,闪过春娇的脑海。她抬起头,漂亮的眼儿略略眯起。
“那家伙呢?”
“已经通知他了。”
春娇眯着眼,嘀咕了一句。“最好给我准时到场,否则我就剥了他的皮!”
双胞胎互看一眼,竭力忍耐着,不要露出半点笑意。
“下午是镇代表大会以及三件的招商会谈。还有,负责博览会布置的王教授,打电话来说有事要跟你讨论。”
“农委会通知,荷兰那批郁金香,全部都要经过检验,否则不能进来。”
“全部?”春娇难以置信的问。
双胞胎很肯定。“全部。”
“总共有二十三万朵呢!他们要全部检疫?”
“公文上是这么说的。”
“他们有人手吗?”
“人手不是问题。”李蔻蔻笑咪咪的说。“问题是检验费。这才是重点。”
又多出一笔费用!
春娇看着天花板,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的吐出来。经费的问题是所有问题之中最棘手的。
虽然说,博览会的门票收入绝对可以抵销检验费用,但是她喜欢直来直往的办事,挖东墙补西墙,不是她会做的事情。
“钱是人找出来的。”她斩钉截铁的说道。“你们再找看看,我们这项活动,还能争取到什么补助?”
双胞胎同时点头,一边忙着速记,连专心的表情也一模一样。
“还有,老板,今晚第一选区的许代表的女儿出嫁、汪校长的孙子满月、范姜代表的——”
春娇做了一个“停”的手势。
“总共有几张?”
“六张,都是红帖。”
“帮我把红包准备好。”虽然说,她还没决定要挑哪几场喜宴参加,但是无论如何,礼数不能少。
“知道了。”
“还有什么事?”春娇问。
李豆豆摇头。
“没了,今天的行程就是这样。”
“是啊,再多你也做不完。”
“我可以加班。”
双胞胎同时对她露出笑容。
“放心,我们已经把你的加班时间也算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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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的工作,不但辛苦而且繁杂。
但是,林春娇就任镇长之职三年,却凡事驾轻就熟,从没有一件事情能难倒她。
高中毕业后,她离开中部,到台北念大学,还是学生身分的时候,就因优异的数字天分,被高薪延揽,一头栽进金钱游戏里。
那段日子,真的非常刺激。
股票投资以及期货生意这类的金钱游戏,极度的耗损脑力,但是只要眼光精准,就可以一夕致富。她没花太久的时间,就赚足了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只是,她的优异却惹来上司眼红,设下圈套陷害她。她查明真相后,把上司痛揍了一顿,然后转头就走,毫不留恋的离开了纸醉金迷、刺激惊险的台北,回到故乡。
她的故乡小镇以鲜花闻名,这里的七成居民,皆是种植花卉为业。
刚回到镇上的那几个月,她乐得清闲,反正衣食无虞、钞票多多,就算混吃等死到八十岁,都可以舒舒服服过日子。
她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就听各国股市报导、金融分析,要不就是穿着小可爱跟短裤,坐在电视萤幕前,喝着啤酒,配着披萨,热血沸腾的看着美国职棒,有时候欢呼,有时候还跳起来骂脏话。
她过得轻松自在,妈妈却看不下去了,对她展开碎碎念攻击,一天又一天,老妈的攻势愈来愈猛烈,不是要她去找个人嫁了,就是要她去找工作。
春娇还不想结婚,所以,她找了个新工作——
镇长。
林家是中部的望族,族里不少亲戚长辈都在政界有不小的影响力。她的曾祖父是镇长、叔公是镇长、伯父是镇长,世代交替仿佛是不成文的规定,她被众人拱出来竞选镇长,在没有第二候选人的状态下顺利当选。
她的性格是,一旦要做,就要做得最好、最出色!
首先,她把在台北工作时栽培出来的出色秘书,挖角到镇公所来当她的助理。那对双胞胎,虽然年纪轻轻,但企划能力跟资料汇整能力,都优秀得无人能及。
虽然,助理的薪水少得可怜,但双胞胎也不介意,反倒乐于把这项工作当成另一种挑战。
转眼之间,三年过去了。
她全心投入这份工作,把镇务经营得有声有色,积极争取活动,推广镇上的花卉事业,还跟规模最大的花农合作,种植有机花卉,制作天然有机的保养品,而她如花般的美貌成了最好的广告。
媒体争相采访她,称她是最美丽的镇长,连日本的电视台都派人来采访过,还招来不少日本爱慕者。
而今年,她筹备多时的花卉博览会各项准备工作,都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所有人投注的心血跟努力,即将看到成果。到时候,大量的游客将会带来大量的商机,为镇上的花卉生意带来更多利润。
想到这里,春娇的嘴角就泛起笑意,美丽的双眸变得更加明亮。
成就感是最好的报酬,她总是乐此不疲!
所以,面对庞大的工作量,她仍然游刃有余,一路过关斩将,不论是什么样的难关,她都能想办法突破。
从踏入办公室后,一个半小时内,她打了五通电话,跟别县市的产销班联系,确认博览会时各产销班的位置、观摩,以及贩售的产品。在博览会开幕之前,她都将一一亲自过目。
桌上那叠公文小山,也全都处理完毕。
搁下最后一份卷宗后,她往后一躺,在皮椅上伸了个舒适的懒腰。保温壶里的蔬菜果汁牛奶也被她喝光了,她站起身来,走到洗手间里,把保温壶洗干净,再拿到沙发旁的茶几上,倒把晾干。
不同于平日,较为黯淡的灯光,吸引了她的注意。
春娇抬起头来,端详着头顶上的光源,瞧见六颗省电灯泡中有一颗黯然无光,显然是已经报销了。
她双手插腰,站在灯泡下,看了一会儿,半晌之后才走出办公室。
忙碌的双胞胎,同时抬起头来,看着她往外走。“老板,你要去哪里?”
“拿工具。”
十分钟之后,春娇再度回来,肩上多了一组铝梯,怀里还抱着一个装着省电灯泡的纸盒。
虽然说,这类的杂事都有专人处理。但是她性子急,耐性少得可怜,一遇上事情,要是没有马上解决,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
话说回来,换灯泡也不是什么艰难的工作,她自己就能换,不需要再找别人来处理。
她先把装灯泡的纸盒,放在桌上,然后找到适当的位置,在熄灭的灯泡下架好长长的铝梯,确定梯子稳固后,就俐落的爬了上去。
昕车,皮裙很短,短到不会妨碍她动作,没有两、三下,她爬到的高度,只要伸出手就能轻易更换灯泡。
身后的门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她没有回头,以为是双胞胎想来帮忙。
“帮我把电源关掉。”她没有低头,扬声喊道。
啪!
灯光熄灭了。
春娇试探的摸了摸灯泡,确定坏掉的灯泡,温度并不热烫后,才大胆的握住灯泡,用力的拧转,花了一些时间,才把坏掉的灯泡取下来。
“小心拿好。”她伸手往后,把灯泡往下递去。“把新的那个拿给我。”
坏掉的灯泡被接住,从她的手中取走;接着,新的灯泡放进她手里。
她拿着灯泡,把它固定在灯座上,装得格外牢靠后,才又开口。“把电源打开。”
只听到啪的一声,霎时间灯光大亮,所有的灯泡都尽责的发光,提供室内照明。
她满意的拍掉手里的灰尘,心情愉快的转身,预备爬下铝梯,却在望见始终站在铝梯下那位沉默的协助者时,吓得差点跌下来。
站在铝梯下的,不是双胞胎,竟然是——是——
“哇!”
她发出惊叫,吓得抱住铝梯,梯子一阵猛烈的晃动。
低沉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包含着浓浓笑意。
“小心点,别掉下来了。”高大黝黑的男人说道,他的双眼灼亮,不错过任何细节,连弯着薄唇微笑的表情,都带着一丝野性。
春娇瞪着铝梯下的男人。
只见他双手横胸,微眯着眼,像是垂涎美食的野兽,就站在“视野”最好的位置,欣赏着绝佳的美景,盯着她的长腿跟粉臀猛瞧。“王八蛋!你站在那里看多久了?”她火大的问。
“不知道,我没注意。”陈志明由衷感叹着,惋惜的摊开双手。“快乐的时光总是特别短。”
“干么不出声?”
“这么美的景色可以观赏,会出声就不是男人。”他慵懒的微笑着,摸了摸下巴粗黑的短须,还提出个人意见。“我比较喜欢黑色的吊袜带。”
“谁管你喜欢什么东西!”她气愤难平,穿着高跟